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三那年,我的一个女同学突然退学,说是要结婚。女同学来自小县城,白白的,刚发育就变成了二十五六岁的样子,文了褐色的眼线。我与她并不亲近,她的事是我从相熟的人那打听来的。大意是,一男孩爱上了她,她母亲就提条件说,等男孩挣够20万了,就答应你们俩的结婚。结果,那个只有高中学历的男孩在三年内挣了20万,就娶到了我同学。
那时,这件事给我的冲击力特别大。我不断在思索,如果我可以“出售”,愿意娶我的人最多可以出多少钱?
当然,我清高地认为,20万最多能买我一只胳膊。如果你与我同是大三,你定会如我一样,认为自己昂贵无比。具体有多昂贵呢,你不知道,你只是一想像就有腾云驾雾的感觉。你也不敢算,算多了算少了都会让你惊讶与不安。总之,你认为,为了20万放弃学业,被一个男人买走一生,不值。因为没有人这么快来买你,所以你决定,不要那么快“卖”掉自己。
后来,带着憧憬,你同我一样开始在大都市里奔波着找工作。你的师姐说,妹妹,找工作时,要打扮的成熟点,把你那樱桃小丸子的刘海拨拉到一边,抹个羽西式的红嘴唇。于是你就借了学姐那大了你一号的高根鞋,又邀了四个要面试的同学一起跑到夜市砍了半个小时价,一人买了个40块钱的仿LV樱桃包,你觉得面试真好玩。
因此,你被雇佣了。
由于刚进入社会工作,你青涩得不懂得如何装饰自己。老板让你穿成熟点,你就模仿那些高挑的优雅的姐姐,但你选的色儿与款式总差了那么点,成熟的衣服配上你那娃娃脸,跟HELLO KITTY穿旗袍一样。你天天挤公交,刚学会挣钱的你真不舍得花钱。最奢侈时,你晚上加完班坐了个摩的回去,风吹起你的头发,满脸油光的你也觉得,自己好小龙女啊!
其实,你也不是没有车坐,头一年,有一两个比你年龄大的男人抢着要接你,你有好几次所谓的傍大款的机会,但你就是讨厌这些老男人手上那比妈妈做针线活用的顶针还宽的戒指。你发现,自己天生没有傍大款的命。谁是大款你讨厌谁,且讨厌得相当严重。最后,大款的短信你也不回了。
那时,你多清高啊!因为你心中仍有嫁个白马王子的梦。你从来不提钱,多俗啊。身边很多人抢着要把你推出单身的圈子。他们问你,到底想要个什么样的人啊!你很内在地说,感觉好的!
后来,你感觉来感觉去,总之感觉了一圈,都没找到合适的。那时你才突然发现,两年已经过去了。你看着身边的好朋友都找到了男朋友,不禁心理失衡。于是你开始过上了相亲的生活,最多时,你甚至一周相三个。由于见得太多,你时常忘记相亲时间,但那并不会使你慌张。有一次,你11点起床发现中午约了个11点半的,索性没洗脸一拨拉头发就去见面了,去了只是点了个自己爱吃的饭,低头吃完就走,很少留电话号码。
你根本就不认同这种俗气的结合方式,所以,你仍旧没碰上自己想要的那个人。但在晃晃悠悠中,你终于慢慢懂得,找一个自己喜欢的人那么不容易,人一生中碰见的人,比想像中的少多了!
但是此时,我知道,你心里还是有找个白马王子的梦,它仍旧那么坚定。不同的是,你怀揣着这个梦想,愿意与另一个看似适合你的人相处着试试了。你的冷酷感少了,下着小雨的深夜,他突然给你短信,我好想你!你也会被打动。
你不知道这是为什么?难道感情真的可以培养吗?
让我来告诉你。那不是心动,而是感动。因为你开始感受到孤独了,你不禁接受了他的慰籍。
是的,感情是可以培养,但是,仅仅是在你抵御不了孤独的情况下。
一旦这种“安慰孤独”的情感方式被你接受,你就很难再纯粹地坚持自己找一个白马王子的梦了。你有点累了,不会再以那个梦为生命的意义。当然,你仍会做着这个梦。只是,它越来越像梦了。
继续相处一两年,你突然觉得,就离不开安慰你的那个人了,其实你起初是不喜欢他的。但不知道为什么,最后,你就开始关心他了,虽然他那么死心塌地爱着你,你还是情不自禁地要偷偷翻他的短讯,还把你的生日输入他的QQ密码中看是否能登陆。他不喜欢你穿的衣服,无论你多中意,都不再穿了。
你还愿意拿出自己所有的积蓄,跟他一起供房子。一套房子50万,你们一起供。你算了下,他不但没有拿20万来娶你,你为了嫁出去自己,还自付了25万。这场爱情,受益的竟然不是你!
