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得病时,我躺在床上产生了许多奇怪的想法。我想到了一种猛一看像很熟悉,但仔细端详却分外陌生的动物。它们长得很奇怪:两条走路,无毛,有点像鸡。
据说这种动物是鸡进化来的,只是鸡翅膀变成了两只没有羽毛的前肢。但它们坚称是猴子的近亲,属灵长类,大概是嫌鸡的智商太低,有人说鸡的知商为零。它们喜欢吹老祖宗的功德。
它们说是猴子的近亲表面上很有说服力,因为它们的外貌长得猴模猴样,吃东西也用前肢拿着。但我要说,这全是表面现象。试想一下,猴一般都四条腿走路,只有进食打架时才腾出前肢。而且更重要的是,猴子们都习居在树上,但这种动物却跟鸡都生活在地上。我想,它们会反驳,说鸡是从蛋里出来的,而它们是从娘胎里生下来的,也就是说,一个是吃奶长大的,而一个是不吃奶的。我要说,要是把它们的试管婴儿放入猪狗的子宫内,难道生下来就变成了猪狗?或者说同是从一个娘胎出来的两个,一个吃娘奶,一个吃牛奶,最终这对双胞胎中一个是牛?真是可笑的逻辑!只不过是出生的地点不同并不能作为判断物种的差异。
其实,它们的潜意识里也并不认为自己与其他非灵长类动物有什么区别,仔细看看它们是
莉莉这次是说走就走了。萧逸和我都以为她要过了生日才回,因为现在距农历八月十二只有一个月了。虽然莉莉他们都生活在最现代化的城市里,平时也按西历过日子,但真正到了重要的日子,比如什么春节、中秋、生日时,还是用农历。典型的两个标准。
一天下班回家后,她忽然告诉萧逸:“今天我买票了,十二号走。”
“买票?买什么票?”萧逸一下没反应过来。
“回家的票。”
“你这是什么意思?”萧逸显然很生气。“就算真要回家,买票也不跟我说一声吗?”
莉莉苦笑了一下,尽量显得轻松地说:“我也只是回去看看,又没说不再来了。”
“我知道你不会再来了。”
“以后的事谁也说不准。”
“但这事我说得准。”
“就算你说得准,我们有什么办法呢。”莉莉说,“你妈来了我睡哪里?跟她睡还是在她眼前和你睡一起?我可不好意思!”
莉莉说的也是实话。你们想想吧,她一个女孩子,怎么好意思当着男朋友母亲的面,跟男朋友亲热;如果不亲热吧,那还不如回家,至少也要离他远一点。她与他虽然只同居才一年多点,但感情着实好得不得了,下一步大有谈婚论嫁的可能性。但现在一切都改变了,因为另一个女人
甜甜的剧本,尤其是《面具舞会》,成功地催眠了我。我相信当年她写这个剧本,就是要催眠读者。为此,我也不知道下面这些话究竟是甜甜的剧本内容呢,还是我在它催眠作用下的幻觉。
朗朗的太阳忽地一下藏了起来,天像要塌了一般朝我压下来,房子咯吱咯吱直响,身边的狗,不论本地狗还是流浪狗,全都涌上街头。我发现他们人类也纷纷走出家门,一手拿着一张红色的请帖,另一只手拿着一个面具,一上街就戴上面具。嗬嗬!全都是狗面具。
面具舞会?我想,但不确定。这些年来,我越来越不确定世界会有什么变化了。海啸,AIDS,战争,全球经济崩溃……说真的,他们人类都戴个狗面具我并不十分惊奇,我只是觉得好笑。
咯嚓嚓。面具人开始退化。面具长在了脸上,身上的骨头全都开始变形。哎哟哟。他们发现了异常,两手抓住面具使劲拉,想撕下面具。只有少数人不顾疼痛,连原来的脸皮也一起撕了下来,面部血淋淋的。事情还没完,撕下的面具又个个飞向天空,从地面望去,整个天上都是朝着地面看的狗面孔。
