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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失的情人。下。(2009-11-28 03:38)

睡前我明明是抓着她的手。因为小说完成,我终于可以睡一个饱饱的觉,以重新激活那些衰老的脑细胞。于是我抓着她的软软的小手,放心地睡了。我以为会做一个很美好很美好的梦,等醒来了就带着我的小仙女出去四处溜达拍照。可是等我醒来之后,房间里只剩下我孤零零一个人。

我望着已经有些褪色的墙壁发呆,那些淡绿色的痕迹渐渐模糊,但房间里的薄荷味道还是那么浓重,随时提醒着我她的存在。
但她确确实实已经不在这里了。她的行李全都消失不见,我那宽大的T恤整齐地躺在沙发上。我抱起T恤放在脸上,使劲地嗅她的味道。
我仔细回忆种种细节,想不起任何使她逃离的原因。我能回忆起的,全都是我写的小说里的情节。我觉得是我的小说让我忽略了她,让她有了自己可有可无的错觉。
于是我将电脑的电源全部拔掉,不想再触碰任何和那小说有关的物品。编辑打来电话商定出版的事情,我也是随口应付了之。我不想再谈及那些该死的小说,不想再让那些文字毁了我的爱情。

我走去常和她散步过的河边,转遍经常去拍照的公园,还有陪她买衣服买嫩肤水的百货商场。可是那里都没有她。
她果真像一个小说里的人物那样,在一部作品完成的时候,消失了。

而我,在完成了众人瞩目的作品,貌似大获丰收的时候,失去了她。

我的文字已经脱离了我,小仙女也远离了我。

冰冷的冬日里,只有那些味道,清凉的薄荷味道,始终弥漫不散,郁积在我的小公寓里面,和那些日渐淡去的绿颜色一同刺激着我的身体。

我病了,不停地打喷嚏,只要闻到冷空气中那清凉凉的薄荷味,喷嚏就狂打不止。
医生说我得了过敏性鼻炎。要戒烟酒小心上火。
可是就在我的鼻炎发作什么味道都闻不到的情况下,我仍是能感觉到那薄荷味道肆意弥漫在周围。

那屋子里的味道太重,我必须马上搬离。
带着简单的行李,我搬到了这个庞大城市的另一端,企图重新开始一段生活。
我努力让自己恢复起来。阅读,看无聊的电视节目,喝清水,定期会朋友。我想让自己看上去和其他人差不多。
只是仍旧不能写小说。我也拒绝翻看自己写过的小说。仿佛那书页里埋藏着禁忌,一翻开,便会思绪如海。

我也没有打开从旧处带过来的行李,而是买了新的家什和衣物。我记得过去的味道曾经让自己疼痛不已,所以只好将那些统统都封存。
可是我没有料到,那些藏在行李之中的味道,有一天会从行李的缝隙中悄悄钻出来,渐渐占据我的房间。当我觉得自己已经忘记了那些味道,它们又在故技重演,捉弄我的呼吸。我粗暴地打开那些行李,要把那些衣服撕毁,把那些书籍烧光,不留一点痕迹。可是当那些沾满了薄荷味道的衣物重又暴露在我的面前时,我刹那间便被那味道给击中了。
我感觉到有大颗大颗的泪珠掉了下来,砸到地板上。但我发不出声音。大哭或者放弃都没有作用。我还是逃离不开那些味道。
那些清凉凉的薄荷味道啊。

于是,再次搬家成了生活的首选。我丧失了自愈的勇气。我那仅存的小小的意志力抵挡不了无处不在的不安与难过。

搬家。再搬。一直到我住遍了这座庞大城市中的很多角落,一直到我被时光的力量变得逐渐麻木,那些如影随形的味道才一点点在我身上驱散开去。
我已经忘记了自己写过的那些故事,开始朝九晚五地上班,并且尝试重新写小说。虽然这很难。但我坚持着在写一些短篇。