于是,你开始羡慕那个,别人愿意花20万娶走的女孩。你一想起那女孩,就要跟男朋友吵一架,一吵就是一天。吵得最凶的时候,从小懂事的你竟然摔了东西,还扬言要分手,而后摔门而去。当晚,你就带着憧憬接受了曾追过你的大款的约会,可你一看见他那水桶肚,就彻底打消了吃回头草的念头。你仍旧改不了讨厌大款的习惯。
那么,你不得不再次回到男友身边,虽然他穷,他幼稚,但他既年轻又干净,干净到像一个梦。最重要的是,他那么爱你,你也知道他在为你努力地工作。无数个夜里,他为了多拉一个单子,被客户灌得醉醺醺地回家,一进门吐了你一身。
你就感动地哭了,你发现自己是真的爱他。那样的夜里,你时常会流着眼泪入睡。你会思考很多,想到已逝的青春,想到要还20年的房贷,想到自己不能停止奋斗的未来,你觉得好累,你觉得好绝望,也觉得别无选择!你始终不明白,怎么这么大好的青春给了你,就能过成作茧自缚型的呢?
我多理解你的委屈啊!因为我也如你一样,怀疑过自己的价值,也反问过自己:为什么呀,我跟了一个自己起初不喜欢的人,又没钱,还要一起吃苦。我连20万都不值了吗?
可是你想过没有,曾经,一次次,有人愿意出比20万更多的钱来买你一生,你拒绝了那样的生活。因为虽然你也虚荣,也需要物质,但最终,你在一次次与现实的对抗中,坚持了自己的本心,选择了接近梦想的生活。你就是不能接受打动不了你的人,多少钱都改变不了你坚定崇高的心。你多可爱,多真性情啊!
20万算什么,只要我们愿意,可以自掏腰包花25万,甚至更多的钱,买自己想折腾的一生!
是啊,我想你已经明白了。不是生活让我们作茧自缚的,而是梦想。我们永远都想做自己的主人,都在做自己的主人,那么,我们必须要为自己负责,为自己埋单,为自己的意愿而不懈地奋斗。即使做自己的主人让我们越来越辛苦,我们仍旧会如此选择。
因为,我们的梦想是如此强大。强大到,让自己奋不顾身!(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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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记得有一晚刮大风,18岁的马鸣歌跑上来暗示过我,他站在我家门口摆了个楚留香的造型,问我:我家停水了,可否在你家洗个澡?
临走时,马鸣歌与我约定五天后在某个寂静的地方相见。他说,今年最想要的东西,就是我!
五天后,我没有应约。因为一个16岁的少女,并不害怕失去爱,最害怕的莫过于失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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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鸣歌与我在同一个院子里一起长大,他的青春光芒万丈,是院子里第一个戴上红领巾的孩子,在学校里被称为优质校草,走入社会被称为有为青年。诸如“一夜情”“负心汉”这类词语,根本与他沾不上边。因为马鸣歌一辈子的智慧,都用在了掩饰真实的自我上。但我知道,马鸣歌的每一笔风流帐!
我吓得说,祝你成功!
那时每逢暑假,鳗鲡做生意的父母就会隔几天去外地打次货,我和马鸣歌就担起了帮她补习功课的重任,这对我来说是煎熬,因为鳗鲡的IQ可与阿甘媲美。马鸣歌则很有耐心,还经常给我们买冰淇淋吃,我与鳗鲡叫他哥!
