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大的十七打终于于前几日闭幕了(好像今天写有点晚了。。),回想开幕那天,有一个小笑话还是值得和大家分享一下之。。。。
早9点多~~打电话给一个老同学,是一位高人。。。
蚱蜢:“喂~牲口~这么快就接电话了?没有睡懒觉?!”
高人:“昨天喝水喝多了~晚上上了17趟厕所~~上到最后睡都懒得睡了~~就起来看电视了!”
蚱蜢:“一大早~~有什么好电视看?黄金时段都是晚上~~~~”
高人:“看十七大开幕式哦!!!”
蚱蜢:“我靠~政治觉悟提高的那么快!!以前上学的时候新闻联播你都不看的!!!!!”
高人:“没办法。。。我把电视频道换了一个遍。。。全都是十七大开幕式。。。没别的节目。。。。”
蚱蜢:晕。。。无语。。。。。。。。
盗抢系列
1、骑摩托车抢包
侵害对象:女性行人,银行取款人,携带手包、戴饰品或单身行走、骑自行车的妇女和老人
作案方式:一般两人同骑一辆摩托车,一人负责驾车,另一人负责夺包。先缓慢接近被害人,猛然抢夺得手后飞速逃跑;或是徒步接近目标抢夺后,坐上同伙驾驶的摩托车逃离。
安全建议:拎包要放在胸前,背包最好靠左侧斜背,要注意周围那些驾驶摩托车行驶速度慢、骑车人东张西望、故意遮盖车牌等异常情况。手机不要挂在胸前,打电话时要注意身边是否有可疑的陌生人。
2、异物阻车拎包
侵害对象:骑自行车或电动车和开小轿车的人
作案方式:犯罪分子使用钢丝、毛巾等将被害人自行车后轮卡住,趁被害人不备,拎(夺)走其车篮中的包裹后飞速逃离。
安全建议:车篮里不要放手提包等物品。上下车、停车要锁好车,以防意外。
3、拉车门抢夺
侵害对象:开车一族
作案方式:作案人员多为聋哑人,一人吸引驾车人注意力并阻止车主下车追逐,另一人拉开副驾驶室车门抢夺车内包裹及现金。有些案件也有第三人负责
一个小时......两个小时......
终于,两名男子在巨大的压力下,供述了事发当晚预谋并实施抢劫他人的犯罪事实:
2007年7月8日,逯*(红衣男子)与郭*(白衣男子)两人预谋在北林路东风渠附近实施抢劫,计划分工为郭*上前下手,逯*在后接应,一前一后的目的是为了防止被抢人前者追上或反抗,事发当天一切都看似很顺利:发现目标,看准下手,立即逃跑......两个身穿便衣民警的出现粉碎了这两个犯罪分子的计划。
便衣民警将郭*制服在地后,逯*也追赶了过来,装作目击群众的样子混在人群中,因为民警正式亮明了身份,处于顾虑,逯*没敢出手阻止(如果当时没有民警的出现,被害人很有可能会被两犯罪分子实施二次抢劫),后逯*看情况不妙,趁民警不注意,偷偷离开了现场......离开后,心中担心同伙将其供认出来,心生一计,装作其朋友,以另一个身份再次出现,目的就是想法设
(花园路上)
夜巡一号就是我。其实也不是我自己一个人,确切的说是我和我同事老司。便衣组的同事刚刚打了一个漂亮仗,这让我们激动不已,同时也暗暗的有些嫉妒。
“老司,小宋他俩个运气可真好!刚上便衣组,就抓个现行,你说咱俩咋没这么好的机会了?”
“废话!咱穿了警服,开个警车,敌在暗,我们在明,你要是想抓现行,除非现行是个傻子!”
