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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爱的人都死了(2009-11-03 00:12)

    那个女歌手死了。大家说,是为情。为爱而死,很羞耻。

    我心爱的女子也为爱远走他方,跟随她的男人,从此杳无音讯。她应该在西北的某个城市,那里夹沙的大风会伤了她的长头发,伤了她柔软的脸颊和素白的手。她自不顾惜,我知道。

    十八岁之前的我总是急于表达爱,却从不对人说起;现在我常把我的心愿说与他人听,又总是被当做疯子。

    天气冷起来了。很突然的事。

时光素描(2009-10-25 22:15)

    下午和一个上海来的朋友在星巴克喝咖啡。深圳十月的阳光仍然光耀夺目,我们拣角落里沙发的位置坐下。不必携带任何书籍,只是观察咖啡馆内形色的男女,已经可以度过整个下午。我用一支铅笔在宣传小册子的背面记录下时光的素描。

   

     一、猫魅的女子

    身边的女子罩一件黑色薄外套,踩金色的细高跟凉鞋,鞋面上歇着一只蜻蜓。她有一张很小的脸,却戴着巨大的黑色墨镜,这样的女子有所掩饰,妄图将自己藏得很深,从脸上其余裸漏的皮肤可以判断她并未上妆,素白的脸上连口红也无。那副墨镜后有一双怎样的眼呢。一个女人的年龄全写在一双眼睛里,从黑白不再分明的瞳仁,眼角的细纹,连那眼神中的神采中也透露。或许一夜未合眼,会朋友的牌局去了;还是隐瞒眼上的一记乌青,来自酒醉丈夫无情的殴打。

    她蜷缩在墨绿色平绒沙发上,曲着腿让她显得那么瘦小,慵懒地翻一本杂志,举止高雅而舒展,以上种种的猜测一一被否决。她只是害怕阳光的女子,像猫一样会在太阳下眯起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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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前世的五百次回眸才换来今生的擦肩而过,那想来已经很幸福了――其实,擦肩而过,也是一种很深的缘分。佛说:五百次的回眸才能换来今生的擦肩而过。可以一秒钟遇到一个人,一分钟认识一个人,一个小时喜欢上一个人,一天时间爱上一个人,但是却要用一辈子去忘记一个人。
  
   当他不爱你的时候,无论过去他是否爱过还是后来忘了,又或者是从未爱过,当你无法再成为他心里的那个人的时候,他的心便不会记得你。请不要在你不开心时去打搅他,他那儿绝对不是你此刻应该的去处。请不要与他讲你的琐事,他无暇更是没有兴趣去了解你、你的生活。即使讲了,他也很快会忘记的。没有爱,你注定挤不进他的生命。请不要在他的面前流眼泪,他无法给予你照顾和关心,至多只是一点同情。只有爱你的人,才会真正的去珍惜你,而不是,旁观的同情和怜悯。
  
  当他不爱你的时候,你的爱便是他的负担。请不要去计算自己的付出,不要希望有什么回报。你用心,他无心,爱着不爱自己的人,本身便是没有回报的。不要计较对与错,这样会快乐些。请不要失去自信,因为爱一个人,并非他的优秀,而只是一种感觉。他让你

   《怀念萧珊》是巴金在她的夫人逝世6周年时写下的一片祭文。文中回忆了他们在人生中最困苦的日子中相互扶持相互关怀的事,这段日子也成为萧珊生命最后的时光。文章字字句句都情真意切。

    他们深沉的坚贞的爱,是爱情的典范,巴金先生执着地生活下去,也是对她夫人生命的延续。这样的楷模向来是我所追求的爱情理想。

    悼念亡妻的佳作很多,脍炙人口的有苏轼的一篇,江城子 悼亡妻。

    但读了巴金先生这篇祭文,我却先想到卓文君 白头吟 中的一句,愿得一心人,白头不相离。

  

  我的一心人,什么时候会来呢。

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2009-10-15 23:52)

    又读到佩弦先生这篇散文。这是我最喜欢的。

    最早读到这一篇约莫是十年前的事了,应该还在读初中。当时读这文章,自然不能完全领会到先生精巧缜密的构思,但已全然被清丽优美的词句所感染,很有可能还将其中特别喜欢的句子好好地誊写在笔记本上。

    翻看大学时的语文课本而找到这篇散文,又认真地朗读了几遍。佩弦先生是绍兴人,另一件翻看语文课本的发现是,这一本五百多页的大书看下来,里面的作者五个中倒有四个是江浙人,无怪说吴中多才子。

