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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

笔名:北极

星座:天秤座

出生地:重庆江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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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堡

献给自己的话:

我是国王,

我的城堡,

永远不会倒。

永远快乐,

不要悲伤,

存梦的城堡永远不会老!

最喜欢的意境:花未全开,月未圆

努力要做到的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追求:如霜雪之将将,如日月之光明

留言:我达达的马蹄是个美丽的错误,我不是归人,我只是过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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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的孩子们(2009-11-29 21:40)

老早就说要写写那轻俏的乡村。

周二突然成行,要去郁南拜访几户村上人家。虽是冬天时令,可是广东还一派深秋景象,田里的二季稻刚刚收完,一个个新扎的稻草树在田里,有如一排一排散落的兵士,野茅草已渐渐枯黄,在风中摇摆着窸窣作响。或有村落人家,坐落在乡间田野,掩映于青山翠竹间,那娴静安稳直让人联想到:归乡。

绕罗定经千官镇到镇村委,虽是乡村山路,但极干净清爽,人家户里胖胖的家狗无所顾忌,当道便睡晒太阳,因此车也开得小心翼翼。公路两旁,偶尔还会看到一两簇紫色野草花,飞蓬转絮,飘散在空中,有各形各态的桂圆树从窗外一晃而过,一丛一丛的木薯像点缀山间的青衣绿裳,都是怡人的风物。

我们先去到村上陈氏兄弟几户人家。红砖青瓦,房屋错落,分布在山坡的起伏凹坳中,林间落叶成覆,母鸡们踱着步,公鸡们唱着“咯咚”的歌,小猫小狗快乐地游荡和玩耍……这所有的一切,都是自由而舒展、温馨和诗意的,在我浪漫的思维里一过滤,竟是完全和“贫穷”联系不上。

也许是我的意识高度不够,或者没有大爱和兼济之心,所以我从来不信任如此这般的走访(用官方话说叫“扶贫”),至少我去到的地方还无法让我想到“扶贫”。人们都还年轻,院落虽不算精致但也整齐,电视都是 24英寸的,电灯电话也不或缺。问到一户人家有何困难,四方脸稍阔的中年妇女揉搓着手答道:“只想在这一层平房上再建一层。”

村支书还在旁边说,如果再加一层,在农村两三万应当可以。我们没有说话,只是在想,如果是在我的家乡,应当会不一样。这也许不是更勤苦,更忍耐,更坚韧,更开放,更自觉,更自立的问题,只是习惯了。一个地方,一种习惯,一种依耐。不作评说。

出村的时候,碰到一户人家正在门口张望,男孩儿五观端正,脸蛋被风吹得像抹了胭脂,老人家穿了深棕色臃肿的外衣,好奇的眼里似乎在询问着什么。经过时,大妈端了刚煮好的薯仔出来吃,圆的像鸡蛋般大小,扁的只像树根样瘦削,味道却极好。

中午便在村委用餐。循着参差不齐的读书声,原来背后有一个小学。偌大的土操扬上,野生着一簇一簇的草,生了锈的篮球架巍然而立,在阳光下投下又浓又黑的影子。学校是一排平房,刚好绕操场半个圈,从幼儿园到五年级都有,二年级以下的学生们都在同一个课室里。有两位中年的老师,见我穿得正式,一口普通话,虽然语言沟通不了,也不拦我。于是我缓步走进教室,蹲在地上给孩子们拍照。一个鬼头鬼脑的小男孩儿,开始见我还躲着,慢慢地开始做鬼脸,不足一分钟,便跑到我跟前笑闹起来。于是气氛一下子激活了。一大堆小家伙围着我,说着我听不懂的话,我讲的他们也不明白,于是我只顾拍照,拍完后反过屏幕给他们看,看完继续拍。

我们的交流,都是通过相片来完成的。我极喜欢这群“眼睛如小鹿”的孩子,他们是羞怯的,又是大方的,是简单的,又是张扬的,是自在的,又有所顾忌。他们仿佛能听懂我说话,但是又不愿听我话,于是整个教室像突然被快乐搅乱了的池塘,一时间失了严谨的秩序和肃然的规范。

