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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与评说(5则)
白丁
莫言是短篇小说的高手
读罢莫言的小说《儿子的敌人》,我想起了那些苏联作家反映战争题材的作品,我觉得,它们在精神上是一脉相承的。战争是残酷的,它在对无数生命的摧毁之后,也留下了可歌可泣的故事和不朽的传奇,让作家和艺术家为这个世界留下了宝贵的精神遗产。战争不只是掠夺,还有给予。
小说中的母亲有两个儿子,一前一后奔赴战场,又先后牺牲,在枪林弹雨的年代,这样的家庭并不在少数。对于一个母亲来说,这是无法接受的现实。大儿子战死后,母亲本来不想让小儿子再当兵的,可是村长不同意,他仅有的一个儿子也送去当兵了。小儿子是个号手,战役打响前曾回来看过母亲,并且专门去看了未婚妻小桃。可是,这成了他与亲人的诀别。母亲在炮声中惊醒,再也睡不着了。事情正像她猜测的那样,有人送来了她儿子的尸体。当她对儿子进行辨认的时候惊喜地发现,那个死者不是她的儿子。村长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而民兵队长说,这个身穿绿衣的死者是敌人。村长让她仔细看看,她竟然记不起来儿子的模样了。可是,仔细辨认后,她发现那个死者也是个苦孩子,仿佛听到他对她说,您就说我是您儿子吧,不然他们会把我扔了,我就得喂野狗了。她便一口咬定,这人就是她的儿子。正当她为死者擦洗身体的时候,卫生员带着人来了,她的身后是两个民兵,抬着一个担架,那上面才是她儿子的尸体。
小说写了人性,尤其写了伟大的母性。那个叫孙马氏的农村妇女是那个年代无数个母亲中的一位,她恐惧战争,但她知道为了国家,儿子应该走向战场。她没有多少文化,但面对丧子的悲痛,她懂得必须忍受。她没有多么崇高的思想境界,甚至将杀害儿子的敌人认作自己的儿子,这正说明了她的母爱是博大的,超越一切的。在她的眼里,那个死者首先是一个苦命的孩子,而不是儿子的敌人。战争年代里,都是那些穷人的孩子被抓去当兵,让他们成为两个阵营里的而相互厮杀,又让许多人成了炮灰。后来她竟发现,那人和儿子很相象。这样,我们不难理解,战争是万恶之源,它摧毁了多少原美好的家庭,夺去了多少无辜百姓的生命。当儿子的尸体被抬来的时候,她要再次遭受精神的折磨,而先前那个死者又会有怎样的结局呢?小说把一切都留给了读者。
莫言是短篇小说的高手。我信。
读迟子建的小说,你要用心
迟子建的小说《格里格海的细雨黄昏》是一篇充满抒情色彩的小说。从标题到小说的叙述语言都可以感受到这种弥漫的气息。小说用第一人称,用两条线索,将两个毫不相干的人物联在了一起。
一个作家去漠那镇写作,之所以去那里,是想避开都市的喧嚣,到一个有山有水有草滩还有鸟鸣的地方。她租下了一间房屋,这屋子闲置很久,原因是有个老者死在了里面。作家住下的当天,就发现有开门的声音,灶房里有碗筷的响动声,蜡烛也熄灭了,可是,没有发现任何人。后来,她还发现,有人在西屋用木棒敲击木墩,像音乐一样动听。从死者的亲友口中,作家得知,死者生前是有癖好,喜欢听自然界的声音,比如雨水滴落在碗里的声音,脚踩在雪上的声音等等。还喜欢用木棒敲打木墩。虽然作家对死去的人有些敬意,但她毕竟忍受不了无休止的困扰,先后请了两位巫师在她房间里驱鬼,收效甚微。
在挪威音乐家格里格的故乡,作家听当地的一位音乐家演奏格里格的曲目,主持人讲说,格里格先生出去了,晚饭后会回来为大家演奏。其实,那位音乐家早已作古。后来,由一位演奏家为大家演奏了格里格先生的曲子,她的演奏让作家坠入音乐之中不能自拔。
后来,作家终于放弃了,离开了小镇。当她多年后在格里格的故居面对大海时,她突然想起了在中国的那个叫漠那的小镇发生的故事,她自然地把两个不同国度的男人联系在了一起。她认为,那个死去的老者是一个民间音乐家,她在漠那小镇木屋里听到的声音其实是天籁之音。找人驱鬼真是可笑之至。她终于顿悟:一个音乐的人,他的灵魂是会发音的。
小说的故事多少有些奇特,有的人也许会认为小说里的描写是不可信的,甚至是荒谬的。其实,世间的许多事情,它的真相有待于探索。没有人可以否认这篇小说的独特价值。可以这样说,《格里格海的细雨黄昏》的奇特之处正是它的深刻之处。艺术是不分国度的,而最好的交流正是音乐,它的魅力无处不在。
读迟子建的小说,你只要用心,就会有心灵上的收获。
毕飞宇带给我们的阅读快感
毕飞宇的《元旦之夜》,其实写的是12月31日那天夜晚的故事,这是一个辞旧迎新的时刻,而且,伴随新年一点一点降临的是漫天飞舞的雪花。这样的时刻,这样的天气,人是很容易动情的。发哥就是那样一个人。在生意场征战的他在这个时候也想休息一下自己的身心。无聊之中,他拨通了前妻的电话,于是,随口发出的邀请前妻吃顿的请求演变成了一次令他终生难忘的遭遇。
金陵饭店的璇宫上,一对曾经相爱的男女成了陌路,他们之间的关系一下子变得暧昧起来。生活让两个人都改变了许多,尤其是发哥。他像一只轮胎在一些女人的身上辗过,泄了气再充上。但是,他仍然想他的前妻,他觉得自己的生活里已经没有了让人心动的爱情。
发哥无疑成了小说的主角,他发出邀请,开车接她,买单,处处掌握着主动,和他的热情相比,前妻要冷漠得许多。因为当年婚姻的变故对她的伤害太重了,像一记闷棍。这顿嗟来之食她本不该来吃的,可是,她听了男人的话,“元旦了,下雪了,吃个饭。”这样的邀请她不能拒绝。她喝酒,她聆听,她浅笑,她应付着眼前的一切。男人是有欲望的,也是有明确的目的,他观察眼前的女人,看到了她透明的耳垂,心动了,他抓住了女人的手,让女人去他那过夜,女人说不;他要回原来那个家,女人还是说不。