我一直以为马鸣歌把我们当作妹妹看。可一天午后,我发现了异常。
那天,我吃完饭去鳗鲡的家,敲门时听见了里面咿呀的声音,像是女孩子的呻吟,又像是快乐在喊叫。
过了很大一会,鳗鲡才给我开了门。我见她一脸绯红,而马鸣歌坐在床沿上,一本正经地翻着鳗鲡的暑假作业。我那年已月经初潮,了解了男女之事,强烈的第六感告诉我,他们发生了。那以后,我发现他们亲密的次数相当频繁,直到那个暑假结束,有一天鳗鲡哭着向我走来,并不说原因,我才知道,马鸣歌也只是个图一时快乐的人。
16岁的夏天,马鸣歌的目标是我。他时常趁我父母去打麻将时来检查我的作业,赖在我床上说高考让他好累,他需要放松。他一直看着我,用暧昧的,异样的眼光。我就背着手站在门口,低着头,有时候对他笑,有时候抠门缝。
马鸣歌就问我,有没有接过吻啊?我不语,他就走过来要抱我,我没有拒绝他的拥抱。这促使他越发大胆,于是就发生了后来的,我们五天后的相约。
但我爽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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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为马鸣歌会无休止地纠缠我,但他没有再暗示过我。再见到我时,他依然是个穿着帆布鞋的阳光少年。马鸣歌就是有这样的魔力。
那年,我和马鸣歌没有故事。
他如愿考上了理想的学府,所有人都觉得他前途无量,很多暗恋他的女孩纷纷表白,他择优与其中的一两个发生了关系。很多次,我晚上上完补习班回家,都能看见马鸣歌在街口的小花园里,那棵黑暗的柳树下,与一个女孩缠绵。那么黑那么黑的夜晚,我竟然能确定,那柳树下的人就是马鸣歌。我太了解马鸣歌。
所以,我对马鸣歌彻底死了心,他去上海上大学的前一晚,他父母邀我们一家和鳗鲡一家去家里吃饭,我和鳗鲡都没有去。那晚,去马鸣歌家做客的还有那个年轻漂亮的英语老师,她在吃饭的过程中一直眼含热泪,对马鸣歌的父母说,舍不得马鸣歌这么好的同学离去!她越哭越激动,最后马鸣歌只能硬拉她出去,他怕她说出什么不该说的事。因为,他们有过师生恋。
那之后的好几年,我与马鸣歌没有联系,鳗鲡也不再提马鸣歌。只是,马鸣歌偶尔会去我的QQ空间留言,说些让我好好学习的话。
直到我考上重点大学,马鸣歌从远方打来电话恭喜我,用哥哥般的语气说,为了奖励你,我带你去三亚旅行吧。我当时心里不是没有感动,但一想起马鸣歌的过去,总会动气。我记得当时,我说,你还是放我条生路吧。马鸣歌说,我喜欢你,一直都是。我挂了电话。
这算是我一生做过的最有骨气的事。
很多时候,我在想,如马鸣歌这样看似是个神,其实是只鬼的男人,他喜欢一个人时会动用多少真心?
始终没有答案。好在我们始终没有发生过,我也不必太惆怅。
但爱情是个劫,有的早发生,有的晚发生。当你爱上一个人,时间总会让你受伤。
我毕业那年,马鸣歌再次向我伸出了橄榄枝,邀我去他所在的公司谋职。那时马鸣歌穿精致的西装,笑容温和,已经做高层了,我以为他已改变,便听了他的召唤去了上海。
马鸣歌对外人说,我是他的妹妹,如亲生一般。他对我呵护备至。那时公司为他一个人租了间一百多平的公寓,他叫我暂时住在那里。我不是没有设防。
但此时的马鸣歌,再不像多年前那么卤莽。我丝毫看不出他仍旧在打我的主意,因为他已经有了一个漂亮的女友,说话嗲嗲的,两个人看似要结婚的样子。女人每个周五来马鸣歌这里过夜,那是我最煎熬的时刻,因为我总能听见他们的欢爱声!
不知道是不是在赌气,我也交了个男朋友。有一晚,我问马鸣歌:哥,我能带男朋友来过夜吗?
马鸣歌看着我,眼神被一种叫做失望的东西覆盖住了,我很少看见那样的眼神,那么单纯,我才知道,他喜欢过我。
我进了房间后,眼泪就出来了,我始终不是他的对手。我知道他已经对我彻底失望。但那夜,我没有想到马鸣歌会直接冲到我的房间里。他的热情里夹杂了很多复杂的东西,我不想慢慢品位。总之我们发生了,整个过程中我们一言不发,温馨的表白的场景始终没有发生。马鸣歌很粗鲁,他甚至不曾感觉到,那是我的第一次。我只记得最后,他对我说,你知道吗,这么多年,我始终在等待这一天。
睡至半夜,我感觉到他起身离开了。
我流泪了,觉得好凄凉,我始终没有逃过他的掌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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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从15岁开始,鳗鲡和马鸣歌一直保持着身体关系,马鸣歌上大学期间,鳗鲡共探访了他十二次,还为马鸣歌堕过两次胎。鳗鲡走的那天,正是马鸣歌订婚的那天。鳗鲡的笔记本的最后一页写着:年少时,以为爱能超越一切,那时不明白另有一种力量,叫命运……
那年,我第一次提前回家,我打算把鳗鲡的笔记交给马鸣歌,我很想知道,他看了之后,以后的人生中还会不会继续风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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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上春树喜欢多少有点破绽的有个性的脸庞——有一种气势美。
村上春树心目中的完美女性
闲来翻看村上同读者之间的伊妹儿通讯,发现日本读者的提问真是五花八门。有的问有外遇和一夜风流的区别,有的问持续当女孩儿的条件,有的问村上是不是“恋爱至上主义者”以至性欲性不强(何苦问人家这个?看来当作家也真不是好玩的!)。
