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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亩耕  东山卧  世态人情经历多  闲将往事思量过  贤的是他  愚的是我   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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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女作就是代表作(2009-11-18 18:03)

    美国田纳西州的十年(10 Years)乐队九十年代末成立,出版的第一支摇滚单曲《荒原》就风靡欧美,并获得了金唱片奖,可谓出师大捷,可是,之后的十年间,连续推出的几张大碟都不理想,无论他们到哪里巡回演出,观众点唱的还是《荒原》。他们虽然努力要有所超越,但是《荒原》成为他们的招牌作品却是不争的事实,对此,他们也无可奈何。

    一个艺术家的处女作既成了他的代表作,这一现象在文学界似乎更为普遍,比如曹禺的《雷雨》,就是他二十出头创作的,至今也是中国话剧难以逾越的一座高峰,它将戏剧冲突运用得如此娴熟,又如此得心应手,说它是经典作品恐怕不会有一个人反对,而曹禺先生之后的《北京人》或《王昭君》,就众说纷纭,评价不一了。同样具有典型性的一个作家是郁达夫,他的早期的小说《沉沦》,通过冲击性极强的心理叙事模式,展示了那个时代青年的迷惘和彷徨,备受瞩目,而其后的作品除了病态却再也没有震撼力了,所以说《沉沦》是郁达夫的代表作,估计也不会有什

敲敲门的封面(2009-11-13 01:26)

 

 

    哪个好?

在大师的阴影下(2009-11-12 19:01)

 

   

     10CC是四个曼彻斯特的小伙子组成的一只摇滚乐队,在70年代唱过不少好歌,尤其擅长运用假声。他们的歌屡次登上歌曲榜首,最著名的《我不是在爱》和《汤娜》至今仍在流传,仍在被新一代的歌手所翻唱,可惜,他们奋斗了二十年,终于还是没有能跻身到巨星的行列,尽管他们绝对有这个资格也有这个实力。究其原因,就是因为与他们同一时代有“披头士”和阿巴合唱团两个大师级的乐队正风靡全世界。在大师的阴影下,他们的辉煌被掩盖了。

    这样的情况,也同样体现在文学上,十九世纪的法国文坛可谓是群星荟萃,却也大师云集,现实主义大师有巴尔扎克,浪漫主义大师有雨果,自然主义大师则有左拉,像梅里美、欧仁·苏和福楼拜可以堪称伟大的作家都显得逊色了许多,我想,在大师的阴影下生活一定很有压力,这意味着你只能再接再厉,让自己的作品更趋于完美才行。

 

大时代的小景致(2009-11-02 23:47)

    还是从一张叫作“一大步(1 Giant Leap)”的音乐大碟说起吧,两个英国娱乐界大鳄邓肯布里奇曼和杰米卡托发起组织一支乐队,走访了塞内加尔、印度等二十五个国家搜集形形色色的音乐元素,又召集了许多知名的企业家、思想家、艺术家、电影人和冯尼古特那样的文学大师,策划出版一张世界性的音乐大全,参与创作的团队,从伴奏到编程,再到音效,无一不是大腕级的角色,他们的目的只有一个---让世界震惊,其结果是没什么人买账,如同石沉大海,就连他们所期待的格莱美大奖也名落孙山。如果你听过就知道,它太庞杂了,将所有的珍馐美味放在一个锅里,反倒没有滋味了,难免成了大杂烩。

    艺术也好,文学也好,还是从“一小步”开始比较见效,著名作家柳青,将全家都搬到了陕西皇甫村去,跟农民同吃同住同劳动多少年,他所创作的《创业史》所反映的也只是一个小村子的枝枝蔓蔓,谁又能不承认它是一部史诗?同样鲁迅笔下的鲁镇,老舍笔下的羊圈胡同,萧红笔下的呼兰小城,无一不是个

感谢德龄(2009-10-19 01:59)

  

       因为创作历史小说《潞河驿》,不免读了一些明清笔记,其中宫闱逸事不少,鬼狐神怪也很多,开心解闷尚可,参考价值却非常有限了。就其细节详尽而言,反倒是常常被世人所忽略的德龄给予我的更多。

    德龄虽然是满清大员的女公子,又有格格的称谓,但是却好喜用英文写作,据说所著达七八部之多,而译过来的也只有《瀛台泣血记》、《御香缥缈录》和《清宫二年记》三部。

    我想,她之所以用英文来写作,原因无非就是,她的书是写给洋人看的,洋人对清朝皇宫生活有好奇感,她的书自然也就有销路,况且她又嫁了个美国人,长期生活在国外。

    德龄是在戊戌变法之后进宫的,慈禧这时候也很想认识一下外部世界,这样一来,德龄就成了一座桥梁,她极少数留下来的几幅照片,也是德龄的二哥勋

曾经整过容的小说(2009-09-29 03:04)

    