女人接了一个男人的电话后,露出了幸福的笑容,这让气氛骤然变得不和谐,前夫的态度随之大变。他问,是男的吧,女人说是,他说热乎上啦?女人无语。他又追问是谁,当他知道那个男人是曾经当过他的副手如今已经另立门户的大龙时,他愤怒了,他说,你可以对任何男人叉开大腿,就是不能对大龙那样!女人把酒杯扔到他脸上,扬长而去。留给发哥的是“空无一人的五彩斑斓。”
毕飞宇的小说,从来都不乏对男人的挖苦和嘲弄,他像一位公正而又无情的法官,将男人的丑陋和罪恶一一道来,往往把男人驳得体无完肤。他最理解男人,因此他的驳斥也最致命。从这里,我们可以体会出他内心柔软的部分:对女性的同情和爱怜。这种倾向,在苏童、余华等作家的作品里也可以强烈地感受到。
小说的结尾部分是个高潮。当知道自己的前妻爱上了他的对手,那个自命不凡的男人还在指手画脚,可是,他被一个柔弱的女人彻底击垮了。我读出了女人报复的快意,也体会了阅读的快感。
这大概是毕飞宇早期的作品。这些年来,生活发生了巨大变化,也许今天的我们在经历了各种复杂情感和离奇婚恋之后再读这样的小说,会觉得它远远不及生活精彩了。可是,就作品本身而言,它的艺术性仍不能低估,我认为,这篇小说是经得起重读的。
苏童给我们的惊喜
父亲归心似箭的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看看自己的儿子。对他来说,那是一个让人高兴得发疯的夜晚,而对那个小女孩而言,那成了她苦不堪言的“冤屈之旅”(现在可以截入吉尼斯世界纪录)。但是,苏童并没有呈现过度的悲伤,或者说他呈现悲伤的方式与众不同。他把狂喜和冤屈赋于了与本来面目截然不同的成分:父亲的狂喜时里夹杂着担忧:谁在医院里照顾妻子?女儿的疲惫与遗憾分明成了一次变相的快乐。这些,都是作家用生动的情节和细节展现的。依赖的是扎实的功底。
小说也在告诉我们,无论在什么年代,艰苦的生活并不是惟一击垮人的意志的东西,因为总有安慰适时降临。从父亲对弟弟降生的喜悦和对姐姐饥寒交迫的漠视中我们可以看到传统观念的根深蒂固。但是,你又不能不喜欢苏童笔下的那个父亲形象。
艾伟小说里的反叛意识
王肯在人们的视线里突然消失十年之后又重新出现了,回来的王肯像大款一样请我和周保政吃饭。当我们问及当年他的出走的原因时,他说,是因为他杀了人。有一个时期,他在城乡结合部的一个操场练剑,那里有一堆稻草,他一剑刺去,从里面跑出一个赤裸裸的女人,而躲在里面的男人被他杀死。这消息还上了报纸。但王肯的说法我们都不信,他过去是一个十分胆小的人,有一次,周保政让王肯剁他的手,他拿着刀的手一个劲儿地抖,谁都不相信他会杀人。可是,王肯这次回来,的确和往常不一样了,他在公开场合和女人胡来,嘴上叼着粗大的雪茄,身上的行头全是名牌,一说起杀人,他便有了一种蔑视众生的美妙感觉,眼里也会发光。我们说他不会杀人,他像受了侮辱一样无法忍受,他拿出当年刊登了那则消息的报纸做证,我们还是不信。周保政像当年一样,让王肯剁他的手,王肯拿出一把尖刀来,一下子就把周保政的手钉在了桌子上……
我曾写过一个短篇小说《结果》,发在《芳草》。那篇小说写了一个从小就胆小怕事的人,长大后结识了一位“大哥”,从他那里学到了男人的强悍,一改过去的懦弱,释放了体内的潜能。他有意识地锻炼自己的胆量,有一次,他和一个摆摊的男人发生口角,那人刚刚刑满释放,他不知道,回家时,那人不动声色地跟踪到他的小区,进了他的家,然后把他结果了。我这篇小说有较强的故事,偏重叙事,艾伟的小说更注重心理刻划,他把结构打乱,重组,借助富有感染力的语言,增强了文本的魅力。二者相较,可看出优劣,艾伟的这篇小说估计也是早期的作品,我犹不及也。
白丁
读罢今年第一期《翠苑》刊发的八篇小说,有些爱不释手,手里的这份杂志便有一种沉甸甸的感觉。这些小说占据着显要位置,显示的是不俗的创作实力。阅读的过程,是难得的享受过程。掩卷有所思,有所感,草成此文,权当读书札记,并求教于各位读者。
陈武和梁坏坏的小说分别在两个栏目的头条,这的确是两篇很有分量的小说,可见编辑选稿眼光的尖锐。这两篇小说给我的印象小标题说明的那样,现实=魔幻+黑色幽默。在两位小说家的眼里,现实与其说是眼中的现实,不如说是心中的现实,是他们改造过的现实,或是超现实。
陈武的《丁家喜和金二奶,还有老鼠和屁》讲述的是人与人、人与老鼠的故事。小说有两条线索,一是丁家喜和孙子的亲情故事,二是丁家喜和金二奶的爱情故事。主人公叫丁家喜,从小被老鼠咬掉了左耳。为此,他练就了一种绝世武功:放屁,他可以一连放一百个屁,而且他的屁有很强的杀伤力,可以让老鼠当场毙命。儿子丁长景小时候险些被老鼠咬掉小鸡鸡,那个肇事的老鼠被丁家喜的一个屁击毙了。儿子和儿媳去上海打工,把孩子扔给他,他把孙子大左拉扯到上幼儿园的年龄,他要确保孙子的耳朵不被老鼠咬掉,甚至想把他的功夫传授给孙子。孙子对此不感兴趣,他只喜欢和隔壁金二奶的孙女桃子一起玩。故事里的那些老鼠是猖獗的,它们能把铝锅里的鸡皮宝物神不知鬼不觉地偷走。它们在房梁上看丁家喜和金二奶干那事。后来,孙子吃了金二奶撒在地上的老鼠药,险些丢掉小命,被父母接到上海去了。丁家喜成天像霜打的茄子,蔫了。他的功夫也渐渐废了,竟然被老鼠咬去了那只右耳。“他要是知道自己的另一只耳朵,在六十年之后,还是没有被老鼠放过,还是填饱了老鼠的肚子,会练什么功呢?”丁家喜是不幸的,他多年的努力化为乌有。耳朵没了,孙子没了。
他把我提起来,纵声狂笑。他说我你是要跟那个女人走的,你倒他妈的说话啊!
