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牛破车的B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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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热爱我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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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二十七岁,出身贫农,根正苗红,身体健康,智力正常,家族无精神病史,本人无犯罪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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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5-27 04:41:50
     
     
      
         保安!保安!先把18岁以下的都给我赶出去,我要讲个黄色笑话。
     
     
        “晉元帝生子,宴百官,賜束帛,殷羨謝曰:‘臣等無功受賞。’帝曰:‘此事豈容卿有功乎!’——我生儿子,咋能让你有功劳捏?”
     
          看看,封建社会就是好,皇帝就是水平高,心里倍儿清醒——想占我便宜,没门儿!
     
          记得很久以前看福建台的的某个综艺节目,当时台上有一个港台的歌手,叫什么“迪克宰牛”的,我看那货的年纪也并不大,但不知道为什么,福建台的两个主持人却管他叫“老爹”,一口一个“爹”,叫的这个亲呐,我当时就想起了高秀敏的一句名言“我让你缺爹啦?”

     
        我们的人民群众有一种“犯贱”的传统。
     
        以前我们见到的,还都是散兵游勇,不成气候,但是现在呢?各种“粉丝”、“鸡丝”、“黄瓜丝”、“玉米”、“黄米”、“花生米”铺天盖地,全体中国人就象没娘的孩子想找奶吃一样,都要找个“偶像”来崇拜,来给自己一个犯贱的理由。
     
        最近有个叫王菲的明星要生孩子,掀起新一轮的空前绝后的“犯贱”大潮。且看各大网站的新闻标题:
     
     
     
     
     
     
     
     
     
     
     
          我就纳闷了,人家生孩子,和你们有什么关系?你又不是孩子他爹,甚至连“隔壁老王①”都不是。你cao的哪份闲心呢?瞧着乱哄哄的场面,好像这个孩子的出生,你们都“有功”,而没李亚鹏什么事儿。就算李亚鹏长的恶心点儿、演的戏垃圾了一点儿、智商低了一点,也不至于让全中国的人一起来给他戴绿帽子啊!
      
     
     
     
     
         注①  :有一家生了个小孩,突然某日小孩说话了,开口就叫“妈妈”,结果他妈妈当时就死了;又叫“姥姥”,结果他姥姥也死了;又叫“爸爸”,他爸爸一听吓坏了,以为自己必死无疑,结果却没死,忽然听到外面传来哭声——隔壁老王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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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4-09 06:5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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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25了,请问各位都挣多少钱? if(bgCol=="#ffffff"){ var pvStr = getPV(31258855); document.wri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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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 >> 第页

     

     

    [ 语过添情119] 发表于2005-12-27 14:11

    [ 彩信][引用][回复][编辑]

     

    25了一个月花得比挣得多?难道大学毕业的注定养活不了自己,以前上学的时候抽白沙,现在哎,月底。该交房租的日子里连白沙都抽不上了.

     


    请教各位,有没有改变的办法!!!!!!

    ————————————————————————————

     

     

    丰言疯语:

    以上是在chinaren论坛上偶尔发现的一个帖子。

     

    我的一些记忆: 

     

    我们在宿舍砸金花,当然不是赌钱,是赌烟,立好的规矩是最低是软白沙。后来又发明的惩罚措施是:站在窗户前面对着外面喊我是帅哥,我帅不帅?(我们窗户外边就是人来人往的大路)。我现在还能记得晓军喊的声音。 

     

    白沙烟在西安确实很受欢迎,尤其是大学生中,故被称为学生烟,正像上边那位仁兄所说,抽白沙还是抽长沙,是大学生经济水平的重要标志。

     

    一天下午,赵勇来到我们宿舍,用白沙烟的锡纸给我讲了一个笑话:一个人去找小姐.........”

     

    张鹏在毕业前夕,买了一条精品白沙,要用来送礼(好像是为了自己的四级证),但后来也没送出去,我们极力动员他:打开咱们抽了吧!,但是他舍不得。一直到分别的前几天,他把那条白沙拆开,给每个人分了一盒。于是,离开西安的火车上,我抽的是他给我的白沙烟。

     

    一个人对我说:如果你来长沙旅游,我去火车站接你,还要送你一条精品白沙。于是,在我脑海中印下了这样一幅美妙的图景:一个人站在高处,挥舞着一条白沙烟,金风吹起,裙带飘扬,夕阳斜照,面色如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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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4-08 08:07:29
           
