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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安!保安!先把18岁以下的都给我赶出去,我要讲个黄色笑话。
 
 
    “晉元帝生子,宴百官,賜束帛,殷羨謝曰:‘臣等無功受賞。’帝曰:‘此事豈容卿有功乎!’——我生儿子,咋能让你有功劳捏?”
 
      看看,封建社会就是好,皇帝就是水平高,心里倍儿清醒——想占我便宜,没门儿!
 
      记得很久以前看福建台的的某个综艺节目,当时台上有一个港台的歌手,叫什么“迪克宰牛”的,我看那货的年纪也并不大,但不知道为什么,福建台的两个主持人却管他叫“老爹”,一口一个“爹”,叫的这个亲呐,我当时就想起了高秀敏的一句名言“我让你缺爹啦?”

 
    我们的人民群众有一种“犯贱”的传统。
 
    以前我们见到的,还都是散兵游勇,不成气候,但是现在呢?各种“粉丝”、“鸡丝”、“黄瓜丝”、“玉米”、“黄米”、“花生米”铺天盖地,全体中国人就象没娘的孩子想找奶吃一样,都要找个“偶像”来崇拜,来给自己一个犯贱的理由。
 
    最近有个叫王菲的明星要生孩子,掀起新一轮的空前绝后的“犯贱”大潮。且看各大网站的新闻标题:
 
 
 
 
 
 
 
 
 
 
 
      我就纳闷了,人家生孩子,和你们有什么关系?你又不是孩子他爹,甚至连“隔壁老王①”都不是。你cao的哪份闲心呢?瞧着乱哄哄的场面,好像这个孩子的出生,你们都“有功”,而没李亚鹏什么事儿。就算李亚鹏长的恶心点儿、演的戏垃圾了一点儿、智商低了一点,也不至于让全中国的人一起来给他戴绿帽子啊!
  
 
 
 
 
     注①  :有一家生了个小孩,突然某日小孩说话了,开口就叫“妈妈”,结果他妈妈当时就死了;又叫“姥姥”,结果他姥姥也死了;又叫“爸爸”,他爸爸一听吓坏了,以为自己必死无疑,结果却没死,忽然听到外面传来哭声——隔壁老王死了。
 
 
 
 
 
 
 
白沙,长沙(2006-04-09 0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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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25了,请问各位都挣多少钱? if(bgCol=='#ffffff'){ var pvStr = getPV(31258855); document.wri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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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语过添情119] 发表于2005-12-27 14:11

[ 彩信][引用][回复][编辑]

 

25了一个月花得比挣得多?难道大学毕业的注定养活不了自己,以前上学的时候抽白沙,现在哎,月底。该交房租的日子里连白沙都抽不上了.

 


请教各位,有没有改变的办法!!!!!!

————————————————————————————

 

 

丰言疯语:

以上是在chinaren论坛上偶尔发现的一个帖子。

 

我的一些记忆: 

 

我们在宿舍砸金花,当然不是赌钱,是赌烟,立好的规矩是最低是软白沙。后来又发明的惩罚措施是:站在窗户前面对着外面喊我是帅哥,我帅不帅?(我们窗户外边就是人来人往的大路)。我现在还能记得晓军喊的声音。 

 

白沙烟在西安确实很受欢迎,尤其是大学生中,故被称为学生烟,正像上边那位仁兄所说,抽白沙还是抽长沙,是大学生经济水平的重要标志。

 

一天下午,赵勇来到我们宿舍,用白沙烟的锡纸给我讲了一个笑话:一个人去找小姐.........”

 

张鹏在毕业前夕,买了一条精品白沙,要用来送礼(好像是为了自己的四级证),但后来也没送出去,我们极力动员他:打开咱们抽了吧!,但是他舍不得。一直到分别的前几天,他把那条白沙拆开,给每个人分了一盒。于是,离开西安的火车上,我抽的是他给我的白沙烟。

 

一个人对我说:如果你来长沙旅游,我去火车站接你,还要送你一条精品白沙。于是,在我脑海中印下了这样一幅美妙的图景:一个人站在高处,挥舞着一条白沙烟,金风吹起,裙带飘扬,夕阳斜照,面色如酒...
       
