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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文
情何以堪? (2008-09-21 18:33)

2008921日,在这个城市生活的第433天,在这个繁华的、洋溢着巨大奢华气息的光速城市里,有人坚持,有人偏执,有人热情,有人锋利。也有人邋遢松散,一如此时的我。

 

雄心忽来,喜好开道。辞职以后的我自由了。这种闲适的感觉早已久违。没什么身材的我穿着夹趾凉拖,穿着宽松的休闲衫和很短的热裤,混迹在清晨晨练的老头儿老太太中间。早上在河边的运动器材前晃悠,晚上在商场书店任意的留连。我不戴表也不带手机,此时的时间刻度对我没意义。

 

秋凉未寒,一切可知和不可知都在扑面而来,黄浦江两岸,鼎沸的物质和安静的广场,在蓝的天清的风下,古老的万国建筑群与陆家嘴玻璃幕墙建筑遥遥相望,辐射出的活力和张扬,像人的永不磨灭的欲望,在我们的一生里,不断地从一座城池走到另一座城池的狭路上,里面的人想逃出来外面的人想进去。大家默不作声的抢路,挤在困顿和失落中举步维艰,内心慢性糜烂。寄居在这浩瀚的城市楼宇中,并不知道许多时候强颜欢笑和自我强迫是何意义。

 

上海,没有山水,没有自然,没有温情,只有物质,只有消费,只有欲望。

想走进世纪大道100号那个新近开业的建筑里晃悠一圈。据说绝对的交错时空绝对的梦幻境界,和金茂不是一个级别的。这个据说让    我心奇痒无比。492M,世界第一高度,地下还有艺术展,LED光影变换,94层观光大厅可以一览浦江两岸新旧上海风貌,97层和100层观光天阁徒步天际豪情快意,绝对的前所未有试听感受,绝对的身心震撼。

 

旁边的东方明珠468M。艾菲尔铁塔324M,不过尔尔;东京塔333M,如此而已;台北101原来是世界第一高,可是那509的高度除去那一百多米的尖尖顶也不过400M,怎么能和我们的环金比?孩子当然是自己的好,奇怪小鬼子近年在浦东投资建了很多地标类的建筑,在建的还有某某银行和某某大厦,据说土建起来后就比这个环金还高。真担心再高会不会风压抗不住给刮折了。

 

相对于浦东,人民广场突然耸立起来一座超过曾经浦西最高建筑恒隆的新地标“世茂”。而新天地边上,也突然崛起了两座有着白色蜂巢外观的准七星酒店,它以平均每日四百美元的房价将上海其他一百九十美元均价的五星酒店远远甩在了身后,而它的管理运营者,是Jumeirah——这个单词出现的时候往往会有一个前缀作为注释:迪拜集团。

用不了多久,港汇广场西侧、徐家汇弘基休闲广场这个餐饮集中地将耸立起一组浦西最高建筑。计划投资200个亿。上实集团的强大的实力,城开集团拥有的徐汇优良的地块。这是上海市中心最后的一块商业地王。品牌开发商的强强组合是必然趋势。

这个项目,还在上海城开的规划设计中,城开为此项目专门成立的寰宇公司,港汇一号楼,那办公环境,怎么一个帅字了得。这个规划中的项目建成后将成浦西第一高楼,主塔楼320M,旁边两个子塔楼也分别为180M120M

 

当环球金融中心已经开业我等纷纷趋之若鹜的时候,最新的房地产杂志上,世界第一的Shanghai Center已经确定了龙型方案,并将迅速地矗立在寸土寸金的陆家嘴,和金茂、环球三足鼎立。而且外滩源和南外滩开始翻天覆地,整个外滩将变成之前的四倍。

 

孩子,当然还是自己的好。在经济金融全球化的时代,游资四窜,金融资产价格和房地产价格此起彼伏,价格泡沫不断加剧——社会的确有进步,但金融杠杆的产生将资产的泡沫化进一步扩大了。殊不知,PERMASTEELISA-GARTNER GROUP ,帕马斯迪利沙-嘉特纳集团承接了金茂幕墙分包项目的设计和施工,浦东的环球金融中心投资者来自日美联军的83个亿。其中最最暴利的建筑外装饰还是来自德军以上的那家公司,投资公司计划在12年内收回成本,见到回报;

 

浦东15年,纽约100年。浦东是一个巨大的房东角色,天时地利至斯。如若不思升级,情何以堪?

 

闯荡上海滩,一百多年来就没有改变过其困难程度,要想在竞争激烈的大城市存活下来,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都不容易。辞职以后,发现往昔和我密切相关的工作行业和我已经不搭界,然而,我还是心心念念,倾巢之下,复有完卵?希望同志们各自安好!在我的思维里,还是残存这份工作带给我的框架记忆。

也不知道我这文想要表达什么,可能只是叹一声我之庸常,也可能只是嫉海恨天。世界已经成为一体,天时地利鸟语,如若不思进取,情何以堪?!

