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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文
人生不在乎文科理科(2009-03-10 14:51)

    关着门,拉下窗帘,痴痴的看着《永恒之女性》,忽听见窗外许多孩子的跑闹声。是该歇歇眼睛了,拉开窗帘打开窗户,窗外久违的明媚,春天的感觉很舒服。应该是中学生春游吧,两列散乱的纵队在人行道上跑着闹着,很是羡慕,想起自己小学春游时的心情。很快兴奋的队伍消失在我的窗前。

    望着漫天的湛蓝,依稀散落的云花,清澈的空气。

    点燃一根红双喜。开始想自己到现在都没有找到人生的舞台会不会是因为那年的分科,文科成绩较好的我,当年因为想到学文科后就得告别那些绚烂神秘的物理化学现象是多么的不舍的,所以倔强的选择了理科。实话我有时会有些后悔。我该是写东西的人。或许现在想想,对于那些化学实验里液体颜色的变化,在我的这里也只是停留在了肤浅的感官层面,那是对于蓝色突然变成红色的赞叹和喜悦,倘若不是,那么实验后老师让我写出化学方程式我怎么就写不出来

读一本关于女人的书(2009-03-07 21:32)
    打开电脑柜,看见自己买的很多书,有读完的,也有读的半半拉拉的,当然也有压根没翻的,这些没看的纯属是当年为了配合贝塔斯曼的优惠活动。人,多读点书是好的,伟人曾经说过嘛,书籍是人类的良药。最近心病很厉害,那就吃点药吧,我想。把想看的书排了个顺序,然后又放进书柜,拿出一本《永恒之女人》,周国平的。我很喜欢哲学,觉得有的时候费尽脑细胞去想些哲学的纠缠问题是一种享受,竟似于有点强迫症,游走在迷宫的深处,不知道身在何处,但很明确在迷宫中,这是社会的本质,是成长的迷惑,是必经之路。翻开书,发现前几页读过的,不想破坏完整性,我又从头开始,对于哲学的书,我是得拿笔画画自己欣赏的句子的。开始读书的好处很明确有一点很实惠,那就是我废弃已久的脏台灯被我擦拭干净,这盏台灯的质量不错,依然很明亮。读了几页,发现这本书真的不适合女人看,虽然书名是永恒之女人,让女人看了很成就感,但是我觉得男人真的有必要去拜读一下,好好了解一下你身边的女人,到底是怎样的,你的母亲,你的妻子,女友,女同事,女儿,你的女老师,女主任。很明显,书的作者是个男人,是个懂哲学同时又懂得女人
她的美丽 我的丑陋(2009-03-07 21:30)
以前并不感觉她能写出有着感性和理性交集的文字,每一篇都是那么的真实,梦幻,透彻,歇斯底里。

坐在被叫做“寝室”的“家”里,

坐在两室一厅一厨一卫的一间小室里,
坐在小室里那个除了要花费110块钱还得自己搬上三楼的写字台前,
顿时,觉得在这样简单的环境里能通过虚无的网欣赏好友的好文笔简直就是,

神奇!
值得!

如今的她已不是迷惘女生,比我柔顺的短发,轮廓清晰的五官,胖胖的身体,标准又带点小女人
 三天的旅程终于伴随着肩膀的酸痛结束。
忘记拍张那座城的雪景,和现在我身处的城是不一样的,完全不一样的。
还记得一年前的恋恋不舍,还记得一年前的豪情壮语,还记得送别他们时眼眶中的泪,一切的一切都被现在的成熟,经历,成长,悲伤所代替。
人的成长,会留下很多回忆,会滋生更多感情。
但是让我惊讶的一点是,当我在经过四个半小时的颠簸后,当我的脚再一次踏上这座熟悉又亲切的城市的土地上时,心中是异常的平静,仿佛是走丢的小狗溜回家,少了很多想象中的感慨。没变,一切的一切都还是一年前的老样子,宽阔马路旁的粗梧桐,断裂的人行道砖块,住宅楼下的一个个拥挤的商铺的大招牌。
 
 
其实本来还有的,该死的删除键,我不小心删了,哭死我了!
寻找博客地址(2008-01-05 21:14)
 