      天天都是写上两三千字,就到当当网或卓越网以及孔夫子旧书网上去买书解闷,发现老舍先生的《四世同堂》又出了个新版本,就立刻购了一套,这大概是我所收藏的第四本《四世同堂》了,还不包括同样收入了这部长篇的《老舍文集》和《老舍小说全集》。

    老舍无疑是一位著名的作家,而老舍的《四世同堂》也无疑是一部著名的长篇小说,但遗憾的是,我们所能读到的却不是完整的,是有删节的,删节主要集中在结尾部分。据作家黑婴说:老舍在美国居住讲学期间,写完了《四世同堂》的最后一部,由艾达·普鲁伊特译成英文,翻译时,由老舍捧着原稿念,译者在打字机上打出来,当时不是逐字逐句翻译,而是有时省略两三句,有时省略一大段,老舍那会急着回国,英文版刚问世,他就回国了,《四世同堂》也一并带了回来,交给了上海的《小说》月刊发表,但是出于正确对待自己过去作品的良好愿望,对小说中没有塑造英雄人

抗日三字经(2009-09-03 08:25)

 

    

    钱文忠教授天天在央视十台上讲《三字经》,讲得很带劲,据说,观众看得也很起劲,这倒让我想起我曾在旧书上读到过的一篇《抗日三字经》,也很值得拿出来谈一谈。

    主持这项宣传全民抗日工作的是冯玉祥将军,而具体撰写“三字经”的则是当时的著名作家老向。时间是烽火硝烟的1938年。老向曾解释过他为什么要编《抗日三字经》的初衷:因为《三字经》这本“小纲鉴”是深入民间的一种读物,利用这个老牌的旧瓶,装上抗日的新酒,是写通俗文的方法之一,这样,民众也许容易接受。

    《抗日三字经》开宗明义就是:人之初,性忠坚,爱国家,出自然,国不保,家不安,卫国家,务当先。还列举了许多历史上爱国志士的事迹,比如:昔岳母,训武穆,背刺字,警忠谱,岳家军,奋威武,打金兵,复故土。深入浅出,颇具

人人都有失落的一角(2009-08-28 00:15)

 

      老了老了,又突然喜欢起童书来,这跟偶读谢尔·希尔弗斯坦的《失落的一角》有直接关系。

   “它”缺了一角,很想找回来,于是,“它”开始了漫长而悠然的寻找之旅,长得跟球一样圆咕嘟的“它”唱着歌,跟路遇的虫儿打着招呼,走啊走啊,累了,就晒晒太阳,就闻闻花香,就淋淋雨,可惜,找到的那一角,不是太大,就是太小,历经万难,终于找到了“它”,“它”总算完美了,可是,因为“它”太圆了,滚起来也快,既不能停下来唱歌,也不能跟虫儿打招呼,更无法晒太阳了,最后,“它”又把找到的那一角丢掉,重新过着“它”快乐而有些许遗憾得生活来……

   《失落的一角》寻找的是“它”所失落的,而《失落的一角遇见大圆满》则是被失落的寻找“它”自己。

   “它”被丢了,“它”不知道是谁丢了自己,也不

“国庆”的断想(2009-08-25 08:01)

 

 

     想当年,“国庆”是个大日子,对我们这些不懂事的孩子,简直就是节日中的节日。远的不说,就说上学吧,最少可以歇上半天……

   歇半天做什么去呢?

   当然是去看彩车了。广场进不去,就在检阅台的出口瞧热闹,表现工农兵的彩车是最壮观的,起码有两辆大解放那么大,紧随其后的就是八个样板戏,五彩缤纷,要是有演员站上面表演就更好看了。

   看完彩车,就等着看灯了,六点一到,华灯齐放,尤其是霓虹灯,还能组成各式图案和文字,叫人大开眼界,劝业场、东车站一带当是最辉煌的地方,老老少少,人挤着人,那叫一个热闹。

   看完灯,就该放花了,在渤海大楼附近看花最清楚,我们在大人的裤裆里钻来钻去,宛如泥鳅。焰火

   

       多少年过去了,一些老习惯我仍保持着,许多东西舍不得丢,都仔细地保存起来,比如橘子皮、墨斗鱼骨头和羊拐骨。

    其实,现在看来,不过都是些生活废物,可是,那时候,在每个市民的眼里,它们都是宝贝。

    橘子皮可入药,不光能去火,还治哮喘跟气管炎,我们一般家庭里,夏天用它沏水,冬天把它搁炉档处烤,屋里弥漫着一股淡淡的清香。

    墨斗鱼那年头较为便宜,家家吃得起,鱼骨头剥出来,晾窗台上,一旦孩子踢球打蛋磕了碰了流血了,就将墨鱼骨头捻成末,敷在伤处,止血有奇效,是家庭必备。

    小时候。我调皮,就少用这玩意儿。至于说,羊拐骨是女孩子们最喜欢的玩具,把它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