忆苦思甜,望尽天涯路 (2008-09-08 01:33)

 

如同审美疲劳一样,当华丽空洞的文字写多了,思维就变得厌倦并且想要出逃。和很多功利主义的码字不一样,BLOG是纯个人主义的表达,不可把倾诉冲动当做创作才华。呵呵,言归正传。今天的话题是,忆苦思甜。

 

人在不同的时期要对自己进行自我批判,这种忆苦思甜,可以让自己凡事拎的清一点,时刻莫要忘记自己几斤几两。

 

二小姐出生在一个重男轻女的家族里,说起这名字的由来,是因为二小姐是家族女孩子中的小精灵,上面只有一个大七八岁的堂姐,我排行第二,也是排行最小。听我妈说,我出生的时候,是在哈尔滨乡下的一个小山村,我呱呱坠地的第一声啼哭,来的又响亮又悠长,我奶奶一听那哭声以为是个男孩,大喜过望,当发现是个丫头片子的时候重男轻女的老太太返身回到厨房摔了碗。很多年里不讨老人家喜欢,当老太太彻底改变这种观念已是二十多年后的事。当然,这其中有二小姐自己的努力,老人去世前的那些年,承欢膝下和临终床前不离左右的,在孙儿辈的孩子里,二小姐做的最好。

小时候家里日子那叫一凄惨,说起来简直是眼泪拌饭。二小姐的父母是勤劳善良且又无比要强的人,当年二小姐年轻的父母省吃简用盖起了全村第一座三间砖质的大房子,引来旁人啧啧赞叹。为了那房子家里欠下了不少的债,父母为此早出晚归。那还是一九八四年左右的光景。二小姐很小的时候,没有饭吃,每日父母归来,就只胡乱的给做一口面疙瘩汤,天天如此,餐餐如此,导致如今的二小姐不仅打死也不吃面疙瘩汤,而且一切和面有关的东西都不喜欢。

 

一九八九年的 时候二小姐举家搬到农场,农场的生活承载了太多背井离乡的苍凉,显得更加艰苦,离开了故乡宽敞明亮的大房子,二小姐的全家开始把一个异乡的地方当作故乡开始了生存并试图发展,初到农场,家里连住的地方都没有,寄人篱下的辗转搬了几次家,这期间,又耗去了几年的时间,父母又是忙的照顾不过来,所以,二小姐在七岁的时候,就学会了做饭洗衣服,做饭只是按照爸爸教的几碗米几碗水的比例下锅,然后再烧火把米煮熟就是。那时候还没有电饭锅量杯刻度线这种时尚玩意儿。洗衣服就是在自家的小院里把衣服放水里面粘湿,小件的衣服就是搅几下,大件的衣服就是刷子刷几下,然后把衣服清水漂两次捞起来,力气小拧不动,就直接晾在绳子上,关键是对于七岁的孩子来说那绳子实在太高了,不得不站在板凳上,摇摇晃晃的把衣服晾起来。有时候邻居的小姐姐回来帮着晾衣服,她回家和她妈妈说:隔壁那个新来的小孩真可怜。

 

小时候我唯一能领导的人就是我弟弟,他才那么一丁点儿大,在我的拳打脚踢威胁之下,不得不臣服于我,后来这种姿态持续了很多年,我也爽了很多年,直到有一天,我收拾他一下,他不但敢还手了,还破坏了家里的窗帘儿,后来我妈回来我们俩自然都被狠狠的K了一顿,我妈说:你们俩能不能让我们省点心,大人在外面忙多么多么不容易,你们俩还在家里给我打架,说得声泪俱下的,我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那时候也有些懂事了,就此我收拾他的方式开始由武转文。

 

说到亲娘的声泪俱下,这一点我从小就已经惯熟了。俺妈是一个要强的女人,她的人生里,充满了从天堂到地狱的起起落落,多年以后的我认为,她的性格里有坚不可摧的一面也有柔弱无依的一面,她的很多挣扎和不容易造就了她这种矛盾错综复杂的性格。

 

姥爷是大队里的书记,人品好且服人能力强,在那个年代里,是属于德高望重的显赫人物。俺妈是家里最小的丫头,从小被娇惯着长大,没吃过苦,没出过力,吃香的喝辣的。        

然而好景不长,在我妈十七岁的时候,姥姥姥爷双双驾鹤西去,至此,一杆大旗倒塌,膝下一群成器的和不成器的儿女,在失去父母的庇护开始了他们截然不同的路,这个,后文详述。

 

树倒儿女散,舅舅和阿姨们开始忙着分家产,那时我妈未出嫁,连同姥姥姥爷的全部硬件家产,被分给了急于争抢的四舅舅。据说长兄如父,至此,我却妈正式成为一个寄人篱下的拖油瓶。关于我妈十七岁之后出嫁之前的那段陈年往事,自打我懂事这二十年来,我听了不下千百回。我不知道于我妈而言,那是怎么样的一段时光,只是我知道,一提起这一段,她必然声泪具下。我妈哭泣着的讲述,是我童年被窝里一段五味陈杂的时光。