 
       1、关于题目。在天津工作的时候,和同事们聊起某法院的一起贪污案,说到该院领导,同事说“谁的屁股上没有屎啊!”。在那场争斗中,从韩寒开始,很多人都使用了脏话——当然,水平有高低,道行有深浅,仁者见虾仁,智者见弱智。
 
       2、关于脏话。首先声明,在现实生活中,我很少说脏话(见过我的朋友应该知道),但是在网上,为了表达的需要,我偶尔会使用“傻吡”一词——没办法,这种东西是客观存在的,而且数量极其众多(你可以看看我上边的列表)。天津人说“河里没鱼市上找”,我说“身边没有傻吡网上找”。
 
       3、关于韩寒。他的书我没看过,我也没兴趣。他的博客,我也只对他和白烨陆川高晓松掐架的那些东西感兴趣,现在这场争斗结束了(据说是因为“有关部门打了招呼”,真扫兴),他的博客上也没有了能吸引我的东西,我就把链接从我的列表中删除了。

       4、关于关于高远。我是偶尔发现他的傻吡博客的,除了那篇肮脏下流的东西之外,我也顺便看了看其他东西,发现这松的博客文章主要有以下几类:第一类是“兄弟在法国的时候”——主要是吹嘘法国如何发达,月亮如何比中国圆,且看这些文章的题目:《情怀巴黎》《美食法国》《我在巴黎过圣诞》《巴黎同性恋街》—— 一般来说,见过世面的人对这些没什么兴趣,只有土鳖才受宠若惊,一惊一乍的觉的新鲜。还有一类就是吹嘘自己与“大官”或者“名人”的关系如何如何,且看几篇文章的题目《我把新作送总理》、《我与总理的保镖亲密过招》、《我爹给张作霖牵过马》、《我爷爷伺候过慈禧》——我就纳闷了,你爷爷要是伺候过慈禧,你爹和你是从哪儿出来的呢?——现在,我不得不使用另外一个词儿了——这不叫傻吡,这叫贱吡。
 
 
 
      (另外,关于《让穷孩子也有学上》一文,有朋友看了之后说:“穷孩子”一词有歧视的色彩。我要声明:我不认为这个词有歧视的色彩,我也从来没有歧视过穷孩子,事实上,我原来就是个穷孩子——我现在依然很穷,而且,还它妈的不是孩子了。)
 
 
 
 
 
 
    今天早晨打开新语丝网站,看到了自己的《评109名教授关于抵制学术腐败与学术不端行为的公开信》一文,被收录在《新语丝新到资料》中。我感觉很荣幸,因为新语丝是我喜欢的网站,方舟子也是我敬佩的人物。
 
   
 
 

我写这篇文章的原因:

1、我一直痛恨学术腐败现象,也一贯支持“学术打假”;

2、起草这封信的,据说是“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邓正来”,我出生在吉林,也学习过法律,但不是在吉林大学,也不是教授,本科生而已。

3、我以前从事过律师工作,所以对法律有兴趣;我现在从事的是汉语教学工作,所以对“咬文嚼字”也很有兴趣。

 

我的立场:

    我不反对教授们进行“学术打假”,只是希望大家能认真一些,具体工作做扎实一些。

 

     (转载请注明作者和出处:

         老牛破车  http://blog.sina.com.cn/u/1223995504

 

 

评《109名教授关于抵制学术腐败与

学术不端行为的公开信》

 

 

 

概述:

    在我读完这封公开信之后,发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

 

    1、具体执笔起草这封信的,据说是著名的法学教授,参与签名的也有很多法学教授,可是这封信中连基本的法律概念都产生了错误,并且逻辑混乱,语言也极不严谨,歧义很多。如果当年我在律师事务所工作的时候,写出这样的起诉状或者代理词,肯定要被主任骂个狗血淋头。

    2、参与签名的还有很多中文专业的教授,可是这封信中简单的文字错误、语法错误比比皆是。

    3、估计起草起草这封信的教授外语很好,因为这封信中的很多句子,带有明显英文语法的色彩,读起来就像用金山词霸翻译的出来的汉语句子。我把一个句子给一个朋友(某师范大学中文专业硕士)看,她说:“我还以为又是我们学的康德的译本上的话呢!

    4、这封信有一个特点:不管是名词、动词、形容词还是副词,也不管是否必要,都喜欢用并列的两个,很罗嗦。

    5、在这封信中,教授们创造了很多新的词语组合,比如“公开信生效”、“纪律仲裁” 、“违纪成立” ,你如果用这样的词语组合在网上搜索,出来的几乎没有别的文章,全都是这封信

    现在我把我发现的错误列举出来,并加以评论,由于本人水平有限,肯定有不准确的地方,愿意与大家共同讨论。

    (以下黑色的字是该《公开信》原文,我把错误的词语及句子用蓝色进行了标记,红色的字是我的评论)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中国社会科学院
及各大学、地方社会科学院诸位领导:

        首先,这几个单位的次序就有问题。根据规则,应该把行政级别高的单位放在前面,把级别低的放在后边(在中国,这种事情是绝对不能大意的!)。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孰高孰低?在国务院正式发布的文件中,一向都是说“国务院各部委”,是把“部”放到“委”前面的,看来 “部”高于“委”,再查阅《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38号),关于国务院机构设置,根本就找不到“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网上搜索“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打开链接,都是教育部的网站,“教育部司局机构设置”中倒是有“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一个部门,职责是“组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统筹规范并归口管理全国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负责“211工程的实施和协调工作”。打开该链接,有这么一段话:“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统筹规划并归口管理全国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设在教育部,与教育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教育部学位办公室、‘211工程办公室合署办公”。