    秦淮河我并没有去过,想来应该是光艳不再,但如文章中所描绘的那样绮丽明艳的水路,一如妓人口中的歌声吸引我前往。

  

   

钻石糖(2009-10-12 16:41)

    Elva 的新专辑《钻石糖》。偶然间听到,熟悉的舞曲风格。

    让所有低落的心情亢奋,elva的舞曲在这个灰色的下午起到最杰出的功用,绝对是一针鸡血直接打进我的心脏。编曲华丽,炫目的电音。

    慢歌的节奏也是相当明确,旋律悦耳上口。

    她唱,不爱,请闪开。

   

我不该爱你(2009-10-11 15:17)

   “明知道我不该爱你,为什么好像有回忆,我也曾决意想忘记,一转眼偏又想起你。”

    听这首歌度过整个下午。泡澡的时候在听,发呆的时候在听,写下这些的时候也在听。黄耀明的歌声缠绵缭绕,像一剂鸦片烟,被勾魂摄魄般地进入歌中的故事。

    他或许死了,用块白瓷片将一截手腕割得支离破碎,临死时梳妆台上小收音机中还咿咿呀呀在放这首歌;或许没死,一日日对着镜子梳理一头灰白的发,口中还哼着它的调子。

    这是我心目中关于这首歌的故事。

    我已经爱你了,虽然我知道不应该,

    但是。

 

    希望不要再会。

故园旧梦——迷惘(2009-10-10 04:38)

    洁白的月光投过纱窗泻在地板上,你靠着铸铁的床头发愣。在床上翻来覆去一两个钟头,如何也睡不着,一闭上眼,就感到眼前一双灰绿绿的眸子直勾勾地盯着你,一想到这身上每一根汗毛都能结出冰。

    你又紧了一紧裹在身上的毯子,才刚刚过了中秋,这里的夜已经凉得很了。

    这已经是住进故园的第七个晚上。但在这屋子里总共只见过两个人,都是当差的,一个是公馆里的管家,瘦长的一个男人,高颧骨,山羊胡。另外一个是个女仆,长得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只是稍稍黑些,即便见过你也总是想不起她的脸的。

    故园的主人是位老太爷,公馆是他年轻时候建的。如今已没人见过这位老太爷,也就无从知道这故园到底是什么时候建成的,只是听说这老太爷仍然在世,一生没有离开过公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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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日(2009-10-10 04:15)

    这几日,过得有感受。

    独自躺在黑洞洞的房间里,快速地行走在苏州街头,这些时候就有感受。我常常在与人相处的时间中表现出不得体的样子,或者眼神空洞或者无法对谈。对于与人接触我实在毫无头绪,除了初开始的好意。

    不得知,我的朋友在如今的交往中是否能够如鱼得水,或者他们与我并不是完全相同的。

    我说自己的话,渴望活在自己的世界中。我的爱情是十年前勉强的回忆,才干是空洞与浅白。我的故事总是第二人称,而真实的我总是急于剖白自己,不管有没有人想听。

    似乎太悲观了,我仍然不知自己应当去往何方。

    不能明辨这世界的本质与当顺应的规律。我的二十三岁是一个漏洞。而我却还在嫉妒别人的丰富满足。

    我应当觉悟了。

逸杰(2009-10-06 11:40)

    这几日见到许多人,也说了很多话,但这全部的话中只有和他的对话是真正令我身心放松,会心微笑。

    他十一岁了,看过好些科普的读物,总喜欢说“你知道为什么吗”和“开个玩笑”。

    我喜欢他笑起来眼睛的形状,像两颗黄豆芽,还有他鼻子边上的一颗痣。这些都让我在见到他的第一眼开始就记住了他。

    他很活泼,能讲很多有趣的话还会打拳,但是却能一个人静静地坐在木楼梯上度过整个下午。他的爸爸是他的偶像,这从他注视的眼神和回护爸爸的言语中清晰可辨。

    傍晚的时候,刚吃过饭,我们站在阳台上聊天,用十一岁的口吻。我问他,如果可以选择,最想拥有什么样的超能力。他回答说,修复,这样可以帮助别人修理好坏掉的东西。就这么简单?就这么简单。这是最天真纯良的答案。

    而这样的美好,也让几日中一切的伪善刻薄奉承不忠灭亡。

    我在晚上一个人躺在床上的时候想到这一切,并决定为他写些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