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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辣烫是否可怜(2006-07-06 15:47)
大家暑假好,我7月5日晚出北一区校门,巧遇城管的取缔麻辣烫的惨景,n多人都没得吃了,大家能否发表一下关于这方面的观点,我一直认为那些人不容易,只要有人打扫卫生就可以了,所以明知不卫生还会去照顾一下他们的生意,如此这般,他们又没了生计,所以,若有相反意见能说服我是最好,谢了!
话说:明星与狗仔队(2006-05-10 20:05)

  明星们说:“现在的娱乐记者,真是越来越没素质了。公共场合没完没了地拍就算了,到了俺们的私人地盘还有狗仔队!!!(我的地盘听我的嘛)24小时的跟踪偷拍,要知道,俺们也是人呀,俺们也有隐私呀!立法的,你们管不管呀?”

  狗仔队说:“大哥大姐们,干我们这行的,每天风吹日晒,抹了点大宝呀,嘿!还真对得起这张脸。每天扛个相机走几十里路,还得偷偷摸摸的,我们容易吗?(天地良心呀)再说啦!

话说法学学生的“规则”

   在这个个人对自己的一言一行承担起责任的时代里,不空谈,不肤浅,不偏激,正是学法学的学生承担起责任的一种方式。

   曾经有朋友问我,怎么感觉你们学法的人跟其他学科的学生不一样呢?个个理性得可怕,功利得可怕。我说那是因为法学被你们妖魔化了。正像在传统社会里,普通人提到法律,联想到的或是平地生波,或是惹祸上身,惟恐避之不及。可在学法的人眼中,法律就是一整套规则的集合。整个社会,整个国家,都在这套规则支撑下有序运行。或许,权利、公平和正义对某些学科来说,只是教科书上的口号与符号,可在法学学生眼里,这些词汇每天与我们发生着密切联系。而法学学生的法律理想,法学学生的生存状态,也正是在对这些词汇的理解与信仰中烙上了独特的印记。

    在法学学生读

中国首例博客案件(2006-04-28 23:06)
 发现自己被一名大学生在博客上指名道姓地“辱骂”,而该博客的托管网站博客网未及时删除这些“侮辱人格”的文章,博客网专栏作者沈阳决定“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尊严”。他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将“骂人”博客的主人扬州大学学生张某和北京博客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告到法院。据了解,这是我国首例博客告博客案件。

  3月2日,海淀法院受理此案。
  原告认为自己受到侮辱
  今年45岁的沈阳是北京的一名自由职业者,是博客网(www.bokee.com)的专栏作者。他起诉称,去年他在网上意外发现了很多贬低他人格的文章,深感气愤,这些文章的发布ID均为“秦尘”。沈阳经调查确认,“秦尘”是扬州大学学生张某,从2005年6月29日到2006年1月15日,张某用网名秦尘在网上发布了《秦尘:沈阳式路演该停停吧!!!--大过年的,沈阳发什么疯》、《透视兽医网虫(一):扒沈阳的皮》等5篇被沈阳认为侮辱性的文章,文中戏谑沈阳是“一个熟读《葵花宝典》、擅长自宫的兽医”,有“狂犬病”,该“进精神病院”,并称其“没有完整的人格,制造垃圾没有价值”,应该“从9·11那双子楼上跳下去”。
  “这些文章已经广为流传,通过相关搜索有高达数十个网站已经转载。”沈阳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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