 

说起我爸那一脉,我爷爷当年比较背,我爷爷家本来是成分很好的贫下中农,不象我姥爷家那样的资产阶级,但是背就背在我爷爷一辈子省吃俭用的攒了点钱偏偏在文化大革命前夕置办了很多房产和土地,至此,那场风暴袭来的时候,我爷已经成了地主阶级,被吊起来打,被抄家,所有细软,统统被充公了。我爸在一九五八年出生,两三岁的时候正好赶上那场风波,全国挨饿,我可怜的老爸三岁的时候就病恹恹的被扔在炕头儿,病的神智不清饿的半死不活,至此,影响了长身体,所以个子不高,以至于儿女成人以后老爸已经成为全家最矮身高获得者。俺爸脾气好,且天然的喜欢孩子,从小不打我们不骂我们且和我们玩成一片,这点我妈最不爽,她总说老爸怎么那么大个人怎么没个正形,其实我想她是觉得家里的黑脸全让她当了,孩子们长大后会只喜欢爸爸。

 

说起我的伯伯叔叔和姑姑,那也真叫一争气,全都正儿八经的过日子不说且又都在自己的小领域有所发展。我奶奶去世的时候,那个小城二厂整个街道都轰动了,都知道老何家的儿女多么的孝顺,为了抢救老人全力以赴以每个周数以万计的数字在烧钱,儿女齐刷刷的回来三班倒轮番守侯床前,姑姑本就是医生,伯伯是医院的院长,近水楼台什么都用最好的,最后奈何老人年事已高还是驾鹤西去,然而儿女们尽全力了自然会无悔。

老实说我是喜欢爸爸这一脉的亲戚,不是因为我和他们一样都姓何的这种狭隘的家族观念,而是他们这种责任感和他们对亲人这种撞着了骨头连着筋的这份儿亲情触动了我也感染着我。

 

 

说起我母亲这边的亲属,是草绳穿豆腐,提都提不起来。在姥姥姥爷过世后,就凋零的不成样子。我的大舅舅,在结婚不到三天就暴病而死,结果,结婚照变成遗照,婚房变成灵堂。

我的二舅舅,喜欢赌博,从此万事不关心,只关心牌桌;我的三舅舅,部队里当兵转业归来,是所有舅舅里最有正事的舅舅,然而好人不长寿,在我读高中的时候五十四岁的三舅舅肝癌去世,他过世的前一周我去医院陪了他三天,瘦的脱去了人形,只剩一把骨头,我看到他因病痛扭曲的表情以及眉眼之间和我妈的诸多相似之处,哽咽难言,悲痛到无以复加,回学校后大病了一场持续数月。一年后,三舅妈脑出血拣回来一条命却变得神志不清终身需要坐在轮椅上。

我的四舅,就是那个给了我妈声泪具下回忆的刽子手,当年我妈在他们家当牛做马的也就罢了,我更无法理解的是现在的他更有了层出不穷的新思路,他与时具进的鼓励他自己的女儿去做三陪女,还大言不惭的说什么改革开放干啥不挡。殊不知现今市场不景气,各行各业都竞争激烈。以小表姐的姿色,在色情行业也不好混的。

如今的小舅是个酒鬼,在当年他还不是酒鬼的时候是个赌鬼,他在赌桌上拿着给小舅妈治病的钱摇色子的时候,小舅妈发病抽搐至神志不清一把火烧了房子也烧死了自己。三岁的孩子被别人从火堆里抱了出来,那时候小舅正在赌桌上输的眼红,四舅舅在一旁加油呐喊煽风点火。后来的那些年,我的舅舅们带给我善良的爸妈很多痛苦,我的记忆里有连贯的班驳的关于他们的灰色记忆。在北方民俗里人们说小孩子正月剪头死舅舅,我妈不知道的是,从三舅舅过世的那年冬天起,我年年都在正月里背着她溜达出去剪头发。

 

姥姥姥爷还有三个女儿,我妈是最小的。我大姨嫁的好,生活富足,可惜的是,当年不知道受了什么刺激,有轻微的精神病,不能受刺激,在家里,国宝一样被照顾,无暇顾及她的这些烂人弟弟们。

我的二姨,是傻女人中的极品,当年为了给姨夫家添一个男孩,一口气儿生了六个丫头片子之后才无奈之下放弃,至此身体被孩子们榨成了空壳,且后来又得了严重的心脏病,不时发作,气儿是有一口没一口的,惹的我妈心心念念时时挂牵。

我妈是老三,有着要强的性格虚弱的身体,后来经常被她的哥哥和弟弟气的晕死过去,先是抢救,然后是长时间的住院。我妈是个苦命的女人,这种苦,和她的身世是分不开的。

 