嘭卟卟,人们不断脱下衣服。他们的身上开始长出狗毛。人们拿起各种剃刀,像割草一样刮掉身上的狗毛,但只要风一吹过,他们身上的狗毛又忽地长了
花斑狗果然有甜甜的剧本。他递给我的时候,反复叮嘱我不要弄丢了,这是唯一一份底稿。剧本是打印稿,是两个独幕剧,第一个叫《狗事大家说》,第二个叫《面具舞会》。我注意到剧本隐去了时间,还有许多能在地图上找到的地名。
“我表姐写的东西,你切不可对号入座,因为其中的许多东西看似真实,实则是虚构的;相反,有好多看似虚构的东西,却又是真实的。她认为,真实与虚假全都存在认识中,与概念本身无关。”
“这个我知道。”我说,“我读过她的作品。”我很清楚甜甜的写作风格,她当年给我看她发表在《狗观察》上的那篇文章,也是故意不提及时间背景。当然,甜甜的作品还有一个特点:用真实来代替虚构,比如文中出现的地名人名等。但知道内情的,像我,就能清楚她为什么要采用真实的名称。用她自己的话说,就是“像地名人名这些东西,对一篇故事而言,根本就不重要,与其费精费神去杜撰一个,不如直接借用他们人类已经想好的。”她的风格跟我最后一个主人萧逸差不多。
“你真给小灰说过要创作一个关于我们狗的剧本?”花斑狗把剧本递给我时问。
“是的。当时我是觉得我们狗族的历史,尤其是我们流浪狗的历史,应该留下记载才行。你看
老黑的朋友花斑狗来找我,说老黑现在住在狗医院,病是治不好了,明天出院,希望我去看看他。说实话,老黑的朋友我一个都信不过。我以前对老黑说过,就算他死了,我都不会去看他一眼的。但现在他的朋友来叫我,我却觉得难以推辞。我问:“还有哪些朋友在场?”
“没有,就你和我。”花斑狗说。
“他以前那些朋友呢?一个都没去?”
“他们不知道,老黑说了不要让他们知道。”
像老黑这种最讲排场的家伙,你很难相信在这种关头不让朋友来。你们有所不知,每次他出门都会叫上三两个狗友,用他的话来说,没有朋友陪,他是不出门的。但我很清楚,自从小白得爱之病后,老黑的死党们全都溜之大吉了,尽管老黑再三说他几百年前就不跟小白做爱了。他们也都怕传染上自己。
“是他知道他们不会来看他吧?”我说,“以前我就提醒过他,你们这些本地狗最不讲义气,可他不信。现在他看到了吧?”
花斑狗不正面回答,只对我说:“老黑说你是他最好的朋友
找小灰之前,我就下定决心离开萧逸了。我不怪他,他对我很好。我始终放心不下我那些流浪的同胞。每次跟萧逸出去,看见路边翻垃圾桶的同胞,我就想起认识莉莉前的日子。现在,每天晚上我都会想起从前的好朋友。断了腿躺在马棚待宰的老马托梦给我,说他刚装了只假肢,走得挺好的,只是拖重活有点吃不消。他叫我回去找他,为他领路。他还是认不得去城里的路。
我也梦见了老哥。他说他现在在一家反恐中心当防爆犬。老哥以前是京城最有名气的狗侦探,现在当防爆犬最适合不过了。但我仍记得他已经死了。
“你不是被打死了吗?”
“哪里啊。”老哥说,“人类知道我的特长,于是向外界谎称我已经死了。”
“那你现在在哪里?”我急切地问。我想去看他一眼。
“这是机密,凡是进入了反恐中心的成员,都不得泄露机密。”
“那不是活得挺累的?”