这调皮的小男孩爱扮鬼脸,树兔子耳朵,于是大家就跟着树兔子耳朵。我轻柔地说:“你们听姐姐话,乖乖在门边站好,放下手来,眼睛看着前方,作一副悲伤样,我来给大家拍,好不好?”我是想这样有艺术感,可大家竟是谁也不理我,你挤我攘,我行我素。我却热爱起他们的不表演,不做作,天真活泼,像那一张张花猫脸一样的真实。

菊姐来叫我的时候,我对大家说,“我要走了!”这个消息是如此突然。他们听懂了。也仅仅在那一刻,我看到眼前所有的脸都怔住了。我不知道那一双双眼睛里是否有不舍和难过,只是赶紧拍了下来。作为最后的留恋。甚至上了车我都在想,他们不知道我的名字,没有跟我说过一句完整的话,没有提出任何要求,而我也不知道他们的名字,没有留下过任何的承诺,我不确定是否会再来,那么,如果他们想要这些照片该怎么办?

我和朋友们现在都极珍视幼年的相片,努力翻出来扫描过后,精心保存,即使那时我们都是大花脸,穿大花衣,蓬头垢面,动作笨拙……都不在乎,我们还乐得向别人介绍当初的自己。那么这群孩子们呢?他们趴在门缝边偷偷探视我的时候,他们笑容可掬面对镜头的时候,他们推推挤挤排在一块儿的时候,甚至是他们以沉默的方式向我告别的时候……我想他们是喜欢被拍的,喜欢那不知名的电子器具里微小的影相。或许,如果有缘,如果他们还记得的话,许多年以后,他们会在无意中点击我的博客,看到那天,在阳光灿烂的冬日里,他们笑靥如花、表情烂漫的脸。

 

 

 

 

 

那时,他们会认得自己吗?

花、树(2009-11-29 10:40)

我终日躺在床上,读龙应台的《目送》。

“你未看此花时,此花与汝同归于寂;你来看此花时,则此花颜色一时明白起来,便知此花不在你的心外。”沿公司附近往启林哥家走,会遇到一截长满绿色植物的围墙,青藤如金银花蔓一般攀附而生,聚在墙院上一派葳蕤景象,有深红、暗红、浅色的细碎花朵,仿佛被绿色捧出来一般点缀在各处,又像美丽可爱姑娘的绿罗裙,在秋深冬来时,一样地鲜活生动。只可惜10月我第一次经过时,没有带相机,这周末突然想起再去那花看,大半都凋枯已尽,转了大半圈,所幸还有几朵迟到的小花,有些孤单和慌张地张望在枝头,几只冬天的蚂蚁在枝蔓上来回奔忙着,生怕错过了这凉爽季节里罕有的一点花蜜。

围墙外的公路两旁,是一排一排高大的乔木树,不知道什么时候,树叶已经变黄了,落叶满地。

我不知道它的名字。树叶小而椭园,像鸟儿的羽毛披覆,而叶子聚在枝端时,从下往上望,又像一朵展开的花。这附近有许多,大学城里也有许多,春天的时候,树会开红花,挤在枝头像燃烧的火焰,花季过后,便会结出来像皂角一样的果实低垂着。隐约问过一次。那天早上在路上碰到小刘经理,那当儿我正专注地抬着头仰望蓝天背景下如针织的叶的图案,“你可知道这是什么树?叶子像花一般?”他大概在想事情,没有在意我的问话,手揣在巨大的衣服口袋里,用极模糊的声音回答道:“我也不知道。”

 

我依然不知道。只是一次一次地路过,一次一次地凝望。我觉得它似乎是能够明白我的,它把我的心情收藏在了那笔直的树干心里,有鸟儿停歇时,便交给这美丽的生灵带去了远方。

“你绿水作衣,青山是你的梳妆么?你历经年岁,风霜几度的夜里,谁的歌声划过你那无言的冷漠?”我想,我断然不是因为诗歌而记得凤凰木的,而是在《目送》里读过,只是那个词语,像飞入森林的雀鸟,杳杳不见了影踪。而更没有想到的是,我来来回回无数次一直凝望着的树,便真真的,是那凤凰木。