     
           1、关于题目。在天津工作的时候,和同事们聊起某法院的一起贪污案,说到该院领导,同事说“谁的屁股上没有屎啊!”。在那场争斗中,从韩寒开始,很多人都使用了脏话——当然,水平有高低,道行有深浅,仁者见虾仁,智者见弱智。
     
           2、关于脏话。首先声明,在现实生活中,我很少说脏话(见过我的朋友应该知道),但是在网上,为了表达的需要,我偶尔会使用“傻吡”一词——没办法,这种东西是客观存在的,而且数量极其众多(你可以看看我上边的列表)。天津人说“河里没鱼市上找”,我说“身边没有傻吡网上找”。
     
           3、关于韩寒。他的书我没看过,我也没兴趣。他的博客,我也只对他和白烨陆川高晓松掐架的那些东西感兴趣,现在这场争斗结束了(据说是因为“有关部门打了招呼”,真扫兴),他的博客上也没有了能吸引我的东西,我就把链接从我的列表中删除了。

           4、关于关于高远。我是偶尔发现他的傻吡博客的,除了那篇肮脏下流的东西之外,我也顺便看了看其他东西,发现这松的博客文章主要有以下几类:第一类是“兄弟在法国的时候”——主要是吹嘘法国如何发达,月亮如何比中国圆,且看这些文章的题目:《情怀巴黎》《美食法国》《我在巴黎过圣诞》《巴黎同性恋街》—— 一般来说,见过世面的人对这些没什么兴趣,只有土鳖才受宠若惊,一惊一乍的觉的新鲜。还有一类就是吹嘘自己与“大官”或者“名人”的关系如何如何,且看几篇文章的题目《我把新作送总理》、《我与总理的保镖亲密过招》、《我爹给张作霖牵过马》、《我爷爷伺候过慈禧》——我就纳闷了,你爷爷要是伺候过慈禧,你爹和你是从哪儿出来的呢?——现在,我不得不使用另外一个词儿了——这不叫傻吡,这叫贱吡。
     
     
     
          (另外,关于《让穷孩子也有学上》一文,有朋友看了之后说:“穷孩子”一词有歧视的色彩。我要声明:我不认为这个词有歧视的色彩,我也从来没有歧视过穷孩子,事实上,我原来就是个穷孩子——我现在依然很穷,而且,还它妈的不是孩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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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3-31 23:34:11
     
     
     
        今天早晨打开新语丝网站,看到了自己的《评109名教授关于抵制学术腐败与学术不端行为的公开信》一文,被收录在《新语丝新到资料》中。我感觉很荣幸,因为新语丝是我喜欢的网站,方舟子也是我敬佩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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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3-31 09:15:16

    我写这篇文章的原因:

    1、我一直痛恨学术腐败现象,也一贯支持“学术打假”;

    2、起草这封信的,据说是“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邓正来”,我出生在吉林,也学习过法律,但不是在吉林大学,也不是教授,本科生而已。

    3、我以前从事过律师工作,所以对法律有兴趣;我现在从事的是汉语教学工作,所以对“咬文嚼字”也很有兴趣。

     

    我的立场:

        我不反对教授们进行“学术打假”,只是希望大家能认真一些,具体工作做扎实一些。

     

         (转载请注明作者和出处:

             老牛破车  http://blog.sina.com.cn/u/1223995504

     

     

    评《109名教授关于抵制学术腐败与

    学术不端行为的公开信》

     

     

     

    概述:

        在我读完这封公开信之后,发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

     

        1、具体执笔起草这封信的,据说是著名的法学教授,参与签名的也有很多法学教授,可是这封信中连基本的法律概念都产生了错误,并且逻辑混乱,语言也极不严谨,歧义很多。如果当年我在律师事务所工作的时候,写出这样的起诉状或者代理词,肯定要被主任骂个狗血淋头。

        2、参与签名的还有很多中文专业的教授,可是这封信中简单的文字错误、语法错误比比皆是。

        3、估计起草起草这封信的教授外语很好,因为这封信中的很多句子,带有明显英文语法的色彩,读起来就像用金山词霸翻译的出来的汉语句子。我把一个句子给一个朋友(某师范大学中文专业硕士)看,她说:“我还以为又是我们学的康德的译本上的话呢!