而村上对这些提问并不支支吾吾闪烁其辞或虚晃一枪落荒而逃,而大多以村上特有的语气和幽默一一认真回答。例如一个二十六岁女职员问村上喜欢哪一类型女性,村上说他欣赏“好像没有浆磨过的、款式简洁而有档次不俗的白色棉质衬衫那样的人”。这个村上式回答倒也不令人费解,但我总想进一步探个究竟。后来翻译这本名叫《村上朝日堂是如何铸造的》随笔集时终于如愿以偿。他在《汉堡的触电式邂逅》一文中明确表示:“我觉得自己不至于为长相端庄的所谓美人型女子怎么动心。相对说来,还是喜欢多少有点破绽的有个性的脸庞——有一种气势美。”并进一步交待说“漫长的人生当中也并非没有电光石火般的戏剧性邂逅,准确说来有过两次。”至于这两次具体有何作为,我就不想多嘴多舌点破了,还是请读者自己在这本书里慢慢查看为好。
总的说来,村上的日常生活也是相当单调的,毕竟不可能天天有那种电光石火般的艳遇。村上自己也说过:“小说家的一天是极其平凡而单调的玩艺儿。一边吭哧吭哧写稿一边用棉球签掏耳朵,时间就一天一忽儿过去了。”不同的是,一般人掏完就完了,而村上不一样,能从中掏出哲学来。他最推崇毛姆的这一句话:“即使剃刀里也有哲学”。凡事皆有哲学——这是村上一个极为宝贵的人生姿态。这使他在庸常的生活当中脑袋上始终架起高度敏感的天线,随时捕捉纵使微乎其微的信息并从中析缕出哲理性。正如一位日本教授指出的:“村上春树始终追索日常行为所包含的哲学内涵。这种‘追索’或者‘哲学’构成了其随笔的基石。”也不限于随笔,在小说创作中他同样善于掏取哲理,点铁成金。
与此同时,村上还颇有温情和爱心,这使他的随笔蕴含一种悲悯性。村上喜欢猫。他养的一只名叫缪斯的猫有个奇怪的习惯,产崽必让村上握住爪子。“每次阵痛来临要生的时候就‘喵喵’叫着懒洋洋歪在我怀里,以仿佛对我诉说什么的神情看我的脸。无奈,我就说道‘好、好’握住猫爪。猫也当即用肉球紧紧回握一下。”产崽时,“我从后面托着它握住两爪。猫时不时回头以脉脉含情的眼神盯住我,像是在说‘求你哪也别去求你了’……从最初阵痛到产下最后一只大约要两个半小时。那时间里我就得一直握住猫爪四目相视”。可以说,个人性是其随笔的“看点”,哲理性是随笔的基石,悲悯性是其随笔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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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调女人:在事业上有一定成就却比较低调的优秀女性,写出她们在生活、个性、事业、情感及家庭中一些鲜为人知的故事。第三人称。(3200字以内,附照片3-5张)
新好男人:一些比较成功的男性(包括事业与家庭),名人或普通人均可,具体要求同低调女人。(3200字,附照片3-4张)
创业读本:能给读者启示的创业经历,要求体裁新或好实施。(约2P,3200字以内,附照片2-3张)
爱情故事:能打动人的都市情感故事,情节好,或幽默,或灰色,或美好。可读性强。3000字。
异类小说:3000字,比较灵异,神秘及有悬念的非爱情类小说。
精短故事(新增):一千字的小故事,要求情节一波三折、离奇好读。不限题材,爱情或非爱情的均可。1000字。
真爱依旧:感人的故事,讲述人间真爱。3000字。
隐身花园:情感生活中的绝对隐私。要求真实生活化,切勿俗辣情色。3200字以内
城市履痕:带有异乡情趣的浪漫美好的旅行故事,注重文字感觉。也可以是介绍新颖旅行地的稿子。(国内国外均可)3000字。
红男绿女: A、聊斋男女。精彩的现代聊斋故事,可以是情感方面的,也可以不是,要求故事不落俗套;B、烟火男女。类似于饮食男女,贯穿一件道具在里面(如戒指、发夹等),可涉及婚恋方面;C、网络男女。网络发生的一些难忘的事。以上三类,每篇1500字以内。
左岸右岸:启迪心志的哲思小文,要求文字精致,观点新(可以是娱乐八卦稿)。1000字以内
男女关系:对婚恋的新鲜看法,重在表达男人与女人对待情感问题的不同态度。(1000字以内)
那时烟花:逝水流年的老故事。时间界定在民国初期。1500字以内
物质女人:女人物质之间的感性文字,女性化散文,述写女人物质之间亲密情感故事。要求文字精致,观点新颖独特。800字左右
夜读诗话:一篇诗歌的背景故事,或是写诗与诗相关的作者的点评。1500字
生活资讯:影评(推荐一个导演的三部电影)、乐评、书评各要一篇,各800字。
欢迎赐稿!(每个月12号截稿,月底出终审)
稿费:散文类300元/千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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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负责一个新栏目叫《爱人励志》,栏目设置如下——《爱人励志》:一人生加油站,书信稿(1500字),可以写给任何人,鼓励或者激励大家努力生活、快乐生活的。内容要实在些,切忌不能太说教。二:指点新鲜人(征文类),在你初入社会变成职场新鲜人时,是否碰到了很多人际交往上的困惑,你不知如何发挥自己的能力,你因得不到别人的肯定而烦躁。作为年轻的单身女子,你身边更面临着很大的情感诱惑与金钱诱惑.如果你从中得到了一些感悟,我诚挚地邀请你与我们一起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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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夜是一场青雨淋淋