小时候我不是上进和好强的孩子。我不努力也不争气。因了各种繁杂生活和强硬性格我妈忧郁成疾。直到我妈每日侧卧病榻的时候,我才开始幡然醒悟。病痛让这个女人脸上鲜见笑容,很小的时候,我就知道为我妈找各种偏方熬各种药治病或者是止痛。

记忆里都是一些奇怪的毛病,有一次是牙齿疼的睡不了觉,那次看各种医生吃各种药转各个医院,还是不好,那次之后我妈的牙齿坏了很多还掉了好几颗。还有一次是大拇指上长了什么东西很霸道,医院的主任医生后来给我妈的那个手指头做了手术才好起来,据说若不手术的话,那个手指的毒气可致命。现在,我妈的大拇指上还有当年手术过后在皮肉上留下的豁口。还有一次是我爸不在家,我妈从外面回来,突然的就说话口齿不清,叫我的名字都不清楚,后来甚至不认识我了。我吓的大哭,去找邻居,叫车,送我妈去医院。

那些年里,我常常沉浸在那种突然的惊吓和长时间的悲痛里,我有一种不安感整日惶惶然,病痛把我妈折磨的死去活来,有时候痛苦的厉害了她就时常说不想活了,想死,喝药或是上吊都比活着强。当时尚且年幼的我,眼泪哭了又干干了又哭,从衣襟到袖子,满满的眼泪,我感觉我随时随地都有可能要没妈了。

 

生活的想象力远比小说要精彩绝伦。

                                           

小时候为了博病床上的母亲笑一笑,我使出了浑身解数,做所有让我妈觉得开心的事情。她喜欢我学习好,那我就上厕所都拎着书,晚上枕着书睡早上醒了就翻书,随堂就把老师留下的作业做完,课后继续读书做课外的题目,逢考试,我是当之无愧的第一名,全科满分。我妈喜欢我写作文被老师表扬,我就小学二年级起,每天写作文写日记从不偷懒,写好了念给病床上的母亲,能换来她难得一见的笑容。我小时候考试必须考大榜第一名,考到第二的时候就哭,那时候的我特别害怕见到我妈失望的眼睛。其实后来有次考到第三我妈也说不错,没有批评我,几百人的年级里,第三名的成绩,其实算不上差。

 

后来我念高中的时候我爸妈把我送回了哈尔滨的五常,还好后来变换的环境极大的转变了我的心境,否则以我当年所处的那种环境以及我父母后来所遭受的困扰,我会成为青龙山的小太妹。后来一直被周围的人官冠以脾气好的名头,而事实上,我根本不是什么好脾气的人,只不过经历的忧愁事情太多,让我不得不让自己去努力的快乐。一些琐事根本不值得我去为之计较和生气。

我是贫下中农阶级的女儿,我深情地热爱我清贫的家庭和我朴实善良的父母。我谨记我父母言传身教给我的教导,凡事不与人争,不与人抢,不是我的我不要,是我的不能少。后来我渐渐长大,父母渐渐老去。对于我来说,我从来就不认为我是个多么温柔贤淑的好人,一个人脾气好不好并不取决于其本身的品性纯良与否,这个主要还要看受的刺激够不够。

酒鬼小舅舅的恶习随着年岁的增长更加变本加厉起来,他常常在酒后驾车,把车开到河沟里,酒后喜欢大骂,喜欢乱砸,血红着眼睛谁都不认识,对所有认识的不认识的人挥舞拳头和菜刀。我妈经常制止他喝酒,结果换来的只能是他跑来大闹我们家,能抢的抢,能砸的砸,有时候拎着砖头,有时候拎着菜刀。有一次小舅舅在外面和别人打架,正巧被我爸碰到前去拽住小舅舅不让他下手,他就朝着我爸过来了,我的年过五十岁的最和善从不与人争的爸爸,就这样倒在了小舅舅的棍子之下。

 

事后在医院我妈哭昏了过去,她很愧疚的念叨对不起我爸,都是她家这帮烂人惹出这么多的事端。她觉得在爸爸这一脉亲戚这边抬不起头来,家里发生这些事情的时候我在外地读书,得到的只是后知后觉的只言片语的消息,我的担忧像乌云一样,密密布在心头,挥之不去。

 

直到某年暑假我回家,赶上了小舅舅在喝了半杯白酒之后又一次大吵大闹至鸡犬不宁众邻侧目,之前回家前就听说小舅舅已经到了喝多酒就疯的程度,邻居告诉我他在某次酒后嘎吱嘎吱的嚼着把一个三两三的玻璃杯子吃的只剩下一个底儿,又一次酒后在马路的车辙里抓住一只青蛙就直接连泥带水的扔嘴里生吃了。听的我阵阵翻胃。也更深刻的体会到我妈这些年的不容易。

 

