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子之手,与子偕老(2007-03-06 09:20)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轰轰烈烈也罢,平淡如水也罢,总之是婚姻成全了我们,让我们走到一起,共同拥有和分享,也共同面对和承担。
一位老人去世的时候,弥留之际,他抓着老伴的手,几乎是用尽生命最后的全部力气,对她说:“谢谢你!”
他们在一起生活了整整六十年,前半生坎坎坷坷,她跟着他四处颠簸,为他生儿育女。孩子们大了,生活也安顿了,她还没有来得及喘口气,他就病倒了,期间有十年,他就一直躺在床上。她帮他擦洗,天天为他煎药,想着法子为他做可口的饭菜。后来他身体稍好些了,她就每天下午搀着他,在小区周围转转,帮他活动活动筋骨,其实,她的身体也不好,常有毛病,每次散步回来,她都会累得满头大汗。
没有人会觉得这一切有什么不妥,除了略略地感叹于他们的辛劳与苦累。她也是默默地做着这一切,从无半句怨言,因为他们有婚姻。正是这一根纽带,几十年前把他们牵到了一起。然而又有谁知道,就在结婚的前夕,他们两个还是一对陌生人。
“谢谢你!”老人最后这样说。他是在对婚姻感恩啊。
对于大多数
如何理解贝尔所说的“当代文化正变成一种影像文化,而不是一种印刷(或书写)文化。”
这句话。
语言的产生源于表达和交流情感的需要,任何民族的语言都浓缩、承载、传递着该民族丰富的文化信息。印刷(或书写)做为文化的载体,也是情感的载体,过去是语言的唯一载体。文学作品是作家创作的,并为读者阅读的一种语言形式。过去读者阅读文学作品,存在着两种语言的转换模式,即作家如何把生活变成文学语言作品;读者(欣赏者)如何把文学语言转换成自己头脑里的图画。语言文字的特性决定了文学形象只能出现在读者的想像之中,因而它是朦胧的、模糊的,具有一种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性。而影像文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们,同学们:大家好!
我们怀着成为北大学子的梦想,带着喜悦与激动的心情,迈进了北京大学
这座百年学府。值此开学典礼之际,请允许我仅代表2005级北京大学艺术学院全体学员,向在座的各位领导和老师们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感谢艺术学院的厚爱,使我们在工作数年之后,得以跨进我们向往已久的北大校门;感谢艺术学院老师们的精心安排,在开学伊始就为我们送上了一份特别的礼物,让大家相聚、相识,共同纪念人生中这难忘的一刻,这也预示着我们将有一个崭新的开始。
感谢我们的学院的书记,在繁忙的科研和教学工作之中,抽出时间同大家见面,并给我们介绍了北大艺术学院的情况,为我们在学习上提出了要求,指明了我们努力的方向。为我们学好电影艺术提出了宝贵的建议。
我在清华大学学习和工作过数年,“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的清华校训给过我太多的启示,“行胜于言”这铿锵四字让我铭记于心,深知名校熏陶所注入的“能量”,有着一般高校不可比拟的作用。继续到北京大学学习
电影学是一门综合艺术(2006-03-22 17:54)
电影电视等媒体既是娱乐方式,又是朝阳产业。电影学是一门综合艺术,也可以说是一门综合性学科,影视节目中的角色涉及社会中的各行各业。我想我的法律知识在电影等
媒体领域同样可以施展。
我曾经看过一部电影叫《激情辩护》,描写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位港商娶了位大陆姑娘为妻,生下一女儿患有白血病。那位港商见女儿治愈无望,不愿再支付医疗费用。并与那位大陆妻子离婚。有位法学家林教授出于正义感,代表女儿将港商告上法庭。他的学生
年轻的陈律师 做港商的诉讼代理人,法院一审诉讼中陈律师
代表的港商马上就要胜诉,陈律师出于对患有白血病女儿的同情,主动提供了对港商不利的关键证人,使港商败诉。这部电影涉及了法理学、民法、婚姻法、民事诉讼法、律师职业道德等法学专业知识。了解法律背景,更能领会编剧和导演的创作意图。我想影视节目中的角色涉及社会中各行各业,因此,我们能走入电影学这个艺术殿堂,我们的人生从此也更加精彩。
大家都知道,自由的鸟儿飞不出辽阔的天空,人的行为总是要接受法律的制约。古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从踏进校门起,父辈就一直教导我们:要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学生,于是,法律意识就开始在我的心中萌芽了。
一直崇拜威严的法官,折服于《法网柔情》中侃侃而谈的大律师,梦想有朝一日自己也能站在他们的位置上,成为正义的守护神。于是,今天的我来到清华大学学习法律,聆听法学之精髓,揽阅古今中外法律之典籍,使自己无愧于头上的国徽和胸前的天平。
我们知道,这世界有太多的无奈,严峻的法律有时也显得苍白无力,法治常常有“人治”的色彩,且不说“朕即国家”的封建时代,即使是走上法治轨道的今天,也有一些不尽人意之处:假冒伪劣商品铺天盖地;行贿受贿屡禁不止;一些地方刑事案件逐年上升等等等等。
中国有句俗话:“冤死不告状——就是自认倒霉。”而不诉诸法律,万不得已对簿公堂,就设法给这个送礼、找那个说情。不过在《秋菊打官司》中,我们看到老百姓法律意识的觉醒。我想,一个文明的社会首先是一个法治的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