        4、这封信有一个特点:不管是名词、动词、形容词还是副词,也不管是否必要,都喜欢用并列的两个,很罗嗦。

        5、在这封信中,教授们创造了很多新的词语组合,比如“公开信生效”、“纪律仲裁” 、“违纪成立” ,你如果用这样的词语组合在网上搜索,出来的几乎没有别的文章,全都是这封信

        现在我把我发现的错误列举出来,并加以评论,由于本人水平有限,肯定有不准确的地方,愿意与大家共同讨论。

        (以下黑色的字是该《公开信》原文,我把错误的词语及句子用蓝色进行了标记,红色的字是我的评论)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中国社会科学院
    及各大学、地方社会科学院诸位领导:

            首先,这几个单位的次序就有问题。根据规则,应该把行政级别高的单位放在前面,把级别低的放在后边(在中国,这种事情是绝对不能大意的!)。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孰高孰低?在国务院正式发布的文件中,一向都是说“国务院各部委”,是把“部”放到“委”前面的,看来 “部”高于“委”,再查阅《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38号),关于国务院机构设置,根本就找不到“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网上搜索“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打开链接,都是教育部的网站,“教育部司局机构设置”中倒是有“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一个部门,职责是“组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统筹规范并归口管理全国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负责“211工程的实施和协调工作”。打开该链接,有这么一段话:“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统筹规划并归口管理全国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设在教育部,与教育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教育部学位办公室、‘211工程办公室合署办公”。

        我想,大家能看得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从行政级别上来说,应该低于教育部或者与之相同,它的级别与其它的“委员会”(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也是无法相比的,因为那些是挂着“国”字头的,而它是挂着“国务院”字头的。从实际上来说,它应该是教育部下属的一个司局级机构。

        诸位教授,应该也算是“教育系统内”的,不应该犯这个错误。我猜他们看到“国务院”三个字,就认为比“教育部”要高一等,其实他们应该知道,“教育部”的正式名称应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这个话题比较无聊。)
  •  
    2006-03-31 09:14:36

        (接上文)

        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在这20多年中得到了很大程度的发展。但是,必须严肃地指出,在我们这样一个缺失学术传统缺乏合理学术评价体系的学术环境中,各种学术失范不端甚至学术腐败的现象时有发生,甚至呈现出越来越让人触目惊心的趋势。

        “指出”——大多数是地位高的人给地位低的人“指出”,比如“主席指出……”、“总书记指出……”,也有“专家指出……”。在此句中,没有主语,按逻辑应该是109名教授,但是你们给你们的主管机关教育部“指出”,还要“严肃地”,是不是口气太大了?

          “缺失学术传统”——“缺失”这个词儿现在很流行,我以前搞不清它的意思,查了一下《人体重伤鉴定标准 》( 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发[1990070号),原来“缺失”就是“没有”的意思,比如“ 一侧眼球缺失”、“  两侧睾丸缺失”等等。那这个句子就很让人费解,难道我们没有任何学术传统?我相信我们以前有过好的传统,不过被丢掉了。而近年来,“抄袭”、“造假”其实也成了一种传统!我猜教授们想说的是“没有良好的学术传统”。

        “缺乏……体系”——这样的动宾搭配很不恰当,缺乏一词,意为“有一点儿,但是不足、缺少”,如“缺乏维生素”。而“体系”这种东西,要么就是“有”,要么就是“没有”,不可能“缺乏”。“缺乏体系”这样的搭配,就像“我缺乏媳妇”一样别扭(除非教授们认为,可以有多个不同的“体系”同时并存)。

        “各种学术失范、不端甚至学术腐败的现象”,——定语用得很混乱,“学术”是用来限定“失范”“不端”“腐败”三个名词的,可是两个用了,中间的一个不用,很别扭,要么你就说“各种学术失范、不端甚至腐败”,要么你就说“各种学术失范、学术不端甚至学术腐败”,另外,“失范”“不端”“腐败”三个词,并列使用,似乎是三种不同的现象,我不知道教授们是如何界定三者的。
     

        我们认为学术不端与腐败现象存在和猖獗,并不只是一个学者个人道德的问题,更是一个社会在转型时期的结构性问题或体制性问题。因此,对学术不端与腐败的根本整治需要持久而坚定的教育和学术制度的改革。如果我们不是严肃地对待和处理这类学术不端与腐败的行为,甚至熟视无睹、不管不问,将不仅会致使中国学术与教育界丧失信誉,致使学术丧失尊严,而且也会阻碍中国学术传统和学术评价体系的建构,更会摧毁学术以及学术界本身存在所具有的意义。

          “认为”——这里不再“指出”了。

          “学术不端与腐败现象”­——这里也不提“失范”了。还有定语的问题,因为“腐败现象”这个词太普及了,如果不加定语,很容易让人认为是政治经济领域的“腐败现象”,建议写成“学术不端与学术腐败”。或者“学术领域中的不端与腐败现象”