    我想,大家能看得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从行政级别上来说,应该低于教育部或者与之相同,它的级别与其它的“委员会”(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也是无法相比的,因为那些是挂着“国”字头的,而它是挂着“国务院”字头的。从实际上来说,它应该是教育部下属的一个司局级机构。

    诸位教授,应该也算是“教育系统内”的,不应该犯这个错误。我猜他们看到“国务院”三个字,就认为比“教育部”要高一等,其实他们应该知道,“教育部”的正式名称应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这个话题比较无聊。)

    (接上文)

    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在这20多年中得到了很大程度的发展。但是,必须严肃地指出,在我们这样一个缺失学术传统缺乏合理学术评价体系的学术环境中,各种学术失范不端甚至学术腐败的现象时有发生,甚至呈现出越来越让人触目惊心的趋势。

    “指出”——大多数是地位高的人给地位低的人“指出”,比如“主席指出……”、“总书记指出……”,也有“专家指出……”。在此句中,没有主语,按逻辑应该是109名教授,但是你们给你们的主管机关教育部“指出”,还要“严肃地”,是不是口气太大了?

      “缺失学术传统”——“缺失”这个词儿现在很流行,我以前搞不清它的意思,查了一下《人体重伤鉴定标准 》( 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发[1990070号),原来“缺失”就是“没有”的意思,比如“ 一侧眼球缺失”、“  两侧睾丸缺失”等等。那这个句子就很让人费解,难道我们没有任何学术传统?我相信我们以前有过好的传统,不过被丢掉了。而近年来,“抄袭”、“造假”其实也成了一种传统!我猜教授们想说的是“没有良好的学术传统”。

    “缺乏……体系”——这样的动宾搭配很不恰当,缺乏一词,意为“有一点儿,但是不足、缺少”,如“缺乏维生素”。而“体系”这种东西,要么就是“有”,要么就是“没有”,不可能“缺乏”。“缺乏体系”这样的搭配,就像“我缺乏媳妇”一样别扭(除非教授们认为,可以有多个不同的“体系”同时并存)。

    “各种学术失范、不端甚至学术腐败的现象”,——定语用得很混乱,“学术”是用来限定“失范”“不端”“腐败”三个名词的,可是两个用了,中间的一个不用,很别扭,要么你就说“各种学术失范、不端甚至腐败”,要么你就说“各种学术失范、学术不端甚至学术腐败”,另外,“失范”“不端”“腐败”三个词,并列使用,似乎是三种不同的现象,我不知道教授们是如何界定三者的。
 

    我们认为学术不端与腐败现象存在和猖獗,并不只是一个学者个人道德的问题,更是一个社会在转型时期的结构性问题或体制性问题。因此,对学术不端与腐败的根本整治需要持久而坚定的教育和学术制度的改革。如果我们不是严肃地对待和处理这类学术不端与腐败的行为,甚至熟视无睹、不管不问,将不仅会致使中国学术与教育界丧失信誉,致使学术丧失尊严,而且也会阻碍中国学术传统和学术评价体系的建构,更会摧毁学术以及学术界本身存在所具有的意义。

      “认为”——这里不再“指出”了。

      “学术不端与腐败现象”­——这里也不提“失范”了。还有定语的问题,因为“腐败现象”这个词太普及了,如果不加定语,很容易让人认为是政治经济领域的“腐败现象”,建议写成“学术不端与学术腐败”。或者“学术领域中的不端与腐败现象”

    “存在和猖獗”——“和”是表示并列关系,但是这里“存在”是动词,“猖獗”是形容词或者副词,词性都不同,怎能是并列关系?应该写成“猖獗地存在”。

      “一个学者个人道德的问题”——哪个学者?建议去掉“一个”,以免让读者产生误会。

      “结构性问题或体制性问题”——我实在不知道二者有什么具体的区别。

      “如果我们不是严肃地对待和处理”——根据汉语语法,在动词(“对待和处理”)前面,否定副词应该用“不”,不应该用“不是”。

     当然,如果要强调转折关系,可以在动词前面用“不是…… ,而是……”这样的连词,但是本文中后边用的却是“甚至”。

    “对待和处理”——罗嗦,“处理” 就足够了。

    “甚至熟视无睹、不管不问”——还是罗嗦,用一个就够了。

    “中国学术传统和学术评价体系的建构”——“传统”都是以前传下来的,我们还能建构?看来教授们是在为下一代考虑了。

    “摧毁学术以及学术界本身存在所具有的意义”——这个句子读起来真费劲,宾语混乱,宾语的定语也混乱。如果仔细分析,可以有好几种不同的理解,好在都是虚的,没什么重要的。该用定语“中国”的时候不用,听起来好像全世界的学术都要完蛋了。“摧毁意义”,这样的动宾搭配听起来很新鲜,很有诗意。

    丧失信誉”、“丧失尊严”、“摧毁意义”——说了半天,这些后果都是虚的,都是学术“圈儿里”自己的事儿。讲点儿实际的吧,对国家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有什么具体的损害?