我可以不动声色随便他怎么闹,因为这种闹于我们家而言已经成为家常便饭,因为我知道就半杯白酒以我那酒鬼舅舅的酒量还不至于高。然而我未料到的是,我妈久气成伤,已经经不起折腾,两三句话之后,直接就晕过去了。那会儿我疯了,脑子一片空白之后,一把推开我舅去拽我妈,想抱起我妈打车去医院抢救,无奈力气不够,在一旁的邻居纷纷帮忙。我们家那穷乡僻壤的地方本来打个车就不容易,那时候我小舅死活不让人抱起我妈乘车,他拦在人们前面,把杯子摔的稀碎,说你们谁也不许动。旁人都楞了。这个时候我直接就把桌子给掀了说你今天拦一下试试!(以下省略一万字。。。。总之我把我舅吓着了,他不敢再阻拦,再说他本也没醉,我妈很快被送去急救,索性平安无事,邻居的弟弟说幸亏我是个女孩子,否则那天我舅舅肯定惨了。从此我舅再也不敢去我家酒后装疯卖傻,从此我对我父母的担忧却与日俱增)

 

我不希望父母继续住在那个偏远的地方,然而二十年了他们已经习惯了那里,有了故土难离的情绪,我最大的梦想,就是带父母去一个远离那些烂人的地方,从而远离那些纷扰,父母渐渐老了,再也经不起折腾,做儿女的 ,要像一把大伞一样,把渐渐老去的父母保护起来,就象他们曾经保护我们一样。

 

因此,我什么打击都可以承受,因为我见识过太多身边冷暖以及匪夷所思的一切歇斯底里,我什么苦都愿意吃,因为我知道那个北方村落有我太多悲痛的回忆太多担忧太多惦记,我要带着我的父母,走出那个地方,我需要强大自己,我需要一个又一个跳板帮助我实现这个理想,我永远都不要回去永远都不要见到那些我不喜欢的人;我任何努力都愿意尝试,因为不努力的话我将一事无成;我什么都不怕,不管是中学时候不怀好意的班主任的色靡靡的眼神以及工作后校园里偶遇的那场骚扰还是职场里纯心想整我的人,我都有办法让自己化险为夷同时让坏人得到应有的惩罚。

 

与此同时,我还是相信这个世界上存在着人性的善良和美好。我还是愿意把每个遇到的人都想的好,都看到其正面的阳光的一面。只是作为一个单身的打工小妹,我在这个谈不上熟悉的城市里,更小心谨慎甚至是艰苦卓绝的生活,我不愿意让快递员上门取快递宁可把东西运到公司从公司发出包裹,我不愿意买了大米让超市的送货员送至家门,我宁愿买个小袋的走走停停时拎时抱手筋欲断的自己折腾回来,从雨天的超市打个小黑车回家我不愿意其送我至楼下,而是停在小区门口自己跌跌撞撞的拖着所有东西回家,导致扭了脚转了筋,脚上皮下积水走不了路三个周才渐渐好转。

 

我乐意帮助别人,却尽可能的不让周围的人帮我,我想看看自己可以努力到什么地步。我倔强又骄傲,我一直都努力,只是不想在自己可以努力的范围之内再承受别人的惠泽。人生总会比电影更精彩和出其不意,我重新整理心情,重新上路。

 

 

海阔天空,在勇敢以后

要拿执着,将命运的锁打破

冷漠的人,谢谢你们曾经看轻我

让我不低头,更精采的活

 

海阔天空,狂风暴雨以后

转过头对旧心酸一笑而过

最懂我的人,谢谢一路默默的陪着我

让我拥有好故事可以说

看未来一步步来了

 

 

 

 

 

 

 

 

 

 

 

 

 

 

 

 

 

 

 

 

 

 

季节变换,总是快过我们能感知的频率。这段时间持续在一种盲目的、消耗的状态里。对很多事情都显得意兴阑珊,总是提不起劲来参与,内心里总有个声音想要躲起来休息。

 

也曾风生水起过。365天的时间里,升职一次,加薪两次,调换岗位一次。无偿加班无数次。也曾轻车熟路过,不忙的时候,每个周迟到三次,翘班儿两次,每个月还要请假一两次。如此劣迹斑斑的考勤记录,还没有因此被扣过薪水。而今,对于这惯熟的一切,快要说告别了,一点一点的悄悄转移自己格子间的东西,想象着有一天能如惯常下班那样潇洒离去。上周末,连喝水的杯子都拿了回来。不是这里不好,是还有更好的,虽然仰之弥高。

 

人如果不贪心,就没有进步的动力。一幅曾经为自己所纵情描绘的长卷,终会有挥毫泼墨的尾声。也许每一次的职业经历都是如此,给你一段人生经验,丰富你曾经寡淡如水的内心。既然决定了就不再回头不再言悔,即使前路漫漫,风雪绕膝。

 

域名升级 (2008-08-24 20:03)

博客域名升级为www.tingtinghe.cn,嘿嘿,这个域名很帅吧?