幸而我还有一盏台灯
一把精致的小雨伞
撑开一盖暖黄的光晕
如果死亡是一场黑雨凄凄
幸而我还有一段爱情
一把古典的小雨伞
撑开一圈柔红的气氛
雨无论是用什么做成
而绯色的氛围或橙色的光晕
愿你我做公伞的人
伴我步过湿冷的雨地
如果夜是青雨淋淋
如果死亡是黑雨淋淋
如果我立在雨地 上
等你撑伞来迎接 等你。
(如果你是个喜欢诗的人,看到过好的爱情诗,欢迎你推荐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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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拍的,祝你快乐!)
麦积山归来,稿子交给曹大人,2009年对我来说就已经过去了,因为本年度收稿已经结束。下一期就是2010年,时光真是飞逝,可我不再想长大!不是怕老,而是以后每成长一年,就必须要做一些大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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暮歌
文/李轶男
1
遇到清欢时,我46岁。在故乡小城料理父亲的丧事。入土为安,遂嘱咐姐姐们陪母亲去度假,我独自在家粉刷房间。
德诚来看我,说是要介绍女孩做女友,我苦笑,他在书斋多年,不知我的日子有多么热闹。
后,经常有些女孩过来,操本地方言,齐刷刷的美丽。却没一个能得我心。不过,也有例外,比如那天,我只出去买一兜苹果,再回来,门外就倚着一位。灰蓝色羽绒衣,圆头小皮靴,脸是看不清的,戴着彩色口罩。
我对喜欢口罩的女孩素无好感,连招呼也懒得打,自顾自去开门,换棉衬衣。再回客厅,吓了一跳,她正端坐在沙发上,出神地看我。
倒是一张素颜。
她站起来,向我伸手,说自己叫做清欢。与她握手时,我竟有些躁。
因,我看到她的眉。她的眉,犹如绸缎,却无型态,横在一处,有点混沌,像是胎毛未尽。无端,心底湿软一片。这正是她的可贵。一个想法生出来:有机会,可与她梳眉。
表面上,我仍假装镇定着。不咸不淡地寻找话题。她竟然话多,说她的家庭,父母、祖父母、姑母姨母,等等趣事。
她是大家族出来的女孩。她说,周末,会有聚会,夏天时在楼下的公园里烧烤、录像。也是一周换一家来吃。80几岁的老祖母喜欢热闹……
我听着,除了羡慕,竟有些走神——心已落到她的身体上。我渴望并想念她的身体。第一次有这样的感觉,明明距离很近,却不通晓该如何抵达。只能绕着弯子,给自己以余地。
她也不忙走,仿佛很爱这样的谈话。她说到在大学时读过我的某部剧本,后来去德诚家,看到一张20年前的合影,德诚问她谁最帅,她指的那人,就是我。
她呵呵地笑,问:“有趣不?”我问指什么?她说,缘分。然后,她的脸晕红了,提议看老相册。我就找到一本,坐到她身侧去。两个挤到一处,更能感到温热的对方,不久,手指就勾到手指,竟有一时,我不知该拿她怎么办了。还是她更从容些,显出年轻的老辣,抚摩着我的手,说着渴慕的情话。
我们就发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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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捱到周末,实在是煎熬,只好打电话过去。接电话的是他的父亲。做贼的感觉弥散开来。直到她的声音响起,我突然又不知说什么,她那边很乱,她说下午赶来看我。
再见她时,她瘦了一圈,眼睛里有红血丝,一下子憔悴了许多。我们都站在门口,她向我望,我向她望,都是一脸热烈和哀愁。我知道,我不可救药地爱上了她。当她坐在沙发上,板直身体,我竟半跪到地板上,去吻她的手。她一动不动的,眼里悄悄地浸了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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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这是短暂的爱情。将走那天,她来送我,我却心生眷恋,磨蹭着不肯走。突然想起那个邪念,吩咐她坐下,跑到楼下买了小刮眉刀,回到她身边时,撩动她的头发,梳齐眉毛,一下一下地剃出眉峰,又刮净眼睑上的一片杂草。找了些护肤水,为她涂上,一边涂一边轻轻地吹那晕红的皮肤。
她就顶着新刮的眉毛送我到长途车站,还有一点高兴,不知我是安了永别的心。
后来,冷冬的站台,满是穿羽绒衣的人,偷眼看这一幕——一个将老的男人与他身边的姑娘拥吻告别。直到了车上,想着弃她在这冰冷的城里,还是怅然。回到北京,虽然单位林林总总的事扑过来,倒正好不让我想其他。日子复又如常。
不几日,端怡就来看我,我仍就与她行欢。与她一起,我不慌张,她有合美的家庭,并不要我承诺。男人总有这样一个女朋友,可以无所保留地,展示卑鄙。她在床上喜欢吃一种独立包装的薄荷糖,她咬着糖块去亲吻我,带着薄荷浓重的辣。
她走时,对我说:“你看起来,有心事。”我企图强辩,却还是编了个谎话,诸如男人的压力一类。
一切如故,清欢没有电话来,我呼出一口气,她到底是懂事的女孩,不知纠缠。又疑心是早已忘记我,这样一个老头子,有什么好纪念?