“为人民服务,累也值得。”
我暗自想:“你是不是喝了人类秘制的忘本药,或是被人类科学家在大脑里植入了特种芯片,或是被改造了狗基因,成了半狗人?”于是我说:“老哥,最近身体有没有不适啊。”
“不适?怎么会不适?我身体好得很。现在吃得好喝得好,看,”他鼓
当我再次见到小灰时,已是第二年的四月了,他得了狂犬病。当时,我按他告诉我的,在一座破烂的房子里找到了他。这一带的房子都拆得七零八落的,不知为什么忽然停工,小灰说他们流浪狗就住了进来。这些破房子虽说既挡不住风又避不了雨,但总比令人恶心的下水道要好上百倍千倍。
我当时之所以去找他,有两个原因:一是那段时间萧逸的脾气不太好,动不动就对我发火。那时他的小说虽然出版了,但出版商对他的版税一拖再拖,让他不得不到处借钱生活。遇到这种事谁的心情都好不起来。因此,他有时对我粗暴我也能理解。但这也不免让我产生了离家出走的念头。在这个念头萌芽的那一瞬间,我就想到了小灰。半年前我与他说过有一天会去找他的。
我去找他的第二个原因,是我从路边的一张烂报纸上看到了一则关于他的重大消息。报上说,他为了减轻狂犬病带来的痛苦,对一只从韩国三星公司导盲犬中心训练出来的导盲犬拼命撕咬。
据娱乐小报《狗论坛报》报道,那天傍晚,一个牵着导盲犬的韩国人在东四环遛弯,与小灰撞了个对面。当然,这不是导盲犬的失职,导盲犬已经避开了小灰,但恰巧小灰狂犬病发作。他不顾一切地冲向盲人。导盲犬眼看主人就要被咬了,于是折
最近萧逸的母亲委派了我一个任务:监视流浪狗小灰,阻止他到我们屋前的走廊下拉屎撒尿的。这种事在人们眼里,可能觉得清闲无比;我就实话告诉你吧,我可是两头不讨好,左右为难啊。一边是我的主人,一边是我的同族。我们狗族不比人类交际手腕好,口才好,左右逢源,两边都应对自如。主人那边是万万不能得罪的,小灰我也说过几次,但他已经习惯了在走廊上方便,所以也很难改正。你们也许不很了解我们狗族有这样一个很奇特的生理习性:都习惯于在第一次方便的地方方便,就算每次方便要跑上好远,我们还是会去,以前我跟莉莉一起时,每天都跑到护城河边方便。
“你不要在这里拉屎拉尿的,人们烦死你了。”我对小灰说。小灰像我一样,不知自己身世,只记得生下来就沿街找食;他也不知怎么来到这里的。但对于住进我们京都商务楼的经过,他倒是记得一些。一天,他在西五环找食时,误打误闯钻进了一辆小面包车的后备箱,还没来得及撤,车就开走了。就这样,他就直接进了京都商务楼。按理说,要是没吃的,他还是会走的。但这伙民工天天剩饭,而且又堆在门口不扔,于是小灰就吃那些剩饭,啃他们啃过的骨头,一个月下来,居然也变得肥肥胖胖的,变得狗模狗样了。也就是这时
老黑忽然又出现在我的生活中了。那时莉莉已经回去了,萧逸的母亲带着两个孩子刚从老家过来。他晚上上班回来,他的母亲说:“白天有个姓张的打过电话,让你回来了给回个电话。”
萧逸现在都不带手机了,因为老有一些无关的电话打进来;他想静一静,尤其是白烨迟迟没回复,让他本就不满意的那本小说感觉更不好了。他想沉下心来,好好构思《第三者》。但最近我又在他的手稿中看见他似乎在写另一本小说,书名未定,主人公是一只流浪狗。我想他大概是以我的经历为小说的蓝本。我看了一部分,发觉他写的有点近似于我一直想写却没写成的那篇文章《论人狗不平等之根源》的某些观点。当然,他把这一切都藏在一个个有趣的故事中。
张老板的电话正是冲这本小说来的。第二天,他就约萧逸去我们附近的咖啡馆。换在平时,服务员肯定不让我进。后来我们才知道,张老板已经替我订了座位,还点了杯咖啡。说真的,我也没想到他会把我当人看。你们想想吧,我本不过是一只流浪狗,后来幸得莉莉的收养,现在竟被这个北京人当人看,怎么能适应呢?我走进包间时才发现屋子里坐了个女人,旁边蹲着一只黑狗。他显然先认出了我,冲我叫道:“小花,我们总算又见面了。我还以为这辈子
杨郎中忽然打响了莉莉的手机。前年,这个杨郎中听说田鸿飞要来,就提前搬走了。我看得出杨郎中的心思:既然不做我女朋友,又不让当候补委员,我就搬远点。他走后就一直没来电话,我和莉莉都以为他不会再联系我们了。
“杨大哥吗?”莉莉说,“好久没你消息了,生意怎样?”
“别提了。——现在搬去哪里了?”电话那头杨郎中把嘴太贴近话筒,听起来瓮声瓮气的。“我找过你几次,跛脚大妈和邻居都说不知道你搬到哪里了。”
“我们在分钟寺这边,南三环外。”莉莉说。“你呢?还在望京那边吗?”
“还在。什么时候有空,我请你吃饭。”
“杨大哥,谢谢了,我过两天就回家了。”
“什么!回家?不会是开玩笑吧。”
“是真的。票都买好了。”
“哪天走?我更应该请客了。”杨郎中忽然斗胆说,“至少喜欢你那么久,你走之前我一定要见你一面。我想送你上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