生活似乎一点点在恢复。那些味道的力量在我辗转多次之后终于变得渺小,最终消失怠尽。



这一天,阳光很好,春天已经快要走完,夏天的日头就要高高扬起。
我散步回来的时候,打开邮箱,在一堆信件下面,发现了一只没有寄信人地址的包裹。打开来,里面竟然是我写过的所有作品。翻开最后一本,出版日期是一个我刻意忘却的时间。我摩挲着当初编辑特意为我挑选的磨砂封面,犹豫着打开了它。我瞥见扉页上一行清晰的宋体字——
送给我那消失的情人。

我终于想起了我最后一本书的内容。做了个深呼吸,把脸贴在书脊上,觉察到那书页上都是薄荷的清凉。

我觉得我的小仙女又回来了。

 

The end。

消失的情人。(2009-11-25 19:00)

我26岁。单身作家。生活在北方的一座城市里。这座城市很大很大,我需要用一辈子的时间才能走完里面所有的路。
  

过去几年中,我在这座城市中所做的事情就是,不停地搬家。我从城市的一端搬到另一端,为了寻找一个更为安稳的住所。起初我只有简单的家当,所以从来都是一走了之,毫不费力。当行李积攒到我必须动用搬家公司时,就成了一种累赘。但搬家是必须的,就像某种不容易改掉的习惯。

起初,我搬家只是为了逃离她的味道。因为她在那所房子里留下的味道太重。在和她分手之后,我独自滞留在那所房子里,不管是拼命抽烟还是乱喷香水,都消除不掉她的味道。
那是一种混合着薄荷的清凉的味道。夏天的时候,这味道曾带给我痴迷的感受。然而在她离开后的那个冬天里,这清凉的味道让漫长的夜显得格外寒冷和孤寂。
  

也许是我太爱她了,我这样想。

她搬进来的时候是夏天,初夏。窗子外的马路喧嚣不止,大棵的长满绿叶子的树枝就快要伸进阳台里面来了。我光着上身坐在电脑前面盯着屏幕,望着刚写了个开头的小说发呆,她拿着我刚给她配的钥匙“咯噔”一声闯进门来,身后拖着大大的编织袋。然后我看见她一脸灿烂的笑容,还带着恶作剧般的调皮,似要给我惊喜。

我并没有心理准备。那钥匙只是为了方便让她进出这狭小公寓,没想到她如此彻底死心地与我一起。两个星期以前,她像天使一样突然出现在我的生活之中,仿佛是上天的一种赐予。
  

而我又不习惯拒绝。
就这样,我们开始了一段充斥着薄荷味道的生活。

是她的头发的味道。

她是个调皮可爱的姑娘,唯一安静的时刻便是我为她洗头发的空当。这时候,她会坐在四脚凳上,穿着紧身小背心,裸露出光滑的上臂,穿着短裤的小细腿则乖乖地蹬在凳子的横木上,双手因为没有地方搁而显得有一点点滑稽。我倒出一点洗发精,轻轻地揉在她的头发上,薄荷的清凉味道便霎时间充满了整个房间。
我时常痴迷于她的安静样子。这个时刻,我觉得我是完全拥有她的。她是这样柔软,就像她那微微发黄的头发一般柔软,又或者像一只小动物,乖乖地,不声张。
很多次,我想拿相机拍下来她洗头发时的样子。很可惜,我没有多余的手。
如果有,我希望那只手用来拥抱她,保护她,在睡觉的时候抓住她的手,不让她走。
但很可惜,我没有。

多数时候,我们都不说话。但是她很调皮,经常自言自语地说一些俏皮的话,像独自玩耍的小女孩。又或者,拿起她的头绳和卡子为我扎小辫,然后给我拍各种希奇古怪的照片。
而我看书,上网,喝水,睡觉,写小说的时候,都能真切感觉到身旁有个活蹦乱跳的小人儿。我开始告别从前寂寞的生活。
她是这样清新美好,仿佛是我生命里最最鲜活的色彩了。

