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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多了(2006-09-03 16:53)
昨晚真的喝多了,今天就偷懒在家睡了一天。
同事结婚,这是我有生以来参加的第一个婚礼,之前我就很期待,所以昨晚心情很不错。我想除了新郎新娘我应该属于最HAPPY的人之一了吧。给他们封红包,之前没有经验,不知道该给多少。不想自己太没面子,就封了500,心想可能我给的不算太少。呵呵,谁知后来一打听,才知道我给的尽然是公司里最多之一了,看来不先了解“市场”行情还是要吃亏的。半夜回家后,接到新郎的电话,感谢我的厚礼,以及善意的责备“小家伙,刚工作,太破费了”。值了,人家好歹也是我领导,至少得到个慷慨的应象。呵呵,其实我从来就是很慷慨的。
婚宴上我喝酒也是一如既往的“坚挺”先是和同桌的兄弟们打了个通关。人逢喜事,就是兴致好,尽管我不是新郎,今晚的洞房也没我什么事,但我还是秉着‘能喝一斤就不喝八两”的原则,一杯杯的灌自己。呵呵,您还甭替我担心,还没事。后来我们老总拉来他的一个朋友过来和我们喝,找各种理由让我们灌他的朋友。很多第一次和那位朋友见面的同事和他干了,我因为和那位朋友是老乡,也被忽悠得大干一杯。老总得偿所愿,把他朋友喝翻了。
不得不服这帮老屁股,在酒桌上忽悠人的
2006年的第一场沙尘暴(2006-04-17 16:58)
2006年的第一场沙尘暴,比以往时候来得稍微晚一些!
在睡梦中迎来这场沙尘暴,我毫无意识,也错过漫天飞沙的壮丽场景.醒来的时候,感觉阳光不如以往明亮,我并没有意识到今天会有什么异常!出门后才发现地上满是黄沙,车上也是,天空中满是浮尘,走路的时候可以感觉到它们在触碰你的肌肤!天上的太阳惨白惨白的,就象病如膏肓的病人的脸!路上的行人很多已经用上了面纱,就象阿拉伯人一样!
仿佛全北京人都在诅咒着沙尘暴,我却有些莫名的兴奋,因为我见识了传说中的沙尘暴!有点遗憾,没有能够走在满是风沙的空气中,更好地感受一下它的恐怖!让沙尘暴来得更猛烈些吧!
大老(2006-04-17 16:56)

大老,一个让我觉得有些“恨晚”的朋友,要离开时我曾经和她讲过“恨晚”类的话,她说:没什么遗憾,其实早就把我当成好友!就像她的性格――豪爽!我自封为她在大学里收的关门小弟,一直为此得意,后来在2006年的某一天得到她的确认,也就更加得意了!

久别胜新婚(2006-04-17 16:49)

不知道有多久没有来我的博客看看,应该已经很久了。它对于我来说如同很久没有去看望的女友,不是我不想念,而是真的太忙!

常在短信中和朋友

门门(2006-04-17 16:29)

门门:          古怪的一个称呼,如同BECKHAM被叫做碧咸一样,让不懂得粤语的人听来摸不着头脑。她就是接下来要隆重推出

领导(2006-03-24 14:22)

领导,人如其名,有领导气质也有领导才能,更有领导之实――是我们的老班长!这让我非常钦佩,却至今没能学到。李建同志是个好同志,也是可博学的同志,天文地理,政治、经济、文化、艺术、军事等等,无一不知。他也就常常成为我的资料库,现在和朋友吹牛的很多素材还是当初从他那里听来的。领导说他是20多岁的人,60岁的心,

阿贵(2006-03-24 14:20)
阿贵,一个硬朗的男人,练得一身好肌肉,因此他常常穿着紧身的衣服,秀他的劳动成果。他不是一个有被虐待狂倾向的人,却喜欢亮出膀子让我锤上几拳,以示他的威猛,可惜我没有练出一双有力的拳头不然一定把他打趴下!这个家伙也很臭美,喜欢照镜子,喜欢弄头发,也常常拿朋友们新买的衣服试穿,好像个衣架子。这也无可厚非,人家的确有些资本。我常说他和我一样有男人味,呵呵,其实他的男人味还是比我多些。平时的阿贵的确是个硬汉很有男人味,但是到了酒桌上,他便微软了!一杯啤酒下肚就开始脸红,再继续喝时便耍起赖来了,弄得人神共愤,其实我真的每次都想把他灌醉,但是他却常常全身而退。也不知道如今酒精考验的贵哥现在练得怎么样了,再较量时,大哥你能不能表现好点!大二时和他一起去北海,那是我第一次看见大海,我帮他拍过很多至今让他得意的超现实主义相片,不知道他是否拿去欺骗过无知少女,想来真是“罪过”。阿贵也是一个实力派的唱将,当年把一首《爱很简单》唱得“醉生梦死”的,其在唱功方面的造诣可见一斑。他也跟我说每当听到萧亚轩的《吻》就想流泪,看来硬汉也有细腻的一面。兄弟曾经对我说,等我再回到南宁的时候,请我下榻名园新都
还没有结束(2006-03-23 20:14)
这是一篇没有写完的文章,我是迫不及待的发了!接下来我还将写锋哥,老彭,莫钢,六哥,领导,等等兄弟!
季丰(2006-03-23 20:10)

季丰,很有特色的一个名字,第一次听见时以为是季风,便暗自揣策他是否如“季风“般来去自由,变幻无常,后来发现只对一半,他来去自由,却并不变幻无常尤其对待朋友。有时我也叫他丰子,这只是在踢球的时候。球场上的他总是充满激情,甚至是疯狂。认识他缘于足球,当然没有足球我也能认识他,也能成为朋友。但是足球使我们走得更近。记得第一次踢球时我便送给他一记飞铲,当然也得到他的回赠。喜欢和他一起踢球,有他在场上我便有一种必胜的信念。那些年我们联袂贡献了不少的佳作,然而我还是浪费了不少他的妙传,至今仍然遗憾。季兄有着江浙人的灵性,又有着东北人的豪爽。酒桌上最能体现他的豪爽。记得第一次喝酒他就吓了我一跳,我本以为一杯啤酒可以放倒他,但他却和我们干起了白酒,还是一口蒙,呵呵,这叫感情深,后来大家都不行了,他却轻松爬起围墙,不得不

豆子(2006-03-23 20:09)

2004年的寒假,我们一起回家,还有他的“兔子”我买的是站票,他便让兔子做在他的腿上,我坐在他的座位上,一路聊天到衡阳。我挺佩服他的腿功!呵呵,也算我成全一番好事,让他得以亲密接触十几个小时呀。如今豆子去了广州,和季丰重逢,说不定还可以找到机会踢球,让我好生羡慕。不知兄弟再次联手撕杀于绿荫场时,可否会因为我的缺席而有些遗憾,也可否会记得某年某月的某个下午,我因为太拼而挂在空调上的那块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