他把我提到窗边,打开窗子,我感到外面的风吹来,凉丝丝的。
他又一阵狂笑。
他把我的身体置身于窗外,他的笑声戛然而止。
他嘴里一字一句地说,你不说话,我就把你扔出去。
外面的风吹在脸上,真舒服啊。我勉强的抬起头,说我不害怕你。
他的手开始发抖,直到最后,手松开了……
就这样,我从窗户飞出了这个家。
从空中坠下的一切都是自由的。
这段描写是典型的梁坏坏式的,他用充满深情和诗意的文字,叙述了一个悲剧意味浓烈的故事,看似轻松的叙事方式比那种所谓现实主义的写法更具感染力。
高粱是个残疾人,矮子,一堵并不高的院墙,是挡在他面前几乎不可逾越的屏障。他一生的梦想都就是翻越老墙,进入破败的院落。那院子里除了落叶松,摇井,灰暗的农具,葡萄架和一条看家护院的狗,还有一位比狗还凶的老妇人,这都是不是高粱感兴趣的,让高粱魂牵梦绕的是那个女孩儿禾小苗。
小说里,最让人难忘的是高粱高松兄弟二人的手足情。高粱身有残疾,但他和哥哥一起考上了大学,由于家贫,高粱主动放弃了上大学的机会,这是他的第一次重大抉择。这使他的哥哥高松顺利进入大学,毕业后分到了省城。第二次选择的意义更加重大。一次,他和哥哥高松翻过了老墙,进入了那个院子,而且进入了房间,还同时进入了禾小苗年轻的身体。为了躲避法律的制裁,高松让高粱一人担当,答应他出来为他在省城找一份工作。高粱坐了五年牢,出来后,他的哥哥却食言了。高粱只得回到农村,照料年迈的父母。
本来就是残疾人的高粱,又成了强奸犯,他在人前抬不起头来,真想重新回到监狱里去,他甚至想到了死。在死前,他想看看那个被他伤害了的禾小苗到底怎样了,他觉得应该去看看她。
屋顶是一个极有限的地方,但小说辐射的生活面并不狭窄。这一个感情背叛的故事,他叫二,老东西是他的父亲,小妖精是父亲在母亲死后找的一个小婊子。他们为了自己的快乐,竟将他送到了屋顶,关在了笼子里。这天,那一对男女竟在出远门前连送饭的事也忘得一干二净,幸亏一个偶然来到屋顶晾衣服的邻居送了一块面包。在他生命的最后时刻,经历了一场殊死搏斗,那是一个与二素不相识又无冤无仇的陌生人,因为二的存在,他的女朋友不愿意和他接吻。搏斗以二的遍体鳞伤结束了。从那个乳臭未干的男孩子身上,我们看到的是人性的恶,带着无知和残忍。
《屋顶》里的二,内心充满了美好的向往和生命的渴望,他满怀温情,比如,他会天真地对着一株绿色植物说话:“寒流来了,你冷吗?你冷的话,我给你盖被。”看到五颜六色的小鸟,他高兴地噢噢地叫,小鸟被吓跑了,他的眼神便暗淡下来。看到蝴蝶时,他却变得疯狂起来,他将蝴蝶的两个翅膀揪下来。很快,看着蝴蝶的尸体,他呜呜地哭了,为刚才的残忍而后悔不已。他用手挖了一个小坑,把蝴蝶掩埋了。二的残忍与其说是本性的展示,倒不如说是环境熏染的结果,他的内心是向善的。从某种意义上讲,他是清醒的。他无端受到那个男孩的欺侮,他要以恶治恶,又表现了他的另一面,总之,这个形象被作家塑造得相当生动。
好看文本 精彩阅读
——第一期《翠苑》小说笔记
和上面几位作家相比,宋传恩和刘学安的小说触及现实更直接。他们的小说表现了现代人的生存境遇,无论县城还是乡村,都有避不开的无端烦恼和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为难,让你体会到生活的艰难和无奈。
宋传恩的《无端的烦恼》,主人公宋传恩的烦恼来自于他的一篇小说,这篇小说写了一个名叫桂花的女子在歌舞厅里的灰暗人生。可是,让他没有想到的是,一个名叫桂花的女子居然上门兴师问罪,此女子原来在歌舞厅干过,如今开了美容院,她觉得作家侮辱了她的人格。生活中,像桂花这样对号入座的女人不在少数。不过,她只是闹一闹而已,后来,经过开庭审理,桂花败诉后不再上诉,此事也就不了了之。
继而是一个更大的阴影朝他扑来。那是一个匿名电话,是好望角歌舞厅老板打来的,让男主人公一周内通过媒体为他们恢复名誉。正像男主人公预料的那样,好望角舞厅不好惹,它的来头远非美容院的女老板能比。那个女人表面看上去很凶,但毕竟势单力薄,而舞厅的势力就大得多,一个是公开的叫骂,一个是暗地里的恐吓,后者更甚,给男主人公的工作、家庭带来了一系列麻烦,面对那些人,却无计可施。最后不得已报案,派出所所长拍了胸口,答应保护他的人身安全。可是后来,男主人公的儿子却遭遇了车祸……