电脑系统被我活活的搞垮了,找到同事的男友,修好了。
同时,电脑里的照片,音乐,收藏的地址,包括我的博客地址,都统统不见了。
在小熠的博客链接里找到了自己。
 
 革命者  

突然想起曾经和朋友一起去过的一个酒吧。从梧桐叶散落的大路斜插进一个小巷子,巷子的深处散落停着几辆汽车。可以看见零星的灯光,那是一个小卖部。向左转就能看到大大的英文字母。

名字叫做REVOLUTIONARY。

 

门口简陋的放着霓虹灯牌,没有更多的装饰。两扇厚重的玻璃门。空气中充斥着音乐,啤酒,食物,汗味,香水,灰尘,烟草的味道。我们坐在乐队的右侧,吹萨克斯的是一个清瘦的男人,膝盖处的牛仔裤磨翻了边。他用不熟练的中文说着感谢的话语。皮肤白皙,带着黑色宽边手表,天蓝色休闲T-shirt。

我感到麻木并且开始走神。已经很久没有这样了。在深夜接近凌晨的时候还在酒吧,简直疯狂极了。

 

长久的凝视这个男人。演奏的时候他用眼神和鼓手交流。这里,或许

最害怕秋天的干燥,仿佛整个世界被放进了真空的玻璃罩里,一切的湿润全被抽走,干裂的呼吸道,让一向不吃水果的我不得不奔进超市抓了一个西瓜一个柚子.
美好的午觉也被干醒,鼻腔里都快龟裂了,裹上睡衣趴在电脑前漫无目的的点着鼠标.
唉...没有数码相机,博客的文章配不上文章,干巴巴的!
不上班的日子我从来不计较时间,想睡就睡,想吃就吃,整个人头不梳脸不洗的在小房间里窝着,严守着我的方正,只等到饿得坚持不住得时候才打扮打扮,出去化缘.
                    
 
下班后懒得动,身体不想动,但脑子滴溜溜的转个不停,好累。
今天被朋友放了鸵鸟,本来讲请我吃很美味的炒饭,我很开心,回家的路上雄赳赳气昂昂,盘算着以怎样的形象去奔赴六块钱的炒饭约会,回家烧水洗脑袋,然后吹头发,甚至想刘海是分开梳还是一码齐的向右?要穿那件带毛领的假皮皮衣,里面到底配那件T-恤?脚丫都快到家了,没目的的瞄了一眼手机,朋友的短信曰:改日了,今天要和他们吃饭!
“黄了......”
气愤,立马改道去了不知道是名叫'二十五'还是'二百五'的破落面馆带走一份排骨面.
到了家,吃了面,喝白开水,喝感冒冲剂,喝白开水,喝牛奶,喝白开水......
日记 [2007年10月16日](2007-10-16 19:46)
 
发烧总是不好过的,发烧再上班更是不好受的.一天下来,疲惫,孤独...统统爬上身来,缠绕着年轻的大脑,从寝室长变成了工薪阶级,我用自由换来了干粮.想念那些没愁找忧的大学时代,想念楼下的她,想念下课后奔向网吧的冲劲,想念在街上瞎逛的心情,想念一切失去的自由.
是谁说有钱了就有自由了?
日记 [2006年12月06日](2006-12-06 13:11)
1 很多我们以为一辈子都不会忘记的事情,就在我们念念不忘的日子里,被我们遗忘了 。


2 我知道我不是一个很好的记录者,但我比任何人都喜欢回首自己来时的路,我不但的回首,伫足,然手时光仍下我轰轰烈烈的向前奔去。

3 你给我一滴眼泪,我就看到了你心中全部的海洋

4 如果上帝要毁灭一个人必先令其疯狂.可我疯狂了这么久为何上帝还不把我毁掉.

5 那些刻在椅子背后的爱情,会不会像水泥上的花朵,开出没有风的,寂寞的森林

6 在这个忧伤而明媚的三月,我从我单薄的青春里打马而过,穿过紫堇,穿过木棉,穿过时隐时现的悲喜和无常。

7 你笑一次,我就可以高兴好几天;可看你哭一次,我就难过了好几年。

8 那些曾经以为念念不忘的事情就在我们念念不忘的过程里,被我们遗忘了。

9 寂寞的人总是会用心的记住他生命中出现过的每一个人,于是我总是意犹未尽地想起你 在每个星光陨落的晚上一遍一遍数我的寂寞

10 每当我看天的时候 我就不喜欢再说话 每当我说话的时候 我却不敢再看天

11 我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