呃,关闭了很久的BLOG,决定恢复它,因为想说的事儿实在太多了。虽然不可能像以前那样经常更新它,但毕竟这地方有我的心血啊。
哈哈,更重要的动力是因为这么长时间没来,竟然还有100多的流量,噢耶,真的让我开心。
咳,正经事儿明天再说,今天我回到BLOG再熟练输入用户名和密码之后,验证码然“5438”。虽然我对38这个数字不是非常敏感,但“我是三八”还是让我不禁心有余悸的,于是刷新,可是刷新后的景象让我更加错愕。竟然是“5146”。哇靠,老天,你玩我吧,竟然又搞个“我要死咯”。呸呸呸,可能是我脑袋里的封建残余势力作祟,我发誓再刷新一次,就算出么“5144”之类的,我也要义无返顾的按下去,结果真的就是“5144”。
我无语了。
这些都可以忽略了,小插曲而已,我要说,我要重新写BLOG啦!!!
不是亵渎,是宠爱.
偶像是一群被人宠坏了的孩子,偶像需要人们的支持和爱护,不然偶像会受到冷落的折磨与痛苦......
档案
英文:Leslie
Cheung
生日:1956年9月12日
原籍:广东 血型:O型
星座:处女座 身高:1.75米
别名:哥哥(合演《倩女幽魂》的王祖贤如此称呼他,自始四周的人也改称他这个名字)
生涯
1977年
参加电视台“亚洲业余歌唱比赛”获得香港地区亚军
发行首
歌曲,<等你爱我>By陈明.
听了三天,单曲重放,很感动.
我想起了N年前的那部电视剧,我想起了N年前的友情,爱情,当然还有刚刚出道的李亚鹏.
我想,再看过<射雕英雄传>后,我还是更喜欢<将爱情进行到底>的李亚鹏多一些......
天空是灰色的吧。
那些寂寞的容颜啊,你们告诉我,为什么我会这么难过.到底为什么.
很多人关切的问我为什么不回忆童年了,其实我考虑了蛮久,再回忆下去,精力和时间都成问题,毕竟你要花费大量的脑细胞来回想起N年前的残缺记忆。而且我还要装逼,拽词儿,考虑前后文的衔接等诸多让我头疼的事情。
其实从某方面来讲也是没自信的表现,因为童年的事儿实在太精彩了,绝对跟奥斯卡的最佳剧本有一小拼,我怕亵渎了那段美好的童年记忆,所以暂时先不回忆,等我过段日子,精神状态好再讲述也不迟。
当然,这些都是借口。
还有更主要的是借口是,我即将回忆的那些场景和情节有待考证,毕竟时间太久,我也搞不清楚了,我不敢凭空捏造,要不,一段好好的童年回忆被我搞成《无极》什么的。那我就完蛋了。
其实回忆童年是件蛮快乐的事,你竟然可以在电脑前一个人突然乐出声来,也可以难过的要流眼泪,表达的情绪的方式如此直接和单纯,我想除了童年,别的都办不到了吧。
阿曼尼,Gucci,范思哲的设计师都是同性恋,呃,这让我挺没面子的,因为我原本以为,长期性压抑的同性恋们没心思,也没法花心思就构思那些华丽美妙的衣服的,结果事实恰恰相反.呃,,,仔细想想也的确如此,成天想着床上那点破事,才更没心思去构思.
咳,,最近对行为艺术和印象派画产生了浓厚的的兴趣.至少我觉得这要比浏览那些国外色情网站或者在网上互相漫骂要高雅有趣的多.
我也觉得艺术在某个程度上的确可以提高人的品位和修养.艺术家都是疯狂的,我也有点.我在很小的时候就可以用一根黄瓜当麦克风,独唱'一闪一闪亮晶晶,漫天都是小星星'了.由此可见,本人的艺术天赋与生俱来,我很纳闷儿,我这样的人不去搞艺术,算不算一种人才浪费.
历史上大多数的艺术家,不是性冷淡就是风流倜傥,我宁愿选择后者,而且也有这个趋向.