那时阳光凌乱,雨天无常。

而我们都在渐次成长。

 

    生活充满玄机,事事包裹糖衣。雷声大作恐惧难安无法成眠的夜晚,关掉了所有窗子,关掉了灯,关掉了手机,关掉了无线网络,瑟缩床角,一手撑起无边的黑夜,一手在屏幕前敲下这些盛满寂寞的文字。

 

    十七岁时候喜欢的一个人,面容素净如雪般的高个儿少年,看起来清清朗朗,笑起来漂亮落拓。

 

    他是那样姿态端然的少年,我知道他与所有人都不同。斯文沉默,喜欢黑色白色和米色,习惯单肩背着书包,偶尔会在书店和动漫文具店停留,喜欢不合年龄的音乐和小说,比如听Tori Amos的音乐,读杜拉斯的小说。熟知他自幼习字而写的一手雅畅的行楷。所有的课程都不听,只是在纸上反复的画英语单词和教材上的成语,有时候写信,有时候在桌子下面偷偷看各种课外小说。

 

    彼时我坐在他的身后,不动声色却熟知他在老师眼皮底下的一切小动作。我喜欢他的字以及他写字时候的专注表情。他总是把字写的很大,笔画尽量拖的很开,我知道他一定非常喜欢大气超逸的字。在那年秋天快结束的时候,我开始夜夜在灯下蘸墨临帖。那场临摹,我几乎坚持了两年,夜夜面对着临摹纸,练习着如何把每一个字都写的像一首诗,案头被写画过后的纸张已经厚厚的一叠,透过薄薄的时间的灰,能看到像花荫下苔藓一样的青郁恋情。

 

    每次他对我说话的时候,我都会走神。我无时无刻不在担心,担心我的清澈见底的心思被他看穿,连同那方块字里横竖撇捺盘根错节绞缠着的情感。那时的我不知道,把所有心事都藏在心里再严丝合缝的封好并配以恰倒好处的伪装不被任何人窥到内里爱与不爱的褶皱才是世界上最孤独的事。

 

    滂沱的雷雨中,每一滴雨都掷地有声,心下空旷如斯。然后是铺天盖地的巨大失落。寂寞如帘织就苍茫天地间。

    脚伤未愈,坚持着去上班让它更加骄傲的肿了起来,皮肤上由内而外渗透出来的青色紫色和黑色,热热闹闹的,衬托了我同样忧伤而寂寥的的鞋子。这一次之后,它已然不知道该怎样走路。恰如人在扑风捉影后的一无所获和惶然无措之间,渐渐明白,如果我们不想对人事失望,唯一的方法就是不要对它寄予任何希望。

 

    恍惚间,少年时代的课堂上,夕阳下黑板上的绚烂黑白:“后卫,我们大家都爱你!”那是记忆里的一场和高年级的足球赛,他踢的位置是后卫,比赛结束前的一分钟,因了他的临门一脚,我们赢了。他因此伤了脚。

 

    数年之后,在母校春寒料峭冬雪未融尽的足球场上,我看到了一个酷似他的背影,忍不住慢了脚步快了心跳,阳光照在积雪上是明晃晃的白,一脚射门,周围喧哗声起。我转身离去,眼泪就哗啦啦的流了下来,怎么都停不住。青春的美好,便在于有足够清澈的心情,练习为一个人写一手飘逸的字,坐在他的身后,看着他的背影,看着他写写画画,看着他和同桌的窃窃私语,充满伤感入骨的欣悦。

 

    窗外暴雨,凉风夹着雨水一浪一浪的拍打窗子。在流年急景中,我们老去了,而那些春明景和的往事像渐渐风化的沙雕,溺蔽在今夜铺天盖地的雨水里,冲刷此去经年里人烟阜盛之中的悲欢。

 

 

 

手机自拍 (2008-08-09 22:25)

我住的小区,偏远宁静的郊外.酷似大学时候的校园

o(∩_∩)o... (2008-08-02 18:45)

文字变得荒草连天,笔触生疏了许多。为了一个案子绞尽脑汁,整个周末足不出户。

桌子上面已经铺不下我的杂物,所以把东西全部搬到了地上。呵呵,如上图。

久违的新浪博客新增了很多新功能,可惜我还未来得及一一研究。

悄悄访问了大家的叶子过后,竟然还可以把自己的脚印擦掉,嘿嘿,这个实在很暗爽。

看到大家更新都比我勤奋,非常之汗颜。于是下定决心勤奋读书写字。

当然,要是日后还是一如既往的不勤奋,那就请大家忘记我刚才的信誓旦旦。o(∩_∩)o...哈哈。

 

 

 

2007我很忙“2007我很忙!” 你呢?点这里测测看!

