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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客五周年

我的博客今天4162天啦!

2006年04月02日,在新浪博客安家。

2006年04月02日,写下了第一篇博文:《呵呵,博客了!》

2008年05月03日,上传了第一张图片到相册。

这些年来,新浪博客,陪伴着我一点一点谱写生活。

文 章  225篇
图 片  3张
访问人数 746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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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2-06 2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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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我们都姓韦,于是便在一起。
  旁人纷纷说:你们这样的好法,只是可惜了,都是女子,不然如何如何。
  咦,我却不觉怎么,海发也无所谓,依旧同进同出。
  谁也无法不留意海发,若是一个人生得漂亮,则到处都是她。
  一年级时候修那《日本文学与文化》,二百人的大课,她亦常常来迟,笔记也不拿一只,仍从课室前门踢踏着入,堂皇于众目之下取过讲义大纲与出勤纸,施施然落座前排空位,然后整堂课,顾盼左右。挨至放投影,灯一黑下,她便伏了颈睡。时须先生踱下讲坛,轻轻叩她肩,唤她醒来。难道先生是好心,怕海发睡沉实了,忘记回家么?
  当海发仰起惺忪小脸,打一个婴儿似的哈欠,先生眉心即刻溶化,以为这堂课来,不过是为了要来唤醒跟前这名可人儿,其他的,倒成了其次。
  及至期末改卷时,想起那张不可多得雪白孩儿面,先生难免有片刻失神,于是鬼使神差唤,手下便批个A+出来。
  谁说生得好,不是一种便宜?再加上,韦海发这般的狡赖女子,非得将那人和占尽。
  入得秋,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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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2-06 2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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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可不可以让我静一静,
读一本书,沏一壶茶。
在安睡的时候安睡,
在醒来的时候醒来。

 

可不可以让我静一静,
唱一首歌,看一场电影。
不再等待等待,
不再烦恼烦恼。

 

我放一只风筝,
用它驱赶乌云,
让阳光落在肩头和腰间,
跳一曲优雅的华尔兹。

 

我捡一片银杏叶,
在温暖的冬日的午后,
用时间和油墨的芬芳,
压成一段记忆。

 

我在岸边,
微风拂过湖面,
有一群白鹅,
红掌撩我心弦。

 

让我孤独地,
孤独地,
站在云端,
守望麦田。

 

于2010年02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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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2-06 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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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1462年,当萨拉丁带领带领土耳其人席卷康斯坦丁堡的时候,年轻的德古拉伯爵狠心撇下他的新婚妻子伊丽莎白,为了捍卫信仰的基督,披甲而战。战袍是鲜红色的,如同滚烫的血。然而,当德古拉伯爵在战场上取得胜利的时候,美丽的伯爵夫人却收到了丈夫阵亡的谣言。伊丽莎白悲痛欲绝,万念俱灰,在写下简短的几句话后,她身着一袭白纱,跳入城堡外的河流,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于是,当德古拉伯爵凯旋之日竟是悲剧开始之时……

         当德古拉伯爵回到城堡的时候,迎接他的不是爱人温柔的拥抱,而是妻子冰冷的尸体。“我亲爱的王子,没有了你,我也不愿独活,愿我们能在天堂相见……”可是神父却说:“她死于自杀,她上不了天堂。”望着妻子嘴角未干的鲜血,仇恨和怒火将他吞噬,他以生命捍卫信仰换来的却是上帝对他的离弃,他愤怒着低吼着,将剑刺入圣十字中心,鲜血从十字架中涌出,天使眼中也流出鲜红的血,洁白的蜡烛也在泣血,德古拉手捧鲜血在十字架前饮血而誓:他诅咒这一切,与自己曾捍卫的信仰决裂,向上帝复仇,为妻子复仇,他要以血为生,死后必将复活,化身吸血鬼,永生不死,向世间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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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小时候,很小的时候,还住在保寿巷。一天,一个大孩子拿了一副羽毛球拍来,于是整条街的小孩都乖乖的排队等着打一下,有人专门记球数,三个下。那时候小孩有一副羽毛球拍,我觉得不亚于现在有一辆车。就是那天,我第一次打羽毛球,究竟碰到球没有,已经不记得了。

         初中的时候,是妈妈教我打羽毛球的,我记得是在青少年宫的一块空地上。妈妈总是最强的,无论什么事情,都是最好最好的(除了,生了一个我)。我有很多强项都是妈妈教我的,比如算二十四,相当厉害。从那个时候起,我就开始喜欢打羽毛球了,只是没有时间和机会。(这就是中国小孩的悲哀之处)

          高中之后,我没有好好学习,在别人做重难点手册的时候,我拿着班上的羽毛球拍在外面打球。特别是高二和高三上学期,只要下课就跑出去打,拍子都被我打断了,当然是质量原因,非我强悍者也。所以我的成绩不好,也不知怎么的如今竟读成了个研究生,当然了,还是成绩不好。

          进入大学后,意外的发现,我的羽毛球水平,居然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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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2-06 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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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蒂亚娜(Tiana)是一个穷人家的孩子,她并不漂亮(所以迪斯尼把她画成黑人?)而且从不相信童话,那个让无数女孩子兴奋着迷的青蛙王子的故事,只让她觉得恶心。“如果能遇到王子变成公主,我情愿吻100只青蛙。”她的好朋友说。而蒂亚娜则说:“我才不会去吻一只青蛙,恶心”。蒂亚娜有烹饪的天赋,她一直希望实现她父亲的梦想,开一间大的餐厅,让人们来分享她们的美食,所以,她勤劳的工作着,努力存钱,希望能凭借自己的双手去实现这个梦想。她没有漂亮的衣裳,没有跳过舞,没有那么多的浪漫幻想,她只是勤劳而坚强的向着她的梦想前进。可是,开一家餐厅,对她这样的穷孩子来说,是多么遥远……终于,在一次化妆舞会上,蒂亚娜向着童话书里说的那颗星星许愿:她想要一家餐厅。然而当她睁开眼睛,她看见了一只青蛙,一只会说话的青蛙,一只被巫术诅咒的由王子变成的青蛙。