刘学安的小说最出彩的要数他的乡土小说了,他尤其擅长对农村人物的心理刻划,更进一步说,他对婆媳关系的描写往往能入木三分,令人叹服。在小说《让你没有一个说话的人》和《你说什么叫不敢》中,都表现了农村的婆媳关系,细节生动、语言朴实,人物形象丰富,维妙维肖。这篇《谁说我是为难你》也是如此。彩凤是铁锁刚进门的媳妇,结婚那天,亲戚上的磕头礼被彩凤拿到手,可是婆婆却把钱要了回去,说好了先代为保管,后来就不打算还了,因为铁锁前面三个嫂嫂都没有拿到磕头礼。当天晚上,铁锁便被锁在了洞房门外,彩凤说,要想进屋,就得把那份礼钱拿回来。铁锁无奈,只好去找娘。娘明白他的来意,只给了儿子一千块,彩凤说,少一分也不行,仍没开门。铁锁来了脾气,就在外面的双人沙发上睡了,他的新婚第一夜就这样过去了。
婆媳关系难处,就在于关系的复杂性,作为亲人,她们有浓浓的亲情,也不可避免地存在着矛盾,有的还相当尖锐。其中,最为难的就是儿子,一边是老婆,一边是亲妈,也就有了那个著名的问题:两人都掉进河里究竟先救谁?因此,反映婆媳关系的小说,切忌偏袒一方。刘学安显然深谙其道。他在这篇小说里处理得比较到位,分寸把握得比较好。虽然写的是婆媳间的矛盾,可是字里行间流露的是善意的讽刺、乐观的情调,小两口隔着一道门,来来往往地发手机短信,那个“先救谁”问题的一问一答,还有浓郁的婚礼习俗,都充满了乡土气息。刘学安能从生活小事入手,在小说中,“谁说我是为难你”一语出现了两次,一次是娘对儿子说的,一次是媳妇对丈夫说的,其实她们都是在为难他。可是,铁锁怎么办?请看小说的结尾——
铁锁一看(彩凤发来的短信)就恼了,不进就不进,把手机一关就躺在了双人沙发上,感觉冷,又把骑摩托车挡风用的军大衣拿了盖上。二十多年都没有媳妇照样睡,我不信今夜就睡不着。
相信,这一夜过去,一切都将悄然过去,生活依然美好。
在一次文学讲座上,著名小说家刘庆邦问学员:对于一个作家,哪些是最重要的。有人回答:生活,有人说是想象力,还有各种各样的答案,没有人提到“记忆”,而刘庆邦的回答正是这两个字。想想,的确很有道理。
人的大脑储存着许多记忆,但大脑的储存量是有限的,有一些记忆会随着时光的流逝渐渐淡漠,甚至遗忘。而那些保留下来的,都是刻骨铭心的,都是时光无法带走的生命印迹。张运涛和江暖的小说正是拼贴起来的记忆碎片,它们让我们重返了似曾相识的场景中,去体会生活赐予的伤痛和欢愉。
张运涛在《燕子飞进春天里》讲述的故事,相信许多读者都亲身经历过,露天电影带给孩子的永远是美好的记忆。在那个文化生活相对枯燥的年月,露天电影成了孩子们的集体狂欢。比如:最让人艳羡的还是对镜头时能让自己的小手爪子映到幕档上;如:伢儿们看到熟悉的五角星和向四周闪出的道道金光,都激动地喊“打仗的!”在这篇小说里,作者显然不打算回顾那些零散的哪怕是很有趣的片断,他试图通过小说,揭示凋谢的爱情。小北盼望燕子在自家房顶垒窝,盼着燕子来,燕子来了,春天就来了,春天到了,卷毛小田就要来放电影了。后来,他从别人口中得知姐姐跟卷毛小田谈对象了(有一次,姐姐竟然坐在电影机箱子上看电影),小北心里很自豪。可是,姐姐的爱情最终因为男方父母的反对而夭折了。后来电影院盖起来了,露天电影取消了,卷毛小田成了验票员,有一次看《少林寺》,卷毛小田竟放没有票的小北进去了……
文丽的婚姻远比小北姐姐的爱情惨烈得多,从某种意义上讲,她是被自己的母亲逼疯的,又被后来的丈夫害死的。在那个疯狂的年代,亲情和人性都被排除了,那是一个没有爱甚至没有亲情的社会,人们的心里只有冷漠、麻木、戒备和残忍,亲人也不例外。小说采用第一人称手法,写得真实感人。在结尾,“我”专门去山里探视过儿时的好友文丽,从山民的嘴里得知,文丽过着水深火热的生活,可是,“我”还是匆匆离开了。
节制的放纵
——读梁帅的三个短篇小说
白丁
去年二月,我在新浪开了一个博客,取名叫新实力小说家园,网络了全国各地的小说作者,这里面就有后来加入的梁帅。11月27日11时左右,我的手机响了,是一个来自黑龙江哈尔滨的电话,接通后才知道是梁帅。他告诉我,《北方文学》要发他三个短篇小说,想请我写个评论。我最近事多,就向他直言了。但转念一想,他让我写评,是一种信任。他大老远的打来电话,拒绝是不礼貌的。于是我又答应了,让他把小说发到我的邮箱。对于梁帅,我是陌生的。对他的了解,仅限于他发在家园博客上的一篇题为《那些青春飘荡在纸背上的日子》的创作谈,文章交待了他从事写作的经历和所持的某些创作观点,还有他的照片和简历。那是一张年轻的面容,镜片后面的大眼睛闪现着智慧的光芒。对于其他情况,我一无所知。
