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看讲明朝历史的书,前两天看了一节是讲明朝“以找碴儿为职业的官员”的,这就是“言官”。
书上说,言官,顾名思义就是说话的官,到了明朝后期,也有人把这些人称谓骂官,实际上,他们是明朝监察制度的产物。
朱元璋建国之初,仿照元朝制度,建立了御史台,后来改名为都察院,主要骨干是都察御史。这些人权力极大,他们什么都管,平时没什么具体的事务要处理,整天就是到处转悠,不是去兵部查吃空额,就是到刑部查冤假错案,办事的官员看到他们就怕。
朱元璋在挑选御史的时候专门找那些书呆子道学先生,认死理的去干这行,因为这工作得罪人,捞不到钱,而道学先生是最合适的人选。其次,朱元璋用了以小制大的方法,这些御史都是七品官,可以说是芝麻官,官极小。这样固然他们的权很大,官阶却很小,可以避免他们自己徇私枉法。
他们如果认为以皇帝名义发出的敕令有不妥之处,可以将敕令退回。而皇帝交派各衙门口办理的事件,由他们每五天检查督办一次,倘若有拖延不办或是动作迟缓者,他们就要向皇帝打小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