我忘了说她的样子。说实话我几乎快要忘记了她的样子。我所记得的最重要的部分便是她的味道。

她拖着大编织袋闯入我的公寓时,穿的是一条红底白花的棉布裙子,白色的帆布鞋,因为天热,头发随便地编成了两只小辫,有些翘翘地。我觉得那两只小辫子很洋气。她的眉毛和头发一样,都是微微发黄的颜色,淡淡的,不张扬。小鼻子翘起的角度刚刚好,有点倔强,又不失可爱。嘴唇是薄薄的,接吻的的时候弧线恰到好处。
而她在我的公寓里时,总是穿着我那松松垮垮的大T恤光着脚满屋子流窜。她会端着装满新鲜草莓的玻璃碗从厨房走进卧室,就像想象中的天使一样将饱满的红色果子一颗一颗喂到我的嘴里。那果子被牙齿轻轻一咬,便有滋润汁液浸到嘴里,满是甜蜜的味道。

有时候我写小说太过投入的时候,没空和她说话,她就会找很多在她看来有意思的事情做。
有一天,我听见她出去的声音,不知道过了多久,又听见回来时的“咯噔”一声,然后是丁丁咣咣的声音。又过了一会儿,便看见她头戴用报纸叠的船形帽子,系着粗布大围裙,提着一只小油漆桶,拿着一把圆滚刷,开始在墙面上动起工来。不出半日的功夫,我的小公寓便成了一个淡绿色的城堡。她说这颜色有助于缓解心情,夏天里也显得凉快。
那绿颜色和她的味道是一个样子,清清凉的。
我在这绿色的城堡里写小说,夜以继日。

我有时候很消极地在度日,因为天热而拒绝出门,因为要写小说而拒绝与外界接触。
她有时候会磨我,央求我带她去公园和闹市区。
我就穿上夹脚拖鞋,在不太热的天气里带她四处溜达,让她蹦来蹦去地拍照。
她拍了好多我的照片。我开心时候的,撅嘴时候的,想不出小说情节抓耳挠腮时候的,还有吃东西狼吞虎咽时候的。
她说要把这些照片拿出去卖,让我在做一个年轻人喜欢的作家的同时,还成为万人瞩目的偶像。
我哈哈哈地笑,抓住她拿相机的手说,那你就是万人瞩目的作家的绯闻女友了。

这话说的不对,她就是我的女友,哪里还需要什么绯闻。
可是事实就是这样,好似我们一直生活在一个虚拟的空间里,不被外人所知。
朋友们只知道我在恋爱,却都没有见过这个“小仙女”。我和她一起的日子,不知不觉就走过了夏天和秋天。
冬天来临的时候,她就突然间消失了。
于是我的朋友们再也没有机会一睹小仙女的庐山真面目了。

那段时间是我写小说的高产期。几家出版社先后签了我的几部小说。而我每一部小说里的女主人公,都是她。安静如兔的她,活泼如鹿的她,善解人意的她,爱恨交加的她。她那时候与我蜗居在狭小的公寓里,但她又无所不在,她在我的空气中,在我的鼻翼里,在我的脑海中,也在我的睡梦里。

有时候我怀疑自己也许并没有真正拥有过这样一个女孩。那是否只是我小说里的人物,而我只是凭空地把她捏造出来呢?
可是那味道,那清凉的薄荷味道,却真真切切地存在于这房间的每一个角落和我的鼻孔里、胃里和血管里。
而我也是真实地爱上了她和这样一段我从未有过的美好日子。

但那一切美好再也不可能回来了。她在我那个夏天最后一部签约的小说完成之后,彻底地消失不见。

未完待续

冬眠。(2009-11-18 07:31)

有才华的人提笔就写。我的笔握了许久,也不知该如何开始。

我不愿承认自己才尽,只是说:我大概是老了罢。

皆因这突如其来的寒冬,让一切都有了冬眠的迹象。我只是暂时秀逗了而已罢。

我还并没有储存好足够的粮食,和足够的爱。

可以互相依偎的那个人,也并不在我的巢穴里。

那末我是否该攒钱去到没有寒冷的热带?