不过这也好,可以避免先入为主的错觉。可以从文本出发,畅所欲言。有人曾讨论过评论家和作家之间的关系。大家认为,二者一旦成为了莫逆之交,批评文章也就变味儿了。朋友之间,有些话是不便如实说的,这也成为当下文艺批评的尴尬和无奈。以前老师在讲解作家作品的时候,总要告诉我们一些关于作家生活的社会背景和他的家世等诸多背景资料,便于我们对作品的理解。其实,对被评的对象有所不知并不是什么坏事,因为作品就摆在那儿,优劣一览无余。遥望哈尔滨那个我不曾去过的城市,猜想那个叫梁帅的年轻人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人,怀着几分好奇,去探求他那陌生的文字,在我是别有一番快乐的。
梁帅是陌生的,他的作品最能做到将现实生活进行陌生化处理,这也是我事先期望的。由于年长梁帅许多,他小说的年代毕竟是我经历过的,然而读罢三篇小说,我发现,对我来说,那又是相当陌生的。文字,气味,人物,以及个性化的表达,都让我领略了陌生的快感。
这三篇小说都属于成长的故事,当成年的作者回顾昔日的生活时,除了要有很强的记忆力,更需要丰富的想象力,凭借这两种力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让小说再现历史,还原生活。在两篇写同学的小说里,我们可以看到梁帅基本上是用一种类似写实的手法来完成小说的。那种尖锐的心理冲突、顽强的反叛精神、萌动的青春意识以及作者不动声色的悲悯情怀等等,都可以让人受到心灵的震撼。我之所以喜欢王二锁这个人物,是因为我们看到了那个时代在他身上烙下的悲剧痕迹。他本来是“我们”的同学,可是后来却没有上初中,成了臭名昭著的小流氓。他喜欢同学安凯,可是人家根本不可能看上他。他为了心爱的人与人争风吃醋,动了刀子杀了人,也未能赢得姑娘的爱情。后来,他找了一个“长得不太好看,据说以前还在歌厅当过小姐”的女人做了妻子。昔日的伙伴或上大学,或经商,而他却一事无成,只好“把媳妇关在屋子中,脱光了衣服,绑上,拿烟头烫女人的大腿里子。”最后,被自己的父亲杀死。在这个悲剧故事里,受害者还有王二锁的父亲。“二锁的爹为人正直,在乡里乡亲中间口碑一向非常好。”作为父亲,他无法改变儿子的命运,也谈不上校正儿子的观念和行为,万般无奈之下,他只好抱定这样一个想法:这小子早晚得死在人家手上,还不如我把他整死算了。虽说性格决定命运,但如果不把社会原因考虑进去,那也是不全面的。在这篇小说里,我们能体会到梁帅那种不动声色的叙事风格。他并没有完全否定王二锁这个人物,而是寄寓了深深的悲悯。小说结尾有这样一段描述:当“我”问安凯知不知道王二锁死了,她“转过身子,似乎还哭了。”可见,王二锁并非一个十恶不赦的人,他的死是一个极端的例子,也是本来可以避免的悲剧。
从科学上讲,梦就是梦,它是人的潜意识的反映。从文学上讲,梦是生活的一种表现形式,或者说它是另外一种现实生活。由于它属于思维的范畴,你无法合理地解释梦与现实的区别。在梦里,你可以信马由缰地奇思妙想,如果有了一个精彩的梦,哪怕用文字把它照搬下来,也会成为一篇魔幻主义或表现主义的杰作。《梦小说》是一个在形式上尝试探索的小说。它想摆脱在其他两篇小说里的那种写实风格,而试图打破梦与现实的界限,故意语焉不详地讲述一个女人的婚姻故事。其实,读罢小说,我们发现,作者不过是借梦说事,在阅读上,假如我们遇到了小小的障碍,那也不过是让我们在读小说的时候不再觉得直白罢了。二姐的故事有三个不同的版本,哪一个更接近事实呢?作者无法给读者一个正确答案,或者可以这样说,他故意想让事情变得复杂一些,而你想弄明所谓的真相,那才是没有必要的呢。
结果我们都看到了,二姐嫁给了一位善良本分的郎中,那人对她不错。她从一名大学生沦落到一个“坐在炕沿上,坦露出肿胀的乳房,给孩子喂奶”、在我面前“一点羞赧的痕迹都没有”的女人,也是命运的安排。作者让我们看到的是一个女人“对命运的无可奈何,但同时又包含了对生活没有更大奢望的坦然。”对二姐,你究竟寄托了怎样的期待呢?难道她最后的结局不比大学毕业参加工作更快乐吗?
梁帅说过:更喜欢一种有节制的放纵。他希望他的小说有一个适当的形式,符合他的故事设置的形式,这样在构思的时候,小说的形式也成了内容的一部分。这可以理解成他对小说形式创新的渴求。在读了阿根廷作家胡里奥·科塔萨尔的小说《凤尾船或名重访威尼斯》后,给他留下深刻印象的还是作家的叙述方法,他说:这种阅读的感受和看惯了中国当下的庸俗粗鄙的现实主义的感觉截然不同,它似乎在告诉小说者,小说的写作道路是多姿多彩的。但梁帅又是清醒的:技术上的东西是经过广泛的阅读和学习便可以获得的,但是,思想的问题并不好解决,这决定着一个作家的深度和广度。因此,他给自己理想中的小说下的定义是:兴趣盎然又不缺乏思想深度,并决心在自己的写作中为此而努力。节制并且放纵,是否可以理解为梁帅小说的艺术追求呢?