一片花,一种树。于是想起席慕蓉写过的一首诗,叫《一棵开花的树》:

“一棵开花的树,如何,让你遇见我,在我最美丽的时刻?为这,我已经佛前求了五百年,求佛让我们结一段尘缘。佛于是把我化做一棵树,长在你必经的路旁。阳光下,慎重地开满了花,朵朵都是我前世的盼望。当你走近,请你细听,那颤抖的叶,是我等待的热情;而当你终于无视地走过,在你身后落了一地的,朋友啊,那不是花瓣,那是我凋零的心。”

心事(2009-11-28 09:05)

许久无法落笔,我像被抛进了金庸或梁晓声的某个长篇剧本里,剑啸山河,灯火明灭,人面相叠,我试图寻找属于我的那一段情节,潋滟波光中一人独占一江秋的情致断然是没有的,有的只是背景或清晰或模糊的勾勒中深深隐藏的错综复杂、寂然凝重、柔情温婉、爱恨痴缠、人间情多和斯人憔悴。却又恰恰在读龙应台的《目送》和听《逍遥叹》,心里打翻了五味瓶,竟是无语无从可诉。

岁月难得沉默,秋风厌倦漂泊

夕阳赖着不走,挂在墙头,舍不得我

昔日伊人耳边话,已和潮声向东流

再回首,往事也随枫叶一片片落

爱已走到尽头,恨也放弃承诺

命运自认幽默,想法太多由不得我

壮志凌云几分酬,知己难逢几人留

再回首,却闻笑传醉梦中

笑叹词穷,古痴今狂终成空

刀钝人乏,恩断义绝梦方破

路荒遗叹,饱览足迹没人懂,多年望眼欲穿过

红尘滚滚,我没看透

自嘲墨尽,千情万怨英杰愁

曲终人散,发花鬓白红颜殁

烛残未觉,与日争辉徒消瘦

当泪干血盈眶涌,白雪纷飞,都成空……

归乡去哪里?(2009-11-22 14:02)

“我家的后面有一个很大的园,相传叫作百草园。现在是早已并屋子一起卖给朱文公的子孙了,连那最末次的相见也已经隔了七八年,其中似乎确凿只有一些野草;但那时却是我的乐土。

“不必说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葚;也不必说鸣蝉在树叶里长吟,肥胖的黄蜂伏在菜花上,轻捷的叫天子(云雀)忽然从草间直窜向云霄里去了。单是周围的短短的泥墙根一带,就有无限的趣味。油蛉在这里低唱, 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斑蝥,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啪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何首乌藤和木莲藤缠络着,木莲有莲房一般的果实,何首乌有臃肿的根。有人说,何首乌根是有像人形的,吃了便可以成仙,我于是常常拔它起来,牵连不断地拔起来,也曾因此弄坏了泥墙,却从来没有见过有一块根像人样。如果不怕刺,还可以摘到覆盆子,像小珊瑚珠攒成的小球,又酸又甜,色味都比葚要好得远……。“

这是 鲁迅先生《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里的一段文章,是存在我儿时记忆里最温馨的童话。

“故乡如醉有荆榛。”听闻家乡要改建成新农村,青菜地和紫竹林都要被占去的时候,我的心被狠狠地扎了一下。母亲和伯母却是很高兴的,只恨不得这被规划了的土地快点被设计了去,作一个骄傲的旁观者,再看那些依然蓬乱松散的老屋。

当白天的喧嚣都散去,夜,寂静浓如酒,却不是微醺;想要沉醉,但人总是清醒。这世界,大致再没有我熟悉的地方了。连我生长的家乡也会成为陌地。我心里有深深的迷茫,和无边无际的落寞。年复一年丢失的记忆,凝结成眼眶外晶莹的眼泪,我不知道许多年后,我将怎么样描述那曾经生我养我的家乡:

院子是用煤灰和水泥、混和打出来的一块平地,平面白的灰的是不成形儿的图案;院子正中有一溜儿石块镶成的下水道,涨水的时候,一蹲下身便能听到汨汨的流水声;院子旁边爸爸用肥土垒了个不足五平米的小花坛,曾经养过仙人掌,一人多高,夏天开着淡黄色素雅的花,后来被小猪仔们拱断了,再也没长成;爸爸又种了无花果在那儿,春来发枝,越长越蓬勃,几代人都在树上攀又红又大的果子吃;院子里还有过一株极粗壮的柑树,叶子大而深绿,可以用来做“猪儿粑”,有又香又浓的桔子叶的味道,逢年家里杀猪,便几个汉子抬了猪身倒挂在树上开膛破肚的,二堂哥还在树下脱过大蛇的皮;从院子出来,有一条小路,穿过村子可以去到很远的地方。

我钟爱院子外那丛像小男孩儿额上的头发那样的一撮儿竹子,青翠嫩绿,长年不休,竹子下面搁了几块大石头,是小猫们追完小鸡后的憩息地儿,我在那石头上帮它们找虱子。竹子下面有一个极深的池塘,叫牛滚潭,本是用来给牛洗澡的,也用来洗青菜和放鸭子,那塘边的石头松动得一歪一歪的,我却极爱蹲在那儿看刚下水的鸭子潜水,一个猛扎,就要到别处才冒出头来了,冒出来,摆摆水,依然没事儿一般游,极自在。我记得我十岁之前,池塘边有一棵长得栖惶的核桃树,倔拐的树干,树皮像老人的脸,巴掌大的叶子,冷不丁会掉下毛绒绒的“八角丁”来。村里有这棵核桃树,是孩子们炫耀好奇的地方,有男孩子们攀上去了,故意摇摇晃晃的,下面也是明晃晃的池塘,那情景,甭提多神气。只是这核桃树很快便被虫驻死了,六伯父从树干里掏出一条如白蚕似的老木虫来,告诉我说可以烧来吃,很香。我只是摇着头,躲在妈妈后边。

沿小路往左走,碰到的第一棵树便是属于我的。妈妈说那是我出生以后,划的自留地。地小,只种了一棵红柑树,树子单薄得像姐姐那样,我都怀疑是不是弄错了,也许它是姐姐的?但我却因此对它偏了心,一到夏天便从“牛滚潭”提水来给它饮。妈妈在它旁边有时架南瓜秧,有时架冬瓜和丝瓜秧,还有紫红色的刀豆,蔓子一长便蹿到树梢上,到了房顶去铺排,但无论多高,我都能想办法把蔬菜摘下来。爸爸有时候会恐吓我,说如果我不听话,就把我绑在这树上,日晒雨淋,将来长成一体。我蛮不在乎,依然不乖,总算没和树长成一体,它却是先枯了。枯的树枝,依然向往着将枝干伸长到黄昏紫色的天际里,有一种垂暮的凄凉和绝望的美。只是那时候的我,一派天真气象,断然感受不到。

再往前便是黄角坝,有最肥沃的土和最茂盛的桔子林,黄角坝里长出的桔子和柑都是最甜的。而往后便到了竹林。这是一片较宽稍阔的竹林,林子里长有小刺的蔓草和棕叶,还有野地瓜,沟垒间长着深绿的蕨草,有一种叫“一叶针”,不足10CM高,一支芯儿一片叶,简单的几何线条,干脆直接,极为帅气。

沿小路往左走,过了二伯母家,是沙包田。因为要穿过伯母的院子,所以我较少过去。伯母的院子是老屋,有很深的巷子,爸爸说他还小时,帮伯母带孩子,有一次经过巷子,从里面蹿出一只黑猫,“喵呜”一声荒鸣,把爸爸背上的孩子吓死了。虽然讲得夸张了些,因为孩子毕竟是有病的,但我每每经过那儿,便会怕,怕那只黑猫,也怕黑漆漆的葡萄架里伸张出些啥玩意来。倒有好多次不得不走近,都是为了找我们家到处下蛋的母鸡。从小到大的记忆里,有好多次做梦,都梦到我在巷子两边堆得紧凑的柴堆里,发现了一个鸡窝,从里面可以源源不断地扒出白白的暖暖的鸡蛋来,梦里乐开了花。