           青蛙说:蒂亚娜应该吻他,这样他就会变回王子,变回王子后他会给她钱让她去开餐馆。蒂亚娜想想自己多年的梦想,再看看这只恶心的青蛙,想着只要一个吻,就能实现她多年来的心愿,于是她答应了。她吻了他。结果大家都知道,没有真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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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2-06 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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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又开始了我惬意的校园生活,放浪形骸,不修边幅……呵呵。

             上天恻隐我好好学习的决心,今天天放大晴。早早就起床了,然后一棉鞋、一破袄、一水杯、一暖手宝,我就出门了……我自己也奇怪为何这身打扮,连头都没有梳。路过食堂的时候吃了个饱,(虽然其间发生了一件很恶心的事情)这可是我辞职之后的第一顿早饭!总之从食堂出来的时候,心情非常愉快,所以在今天早上,人们可以看到一个邋遢鬼像气球一样,在校园里游荡,匆忙的像只老鼠,优雅得如同丹顶鹤,我喜欢这种游荡,很舒服。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而不改其乐,我想这是无论儒家道家都推崇和追求的吧。后人因为孔子的这句“贤哉,回也”就说儒家叫人安贫乐道,我以为这个多少有些误读了,孔子决不是在歌颂贫困,他赞赏的是颜回人格的强大。一个人越是炫耀什么,说明他越缺乏什么;越是在意什么,越说明他对这个自卑。当一个人太过空虚的时候,他就会把自己装点得富丽堂皇;反之,当一个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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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2-06 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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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

昨夜梦魇醒来,

发现自己躺在冰冷的床上,

这是三年前的夜晚,

眼角还噙着泪。

 

不,这还是梦,

我害怕,挣扎,努力醒来,

然而思念结成的茧,

将我困在其间,

无力蜕变,无法挣脱……

这个梦好长,5年之久,

如同已经习惯了呼吸,

像涅槃的蚕蛹,

不生,不死,不灭……

 

天空飘起了雪,

柔美、轻盈、刺骨,

我赤身裸体,在雪地里匍匐,

我知道,在落雪的地方,

定有一双温柔的眼睛,

那眼中的泪水,

能治愈生命的伤。

 

我继续前行,

寻找那双能陪我哭泣的眼睛。

山谷里哭泣的百合,

悬崖上流泪的秃鹰,

黄沙下沉默的枯骨,

深海里歌唱的人鱼……

 

人鱼啊,你为何唱个不停?

因为有爱,因为有梦,

因为将300年的生命当做牺牲,

因为在大海的深处,有高洁不灭的灵魂~!

 

啊,看!

在那海天交接的地方,

启明星发出耀眼的光芒~!

那是你清澈的眼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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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2009.4.28.

 

     在西北的沙漠里,有一种树,活着,一千年不死,死了,一千年不倒,倒下,一千年不朽。
     在青藏高原的山峦中,有一种鹰,翱翔天际。在临死前,它会最后一次冲向蓝天,是的,死也要死在天空中,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也不放弃对蓝天的执着。
     有一种人,明知不可为而为,并且竭尽全力,赌上性命和尊严,这种人是英雄,是骄傲的勇士!你可以赢他,但你打不垮他,你可以杀死他,但你摧毁不了他的意志,你可以把他按在地上,却按不下他高昂的头!

     20分的差距,面对湖人,任谁都会绝望……是的,会输,但我们决不放弃!
     没有米勒,没有费舍尔,没有麦迪,没有奇迹……是的,会输,但我们绝不屈服!
     三分不进,再犯规,再抢球,再投三分,时间越来越少……是的,我们会走,但要骄傲的昂着头!

     谁都喜欢胜利的荣光,激情、炫目。然而有一种失败让人感动,令人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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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4-30 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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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2009.4.24. 

    今天是荒芜的一天。
      早上10点才起床,因为看《绝代双骄》看到5点半才睡。起来以后顺手挂上了QQ,QQ是个好东西,它不时的提醒你现在正发生的事情——湖人对爵士。于是连中饭都懒得去买,让小唐帮忙带回来。可惜,科比在最后两秒时候的那个三分球,就差那么一点点,于是错过了反败为胜的最后机会。谁说历史全是必然?!我不是湖人的球迷,但也感到遗憾。球赛也是个好东西,无论篮球足球,总能让人兴奋。
       下午好想好想去打羽毛球,可惜这世界上有两样东西最难找——知己和对手,微斯人,吾谁与归?整个下午,对着电脑,脑袋都麻了。
       晚上去练瑜伽,回来以后才发现没有吃晚饭,牙痒痒,抓了钥匙就跑出去买周黑鸭。其时已经九点多了,是的,我要减肥,但正如令狐冲说的:“酒不能喝,女人不能想,别人欺负到头上来还不能还手,那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倒不如死了。”人需要自制,也要解脱。可当我走到学校门口,突然又不想吃了,比较麻烦,本来应该学王子猷,乘兴而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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