二战前夕的西西里一片安宁。主人公那年刚刚13岁,一天,他有了自己的一部单车,他快活地骑着车子,找他的伙伴。在强烈的太阳照射下,他们用一只放大镜,把一只蚂蚁烤焦。面对有着高挑身材和高贵气质的女人玛莲娜,他们有恃无恐,用贪婪的目光盯着她。他们说要钻她身上的洞,他们还比谁的阳具大,一群野孩子,言谈举止淫秽不堪。女人走过去,他们骑上车子再冲到前面等着。就这样重复了几次。读了《我的同学邱龙江》的开头,我想起了意大利那部著名的电影《西西里美丽传说》中的场景。那几个顽皮少年和邱龙江何其相似。在哈黑公路上飙车,崇拜“四大天王”,上课偷听随身听,一起在厕所中抽烟,一起逃课一起打台球,偷母亲掖在炕席底下的零钱,偷偷地摸走百货商店的柜台上的油笔,偷偷地溜进大棚摘别人带刺的黄瓜带泥的胡萝卜……所有他们那个年龄段里能做出的事情他们都做了。然而作者并不想复制那个年代的生活,也不想逼真地再现昔日的场景(我们完全可以从小说的细节里感受到那段岁月里日常生活的浓厚气息),他通过邱龙江离家出走一事,揭示出那个特定年代里流行的英雄主义情结,有过这段经历的人都能身同感受,但梁帅的故事毕竟属于他自己的。
成长是快乐的,又苦涩的,梁帅笔下的人物不经雕饰,有着天然的美感。单调乏味的日常生活,促成了对远方的眺望与猜想,哈尔滨往前是什么地方?北京再往前又是哪里?像“山那边是什么”或者“河对岸是什么”一样,深深地吸引着这帮少年。邱龙江的出走有几分鲁莽,有几分神秘,还有几分悲壮的意味。他留给少年的还有心灵的持久震撼,他也将成为他们心目中遥不可及的英雄。
叶兆言说:“作为小说家,我看不太清楚那种被历史学家称为历史的历史,我看到的只是一些零零碎碎的片断,一些大时代中的伤感的没出息的小故事。”他在《一九三七年的爱情》一书的《写在后面》中写道:历史自有人去写,是那些历史学家的任务,而写大时代里的小人物,写他们的喜怒哀乐,写他们的生死存亡,正是小说家们的天职。我想,梁帅笔下的小人物也正是时代的一种折射。
梁帅曾在一篇文章里回忆说,小时候,他生活在城郊地带,周围的小孩子们个个崇拜那种能打架的大流氓,那时候身边有很多小混子,他们很早就不在学校念书了。然后,他们走向社会,但又没有什么技能,只能跟那些有势力的流氓在一起混生活。由此看来,这三篇小说体现了作者的写作追求和艺术风格,强烈的时代痕迹以及个人经验的书写,充满真诚的回忆等等,都让这篇小说充满了质朴、天然的魅力。
谁都不能把这三个短篇看成是独立的篇章,三篇里,有两篇是写同学的,标题有一种简单的笨拙:我的同学×××,也许还有更好的选择,也许梁帅故意为之。人物也是如此,四个少年分别在几篇小说里出现,(王二锁)把手伸进我的口袋,把我身上所有的口袋翻了个底朝上,拿走了我三块钱。(《我的同学王二锁》),王二锁这个小混子经常欺负我,把手伸进我口袋翻钱,就像在寻找自己的钱一样一点都不见外(《我的同学邱龙江》);就这样,王二锁被他爹活活掐死了(《我的同学王二锁》),那时候,在小县城恶贯满盈的王二锁还没有被他慈祥的父亲亲手掐死。(《我的同学邱龙江》);你知道那水多埋汰,那里面竟是死猫、烂狗(《我的同学王二锁》),(大坑洗澡)一是水深,不安全,二是水埋汰,大坑中时常会出现一些死猫烂狗的,让人看着反胃、恶心(《梦小说》)。除了这些,还有打台球、做元宵等,这些事物在几篇小说里穿插、照应、补充,使三篇作品有了一个整体感,又弥补了单篇作品的某些不足。
八十年代有一首歌,叫《跟着感觉走》,里面有这样的歌词:跟着感觉走,紧抓住梦的手,希望就在不远处等着我。写小说何尝不是跟着感觉走呢?感觉好了,小说写得就好,反之,作品就会很糟糕。跟着感觉走是不会错的,梁帅的感觉还不错。说实话,由生活到小说,其间充满了难以言说的微妙,形象大于思维,从这个意义上讲,任何对作品的解读都是一种苍白。所以,我的这篇评论也只好跟着感觉走了。
(原载2009年第2期《北方文学》)
刘庆邦的小说《穿堂风》,是一篇独特的小说,小说写一个叫瞎瞧的老人被他的侄媳妇逼死了,这本来是一个让人辛酸的悲剧故事,可是,我们读完小说,却没有哭,甚至在读的过程中,时不时地还想笑几声,谁都知道,这种滋味其实很不是滋味。就像受伤,你可以是被人砍得鲜血淋淋,骨头茬子都露出来了,可读这篇小说,你被那个叫房林凤的女人重重地伤害了,可是,你浑身上下没有一点儿受伤的痕迹,然而,伤在内脏,是致命的。
瞎瞧年纪大了(当然,才六十来岁,还不到老得要死的份上),爹娘死了,哥嫂死了,侄子也死了,他跟着侄媳妇过,这样一个人,没有什么本事,过一天,少一天,说难听点,活着只是等死。但是看起来他是一个无用的人,其实并非如此,起码一点,村里无论男女老少,谁有个烦恼来找他,他都是一个很好的倾诉对象。他能把一个生气的小妮子逗笑了。他还会过阴,就是到阴间,察看那些故去的人现在生活得如何。他的弦子拉得也不错,可以说,他是一位不可多得的民意艺人。总之,他是一个不会伤害他人并且有益于人民的人。可是,他的侄媳妇眼里却容不下他,她不想伺候他一辈子。开始是人前背后埋怨他怎么还不死,后来就当瞎瞧的面说,你还活着干啥,还不死。瞎瞧说,快了,房林凤便问具体是什么时候。瞎瞧说不上来。死对于任何人来说都是不幸的事情,在农村,更是忌讳的,作为晚辈的房林凤,却当着叔叔的面问他什么时候能死,既显示了这个人物内心的冷酷,又在此造成了反讽的效果。原来死是可以这样轻描淡写地说出口的。瞎瞧的忍气吞声,反射出他内心巨大的悲哀。