    (接上文)

    鉴于下述两个事实性的理由:第一,主管中国教育和学术工作的教育部和主要负责处理学术不端与腐败的大学学术委员会迄今为止还没有形成处理此类事项的规范程序,甚至没有常设机构,这实际上导致了这类问题频发且愈演愈烈;第二,责任机构对学术不端与腐败行为处罚不力的现象以及大学在这个方面所表现出来的袒护一已之狭隘利益的本校保护主义,成了孕育新一轮学术不端与腐败的温床,甚至成为新一轮学术腐败的理据并为了达到一个目的,即促使并要求主管机构认真严肃地处理学术不端与腐败行为,尽可能地使中国学术在一种健康和良性的环境中发展,在此,我们以理性的方式发出下述共同的呼吁。

      “事实性的理由”——那什么叫做“非事实性的理由”?

      “甚至没有常设机构”——刚说完“主要负责处理学术不端与腐败的大学学术委员”,又说“没有常设机构”,到底有没有?

      “频发且愈演愈烈”,——还是罗嗦,并且别扭。

      “理据”——我猜得出来“理据”就是“理论根据”,就像我能猜出“社经”就是“社会主义经济学”一样。

      “并为了达到一个目的,……”——您直接写英文得了,我过四级了,大概也能看懂。

      “促使并要求”——还是罗嗦。

     “常设机构”、“ 责任机构”、“ 主管机构”——这三者到底是什么关系?

     “理性的方式”——不理性又如何?难道要上街?
 

    一,中国学术在发展的过程中出现了各种学术不端与腐败现象。考虑到我们的身份以及呼吁措施的效果,我们将对本行动做下述两项限制:(1)本行动所指向的是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中任何教授和研究员(包括签名者在内)剽窃、造假和腐败的行为;(2)本行动之所以针对教授和研究员,是因为教授和研究员应当首先遵守学术的基本规范。本公开信将在2006320日公示2周后生效。

    “两项限制”—— 上一段结尾说是要“呼吁”了,我竖起了耳朵要听呢,结果先来了两项“限制”,我被“忽悠”了一把——邓教授虽然在东北工作,可不要学俺们东北人的“忽悠”。

     也行,那我就先看看“两项限制”吧,“限制(1)”看完了,该看“限制(2)”了,可是在数字序号(2)下边却是对(1)的解释“是因为……”,我又被忽悠了,原来“大忽悠”里边还套着“小忽悠”。

    人文社会科学领域——还是该用定语“中国”的时候不用,这下全世界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教授和研究员都跑不了了。

    “指向”、“针对”——应该是一个意思吧?还有“面向”、“aim at”、“be dead against”、“in allusion to……能用的全给它用上!

      “剽窃、造假和腐败的行为”——上文说““各种学术失范、不端甚至学术腐败的现象”,这里又说 “剽窃、造假和腐败的行为”——如此混乱,这些概念到底都是什么意思?

    “教授和研究员应当首先遵守学术的基本规范”——这个句子可以有两种解释:1、教授和研究员应当率先遵守规范,然后其他人再遵守;2、教授和研究员应当先遵守“学术的基本规范”,然后再遵守其它规范。我猜是第一种意思,把“首先”改成“率先”就不会产生歧义了。

     “本公开信将在2006320日公示2周后生效。”——我是头一次听说“公开信”还需要“生效”,看来他们真的把这公开信当成法律了,想要过过“立法”的瘾,还要学法律那样“生效”?

    要生效也写清楚了啊!关于生效时间的表述很不严谨,到底是“2006320日开始公示,2周后生效”还是“从某天开始公示,到2006320日满2周即生效”?

    参与签名的很多是法学教授,法律必须要严谨,可是为什么这样含混不清的句子都能出来?而且是关于重大的时间问题!
  二,建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与教育部牵头成立由品行与学术成绩俱佳的学者组成的学术
纪律仲裁委员会,并制定有关学术纪律仲裁的行业规范。在接到违背学术纪律的投诉以后,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匿名审查,以查证是否构成剽窃、造假或腐败行为,对违纪成立者,定期公开通报批评,并责成有关高校或研究单位给予当事人以相应的纪律处分。

    “纪律”——根据词典解释“ 为维护集体利益并保证工作进行而要求成员必须遵守的规章、条文”。也就是说,“纪律”只对一个团体内部的成员的人有效,而教授、研究员与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或教育部 (以及将要成立的学术纪律仲裁委员会)并不是一个团体的,也没有直接的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仲裁”—— 根据《说文》“ 仲,中也”,《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为“争执双方同意的第三者对争执事项做出决定”。我不知道教授们怎么想到把这个词用到这里来了。首先,学术腐败这种事情,不一定有争执的双方,大多数时候,只有一个腐败者,像“河南大学周宝珠教授诉天津外国语学院副教授沈履伟侵犯著作权一案”那样双方对簿公堂的例子,是很少见的。再说,如果真的有“双方”,被侵害著作权的一方完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侵犯著作权之诉,还要什么“仲裁”?

