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关系到某个单位的技术人员构成,也关系到科研技术人员本人的工资、福利、评先等许多个人利益,由此职称晋升成了焦点话题,也成了科研技术人员的奋斗目标。晋升的条件林林总总,条件之一---科研成果,往往成了这一木桶的短板限制因子。
回顾近三年河北省职称晋升对科研的要求,是一年比一年严格,一年比一年条件高。04年以前,科研成果不做为晋升的必要条件,只算小分。有也可,无也成,即使没有这一项,其他项得分高照样能搞定。
05年晋升职称的打分框架有了大的变动,科研成果成为晋升副高、正高的硬件条件之一,缺之不可。以卫生系统正常晋升正高为例,对科研的要求如下:
取得下列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本专业科技成果之一:
1、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者(额定名额)
2、获得市(厅)级科技进步一等奖的主要完成者(前三名)
3、省级以上科研课题负责人,并获得科技完成者证书。
4、已批准立项的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的负责人,课题执行情况良好,取得阶段性成果。
05年,文件下发之后不少专业技术人员一头雾水,觉得晋高无望了。其实冷静下来分析,达到要求的科研底线也不难,尤其第4条最容易实现。当初明白的人不多,只要填写个项目申报书,上报到市科技局、省科技厅基本上都能立项,晋升的时候只要有计划部门的立项证明就可以了。有不少人经过点拨走的这条近路,职称评定之后,小园着实地吃了几顿答谢大餐。
06年,文件有了补充说明,第4条“取得阶段性成果”解释为“经过省级鉴定的成果”,这一说明等于在05年的基础上又提高了一大截,第3条和第4条难度基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