机会终于来了,瞎瞧住的小屋要扒了,房林凤让他住在大门的过道里,他睡的是秫秆箔,乡间俗称“停尸箔”,这无疑是最恶毒的诅咒了,瞎瞧人没有死,心已经凉了。穿堂风的冲击力特别强,让瞎瞧受不了,他想快快死掉。头天晚上,他以为第二天他醒不过来了,可是,天亮了,鸡叫了,他一摸,鼻孔还出气,肚皮还是热的,他心想:真烦人!第五天早上他开始发烧。脑门子有些烫手,他有些欢喜,这下离死不远了。这并不是作者的调侃,而是生不如死的人具有的普遍心理。这个时候,侄媳妇已经提前把他当成死人了,便问他,那晌午饭你还吃吗?瞎子回答说,那就不吃了吧!房林凤说,不吃就不吃,这可是你自己说的。她预感瞎瞧连病带饿会出事,事先责任推到了瞎子身上。
村人在瞎瞧死前也来和他攀谈,话题也是死亡,他们坦然地说着这个话题。病入膏肓的瞎瞧却是一副超然的态度。背锅子金狼来了,对瞎瞧说,你死了,我就找不到人说话了。瞎瞧说,我到阴间等你。金狼问,到阴间,你的眼睛还瞎吗?瞎瞧说,到了阴间还瞎什么,我的两只眼睛变得明明亮亮的,大闺女经我的眼一看,小腰就变得软软的。金狼问,那我的腰还背锅子吗?瞎瞧说,我敢保证,到了阴间,你的腰会挺得比杨树都直。这些对话,体现了瞎瞧和村人对死亡的豁达态度,活着痛苦,人们便会寄希望于来生,往往会从容地踏上通往天国的旅途。老队长也来了,他问瞎瞧到阴间准备干啥,瞎瞧说,到戏班子拉弦子。老队长便让房林凤把弦子拿来,瞎瞧的手已经抖得拿不住弦子了。
后来,瞎瞧死了,有一位妇女来找瞎瞧。她儿子在煤窑出事故死了,她想找瞎瞧过一下阴,嘱咐他儿子到阴间再也不要下煤窑了。可是,瞎瞧已经不会说话了。从此,村子里的人,再也没有人会过阴了,再也不能从阴间带回好消息,阳间的人也就得不到了安慰。
小说的结尾写道:“瞎瞧死后,人们才意识到瞎瞧其实是一个很有意思的人,以后再也不会出现这样有意思的人了。人们心里一时空落落的。”其实,瞎瞧何止是一个有意思的人?他成了一个人们精神的安慰,那些健全的人需要他这个残疾人,因为他会过阴,这让他成了一个土生土长的乡村牧师。
一个瞎子离开了人世,在眼下,是再平常不过的事情了。刘庆邦的这篇小说却从生命至尊的高度对一个普通人的死亡给予了深深的同情和严肃的思考,对漠视生命的灵魂给予了无情的拷问。读罢小说,我们仍能感受到那穿堂风的寒冷,以及比穿堂风还要冷酷的世态人情。这篇小说无疑是写底层的,它似乎没有写苦难,恰恰是在看似不经意间,作家把鲁迅先生所说的“无事的悲剧”演绎得更加惨烈。在结构上,作家把故事放在极其有限的空间里,落在廖廖几个人物身上,但笔触却抵达了人性的深度。刘庆邦的叙述是不动声色的,他习惯于把个人的情感融入到自然的情节之中,融入到人物身上,让你去体味。他这种看似零度的叙事要比明白的指摘来得更有力量。从审美方面讲,刘庆邦善于从细微处写出深刻,写出神采,别人不注意的地方,司空见惯的小节,正是他的用武之地。他把一个悲情故事写得让你读了欲哭无泪,写得让你笑出辛酸的眼泪,如同看卓别林的喜剧一样,我以为,这正是刘庆邦的看家本领,他是用心写作,这也是那些看重技巧训练而忽视情感投入的作家所欠缺的,作家境界也由此可见高下了。
(小说原载2006年第4期《人民文学》,责任编辑 程绍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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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读新到的《歌风台》,头题是一组散文《岁月悠悠》,作者阎志民。我读了第一篇《小酒馆》,很是喜欢。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朴实的文风,二是绵长的韵味,三,也是更重要的,我与作者曾经有过一面之交。
恐怕要追溯到二十多年前了。上世纪八十年代中后期,我喜欢上了写作,那时,阎志民老师在《铜山报》当编辑,我是慕名前往。几经周折,我才找到了报社。当时与阎志民老师的谈话内容已经记不清了,总之,我是去向他讨教的。当时,他与我不熟,仅仅在《铜山报》副刊发过我的几篇短文。此前,我只知道他在文革中受过磨难,出过诗集《乡土集》。阎老师好像并没有和我谈多少创作方面的事,他对自己的经历也闭口不谈。今天回想,留给我最深的印象的,还是阎老师消瘦的脸庞。在办公室门前,我与他握手道别,他的手很瘦,却很温暖。
后来,我知道他举家搬到了徐州城里,他让我去他家作客,我一直没有去。后来,渐渐失去了联系。如果不是读了这篇文章,我几乎忘记了他。从文章中得知,如今,阎老师已经年届七旬,是标准的老人了。