……

只是这如百草园里生命的鲜活和真实,终究是寻不到了。自从家乡的年轻人们出走后,几大家人走动越来越少,田地里长满了花椒树,人都不敢进去了,偶尔有花母鸡“咯咚咯咚”的入了去,也不知道还有没有找出虫子来。再也没见过的草,再也没见过的花,再也没寻过的野菜,再也没发生过的故事,像个孩子一样在悄悄地增长。

我还没有玩够,没有寻累。

读到鲁迅先生说的“北方固然不是归乡,南来也只能算是一个客子”的时候,我想,这原本也是与我无干的,只是一下子便会黯然。我想要问又不敢问的是,数十年后,我的归乡去哪里?我要怎么样去同后辈们解说?

武汉·遇雪(2009-11-19 10:45)

  从武汉回来的同事们都说武汉很冷,不知道较西安如何?

  一批广东人,有俩从未见过雪,于是兴奋得在天寒地冻的天里,缩着脖子缩着手去看黄鹤楼。

  

  “昔人已乘黄鹤去,此地空余黄鹤楼。黄鹤一去不复返,白云千载空悠悠。晴川历历汉阳树,芳草萋萋鹦鹉洲。日暮乡关何处是,烟波江上使人愁。”还据说李白在黄鹤楼时,据崔颢的诗随兴而致:“一拳捶碎黄鹤楼,一脚踢翻鹦鹉洲,眼前有景道不得,崔颢题诗在上头。”颇为有趣。

  以前只在诗中读过烟花三月的、江城五月的黄鹤楼,尚不曾见过雪飘十一月的它,只是连这雪飘也是我无缘会见的,于是将同事们拍的相片贴出来,是为纪念。

 

   索尼相机拍的图片又细又窄,竟是刚好,如画卷了一般。一句“江山入画”,用于此刻所见到的雪域山川,亭台轩宇,大城小景,却是恰到好处。就这样联想到王维。王维是诗人,“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泉声咽危石,日色冷青松”,他的诗多描述自然美景,幽静山水,自在人心,节奏韵律,如歌似画。而王维又恰恰是画家。他极喜爱画雪景,比较有名的如《江山雪霁图》、《雪溪图》,山水平远,意境悠然,正如苏轼苏东坡说的那样:“味摩诘之诗,诗中有画;观摩诘之画,画中有诗。”不知道这句“江山入画”是否捎带了摩诘的寄意?

 

 

 

 

 

  雪地里,有几个年轻的女孩子正在拍照。他们脸上有干净温和的笑容,和着那红色绿色的伞,在这寒冷的雪天里,构成了一抹最温暖的风景。仿佛在那一瞬间,天上飘的,不再是雪,而是一种一种的祝福,一个一个的心愿,翩翩然降临到人间。

国庆我回了趟家,距现在已是一个多月,我从来没有说起过他。回家之前略略打探了一下,大家都各奔一方,在为了生活而勤苦努力,我没有想会碰到他。

那天没有太阳,可是闷热,我穿了极大稍厚的长衣,在街道上等着待我的母亲和宝宝,还有岭。那天十月一号,刁蕊在离镇上不远的我回家的必经之路摆结婚酒。我曾经答应说我会去参加这场喜宴,可那天我并没有真的打算去。

许久候不到,我便到老师家坐着。然后手机在袋子里“咦咦唔唔”地响起。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我许久才拿起来看。他说:我见到你了,但是你在讲电话,所以我没有同你招呼。他是我从幼儿园起的同桌,一路长大。我习惯了他会许久不声不响然后突然冒出来一句问候:最近可好?我习惯在我的每一次生日前,收到他的短信说:生日快乐(因为他说他正好比我大一个月)!我也习惯了每一次回家如果碰巧他在,他便会义无反顾地帮我;习惯了他玩世不恭的态度和不可一世的表情,但在我面前永远是谦逊的样子……我印象里,他似乎从来不高声说话,生气也只是沉闷的一声不吭,倒是我总是莫名其妙地耍小性子,我会突然近乎一年都不理人,不接电话不回短信不复QQ,我嫌他那枯燥无味的开场白总是千年不变,我嫌他哆嗦唠叨像唱大戏,我嫌他不务正业人云亦云,我甚至嫌他瘦得像只猴子,仿佛一阵风来便会被吹倒……总之,我也许把他当朋友,也许,我就是无所谓。