    “纪律仲裁”这个词很可笑:纪律是“上级对下级、组织对个人”的,而仲裁是“第三者居中裁判”的,完全是互相矛盾的嘛!

    更为可笑的是后边,根据教授们的建议,该“仲裁委员会”的工作方式是“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匿名审查”—— 据我所知,不论是国际还是国内,不论是“海仲”还是“贸仲”,仲裁都有一条基本的原则“当事人有选择仲裁员的自由”,这里不但不能选择,竟然连仲裁员的名字都不能知道,这叫哪门子“仲裁”?从其它方面的特征看,这个“委员会”也和“仲裁”的概念毫不沾边。诸位法学教授,你们还记得“仲裁”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则吗?

    “违背学术纪律的投诉”——这个句子的问题也很大,和著名的例句“咬死了猎人的狗”一样含义不清,是“关于违背学术纪律行为的投诉”还是“投诉”自身违背了学术纪律?你不说清楚了,谁敢去“投诉”?

    “有关专家进行匿名审查,以查证是否构成剽窃”——“查证”应该就是“审查并证实”,看来专家们对每个案件都要审查两遍,先“匿名审查”然后再“审查证实”,够仔细的。

    “对违纪成立者”——我想教授们大概是从“罪名成立”这个短语联想而创造了“违纪成立”这个新词,“罪名成立”当然是一个正确的主谓短语,“罪名”是名词,“成立”是动词,主谓搭配很合理,用做“者”的定语也可以。而“违纪”本身是个动宾短语,后边再用动词“成立”就不正确,再把这样一个错误的短语作为“者”的定语,更是错上加错。

    这个句子只能作如下解释:对违反纪律而成立的社团、组织。

    建议把这个句子改成“对违纪行为成立者”或者“对违纪者”,或者干脆“对违反纪律的人”。

    “定期公开通报批评”——这一条我举双手赞成,对那些学术腐败分子,应该每隔半个月通报批评一次,直到他死为止。

     “并责成有关高校或研究单位给予当事人以相应的纪律处分。”——看来,这个“仲裁委员会”的权力很大,可以“责成”各高校或研究单位,——我是头一次听说“仲裁委员会”除了居中裁判,还有“责成”别人的权力。

    更有趣的是:在“仲裁”中,“当事人”的概念既包括申请人也包括被申请人,按照教授们的意思,都要处分。比如河南大学周宝珠教授诉天津外国语学院副教授沈履伟侵犯著作权一案,不但要处分沈履伟,也要处分周宝珠,因为他也是“当事人”。

   (接上文)

     三,各高校的校长对其校内教师学术不端和腐败行为负有惩戒之职责,不履行该职责者应当受到教育主管部门的行政处分;对这种行为人的惩戒应当包括批评教育、留校察看、 降低职称、撤销职称职务直到开除出教师队伍。同时我们认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与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对所辖的学校校长督促之义务。因此我们建议在教育部制定的学术道德规范原有基础上增加这几项内容。

    “这种行为人”——听起来不错,像是很专业的法律术语,可是到底指的是谁?是那些有学术腐败行为的教师,还是“不履行惩戒之职责”的校长?

    “应当是包括”——“是”不应该用,英语也没有这种用法,我的外国学生们只学了3个月汉语,也不会犯这种错误。

    “开除出教师队伍”—— 教师队伍又不是“空军队伍”,怎么开除?收回《教师资格证》吗?

    “同时我们认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与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对所辖的学校校长有督促之义务”——国务院部委有什么义务,你们“认为”就可以吗?法学教授们,请拿出法律依据来。

   “所辖的学校校长”——我认为,应该是“所辖学校的校长”,“的”的位置很重要。

    “因此我们建议在教育部制定的学术道德规范的原有基础上增加这几项内容。” ——我猜教授们说的是教育部《关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注意,这只是一个“意见”,还不是“规范”。按照教授们的意思,在教育部发布的文件里应该加上这一条“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与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对所辖学校的校长有督促之义务”,教授们在这封信的开头,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放在“教育部”的前面,但是这里呢,教育部又可以对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发号施令了,到底谁大?
 