我没法安稳,患得患失。可生活得按它的方向继续。没几天,我的学术论文得了一个奖,我拿着稿费去买了一辆新车,台湾人叫宾治。有了这辆车,我又有信心在这繁华大都会里尽情猎艳。我总是喜欢端庄得出奇的女人,可喜欢我的女孩可谓形形色色。我与她们有的发生短暂的依恋,有的则只是一夜的缘分,她们令我尊重或鄙夷,却不令我慌张。
这是我的世界,它缤纷绚烂,让我一手掌控。虽然,那些骂我吝啬和老混蛋的女孩穿高跟鞋下楼的声音令我不爽,但那很快就会过去,比一次房事还快。可就在这时,清欢的电话来了。那一天,是情人节,我约了端怡去法国餐厅,电话放在车里,直到第二天才发现。回电时,我的手有点抖,方知道自己一直在等这一通电话。
她问我昨天在干什么?我想告诉她实情,却说了谎。我发现我没法伤害她,又希望她至少聪明一点,知道我在欺骗她。
竟然,她不知。提起春假时到北京来。我马上也提出回去见她,这个临时的谎言搞得我迫不及待,当夜就启程回了家。
4
我就这样见到了清欢。
北方二月,她站在雪里等我,雪地里都是爆竹碎屑。原来,她想让我见她的家人。我语塞,只说不到时候。她眉头拧起来,不知是狐疑还是不满。
我突然就不爱这个城市了。这个城市里我蠢笨滑稽,没有退路。可我又放不下她,我问了一个惊险的问题:“你确定要爱我?”
她的表情严肃极了,头点得又重又坚决。我一辈子也忘不了那种表情,因为,它把我弄哭了。我抱着她,不让她看见我有多脆弱可笑。我想,我不会再有一场像样的爱情了。
那天,我带着清欢去吃馄饨,又带她去看了一场戏。我问她还想做什么,她摇头说不想了,很满足的样子。我就问:“不想去买件衣裳吗?”她说不想,我随即拿出一沓钱放在她手上:“想买的时候自己去。”
她突然就皱起眉来,很正式地看我:“你,是不是要分手?”
我想说是,看到她的身体迅速地缩到一处,话到嘴边却变成了不是,我受够了她的失望。在我和她的感情里,我时时像一只被牵着鼻子走的大象,那么身不由己,又无怨无悔。
我说,清欢,请你等我。
5
与端怡分手时,她哭了,我从不知道这些年端怡在我身边的坚持,她想要我一个承诺。我抱着她安慰了许久,骂自己是个混蛋。
然后,我真的在周末回到清欢那里,如约拜见了她的父母,不,是她家族所有的成员。他们都是一些善良的人,友好地对待我,找一些有趣的话题来谈,不问我年龄。我们把桌子搬到客厅里吃火锅,热腾腾的可爱。
后来,清欢告诉我,她的父母竟不讨厌我。她妈妈最严重的一句玩笑是:“天啊,如果他做了女婿,我们该怎么称呼呢?”