 

 

从博主年度发文柱状图来看:2007年初是婷婷最清闲的时光,07年的大部分博文都创作于这个时期。其他月份写的博文少到可以忽略,整体看开,2007年的文字很少,这使得发文柱状图非常之单调且伶仃,没有预期的高低起伏的效果图。

 

从博主发文的男女倾向走势图来看:婷婷的文风相当的婉约。2月之后呈中性状直线,是因为2月之后博文为空白。再一次体会到了单调直线的寂寥,像拉直了的心电图,感受不到力量。

 

从博主习惯发文时刻来看:婷婷习惯在午夜十二点发文,接下来是夜里八点十点及傍晚晚饭后这段时间发文。其中凌晨两点的博文也占据了不小的比例。

 

从博主发文星期来看:婷婷习惯在星期五发了最多的文字,星期六星期天其次。2007年的上半年,婷婷还在读大学四年级,有着愉快和闲散的周末。

 

从博主的文章长度来看:婷婷擅长长篇大论,中长篇占据了大半壁江山。测试完毕,反省去也。

 
友情与爱情,误会与谅解,坚持与放弃,过去与现在,在低唱中迂回纠结。在艰难的时光,我曾在冬天的凌晨看天光,有歌声,在耳畔婉转低回.
 

It's four in the morning, the end of December
現在是凌晨四點,已是十二月底

I'm writing you now just to see if you're better
我正在寫信給你,只想知道你好不好?

New York is cold, but I like where I'm living
紐約很冷,但我喜歡我住的地方

There's music on Clinton Street all through the evening
克林頓街上整晚都飄送著音樂聲

I hear that you're building your little house deep in the desert
聽說你正在沙漠深處蓋房子

You're living for nothing now
現在的你為什麼而活?

I hope you're keeping some kind of record
但願你還保留著那些唱片

Yes, and Jane came by with a lock of your hair
是的,珍帶著一束你的頭髮來我這裡

She said that you gave it to her
她說是你給她的

That night that you planned to go clear
那一夜,你曾打算清理一切

Did you ever go clear?
你真的都打理好了?

Ah, the last time we saw you you looked so much older
上次見到你,你看起來蒼老許多

Your famous blue raincoat was torn at the shoulder
你那著名的藍雨衣,肩膀的地方已經磨損

You'd been to the station to meet every train
你曾到車站等候每一班火車

And you came home without Lili Marlene
但她從未出現,我是指莉莉瑪蓮

And you treated my woman to a flake of your life
你對待某些女子如同你生命中的片段

And when she came back she was nobody's wife
當她回到家,她不是任何人的妻子

Well I see you there with the rose in your teeth
我在那兒看見你,唇齒間含著一朵玫瑰

One more thin gypsy thief
又一個薄情的吉普賽偷心漢

Well I see Jane's awake
我看到珍醒了

She sends her regards
她向你問候

And what can I tell you, my brother, my killer
我能告訴你什麼,我的兄弟,我的刽子手

What can I possibly say?
我還能說些什麼?

I guess that I miss you, I guess I forgive you
我想是我想念你,我想我會原諒你

I'm glad you stood in my way
我很高興你出現在我生命中

If you ever come by
如果你來這兒

herefor Jane or for me
不管是為了珍還是為了我

Your enemy is sleeping
我要你知道,你的情敵已經睡了

and his woman is free
我要你知道,他的女人已經自由了

Yes, and thanks, for the trouble you took from her eyes
是的,謝謝你帶走她眼裡的煩憂

I thought it was there for good 
我曾以为那些煩憂并不是坏事
 
so I never tried
所以我從未想要改變

And Jane came by with a lock of your hair
珍帶著一束你的頭髮來我這裡

She said that you gave it to her
她說是你給她的

That night that you planned to go clear
那一夜,你打算清理一切

Sincerely, L.Cohen
誠摯的,L.Cohen    

 
秋水 (2007-10-29 20:20)
 

2007年10月28日。我大学毕业后的第一百一十四天。窗外雾气笼罩。不够晴朗。又是一个寻常周末。在家里洗衣服收拾东西,擦洗地板,木制的地板擦洗干净以后闪出木制特有的温柔光泽。橘色的毛巾被轻微脱色,殃及了床单枕套以及一套新买的绒绒睡衣。轻轻叹息,把所有的衣服和床单晾在阳台,从十九楼阳台上望下去,楼下的马路纵横交错,日复一日的车水马龙。

 

很久很久没有写过什么了。人总是这样,闲坐看云的日子,总是有着诸多的感慨,还会很乐此不疲的用文字把它们表达出来。当生活真的以一种隆隆向前的姿势和节奏出现的时候,忽然就失去了太多本能的思考,有些思绪被淹没在上班的匆匆脚步中,在人民广场地铁站汹涌的人潮里,在傍晚暮色四合的天光氤氲里,在港汇大厦转角的镜子前,在陆家嘴闪烁的霓虹里,在正大广场灯光苍白的易初莲花超市里,在踢踢踏踏磕磕绊绊的挣扎里,在我对你最简单透明的想念里。我的生活,真的是发生了一些什么改变的吧。恍惚中那些时间过去了。指间流沙,我的悠然四年。

 