  四,在本公开信生效以后,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中再有教授和研究员发生剽窃、造假或腐败的现象,学术纪律仲裁委员会查证和认定,而当事人有关主管单位仍不做出严肃的处理,那么我们这些签名者将在媒体和网络集体行动,对违规者予以行业惩罚,以捍卫学界职业荣誉感和尊严。措施包括:1,向学术纪律仲裁委员会发出投诉或要求复审;2,向当事人有关主管单位发出督促处理的公开信,3,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向国内外学界公布违规者的劣行;4,号召国内外专业学术刊物和出版社抵制违规者的论著并断绝与那些继续发表违规者论著的出版社和刊物的合作关系。

    “在本公开信生效以后”——今天几号?离教授们说的“生效日期”还有几天?兄弟们,要抄要剽,抓紧呐!时间不多了,过了这村儿没这甸了!

    “再”——也就是说,以前的就既往不咎了,不知有多少人在偷着乐呢?

    “一经”——按照中文的搭配习惯,后边应当是一个斩钉截铁的“立即”,却不是,又忽悠了我一把。

      这一段文字的逻辑严重混乱。从文字上看,所有人都会认为:“学术纪律仲裁委员会”已经存在,在公开信“生效”以后,立刻就可以按照教授们的意图开始工作了。实际上呢,“学术纪律仲裁委员会”还八字没一撇呢,那公开信“生效”有什么意义?严谨的说法应该是“在本公开信生效并且学术纪律仲裁委员会成立之后”,实际上,也没必要这么罗嗦,“学术纪律仲裁委员会”的成立肯定会晚于公开信的“生效”,只说“在学术纪律仲裁委员会成立之后”就足够了。

     “一经‘学术纪律仲裁委员会’查证和认定”——这是教授们所有行动的前提,如果该“仲裁委员会”成立不了,下边说的措施1234也就跟没说一样。 就如同《第一次亲密接触》的中的句子:“如果把整个太平洋的水倒出,也浇不熄我对你爱情的火焰。整个太平洋的水全部倒得出吗?不行。所以我并不爱你”。我开始怀疑教授们是不是真的想反对学术腐败。

    “媒体和网络”——按照教授们的观点,媒体不包括网络,网络也不是媒体。

    “行业惩罚”——什么叫“行业惩罚”?“人文社会科学”是一个行业吗?由谁来“惩罚”?谁授予你们“惩罚”的权力?听起来有私设公堂的味道。

    “以捍卫学界的职业荣誉感和尊严”——上边列举的危害是虚的,这里的目的还是虚的,原来都是为了“圈儿里人”自己的面子。

    “向学术纪律仲裁委员会发出投诉或要求复审”——你听说过哪个“仲裁委员会”接受“投诉”? 要投诉请去“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

    “当事人”“违规者”“ 违纪成立者”——其实都是一回事儿,教授们,请先把概念统一了。

    “号召国内外专业学术刊物和出版社抵制违规者的论著,并断绝与那些继续发表违规者论著的出版社和刊物的合作关系”——“ 抵制违规者的论著”,包括哪些论著?抵制到什么时候?如果某“违规者”改过自新发奋图强,几十年后写出了有学术价值的论著,是不是还要抵制?“断绝关系”?大牌教授就是牛,估计一般的教授绝不敢说这样的话(其实也没关系,说说而已,这一切还八字没一撇呢)。

    我怎么忽然感觉这些句子像是网上愤青抵制日货的言论?

 

(转载请注明作者和出处

    老牛破车  http://blog.sina.com.cn/u/1223995504


  

 

 

    (接上文)

    最后,我们重申,采取这一行动乃是完全自愿且理性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为了中国学术的健康发展和良性发展,严肃惩治学术腐败。当然,学术腐败在中国涉及到的问题很多,也很复杂,因而不是我们这样一个行动能够完全解决的。因此,我们希望,我们的努力能够引起大家的重视并积极参与和响应我们的倡议,但是更重要的是,我们还必须不断地对那些致使学术腐败产生的各种制度性力量进行更彻底的反思和批判。

    “乃是”——“乃”就是“是”,“是”就是“乃”,用一个就够了。京剧里边是为了凑足音节才这么唱的:“他乃是守礼真君子,英台乃是清白身”,看来这些教授都是京剧爱好者。

    “健康发展和良性发展”——“良性”和“健康”有什么区别?还是罗嗦,我看用一个就够了。

    “因此”——前面刚用了“因而”,接着又用“因此”,别扭。并且,这里是转折的语义,应该用“但是”。

    “我们的努力能够引起大家的重视并积极参与和响应我们的倡议”——这是一个典型的病句,怎么读?分解一下:第一种读法可以是“我们的努力能够引起大家的重视,我们的努力能够引起大家积极参与和响应我们的倡议”,主语“努力”,动词“引起”,可是“引起”这个动词不能和“参与和响应我们的倡议”这样的宾语搭配;或者第二种读法,“我们的努力能够引起大家的重视,我们的努力积极参与和响应我们的倡议”,更不通,或许还有第三种、第四种读法能读的通,我想不出来。

