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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从一间屋里走出来,身后一扇门轰然关闭,寂静的走廊,高跟鞋敲击在地板上,声音寂寞而仓皇。她在昏黄的路灯下站定,掏出手机,翻遍通讯录,找不到可以一起吃饭的人。她骑车出门,大门紧闭,旁边的小门外透进来一丝热闹喧嚣,尘世的味道。她横穿马路,买煮熟的玉米,拿在手里有暖暖的清香。她推门走进一家蛋糕房,环视四周,不同味道的蛋糕每种要了两个。她走出蛋糕房,抱紧了那罐茶叶,刚买的玉米,新买的蛋糕。她用钥匙开了门,打开灯,倒满水,以极快的速度啃完玉米,配辣酱吃下两个蛋糕,仿佛饿了很久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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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我百年不变的开场白来开场就是:其实真的老了呢。看见走在马路上的小小女孩就会有颇多感慨,曾几何时,我也才这么一点点大;现到如今,只能追忆青春一去不回头了。多少次自我纠正,多少回自我反省,都总是记不住我才26岁。只是,逝去的青春拽也拽不回来,看见那些鲜活美好的小女孩仍然会感叹,在最美好的年纪里错过了盛开的花期。从16岁到26岁,我的青春期漫长到让人汗颜。经历过一些人,经历过一些事,经历过一些伤痛,最终学会成长。在26岁的尾巴上去回视过去的这些年,终于到现在才恍然大悟,原来,谁的青春都一样。我们都曾经是叛逆的小孩,倔强的不可爱。年轻的时候经历过的那些伤痛在当时都以为会疼一辈子,痛到刻于骨,伤到铭于心。过些时日再看过去,原来,伤不留痕。曾经爱过恨过错过向往过的那些人,都在岁月里淡化成一片剪影,面目模糊不清。曾经他们给予的那些美好那些伤害,也随之淡去。那些发誓要记住的过往,已经在誓言里渐渐忘记。留下的,只是他们在不经意间促成的你的蜕变和成长。他们教你学会爱与被爱;学会珍惜和满足;学会珍惜羽毛;学会面对伤害如何淡然自处。回首我的青春期,有太多不够美好的回忆,一路披荆斩棘的走过来,终于学会如何成长成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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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很大,内容很少,一如生活,乏味平淡。
永远跟在生活的屁股后头跑,一路气喘吁吁,然后恍然发现,原来,跑偏了。
错过了之前流行的晒工资,所以现在来晒收支。俗话说,没有规划的人生没前途。当然,凡是没出处的俗话都是我说的。在很多个无所事事的时候,我一边打着心里的小算盘,一边妄图扒拉出个收支平衡,结果发现,那果然只是妄图而已。目前盘算出的规划结果如下:九月,赤贫。十月,赤贫。十一月,赤贫。十二月,赤贫。九月,两个婚礼,占我可支配收入的三分之二;固定储蓄,占可支配收入的四分之一;余额,一百元整(含50话费)。十月,固定储蓄,四分之一;准备给自己添件新衣,八分之一;K歌,八分之一;给我闺女买小镯,随机;余额,一百元整(含50话费)。十一月,固定储蓄,四分之一;与上月节蓄一并给我爹添件新衣,约三百元人民的币;我闺女降生,约人民币三百;下月初请客吃饭,约占可支配收入的四分之一;余额,零。十二月,固定储蓄,四分之一;亲、干妈生日各一,约人民币四百;余额,一百元整(含50话费)。可是,天晓得这几个月会不会有意外,记录下来只是为了随时提醒,赚钱不容易,花钱需谨慎。既便如此,我的烤箱仍然遥遥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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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女人真累,要爱和平,爱美丽,要敦亲睦邻,孝悌躬亲,抽空,还要视个体差异爱上其他。比如,爱上厨房,爱上电影,爱上购物,爱上美容……当然,还有爱上烘焙。并不是多么热爱厨房的人,闲来无事偶尔也会研究菜谱,不过一直剑走偏锋,不会跑先想飞。我也许炒不好土豆丝,但我会做可乐鸡翅;也许炖不熟一只鸡,但我会做糖醋排骨;也许不会杀鱼,但可以做咖喱牛肉;也许不会烙饼,但我会做披萨。所以,我爱上烘焙,做梦都想拥有一台烤箱。并没有顺理成章的因果关系,但不妨碍我不爱做菜而爱上烘焙。