有时候忍不住怀念起从前的自己,那时的我是个充满自信的女孩子,有过人的理解能力,我了解自己,感受到自己的价值,这种优越感使我过得怡然自得。而现在的生活,现在,怎么说呢,生活在简单里,生活在平淡安静里,可能我再也回不去那个曾经的热情而矫情的自己了吧。我迷恋辗转带来的变化,细细的观察自己内心的轻碎堆积,不知何处飘来的叹息直抵心底,现在的我,终于是能够做到我笔写我心了。

时节已入秋,天气转凉。我坐在屋子里,手里握着一杯热气腾腾的姜糖茶。 听说,在我的家乡已经下了一场不大不小的雪了。来上海以后,皮肤状况和身体健康状况都前所未有的差,这一度让我郁闷非常。听说,运动上瘾,生活也会快乐。而对自己只要稍加关心,将饮食习惯改为少吃冷饮和寒性水果,节制的生活,生活也会快乐。对自己用心,会得到更大的回报。

 

今天是个很容易记的特别日子。农历的九月十八。某个丫头的生日。早晨醒来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打电话给快递公司,因为,我有准备生日礼物,现在的我,越来越不善用语言来表达了。我想起我们在一起时的美好时光,然后笑意油然而生。我用昨天一整天的时间挑选了礼物,寓意是开心顺心舒心。我看着你QQ上这么多年没变的由我们两个名字最后一个字组合而成的签名,想起我们认识十三年来的每一个微小点滴。小学三年级的时候认识她,五年级的时候认识了你。亲爱的,谢谢你们这么多年来一直都陪伴在我的身旁,因为有你们,从此我相信了天涯咫尺。

 

这座我并不够熟悉的城市,总会让我有一种惶恐不安的心情。周围这么安静荒芜,我牵着影子回家,我想我一直都是过于阴暗的女子,那些暗伤日深夜久的在我心里扎下根来。枝叶蔓延缠绕,开出大朵大朵芬芳的花,枝繁叶茂,生生不息。一朵花开,一片云散,荒草漫漫。缺乏安全感的人不轻易相信别人,如果她选择相信你,那么说明你对她有着非凡的意义。太过理智的人只能分清黑白,而对于中间色调却完全无从辨知。此刻只想用一种只可意会的言辞,刻画我故作淡若轻烟的心事。

 

大概一百多天以前,在学校整理东西的时候,被书架上掉下来的盒子伤了无名指,曾经在很长的时间里,指甲里面满是淤血。医生说手指甲可能保不住了。后来在上海七月四十度的高温里,这个手指一度发炎和感染。我曾经盼着那些时间快些过去,盼着快点长出漂亮的新指甲。当新指甲长出来的时候,我才意识到我已经和过去的生活告别很久了。仔细看无名指,还能看出受伤的痕迹。从此无名指也就有了别样的脆弱,看不见什么伤痕,却经常好端端的疼给我看了。

 

我喜欢每天下班后在家附近的商场漫无目的的闲逛。在西村名物的新品柜台看到一双漂亮的休闲皮鞋,鞋底有一个一个的橡胶球球,在想,那样的鞋子,一定非常适合经常站立和行走的人吧。我有很多孤单的时候,寂寞的时候,一个人走路的时候,一个人看书的时候,写信的时候,其实,我在每天的这个时候都差不多在大街上闲逛。其实,我在看到很多东西的时候都会想起你。我想我的上辈子大概是一株植物吧。我存在的时候,也一直安静且不懂表达。

 

大概在十年以前,我曾经养过一条叫笨笨的小狗。它一个月大的时候被爸爸妈妈带回家里。长的又漂亮又蠢蠢的样子很可爱。我每天煮好牛奶用婴儿的奶瓶喂它,我央求我爸爸和一起捉住它每天强行给他刷牙洗澡。我知道它的一切喜好。喜欢吃鱼而非骨头,如果在骨头和肉之间作出选择它会选肉。喜欢牛奶,不喜喝粥。后来的很多年里它每天喜欢跟在我身后寸步不离,只要是它喜欢吃的东西我都不吃,看着它贪婪吃东西时候的小嘴巴和小爪子,我就会觉得很满足。我离家去上学的时候它会在车子的后面追车。会流眼泪。

 

后来笨笨吃到了有毒的食物,它快死了。我发疯了一样在家里翻箱倒柜的找一种叫做阿托品的药水。后来我找到了那救命的药水,但是已经来不及了,当时已是夜里十一点多了。我哭到喉咙沙哑,精疲力竭。我看到它在我的身旁剧烈的痉挛,眼睛明明暗暗,时而绿得可怕,时而暗淡下去。我想起在笨笨呼吸渐渐微弱下去的时候,我始终握着它的一只小爪子,我坐在它身旁问它:如果有来世,你还愿意来我身旁陪伴我么?它当时是没有回答我,我也确实感到深深的悲伤,但并不是因为我的小狗无法开口与我说话,无法告诉我它是否原谅我对它的疏忽,而是因为我永远也感受不到它的内心。这种永远无法抵达对方内心的感觉,不仅是我与小狗之间,与很多人之间都是这样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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