或许那里距离你的天涯海角更近一些。

 

而为什么我们最终的感慨和空虚,都来自于爱情呢?

 

你在天涯海角。(2009-11-16 06:55)

而我一直都在这里等你。

真传。底气。(2009-10-31 23:08)

浏览了一圈原来学生们的blog,发现很多人还真是得了我的真传。

真好。哈哈。

我是说,他们写的真好。

然后我就开始思忖我说这话到底有没有那么足的底气了。

 

十点零八分。(2009-10-27 22:05)

我们在不恰当的时间偶遇。却期待这是一场完美的邂逅。

我想说不如我们一起做梦吧。就这样天长地久。

周末时光。(2009-10-25 17:56)

从前的周末特别害怕荒凉。

不愿一个人呆在家中,却偏偏总是无事可做,只好呆在家中。或者说根本没有提前安排一切。确切地说是根本没来得及安排好一切。

那是我工作特别忙碌的日子。

周末的荒凉与工作日的昏忙形成巨大的反差,在夕阳的余晖散尽后提醒我,我总是在疲惫之余孤单一人。

 

离开hotspot之后的日子,虽然偶有忙碌,却多了几分闲暇思考生活。

这是离开的最大收获。

终于懂得喘息着过活,而不是一切为了工作,为了可观却并不能带来温暖的薪水。月末时摸摸钱袋,发现所剩无几。而除此之外,自己亦被工作压榨得枯槁无华。

 

今年的十一长假是有史以来最为开心的假期。狐朋狗友日日相聚,喝酒打牌唠家常,去趟游乐场做回小朋友。或者呼朋引伴去菜市买菜,阵势堪比满汉全席,几十块人民币就能做一大桌子菜,足够众人享用。至于是否顶级美味,全然不是重点。

 

结帮成队地看了《风声》,然后七嘴八舌地议论。

在五道口的街边玩投篮游戏机,几十块钱瞬间挥霍一空,赚来满头大汗和一身愉悦。

后来我们在游戏厅里学会了赌博。(原谅我借机疯狂弥补我枯燥的童年生活)

再后来我也成了“大厨”。

 

十月的周末都是在玩乐当中度过,丝毫不感觉浪费生命。玩乐自有玩乐的意义。

从另一个角度讲,生活就是一场游戏,抱着玩乐的态度过完人生,总好过太过认真。

板桥先生的“难得糊涂”又要被我拿来说教了。

 

尽管我处女座爱说教的本事依旧处于“登峰造极”的状态,也并不能影响我这个老年人和小朋友们的相处。有时候自己也觉得有些过分,便识相地“收声”。

 

接下来我们的计划是:去香山看枫叶,因为听说“香山的红叶疯啦”!

 

我在吵吵闹闹中生活了许多年——

那时候我只是个静默的人,不懂得拒绝,也不懂得辩解。唯一懂得的,是掩饰。

我掩饰自己的天真,以及苍老;我掩饰自己的拙笨,以及聪明。

我也试图掩饰内心的不安,以及与生俱来的优越。面对他们的时候,我只是试图不让自己的优越打扰到对方,也不愿意让自己的不安产生彼此间的距离。

关于这一点,他们都说,大概只因为我太过善良。

但他们的吵闹胜过一切善良的举动。

 

许多年后,我与他们渐行渐远,就像两条相交过后的直线,朝往各自的方向,急速而去。

那些熙熙攘攘,成为若干人的回忆,和若干人不愿提及的回忆。

而我每每回望,都觉得那些时日如夏日粘稠的汗水,或是冬日刺骨的北风,极少有非常快乐的印象。

幸好我早已脱离。但永不可否认的是,那的确是我整个青春期里最为重要的一段生活。

 