《小酒馆》一文写他在沛县生活的片断。当时他是自己一人在沛县工作生活,他经常去小酒馆和好友小酌,后来他离开了沛县,店主热情送别。虽说当时的物质生活并不富裕,但人与人之间的感情却很真挚。作者对当年的小酒馆以及故人故事做了深情的回顾,字里行间充满了人世沧桑之感。读罢此文,我一下子想起了当年二十多岁的我,怀着一腔热情,大老远的跑到铜山县拜访阎老师的情形。许多年来,我的生活也经历了许多变故,忙于生计和写作,远离都市,渐渐地疏于和他人的交往,曾经的朋友也多星散而去,想起只有一面之缘的阎志民老师,觉得非常亲切。如今,我已经到了阎志民老师当年的岁数了,不知今天的他一切都好吗?古城徐州,我出生的地方,哺育了我十六年的城市,虽只有一百多里路程,一年里,我最多有一两次走近它,不是短暂逗留,便是匆匆路过。我想,应该再去拜访阎老师,和他小饮几杯,听他谈谈人情世故,想来会比二十多年前的那次更有收益。
另外几篇,《苦楝树》是怀念母亲的文章,感人至深。《无名花》和《茶语》写得各有千秋。四篇散文取名《岁月悠悠》,仍可见阎志民老师扎实的功底、深厚的情怀和敏捷的思维。在此,祝他生活安康,多出佳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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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记得给林老送去多少个酒瓶了。 2008年8月底,我从内蒙古回京,给林老捎回一个外面缝有羊皮的酒瓶,酒瓶里还装着满满一瓶马奶酒。
8月30日下午,我约了章德宁和徐小斌一块儿去看林老。林老对带有游牧民族特色的酒瓶很欣赏,当时就把酒瓶摆放在专门展览酒瓶的多宝隔上。我们问他是不是又住院了。他说没有,谁说我住院了!见林老不愿承认他住医院的事,我们就不再提这个话题。我问他还写东西吗?他说想写,写不成了。精力集中不起来了,刚集中一点,很快就散了。他说他现在只能看点书,看的是关于他家乡的书。不然的话,到死都不知道老家是怎么回事。我们请林老到附近的饭馆小坐。我们没敢要白酒,只让林老喝了点啤酒。喝了啤酒,林老一点儿都不兴奋,像是有些走神儿。小斌说:林老,您怎么不说话呀?林老笑了笑,说出的话让我们吃惊不小。林老说:我要向这个世界告别了!天飘着雨丝,我们三个送林老回去。他有些气喘,脚下不是很稳。看着林老的背影消失在楼道里,让人很不放心。
在2007年5月15日一个我的作品研讨会上,林老甚至说:“我羡慕庆邦,他的读者那么多。我的读者不多,我的小说好多人说看不懂。”我的小说哪敢与林老的小说相提并论呢!如果说我的小说读者稍多一些,只能说明我的小说通俗一些,浅显一些。而林老的小说属于高端产品,读得懂的人当然会少一些。就连学问很大的汪曾祺在读林老的关于矮凳桥的小说时,也说:“我觉得不大看得明白,也没有读出好来。”“我下决心,推开别的事,集中精力读斤澜的小说。”“读到第四天,我好像有点明白了。而且也读出好来了。”汪老说过:“写小说,就是写语言。”汪老对小说语言已经够讲究了,可在我看来,与汪老相比,林老的语言更为讲究。或者说,林老的语言不止是讲究,简直是深究。在林老眼里,每一个汉字都是一口井,他朝井底深掘,要掘出水来。林老跟我讲过他和汪老的“一字之争”。汪老在一篇文章里写过“开会就是吃饭”。林老建议,应该改成“开会就是会餐”。他觉得有意味的是那个“会”字。汪老不愿意改,他对林老说:“要是改了,就是你的语言,不是我的语言了。”汪老对林老的评价是:“林斤澜把小说语言的作用提到很多人所未意识到的高度。”
原载4月19日 《文汇报》
读吴亮的小说《到岳州去》
读徐站夫的小说《塑自己的头像》
面对官场复杂的人际关系,有人可以左右逢缘,如鱼得水,有人则处处碰壁焦头烂额。站夫兄身为官场中人,想必甘苦自短。但生活是生活,小说是小说,官场除了灰暗,还有利益,那是诱人的,俗常之人是不会轻易放弃的。因此,何云的行为不被人理解,但作者对此是赞同并欣赏的。何云最大的追求是塑自己的头像,让自己像自己,而不是官场类型人。这篇小说用细腻的笔触描写了官场的复杂和微妙,刻划了官场众生相,但我不想从小说技术层面上分析文本,我高兴的是,从小说中,从何云这一形象上,我读出了站夫兄的价值理念。现在,像何云这样有高尚追求的人越来越少了,还有谁关心自己像不像自己这个严肃的人生问题?在许多人看来,何云是可笑的。他的反常之举受到了来自单位、家庭和社会方面的压力,但他坚持塑好自己的头像的精神是值得肯定的。他的最后离去,不仅是出于对艺术的爱好,更重要的是他人生道路的重新选择——他要塑好他自己的头像。读者有自己的看法,然而作者不能不发出自己的声音,这是小说《塑自己的头像》给我的启示。
(以上两篇小说将刊发于《芳草小说月刊》,在此祝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