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号,打开电脑,网易头条新闻是迈克杰克逊因心脏病去世,享年50岁。
当时我毫无反应。我想,是因为他给人的印象已经太深太深了,深到无法改变,即使他去世了,他在我的脑海里依然是绑着腰巾,敲着响指,滑着太空步,乘兴歌唱的样子。
于是我一直看他的新闻,看与他有关的一切,看着看着,自然想起来很多已经过去的事。
想起自己疯狂喜爱迈克杰克逊的时候,也想起迈克杰克逊被媒体围攻,而我只当这是一件八卦的时候。
可能和现在的那些疯狂热情的粉丝相比,我就显得太冷漠了。
本来也不知道要在BLOG里写什么,又说干脆把以前写过的乱七八糟又还没删掉的东西都拿来这处来做个纪念,可也是一时之间空空如也的。后来突然就想到了卡夫卡。
在他那么多好文章里,我偏偏对《鸢》这一篇印象最深,以至后来谁写个这么样的东西,我都能想到他去。还有,每次看到卡夫卡的照片总会觉得最鲜明的是他的眼,其次是耳朵,合在一起就明摆着告诉别人:这是个怪人。然后我的逻辑是,所谓天才就是怪人中的一种人。譬如他能一边写出与时间无敌的文,也能一边收藏淫秽图片引以为癖乐。
在世人眼里他是一代文学巨匠,生不逢时;可在他的脑海里,他居住在自己的心脏房子中,与异样的快乐和痛苦为伍,并从中诞生出超乎寻常的影象。
我在网上找了周新建译的版本,贴在这里以资回顾。
《鸢》
——卡夫卡
有那么一只鸢,在啄我的脚。它已撕开靴子和袜子,这会儿在啄我的双脚。它不停地猛啄,然后围着我焦躁地飞上几圈,接着又干它的活儿。有位先生从旁边经过,旁观了一会儿之后问道,我为什么容忍这只鸢。
“我无力抵抗,”我说,“它来了就开始啄,那会儿我当然想赶走它,甚至还试图掐死它,可这种畜生劲足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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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终还散,呵手独行到天山,几思量、几许欢。
抬头见了荒蛮,纵是少不谙,晓时梦中事,轻衣薄衫,别了长安。
一生转、最不堪,凝眸尽处还盼。
纵有不甘,步止阑珊,携了去,飞雪溶朱丹。
望不断、皑皑霜滩。
这首词已经写了很久,可是这个故事却迟迟没有动笔,大概是因为有些压抑,不知从何下笔。我把女主角的名字定为傅哲哲,生在宋末,终其一生,只是一个奴隶。不过是从一个没有地位的奴隶,变成了有地位的奴隶,从悲惨的生活,走向锦衣玉食,一人之下,众人之上。她原应纯洁无暇,却偏偏走上了侍一人以制众人的路。这一条路,从故乡到异土,从随波逐流到千机算尽,她该是怎样的心情。
豪门大宅,庭院深深,几许秋红并秋风。
这么久了,傅哲哲的故事依然没有搭起架子,只因为越想越觉得沉闷,便失去了多想的兴趣。不过终究是自己心的事,想想不过几月后,还是会写的吧,于是先写了这首词,一是提醒自己还有这个故事要写写;一是看着,想着,偶尔也会有种悲伤的心情,不如记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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