        “存在和猖獗”——“和”是表示并列关系,但是这里“存在”是动词,“猖獗”是形容词或者副词,词性都不同,怎能是并列关系?应该写成“猖獗地存在”。

          “一个学者个人道德的问题”——哪个学者?建议去掉“一个”,以免让读者产生误会。

          “结构性问题或体制性问题”——我实在不知道二者有什么具体的区别。

          “如果我们不是严肃地对待和处理”——根据汉语语法,在动词(“对待和处理”)前面,否定副词应该用“不”,不应该用“不是”。

         当然,如果要强调转折关系,可以在动词前面用“不是…… ,而是……”这样的连词,但是本文中后边用的却是“甚至”。

        “对待和处理”——罗嗦,“处理” 就足够了。

        “甚至熟视无睹、不管不问”——还是罗嗦,用一个就够了。

        “中国学术传统和学术评价体系的建构”——“传统”都是以前传下来的,我们还能建构?看来教授们是在为下一代考虑了。

        “摧毁学术以及学术界本身存在所具有的意义”——这个句子读起来真费劲,宾语混乱,宾语的定语也混乱。如果仔细分析,可以有好几种不同的理解,好在都是虚的,没什么重要的。该用定语“中国”的时候不用,听起来好像全世界的学术都要完蛋了。“摧毁意义”,这样的动宾搭配听起来很新鲜,很有诗意。

        丧失信誉”、“丧失尊严”、“摧毁意义”——说了半天,这些后果都是虚的,都是学术“圈儿里”自己的事儿。讲点儿实际的吧,对国家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有什么具体的损害?

  •  
    2006-03-31 09:13:38

        (接上文)

        鉴于下述两个事实性的理由:第一,主管中国教育和学术工作的教育部和主要负责处理学术不端与腐败的大学学术委员会迄今为止还没有形成处理此类事项的规范程序,甚至没有常设机构,这实际上导致了这类问题频发且愈演愈烈;第二,责任机构对学术不端与腐败行为处罚不力的现象以及大学在这个方面所表现出来的袒护一已之狭隘利益的本校保护主义,成了孕育新一轮学术不端与腐败的温床,甚至成为新一轮学术腐败的理据并为了达到一个目的,即促使并要求主管机构认真严肃地处理学术不端与腐败行为,尽可能地使中国学术在一种健康和良性的环境中发展,在此,我们以理性的方式发出下述共同的呼吁。

          “事实性的理由”——那什么叫做“非事实性的理由”?

          “甚至没有常设机构”——刚说完“主要负责处理学术不端与腐败的大学学术委员”,又说“没有常设机构”,到底有没有?

          “频发且愈演愈烈”,——还是罗嗦,并且别扭。

          “理据”——我猜得出来“理据”就是“理论根据”,就像我能猜出“社经”就是“社会主义经济学”一样。

          “并为了达到一个目的,……”——您直接写英文得了,我过四级了,大概也能看懂。

          “促使并要求”——还是罗嗦。

         “常设机构”、“ 责任机构”、“ 主管机构”——这三者到底是什么关系?

         “理性的方式”——不理性又如何?难道要上街?
     

        一,中国学术在发展的过程中出现了各种学术不端与腐败现象。考虑到我们的身份以及呼吁措施的效果,我们将对本行动做下述两项限制:(1)本行动所指向的是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中任何教授和研究员(包括签名者在内)剽窃、造假和腐败的行为;(2)本行动之所以针对教授和研究员,是因为教授和研究员应当首先遵守学术的基本规范。本公开信将在2006320日公示2周后生效。

        “两项限制”—— 上一段结尾说是要“呼吁”了,我竖起了耳朵要听呢,结果先来了两项“限制”,我被“忽悠”了一把——邓教授虽然在东北工作,可不要学俺们东北人的“忽悠”。

         也行,那我就先看看“两项限制”吧,“限制(1)”看完了,该看“限制(2)”了,可是在数字序号(2)下边却是对(1)的解释“是因为……”,我又被忽悠了,原来“大忽悠”里边还套着“小忽悠”。

        人文社会科学领域——还是该用定语“中国”的时候不用,这下全世界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教授和研究员都跑不了了。

        “指向”、“针对”——应该是一个意思吧?还有“面向”、“aim at”、“be dead against”、“in allusion to……能用的全给它用上!