那天我自己随便涂鸦几笔,居然颇有后现代主义的风采,哈哈,我当时就乐了,心想,操
之后在小姑姑家的日子,虽然表妹还是我忠实的粉丝,姑父也经常会讲些老套的故事哄着深夜还肯睡去的我,表哥也从不偏心的把心爱的玩具都借给我,但是我还是感到了强烈的孤独和对家的思念.
也就是在为表妹出头后的那个夜晚,我哭了,哭的那么伤心,我到今天都还记得,那晚,我想起了很多,我想起了父亲曾把我举在肩膀上给我买很大很大的棉花糖,我想起了我的那些伙伴,夏天的我们拿着水枪追逐,嬉戏,我还想起了漂亮的大姐姐给我头上扎过蝴蝶结,太多美好的回忆让我感到了短暂的甜蜜,我人生第一次失眠了.
第二天,我熊猫似的眼睛让表妹足足傻笑了半个钟头,有点气愤的我,没有吃早饭,独自爬上房后的小树,我开始盼望了,盼望母亲早点接我回家.
从那以后,我就傻了吧唧的在房后的小树上苦苦的等着,现在想想,当时的龌龊小样,怎么跟跟冯小刚的贺岁电影<甲方乙方>的某个片段那么惊人的相似.
等待的日子无
最近挺闷骚,也挺迷茫,我不想赖什么春风,柳絮,野猫之类的。那就借用一些港产文艺片的套路,主角在这个时候,都会经过高人的指点,回到原点,瞬时拨开迷雾,重返归途吧。我当然是没啥高人指点,但是回到原点的路,自己还是能找到的。
我最近好象也有意无意的时常回忆起小时候,呵,那就正好借机说说。小的时候,父母都在政府机关工作,成天忙的颠三倒四,因此,我很小就被送到郊区的小姑姑家寄养。
姑姑家在郊区有片很大的类似牧场的草地,当然由于仅仅是类似,所以压根儿没有畜牧业,那些野草也就肆无忌惮的长着,夏天的时候,足可以没过我的头,由于完美的地理位置和得天独厚的地理条件,顺理成章的作为我们的乐土,我平时就是在那块草地上和表妹表哥打闹嬉戏。
表哥由于要上学,我便和表妹终日为伴,表妹傻傻的,没什么心眼儿,我便总教唆她做一些在我看来都很难完成的事情,比如,把表哥的铅笔藏到房后的小树上,可让我惊讶的是,她竟然可
记得小时候,去乡下,总会看到这样的大雁成群结队掠过苍穹,我躺在高高的穗堆子上,秋日的阳光懒懒的洒在身上,我可以什么都不做,安静的呆上一个下午,很惬意的感觉.现在想想那个时候的确挺爽的,毕竟现在想看大雁就要付出高昂的门票去什么自然湿地或者鸟馆之类的.(鸟馆,开这么一个馆的人,也一定是个鸟人.)
很多年就这么过去了,大雁,跟许多事情一样,永远定格在了儿时的记忆里,带不走,抹不去.
我想找个女朋友,因为我突然感觉自己老了.我想她应该是一位大眼睛,长头发的女子......
昨天一位准空姐说我的BLOG有点不健康,呃,其实我早在以前的BLOG就澄清过,什么“我操”,“傻逼”之类的词语,都是语气助词,拿掉与否都不能影响整段文字的意思。但如果你硬要我把“我操”改成“我靠”。把“傻逼”改成“好讨厌”。那我的文章才真成了好讨厌呢。
当然,我得承认我写不出琼瑶阿婆那些让人痛哭流涕的东西。(琼瑶,我差点打成“穷摇”。在我们东北,“穷摇”就是“穷得瑟”,也就是臭装逼分子。)再说,我一男的,压根儿没啥可讲述那些缠绵的悱恻的经典的留传的爱情故事,我装啥都困难,更不敢随便装逼,何况还臭着装逼。
我亦写不出场面恢弘,气势浩大的武侠小说,尤其我这种没俩刷子的当然更不能乱写,何况金庸还活着,我又不是王朔,我可不敢跟金庸叫板,用人家的话说,金庸的粉丝多啊,简直是金粉世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