虽早有准备,这话还是令我尴尬。
不过,开弓没有回头箭,我也开始带清欢出去走走。春假里,她当真在北京度过。每天在我家地板上踩下一排汗湿的脚印,耍着所有女孩都有的小聪明。她还在我空无一物的花园里种了一棵石榴树,第二年果真开出了橙红的榴花。她还买了一只烧烤炉,说是夏末时与我在这里烧烤。总之,她把她的家庭搬到了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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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争吵的时候。
那天,德诚来京,相约到校园走走,我拉着清欢一起。走过一条甬路时,对面来了一群男孩,当中的一个冲清欢招手,清欢也望着他,笑颜如花,一点不关心我的存在。
我的怒火就上来了,追问清欢那个人是谁。清欢解释说是在火车上认识的男孩,没什么深交。我却不肯放过,对她咆哮:“你怎能在我面前与他人调情?”清欢辩解,我却不依不饶,直数落到她负气离开,我才慌了神,搁下德诚就跟清欢走了。回到家里,清欢落泪,我紧抱着她不放,哀求她原谅,说着说着,也落下泪来。
德诚说,没想到你这样痴心!我亦拿自己没有办法。
7
这样的时候,并无多久。毕竟,清欢是真的爱我,当她认真的,把眉毛拧在一起望向我时,我亦看到她真纯的爱。
她最爱与我窝到房间里,摆弄些陈年古董,说说故事,盘在我的身体上,搞一些稚嫩的把戏。她说过的情话,我句句记得,有些严重到每一想起,就会落泪。有几次,我们闹了别扭,她离家出走,我慌的不行,可她在天黑之前就回来了,我问她为何不去住旅馆,她说在北京,除了这里,再找不到地方去了。
日子出奇地静好,也有了寻常人家的乐事,我与她一起追看电视剧集,竟不觉得无聊。
清欢24岁时,有一次调转北京的机会,终没有办成。后来,这事就一直拖着。我开始默默筹划在55岁时退休,回故乡过小日子。如是这样,我永在中年,清欢永远年轻,我担负得起她很多的以后,该有多好。可是突然有一天,我就必须得承认,自己老了。
8
那一天,与清欢做爱,不知怎的就扭了腰。激烈的刺痛,搞得我张牙舞爪。去看医生,说是陈年旧疾,不日就会好。可是,直疼了三个月,隔了半年又犯一次。再与清欢上床时,我开始不能发力,稍一发力就满头是汗,精力无法集中。
这时候我才发现,我能给清欢的,已经很少了。
有一天,我突然在夜半醒来,借着月光去端详清欢。她的睡态憨直可爱,我见尤怜。我想这一张脸,该是所有年轻男子所倾慕的吧?她眉毛齐整,头发也干净柔软,她是一个地道的都市女孩,有良好的身家背景,有权得到最好的爱。是我耽搁了她的华年。
这些年,她也变了些模样,她的额头和眼角,也有浅浅的皱纹,她的法令纹比以前重了一点,发迹线也高了几分,她不再是22岁的清欢。
绞痛一阵一阵,蔓延过来。我开始恨自己,是何等自私,纵容了她少不更事时一个任性的决定。
我不剩什么了,除了我的残年。我坚信,清欢一直活在梦里,不知道我会老,而且是瞬间,刹那,马上。在她面前,我将永远像罪犯一样,不得安生。
我决定放了她。可我仍不知该如何面对她的失望。
9
真是天遂人愿,年终时,清欢在电话里说,研究所有公派留学的机会,一去两年,回来后升职为工程师。她在研究所,早已在年富力强之列,领导刻意给她机会,她却犹豫着如何拒绝。我愤怒了,命令到:“答应下来。”
“只有两年,你等我?”
“好。”
出国办得异常顺利,她到底长大成人,知道自己的人生也要好看。可果真要走时,却又动摇了,脾气很大,我只不经意的一句,就惹翻她。
送她去机场前,我往她的包里塞了一个纸包,是我的银行附属卡。她看见了,嘲讽说:“买个自由?”我苦笑:“到外面,要吃得好点。”她就赶忙背过身去,可能是哭了。
我终于没有去抱她。捱到机场,她跟着队伍飞快地移动着,一眼都不看我。我站在原地,木木的,盯着脚尖,想这样捱到她登机。
可没过一会儿她又跑过来,憨直地站在我面前,把我吓了一跳。她的表情执拗,热烈,也克制,紧咬着嘴唇,眉毛又拧到一处。她冲我喊,许修安,你谢谢我!
我感情的那道壁垒瞬间就跨塌了,眼泪汹涌而出,像个受尽委屈的小孩子,然后,我深深地弯下腰去,给她鞠了一躬。
我们的事,怎么是这一躬可以穷尽的?