那时候,因为无法与那些人平静、认真地交流,因为无法取得认同,因为无从解释或者不屑解释,生活常常充满了成倍增长的压抑。

为此我常常恨自己。

 

后来生活变得疾如流水,一泻千里。

 

再后来当我翻看老照片的时候,才发现那些日子,真的一去不复返了。

而对于这种时光的流逝,完全不存在朱自清《匆匆》里的那些怅惋悔恨,竟然生出些莫名的快意。

于是时光的脚步肆意快活。

 

其实也是在经历了好多好多事之后,我才开始释怀,才不至于一直将那些哀伤的卑微的经过一次又一次装进梦里。我很庆幸它们最后化为碎片,翻飞而走。

我也很庆幸,我终于放过了我自己。

 

台球记。(2009-10-20 23:03)

最近迷恋台球。或者说我们这帮子人真的步入了无聊的成年人大叔大婶行列。那些旁边桌上打球的可不会知道我们平时有多文艺和骚包。和一些看起来像是混黑社会的“大哥们”一起打球,气氛有点复杂得可爱。

 

也大概我个人不喜欢篮球,也不会打篮球,加上身边的其他“大叔”海拔不太占优势,身边的“大婶”也非运动派,台球便成了茶余饭后的第一消遣。但“大婶”打球是用尽全身力气的,所以几杆台球过后,比打了篮球还累。

 

几周过去,我的球技突飞猛进,虽然跟“大叔”们抗衡还差点火候,但和“大婶”们打几杆还是不成问题的。

 

我始终都觉得,台球是文明人的运动,不像篮球,抢就抢了,还往人家的筐里扔;也不像足球,一群人东拉西扯的,死伤都是家常便饭;更不像高尔夫,打着贵族运动的幌子,卖弄毫无人性并且极其无聊的营生。

 

从上段文字,你可以看出一项文明运动对人的影响力之大。

 

我还发现一件事,就是几乎所有的台球厅都有玻璃瓶装的可口可乐卖,这是件让人身心愉悦的事。

但很多台球厅的价位实在太高,不符合“文明运动”的标准和传统。建议有关部门建立相关法律法规,避免一些台球厅欺负平民百姓。

 

有一次去飞子家楼下的那家,走时候老板用豪爽的东北话对飞子说:你这张脸就是vip金卡!

自此,台球运动正式成为“西单帮”帮立运动。

公园2009年10月20日。

PM。(2009-10-15 03:02)

在下午惨淡的太阳光中醒来,单薄的被子已经盖不住秋天的孤凉。

明明已醒来,却仍旧被梦境缠绕,不愉快的情绪肆虐在房间中。

很多事,很多事,都需要慢慢忘掉,即使是黑夜里的一束光,都不可能将其唤醒。这样,我们才不致受伤。

 

在深夜重温安妮的文字,《清醒纪》中的一段文字,拽下了一串眼泪。

“……他说,今日见你,觉得所有的时间和空间仿佛都没有存在。那种见到你就心里欢喜的感觉,依旧只有强烈。只是以前快乐的时光,都回不来了。她说,我们也有恨得咬牙切齿的时候。他说,我都不记得了。只记得我们好的是很。她说,那时候我们都太年轻,桀骜任性,对生活有诸多不甘和失望,因此彼此折磨。很多人如果换一个时间认识,就会有不同的结局。他便黯然微笑。……”——《叙旧》。

 

他与她在七年后的叙旧,也只不过是清早起来,她陪他去一个小镇上找一个地址,然后两人在闷热的阳光下返程,她将他放在途中,两人平静地告别。

 

时光似乎并没有留下痕迹和重量。一切都藏在身后的影子里面。只要你不回头,便不会看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