    再细看,“参与和响应我们的倡议”这个短语也有问题,“响应倡议”没错,可是“参与”这个动词能和“倡议”搭配么?就算能,也得是先“响应”后“参与”呀!谁扶我一把,我快晕了。

    如果是我,我会这么写“我们希望,我们的努力能够引起大家的重视,更希望大家积极响应我们的倡议,参与我们的行动”——干净利落多了。

    “那些致使学术腐败产生的各种制度性力量”——上文中说“  结构性问题或体制性问题”,这里说“制度性力量”,也不知道这三者的关系到底如何。“那些”和“各种”连着用,明显多余,如果去掉定语就成了“那些各种力量”,别扭吧?
  此致
  敬礼

这里没有错。

  二00六年三月二十日

  签名(以姓氏笔画为序)
  1, 丁 帆(南京大学文学教授)
  2, 干春松(中国人民大学哲学教授)
  3, 邓正来(吉林大学法学教授)
  4, 邓晓芒(武汉大学哲学教授)
  5, 方流芳(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教授)
  6, 毛 丹(浙江大学政治学教授)
  7, 王 健(西北政法大学法学教授)
  8, 王 毅(中科院科技政策与管理科学研究所研究员)
  9, 王人博(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教授)
  10, 王中江(清华大学哲学教授)
  11, 王东成(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文学教授)
  12, 王则柯(中山大学岭南学院经济学教授)
  13, 王绍光(香港中文大学政治学教授)
  14, 王家范(华东师范大学历史学教授)
  15, 王敏远(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员)
  16, 韦 森(复旦大学经济学教授)
  17, 卢 锋(北京大学经济学教授)
  18, 史晋川(浙江大学经济学教授)
  19, 田 涛(上海政法学院法学教授)
  20, 刘 星(中山大学法学教授)
  21, 任剑涛(中山大学政治学教授)
  22, 孙 麾(中国社会科学院编审)
  23, 孙周兴(同济大学哲学教授)
  24, 孙笑侠(浙江大学法学教授)
  25, 许纪霖(华东师大历史学教授)
  26, 许章润(清华大学法学教授)
  27, 朱志荣(苏州大学文学教授)
  28,陈 来(北京大学哲学教授)
  29,陈少明(中山大学哲学教授)
  30, 陈平原(北京大学文学教授)
  31,陈亚军(南京大学哲学教授)
  32, 陈宜安(福建省社会主义学院教育学研究员)
  33, 陈映芳(华东师范大学社会学教授)
  34,陈思和(复旦大学文学教授)
  35,陈晓明(北京大学文学教授)
  36,陈家琪(同济大学哲学教授)
  37,陈嘉映(华东师大哲学教授)
  38,杜小真(北京大学哲学教授)
  39,何怀宏(北京大学哲学教授)
  40,何家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教授)
  41,时殷弘(中国人民大学国际政治学教授)
  42,宋新宁(中国人民大学国际政治学教授)
  43,苏智良(上海师范大学历史学教授)
  44,汪丁丁(北京大学经济学教授)
  45,吴国盛(北京大学哲学教授)
  46,肖 滨(中山大学政治学教授)
  47,肖 鹰(清华大学教授)
  48,杨 华(黑龙江大学语言学教授)
  49,杨 健(中国人民大学管理科学教授)
  50,杨孔炽(福建农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教育学教授)
  51,杨东平(北京理工大学教育学教授)
  52,周 宪(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
  53,张 军(复旦大学经济学教授)
  54,张 法(四川外语学院文学教授)
  55,张 鸣(中国人民大学政治学教授)
  56,张 静(北京大学社会学教授)
  57,张千帆(北京大学法学教授)
  58,张节末(浙江大学美学教授)
  59,张志扬(海南大学哲学教授)
  60,张晓劲(中国人民大学政治学教授)
  61,张维迎(北京大学经济学教授)
  62,金 雁(中国政法大学政治学教授)
  63,周国平(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员)
  64,林尚立(复旦大学政治学教授)
  65,罗卫东(浙江大学经济学教授)
  66,孟繁华(沈阳师范大学文学教授)
  67,单世联(广东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员)
  68,尚晓援(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学教授)
  69,郁建兴(浙江大学政治学教授)
  70,郑永流(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71,郝 建(北京电影学院文学教授)
  72,贺卫方(北京大学法学教授)
  73,洪子诚(北京大学文学教授)
  74,胡必亮(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学研究员)
  75,胡传胜(江苏省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员)
  76,胡旭晟(湘潭大学法学教授)
  77,项贤明(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教授)
  78,姚 洋(北京大学经济学教授)
  79,赵汀阳(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员)
  80,高 华(南京大学历史学教授)
  81,高力克(浙江大学政治学教授)
  82,高全喜(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员)
  83,高鸿钧(清华大学法学教授)
  84,钱 逊(清华大学思想文化研究所哲学教授)
  85,钱乘旦(北京大学历史学教授)
  86,秦 晖(清华大学历史学教授)
  87,倪乐雄(上海政法学院政治学教授)
  88,倪梁康(中山大学哲学教授)
  89,唐少杰(清华大学哲学教授)
  90,唐寿宁(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学研究员)
  91,夏晓虹(北京大学文学教授)
  92,徐友渔(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员)
  93,袁伟时(中山大学哲学教授)
  94,曹 培(汕头大学法学教授)
  95,崔之元(清华大学政治学教授)
  96,崔卫平(北京电影学院文学教授)
  97,黄兴涛(中国人民大学历史学教授)
  98,章诒和(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员)
  99,程方平(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教育学研究员)
  100,程光炜(中国人民大学文学教授)
  101,葛剑雄(复旦大学历史学教授)
  102,韩东育(东北师范大学历史学教授)
  103,景跃进(中国人民大学政治学教授)
  104,舒国滢(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教授)
  105,雷 颐(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学研究员)
  106,蔡 翔(上海大学文学教授)
  107,翟振明(中山大学哲学教授)
  108,黎红雷(中山大学哲学教授)
  109,潘德荣(华东师范大学哲学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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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牛破车  http://blog.sina.com.cn/u/1223995504

