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博文
新浪微博
音乐播放器
个人简介
暂无内容
个人资料
河西
河西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514
  • 博客访问:12,664
  • 关注人气:23
分类
评论
加载中…
留言
加载中…
访客
加载中…
好友
加载中…
博文
标签:

杂谈

应当恢复康生的本来面貌─三访曹轶欧

作者:师东兵(一九八九年四月)

作为文化大革命中的中央文革小组顾问和十届中央委员会副主 席康生的夫人,曹轶欧一下子从受人尊重的顶峰跌落到横眉冷对的沟底。还是彭真出面作了工作,把以王光

阅读  ┆ 评论  ┆ 转载 ┆ 收藏 
标签:

文化

     胡适在《西游记考证》里说:“几百年来,读《西游记》的人都不太聪明,都不肯领略那极浅极明白的滑稽意味和玩世精神,都要妄想透过纸背去寻那‘微言大义。”胡适是现代《西游记》研究的奠基人之一,但问题在于,胡适说的就一定对吗?《西游记》是像某些学者所认为的那样,本来是按照玄奘的《大唐西域记》演义,结果给演义成了“怪力乱神”的东西吗?

《西游记》第一回“灵根孕育源流出,心性维持大道生”,当孙悟空在花果山称美猴王时,《西游记》的作者写诗一首,其中一句这样写

阅读  ┆ 评论  ┆ 转载 ┆ 收藏 
标签:

文化

  在佛教史中,悟空实有其人,当然不是一只猴子。

  《宋高僧传》卷第三写释悟空是京兆云阳人,原姓车,名奉朝,是后魏拓跋的远裔。从小就天资聪颖、孝顺父母,出家之前官拜左卫泾州四门府别将。他奉命护送罽宾国(汉西域国名,在北印度,新称迦湿弥罗,即今克什米尔一带之地)使臣回国,在罽宾国都城健陀罗后突患疾病,他病中发愿,痊愈之后就出家为僧,号达摩驮都(法界的意思)。唐肃宗至德二年,悟空二十九岁,于迦湿弥罗国受具足戒,研究根本律仪,并在各地流浪,遍访名寺名塔,从舍利越摩那里得到《梵本十地回向轮十力三经》和佛牙舍利。学成之后,悟空到骨咄国城的小海边,从南岸入城,突然地动山摇,暴雨如注,其逃到一棵大树底下躲雨,正巧许多商人也来躲雨,商人说这是因为有人带着佛陀舍利引起了龙神震怒,悟空向龙神祈宥,这才雨过天晴。他到龟兹的莲华寺之后,潜心翻译,将《梵本

阅读  ┆ 评论  ┆ 转载 ┆ 收藏 
标签:

文化

  李白名句“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的“床”指的究竟是不是我们现代人睡的平板床?此一争议,前段时间炒得沸沸扬扬。起因都是,马未都排斥诸家,独尊己说,即:不是我们说的“床”,也非南京博物院前院长梁白泉研究员在1993年考证出的“井栏”,而是马扎,古称胡床。
  胡床者何?古代从西域传来的折叠椅也,《演繁露》:“今之交床,制本自虏来,始名胡床,桓伊下马据胡床取笛三弄是也。隋以谶有胡,改名交床。”陶榖《清异录·陈设门》:“胡床施转开以交足,穿便绦以容坐,转缩须臾,重不数斤。”适合于马上游牧快节奏迁移生活的需要,折叠椅便于携带,遂为胡人喜。折叠椅为中原普遍接受,可见当时尚未闭关锁国以正统自居的天朝,还是很有些海纳百川的胸怀的。特别是有唐一代,李氏皇族本有胡人血统,喜欢吃葡萄,爱上胡床也是情理之中的事。
  扬之水的这本《明式家具之前》,最后一章专门谈唐宋时代的床和桌,相对之前谈的俎、禁、案这些已经远离现实生活的远古家具,床和桌似乎更能引起一些切实的共鸣。扬之水提到,在陕西三原唐李寿墓(贞观三年下葬)中的壁画上,就有胡床,其实就是椅子,并非呼呼大睡之床也。
  可惜,对于胡床

阅读  ┆ 评论  ┆ 转载 ┆ 收藏 
(2011-12-11 10:25)
标签:

文化

    上了车,关门,面包车如风驰电掣。
    往西,沿开元街,左拐,上解放路,然后,一路往北,以140码的时速疾驰。
    有点晃飘,除了空调,这辆老爷车可什么都没坏。两旁的行道树不发一言,只顾向我们的反方向大步流星地飞奔。天,似乎更热了,烤得树叶都耷拉着脑袋。我仰头靠着能煮熟鸡蛋的真皮座椅,闭上眼,又睁开,大口地喘着粗气,不知道是因为兴奋还是没有消失的恐惧。
    我打开窗,狂风吹拂着我湿漉漉的头发。过了一会儿,达叔才转过一点侧面,问我:“得手了?”
    “嗯。”我点头。
    我的双手还是像冰一样凉,紧紧地握着枪,汗,却沿着枪柄一路下滑。
    我的身后,烂人渣兴奋得脸都涨红了,眼睛里满满的,都是欲望。他打开袋子,在数金条的数目,用他那口破牙试探黄金的硬度,天哪,我真怕他的口水流在金条上。他还把钻石戒指戴在他的脏手上试了试,又摘了下来,好像,小了。
    他,可能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多的黄金。
    而华哥,不动声色。
&nb
阅读  ┆ 评论  ┆ 转载 ┆ 收藏 
(2011-12-11 10:18)
标签:

文化

    店里,只有三个人。一男,两女。
    男,40岁上下,中等身材,白净面皮,黑色西装,配着蓝色衬衫,领带,是银色条纹的,看上去,很斯文,应该好对付。
    一开始他以为有人跟他们闹着玩儿,但是很快,他的眼神中就流露出那种让人永远也忘不了的恐惧,他叫“保安”的时候,我看到他灰色的牙齿和喉咙深处惊慌失措的小舌头。他的肌肉,并不发达。
    我听到我身后杂沓的脚步声。华哥一个箭步,他的鼻子应该已经能够闻到华哥嘴里散发出的口臭,现在,他什么话也说不出来,华哥脸上的刀疤就可以把他吓傻,更何况,华哥的手枪正插在了这个中年男子还来不及闭上的嘴里。
    他只能发出“呜呜”的声音,眼睛里立即闪出了泪花。我转过身,用枪指着左边的女子。她很年轻,热裤,高跟鞋,更显出身材高挑。脸也长得不错,有着棕色的大眼睛,也许是戴着美瞳。
    她的脸色变得像死人一样刷白,肯定从来没碰到过这样的事。她的双手死死抓着自己的衣领,肘部勉强捂住了隆起的胸部,好像我随时可能强奸她似的。
    我对她没兴
阅读  ┆ 评论  ┆ 转载 ┆ 收藏 
(2011-12-11 10:16)
标签:

文化

    他的声音是那种标准的男中音,也就是说,不高,也不低,富有磁性。我想,如果他不干黑帮这行的话,或许可以成为乔榛那样优秀的配音演员,或者靠女人吃软饭的骗子。或许。
    不过,他的脸已经把他毁了。
    除了抢劫,他还能干什么呢?
    烂人渣想要说什么,但是硬生生把话咽下去了。他转过脸去,继续望着窗外。
    从侧面看过去,他脸的特征特别明显,额骨突出,颚骨瘦削,下巴有点往右斜,上面还长了个蟑螂大小的胎记,胎记上的一撮黑毛非常醒目。嘴巴有点大,线条,很硬,嘴唇,很干,不时的,他伸出一点儿舌头,舔一舔他干裂发黑的嘴唇。
    突然,华哥坐了起来,脊背像条铅垂线一样笔直,目露寒光。我从来没有看过那么亮、那么凶的眼睛。
    他说:“行动!”
    扔给我和烂人渣两条黑色丝袜。我们二话不说,套在头上。
    那个该死的警察已经不见了。
    我推开车门,很近,就在马路对面,“恒兴金店”的横匾上漆着金字。我第一个冲
阅读  ┆ 评论  ┆ 转载 ┆ 收藏 
(2011-11-29 12:08)
标签:

文化

    3. 如果时间退回到八年七个月零五天十一个小时五十七分钟十三秒前,我还会不会干那样的事?
    那天,八月十三日的中午,立秋已过。可是,天却像着了火,太阳像砍断的头颅在天空中狞笑,知了在室外的梧桐树上,拉响了一把沙哑的胡琴。我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上,从后视镜中望出去,街上行人稀少,衣衫单薄的女士们撑着伞,在晒得快融化的柏油路面上留下一个近乎垂直的的圆形阴影;男人,汗水浸透了汗衫,匆匆走过,仓皇如漏网之鱼。
    我们在一辆破旧的面包车里,等待。
    空调,似乎坏了。达叔想把冷气打低,还是异常闷热,车内,有一股腐烂的咸鱼的味道。后座上,华哥顺着鬓角往下流着豆大的油汗,烂人渣,扇着蒲扇一样的手掌,一边紧张地从车窗往外张望。
    车窗的玻璃上,深色贴膜,室外,看不到我们,我们的眼睛,却也像戴上了一副茶色眼镜,外面的一切,都是褐色的。
    这么热,可是我却在微微的发抖。我摆弄着手里的这支92式手枪,把尖头、弧形的9mm硬质钢心弹从弹匣里一颗颗取出来,又一颗颗的卡进去,对着枪管吹上一口气,闭
阅读  ┆ 评论  ┆ 转载 ┆ 收藏 
(2011-11-29 12:07)
标签:

文化

    我在这行干了八年七个月零五天十一个小时五十七分钟十三秒。
  现在,当指针砸向下一秒的那一刹那,我倒在地上。胸口被人狠狠捅了一刀。致命的一刀。我的身体,像条淋湿的老狗一样颤抖,然后,马上,又像个发作的癫痫病人一样拼命的抽搐。刀子,还插在我身上,很深,三分之二的刀刃长在我身体里,两根肋骨之间。我听到刀锋与肋骨碰撞的声音,叮叮当当的响,不会比蜂鸟扇动的翅膀更大声,也不会比那更动听。
  我的肺被扎透了吧,还是在爆炸?也许是喉咙被掐住了,我透不过气来。我的双手伸向空中,拼命想要抓住什么,但是除了空气和冷漠的雨点,什么也碰不到,摸不着。我用最后一点意识,命令舌头吐出来,张大了嘴,只是想唤起一点氧气的怜悯,好让它们多往我瘫痪的肺里钻一点。我多么想把我的皮、我的肉、我的心肝都扒开啊,好让我捧着我的肺,让它自由自在、痛痛快快的呼吸。
  我的眼神变得越来越苍白和绝望,如果此时,我站在垂死的我的身边,我会看到我的瞳孔像猫在黑夜中,血,顺着刀子的木头手柄滴滴答答地流下来,我身体里的河流,和肮脏的雨水汇集在一起,在下水道里,它们是兄弟和姐妹,永不分离。
  雨意正
阅读  ┆ 评论  ┆ 转载 ┆ 收藏 
标签:

娱乐

  明眸皓齿,装饰,他的脸。
  绝色,没有褪色。49岁,年近半百,看上去,却一点都没有老态龙钟。这不仅指他的身形和眉脸的轮廓,也指音乐上的锐利和前卫之姿,从来没有因为岁月的变迁而做出过任何的妥协。
  一定要听那一首,与张国荣合作的《这么远,那么近》。张国荣沙沙嗓音的独白过后,是黄耀明清澈明亮的性感。
    “在赤道碰面,在南极碰面。”那是他一日千里的思想,刹那,青山吹飞絮,刹那,人独舞乱衣鬓,马路天使,天花乱坠,黄耀明行走在主流与另类之间,他像个诗人一样,用不羁的语言和音调,唱着高蹈的歌,唱着自己内心最隐秘的情感,最私密,也最真诚。
  2002年和张国荣合作的EP《Crossover》已经成了难以回避的香港音乐经典。和已逝的张国荣一样,他是黑夜中禁色的蝴蝶,斑驳艳丽,天赋与才华,让他沦陷在自己的音乐世界中,不管世俗的眼光怎么看他。
  自他和刘以达组成传奇乐队达明一派之后,黄耀明就一反香港乐坛主流流行情歌的劲歌热舞或者苦情悲歌,走一条明式路线,唱浮世中的寂寞与孤独,风花与雪月——“一心把生关死结与酒同饮,焉知那笑黡藏泪印”(达明一派《石头记》)。
 
阅读  ┆ 评论  ┆ 转载 ┆ 收藏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不良信息反馈 电话:4006900000 提示音后按1键(按当地市话标准计费)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