一直很臭屁的坚信自己有厨艺天赋,偶尔几次小试牛刀似乎也没把人折腾到上吐下泻,所以,一直坚信如果我有一台烤箱,我就是很不错的业余西点师。如果有烤箱,就可以烤出媲美蛋糕房的蛋糕坯,就可以按自己的意愿装裱出最特别的心意,可以烤香酥的蛋挞,美味的披萨,甚至于饼干和面包。如果有烤箱,可以做乳酪蛋糕,戚风蛋糕,提拉米苏,全蛋海绵蛋糕,等等等等。如果有烤箱,日子应该不会这么平淡且乏味,如果有烤箱,起码可以一头扎进我的烘焙世界,不计较,不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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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会有这么多节日,让孤单的人更孤单,落寞的人更可耻。大约没有节目,也并不想写字。拿看过说过的话来充数,如果你愿把所有都套在我身上,不反对,不回应。
在家闲来无事,把所有贵重不贵重的首饰巴拉一遍。银镯就两只,朋友送的,男人送的。购买日期差了一个半月,光泽度差了那么多。有宿命的味道。朋友送的那个只是旧了一些,其他没什么变化。像十多年的友谊,就只是旧了些,并没有怎样。 男人送的那只氧化的相当厉害,不复一点之前的光彩。最开始的光彩耀人,到现在的面目全非,镯子说明一切。有时候,物比人敏感。努力让自己什么都不去想,什么都不奢望,但还是被这样的镯子吓到了。不过也没关系,再过一阵子,它就算氧化成一堆废铁,也会波澜不兴了 。
没收到任何回复,想必,你是放弃我了吧。那么,让我顺道也放弃你吧。
其实什么都知道,什么都明白,所以才疼的比别人多,伤的比别人深。
应该什么都不想,什么都不问,那样会快乐很多。只是,三十岁之前都活不明白,三十岁之后就更没勇气去糊涂了。
一切迷恋都凭借幻觉,一切理解都包含误解,一切忠诚都渴望报答,一切牺牲都附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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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满世界都在标榜品味的时候承认自己再俗气不过是件特掉价的事吧。一直格调不高,品味不好,一直喜欢繁复、啰嗦、艳丽的东西。如果一件东西综合了我喜欢的所有特质,那么,一定贼俗气。偏不是多有气质的人,衬不起这份大俗,于是只能小心翼翼收藏起所有的俗气,努力装做能看的懂最新一季的流行趋势,穿不出格不出错的衣服,在人群里努力淡化成浅灰色。貌似这个颜色不那么俗气。其实,满淘宝寻么花朵发饰的那个我更可爱。对花朵有极度的偏执,或许是为弥补没有长成一朵花的遗憾。梦想的装束应该是穿一身素雅,脑袋上顶一朵贼艳丽的花;要么穿一身的花团锦簇,扎最简单的皮圈,总之要晃眼,要是不扎眼就完美了。喜欢印满花朵大摆的裙,手腕上叮当作响的一串镯,大卷的发,别一朵怒放的花。打扮好了是传说中的印巴风情,波西米亚;打扮不好保不齐被人叫做杨三杨四。事实上,我喜欢杨二和阿朵,她们美的很俗气。基本上,照我的品味,如果生在农村,一定会每天随手掐朵花别脑袋上,管他是黄的还是白的。一定是自以为很美很潮的村姑。很早的时候就说过,喜欢鲜艳的东西的时候就老了。的确老了,老到不懂得藏拙。应该继续假装品味很好,对一切艳丽俗气的东西充满不屑,纵然有个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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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情绪而已。不过,是很美好的情绪。因为欣赏而靠近,于是多了个朋友;因为欣赏而学习,于是多了种特质。最普遍的一种情绪而已。不过,却因此拥有很多美好的风景。蹲在马路牙子上欣赏美女,擦身而过的时候欣赏到不经意的善举,偶尔欣赏到三十几岁男人冲妻子撒娇时的坦然,欣赏着所有孩子的天真笑脸,欣赏着旁人的惬意悠闲,欣赏着漂亮的裙子,独特的气质,路边的花,澄澈的水。一直极为欣赏的朋友有高尚的灵魂,纵然行事与众不同,但生活的坦荡自我。最近欣赏的人,有动听的歌喉,唱民歌极为出色;有让人嫉妒的笑容,阳光且快乐;有不知道打哪儿来的自信,仿佛事事尽在掌握;有绝对的亲和,让人不由自主的被吸引,想靠近。年轻的时候很容易混淆欣赏、爱和喜欢。现在也不见得区分的有多清楚。只是,喜欢未必是浅浅的爱,却一定是深深的欣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