“嘿嘿,我就是随便说说,下次咱俩上便衣组,但愿也能遇到个...不说多,抢个三五十万的,再加上是个网上逃犯,身背了几条人命,开的是个盗抢车.....唉?老司!你说要是咱俩抓住个这样的,咱是不是直接破格提刑侦大队长了?哈哈
为了遏制近期夜间“双抢”案件的高发势态,针对“双抢”案件发生的特点,上级专门安排民警着便衣在经常发生此类案件的多发地段进行便衣的巡逻,就是该模式试用的第一天,就打了一场“漂亮仗”,得到了人民群众和各级领导的一致好评!2007年7月8日,这一天绝对是个值得纪念的一天,特巡警五大队用此方法连夜破获了一起团伙抢劫案件,并成功将三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怀着无比激动的心情用指尖记录下这光荣的一夜......
2007年7月8日23时许,有两个身穿深色T恤的男子出现在了东风渠的岸边,他们沿着河堤不停的转来转去,眼睛漫无目的但又好像看到什么似的东张西望,突然渠北岸传来人喊:
“有人抢包了,抓住他!”。
两名男子立即狂奔下去,这时发现一白衣男子手拿一深色小包沿北林路由西向东奔跑,后方不远处有两
按照这位死囚提供的地址,记者找到了一家搬运公司,并与这家搬运公司的经理王某某进行了一番对话。
问:你认识刘某某吗?
王:认识。几个月前,他在我这里打过工。
问:......他杀了十几个人......听说你还欠他1000多元的工资?
王:是、是、是,我原来说过,有钱要给他的......
问:你知道他要杀的下一个目标是谁吗?
王:不知道。
问:就是你。
在人们的印象中,劫持人质事件总是同暴力相随,很少有人想到,它会使人流泪,会使泯灭的人性复苏,还会带给我们关于生命权的思索。当我们进入人性化的反劫持谈判的领域时,我们会发现,原来,它同我们是息息相关的:劫持者值得我们同情吗?社会对这种事件应当负起责任吗?我们每个人有责任吗?我们要尊重劫持者生存的权利吗?在人性化这一命题中,我们有说不完的话题,讲不完的感悟。
通过解救人质及其延伸过程,我们知道了,我们需要解救被劫持者,但更需要救赎劫持者的灵魂,在这同时,也解救了我们自己的杀戮灵魂。
在新华社记者乔云华的《地狱门前》一书中有一段令人难忘的对话,被问者是一个背负十多条人命的死囚。
问:你频频杀人的目的是什么?
好久没有看书了,今日从同事家中淘出一本好书--《踏入生死界---反劫持谈判与人性拷问》,该书其实算是笔者对“中国首席谈判理论专家”高锋的一次访谈录,结合多个国内外真实案例,对反劫持谈判与人性拷问方面进行了多角度、多层次的讲述,在这里推荐给各位博友,有空可以感受一下。
坦白说,看完这本书我心里很是沉重,心情也很复杂。有少许悲哀是因为在现实生活中确实有很多人不理解劫持或者劫持者的内心世界,是因为在现实生活中确实有很多人没领悟人性最本质的意义,当然值
我倒。。。
又是在下班途中,见到一位“高人”,远看总觉得其驾驶“坐骑”有些怪怪的,近看之后,“茅塞顿开”以致“恍然大悟”,其后备箱果然“与众不同”,其效果想必也是“不同凡响”,蚱蜢当然不敢吝啬,今日发往博客一现,希望大家能给予多多支持!谢谢合作!
特别声明:本图片实在当事人(骑车那位仁兄)不知情的情况下拍摄,如有冒犯,请多原谅!
“后备箱”=“行李箱”?
某日话说,蚱蜢下班回家,驾车以34.258公里每小时速度向家中“奔驰”时,突然天空一阵“霹雳闪电”如约而至,眼前闪过“万道金光”,顿时乍现眼帘一幕“罕见”景象————一辆在郑州“消失”多年的素有“摩托元老”之称的偏三轮惊现面前,蚱蜢顿时心潮澎湃,掏出手机,斗胆拍摄,以作永久性纪念,今日特不敢对广大博友吝啬,遂将其贴出,与广大博友共同分享!
特别声明:本图片实在当事人(骑摩托那位大哥)不知情的情况下拍摄,如有冒犯,请多原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