          “剽窃、造假和腐败的行为”——上文说““各种学术失范、不端甚至学术腐败的现象”,这里又说 “剽窃、造假和腐败的行为”——如此混乱,这些概念到底都是什么意思?

        “教授和研究员应当首先遵守学术的基本规范”——这个句子可以有两种解释:1、教授和研究员应当率先遵守规范,然后其他人再遵守;2、教授和研究员应当先遵守“学术的基本规范”,然后再遵守其它规范。我猜是第一种意思,把“首先”改成“率先”就不会产生歧义了。

         “本公开信将在2006320日公示2周后生效。”——我是头一次听说“公开信”还需要“生效”,看来他们真的把这公开信当成法律了,想要过过“立法”的瘾,还要学法律那样“生效”?

        要生效也写清楚了啊!关于生效时间的表述很不严谨,到底是“2006320日开始公示,2周后生效”还是“从某天开始公示,到2006320日满2周即生效”?

        参与签名的很多是法学教授,法律必须要严谨,可是为什么这样含混不清的句子都能出来?而且是关于重大的时间问题!
      二,建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与教育部牵头成立由品行与学术成绩俱佳的学者组成的学术
    纪律仲裁委员会,并制定有关学术纪律仲裁的行业规范。在接到违背学术纪律的投诉以后,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匿名审查,以查证是否构成剽窃、造假或腐败行为,对违纪成立者,定期公开通报批评,并责成有关高校或研究单位给予当事人以相应的纪律处分。

        “纪律”——根据词典解释“ 为维护集体利益并保证工作进行而要求成员必须遵守的规章、条文”。也就是说,“纪律”只对一个团体内部的成员的人有效,而教授、研究员与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或教育部 (以及将要成立的学术纪律仲裁委员会)并不是一个团体的,也没有直接的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仲裁”—— 根据《说文》“ 仲,中也”,《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为“争执双方同意的第三者对争执事项做出决定”。我不知道教授们怎么想到把这个词用到这里来了。首先,学术腐败这种事情,不一定有争执的双方,大多数时候,只有一个腐败者,像“河南大学周宝珠教授诉天津外国语学院副教授沈履伟侵犯著作权一案”那样双方对簿公堂的例子,是很少见的。再说,如果真的有“双方”,被侵害著作权的一方完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侵犯著作权之诉,还要什么“仲裁”?

        “纪律仲裁”这个词很可笑:纪律是“上级对下级、组织对个人”的,而仲裁是“第三者居中裁判”的,完全是互相矛盾的嘛!

        更为可笑的是后边,根据教授们的建议,该“仲裁委员会”的工作方式是“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匿名审查”—— 据我所知,不论是国际还是国内,不论是“海仲”还是“贸仲”,仲裁都有一条基本的原则“当事人有选择仲裁员的自由”,这里不但不能选择,竟然连仲裁员的名字都不能知道,这叫哪门子“仲裁”?从其它方面的特征看,这个“委员会”也和“仲裁”的概念毫不沾边。诸位法学教授,你们还记得“仲裁”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则吗?

        “违背学术纪律的投诉”——这个句子的问题也很大,和著名的例句“咬死了猎人的狗”一样含义不清,是“关于违背学术纪律行为的投诉”还是“投诉”自身违背了学术纪律?你不说清楚了,谁敢去“投诉”?

        “有关专家进行匿名审查,以查证是否构成剽窃”——“查证”应该就是“审查并证实”,看来专家们对每个案件都要审查两遍,先“匿名审查”然后再“审查证实”,够仔细的。

        “对违纪成立者”——我想教授们大概是从“罪名成立”这个短语联想而创造了“违纪成立”这个新词,“罪名成立”当然是一个正确的主谓短语,“罪名”是名词,“成立”是动词,主谓搭配很合理,用做“者”的定语也可以。而“违纪”本身是个动宾短语,后边再用动词“成立”就不正确,再把这样一个错误的短语作为“者”的定语,更是错上加错。

        这个句子只能作如下解释:对违反纪律而成立的社团、组织。

        建议把这个句子改成“对违纪行为成立者”或者“对违纪者”,或者干脆“对违反纪律的人”。

        “定期公开通报批评”——这一条我举双手赞成,对那些学术腐败分子,应该每隔半个月通报批评一次,直到他死为止。

         “并责成有关高校或研究单位给予当事人以相应的纪律处分。”——看来,这个“仲裁委员会”的权力很大,可以“责成”各高校或研究单位,——我是头一次听说“仲裁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