再抬起头来时,她已经跑掉了。
7
回到家里,房间还残存着清欢的余温。我开始收拾她留下的一切。一只小发卡、旧手机、抱垫,等等。她的树还活着,烧烤炉也还在。这些年,虽然聚少离多,可诺大的城市,这是她唯一安身所在。也是我的。有很多时候,我是把她当做这里的女主人,她亦把这里当成家。
不,与清欢一起,我是把她当成家的。
三月一过,端怡打了通电话给我。介绍幼儿园园长与我认识。园长46岁,丧夫。我们在一起话题不少,都是关于子女。她还向我介绍门球运动,买过一只电动洗脚盆给我。有她在,我突然就不怕老了。
与园长结婚前,在MSN上遇到清欢。我想打字总要比电话好说些。对于结果,她显然早有准备,并不与我哭闹。轻轻地说恭喜,并说她决定长期居留法国。我问为何,她答:故乡没有梳眉人。
我的身体再支撑不住,慢慢蹲下身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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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岸右岸》样文
男人因为爱可能变得“流氓”,女人因为爱,往往会突然变得“轻浮”。
人们津津乐道或者口诛笔伐阿娇的玉体与欲望时,有几个人懂得她内心的无辜、惊慌与纯真?为什么一“裸”障目,看不到她为爱而欢快的脚步,然后感同身受并且善意地随手为她拣起她因为爱而不小心滑落的薄衫罗裙?
“艳照门”后,阿娇这个从小失去父亲的女孩,经受着常人无法承受的压力,最后,在媒体一逼再逼的情况下,她终于坦承仍“最爱陈冠希”,由此,我更能理解她以往“很傻很天真”的情节铺陈,说白了,就是那些“爱情性”的轻浮,那是爱一个男人而渐渐放松警戒,于是天真随性心灵绽放,是可以被接受的一种正常的“爱情中”的风骚表现。
人在快乐的时候,容易做出一些即兴的出格的言行;同样,在很投入爱一个人的时候,也很容易做出一些平常不会做的事情,比如抛眉眼,比如不自觉咬指头、抖腿……所谓发骚,怀春等,都是属于这样的“爱情性”轻浮。
据香港媒体报道,虽然阿娇在公众面前状态神勇,渐渐走出阴霾,但私底下已黯然和男友麦浚龙分手,一切只因自己在《志云饭局》中的一句心声“最爱陈冠希”。麦浚龙在传媒前一直表现大方大度,力撑阿娇,但阿娇最后无心的伤害却让他耿耿于怀,以至干脆脱掉定情戒指,划清彼此界线。
爱到天真,纵情,应是常态的。我相信,那些日子阿娇也是快乐雀跃的、易动性感的。原来公司给她清纯的玉女包装,与爱情里小女人情不自禁轻浮与开放,显然是矛盾的,是两种不同的形象;所以,私下里,在爱情的暗处,她本能地要凸显女儿真性情,“快乐”到不会设防,也“性感”到愿意为情郎拍摄艳照。
在爱的人面前,每个人往往都会变得身心自由、放纵和开放,因为信任,因为情欲。概括地用一个词来表达,就是“轻浮”,而且是“突然轻浮”;从主题来看,所谓“轻浮”就是自由甚至有些任性地展现种种“快乐”与“性感”;从表现方式,就是“语言”与“行动”的轻佻、肆意与放浪。
精神分析理论认为,堕入爱河是一种暂时性的癔病或一种成瘾状态,那是一种非理性的状态,极有表演欲望。在这样的状态下做了什么“不当”“不雅”的事,过多的他责与自责,都是不公平的。
网络里曾经有个热贴,说“做女人,宁做舒淇,别做阿娇”,舒淇用了十年的时间把曾经脱掉的衣服一件一件穿上,并且是朝着一个理想中的积极目标所迈进!日子越过越好,因为最坏的形象先出来。而阿娇,好形象在先,而且根深蒂固,脱了之后,就很难恢复到原来的单纯与清澈,很难翻身。所以结论说,做女人,最倒霉的是:拥有舒淇的过去,拥有阿娇的未来。
为什么会有这样无知武断的声音,是因为不懂得女人恋爱后的“生态反应”,要明白,钟欣桐是为了爱而脱,而不是为出名而脱,她是不知情的,无辜的,她是在自己的爱情里,而不是舞台上。她是为爱而轻浮,而不是为了掌声而放荡。
更让我震撼与感动的是,阿娇的勇敢与坚定,在受尽羞辱与谩骂后,在有可能失去现在男友的情况下,初复出的她仍然流着泪承认“最爱陈冠希”,这也是我们最能原谅与包容甚至尊敬她的理由。我们常常会为一个人的真挚的爱情,而忽略不计她所有的傻或者错。
听说,陈冠希也与交往3年的“正牌女友”分手了,怎么“娇陈”都英雄所见略同地在这样敏感的时候双双离开各自的恋人?很有戏剧性,也许他们还有复合的可能,这样想像,似乎也很美的。“最爱的”如果能浪子回头,其实也是最安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