谁的嘴上没有屎?(2006-03-28 11:47)
   
    近日关注“韩白之争”,无意间发现了这个博客上的一篇文章。该博客的主人自称“艺术家”,可是从他身上我没闻出半点艺术的味道。
 
   他的这篇文章是骂韩寒的。主要是批评韩寒在《文坛是个屁,谁都别装逼》中说脏话的行为。可是呢,他自己也使用了大量的脏话(见下边附录)。他似乎自我感觉非常良好,以为自己骂的很高明、很有创意、很有文采,实际上,他骂的不但极为肮脏下做,而且极为笨拙、极为傻逼!
 
    他在文中说“我还要说一句,骂人没人不会”————我要说的是:你还真就不会!至少,你不会那种高级的、有智慧有幽默的骂人,你骂人的水平,和农村没文化的二流子差不多,比韩寒差远了。
 
    韩寒在他的文章中,的确使用了很多脏话,但实际上,他的那些脏话,并不是针对某个人,而是对文坛的某些现象进行的比喻(而且不得不承认,这些比喻非常恰当,非常精彩!),说穿了,他并没有“骂人”。而这个“艺术家”的这些肮脏下流的脏话,就全部是针对韩寒个人的了。
 
    他自称“艺术家”,估计是个画画儿的,不怎么学习语文,因为在他的这篇文章中,不但脏话连篇,而且文字混乱、用词蹩脚,没有几个句子是通顺的,看看这些乱七八糟的句子:“韩寒竟然使用了十几个脏话”、“如此粗口的文字”、“我只能言心中所言”、“一些戗言设及三方评论均择而弃”、“近日我会腾出时间来与朋友们回复。”
 
   并且,从此文看出,他的心理极为阴暗卑鄙,韩寒说了一句“我要进入车坛”,他就说:
   我倒想看看这个少年贵族,你干嘛要去车坛?如果你真的阔绰的话,如果你还没有把无知当富贵,将肤浅做高尚的话,你应该去玩游艇和私人飞机。何必在所谓的文坛说车,就像兔子拉车——装那大耳朵驴呢?!”————明显可以看出,他对韩寒那种嫉妒的阴暗心理。
 
   大家看看,到底谁是无知者?谁是流氓?谁是二流子?谁是人渣?
 
   此人自称“艺术家”,倒也没什么,现在的艺术家满大街都是,比“老军医”还多。他还刻意强调自己“旅法”,我热切的盼望着他回来,我要给他唱一首《故乡的云》:“归来吧 归来呦,别在四处丢人”。
   
    
附录:
 
 
 
这是谁长这么大嘴茬子?还是哪一家的主人没有把宠物看好,放出它来就要钻到的女人三寸脐下?
 
知道的人以为是在写文章,不知道的还以为“怡春院”的女子集体流红,染遍了韩寒博客的自留地呢。
 
这孩子就好比有人生而无人养的野人一般的骄横跋扈
 
看其言行,韩寒倒很像千人骑、万人跨的公共汽车上的“泼妇”一般了。

 

韩寒更像一个小流氓或二流子之类的人渣一样,满嘴喷粪,飞扬跋扈。这倒应了中国农村的那句老话,要是没有下面那二两肉坠着,韩寒就要跟嫦娥似的飞上天了。

 

或许他在家中,对父母就是这样满嘴含着生殖器讲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