决定要带家人去古镇那会儿,突然想起来,我便发了短信给他,问:请问,你可以帮我找一辆车吗。他问我做什么用?我便说只是想出去走走,如果你找不到,那我再问问别人。有的人会以为我说话温和,但其实只有我自己知道,我得罪人多称呼人少,虽然大多时候都快快乐乐相安无事,但脾气来时,老虎就倔得跟牛一样。他却不在意。从来不放在心上。最没想到的是,他居然跟着爸爸回了我家!那会儿我穿的是N年前留在家里的学生装,又大又难看,头发歪着盘个结,手里还拿着帮宝宝分的半个桔子!就这样,他站在我面前,干干净净的大男生,腼腆地冲我一笑。我极不好意思,便按我一直以来待他的架势,头也没抬,声音0度,问:你怎么来了?他说:我跟着伯父一起来的。我便在心里乐了。我爸和我妈都是孟母级人物,关心孩子的成长环境,从来不让我跟“不入流”的孩子们来往,在我爸妈眼里,他就是这么个“不入流”的人物:学习成绩不好,伙着一帮街头小霸王,耍嘴皮子拿刀弄棒的,虽然没成就过什么“大事”,但也决对是不荤不素的一匹“黑马”。这当儿,却正是我爸,亲自将这匹“黑马”领回了家。我看到他高高地站在那儿,联想着草原上的黑色骄傲地昂着头的小马驹儿,便真真地乐了。

后来我爸说:我发现这小伙子突然长大懂事了,一见面就伯父伯母的很有礼貌,看我在街上就叫住我,搭我回来,一听我们要租车便说他舅家有,保准儿稳当,只给油费便行,黑狗(他小时候的同学)那娃财心重,尽坑人!我爸又说,这小伙子说话很诚恳,做事也大气,转头一看我,倒是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便教训起我来:你啊你,见到以前的同学,姿态便放低一些罢!其实我在心里想,如果不是我事前发过信息告诉他,他怎么会一见你便问长问短知你有所求?

而爸爸又哪儿知道,我不是摆姿态,只是在他面前习惯了。我习惯告诉他我就是这样子,冷漠、自以为是但毫无成就,你愿当我是朋友,我便乐得受了。其实我心里还有一个愿望,就是我想要知道,这个世界上的友情到底会深到什么样的程度,即使我总是放弃他,他却永不放弃我?或者这个问题,原本就不需要答案。

第二天,我顺利去了中山古镇,连宝宝一行七人。他说他非常希望和我们一起去,但是无奈换不到班,所以我便和他的新婚妻子一道去了。那是个美丽善良的女子,头发染成金黄烫得卷卷的。她说她认识我。中学时她曾经和我一个班,读过半学期。因为我成绩极好,所以她印象很深。但是我却怎般也想象不出来,愰惚的在她眉间有一道熟悉的神情,但一跳跃便不见了。我问她:你以前是学生头吗?她说是。那么便是她了,以前个子小小的,浓黑的像樱桃小丸子的头发,不怎么说话。但除了这,我再也记不起其他。原来舅舅是她的舅舅,不是他的。

她说她记得我好多事,经常听他说起。我在广州读书的时候,还请大家吃过饭。当然,这段笑剧是父母不知道的。因为当时有几位一起长大的朋友在那边,他们都在工作了,于是我邀请他们到大学城来聚聚。几个男孩子不知道大学里是怎么样,担心会不会嫌他们奇形怪状,或者是故意想要挑战一下权威,个个穿了正装西服来,与这平和休闲的校园格格不入。我左看右看,难为得只有苦笑。

既是曾同班的同学,理当亲近,可我跟她似乎也没有许多话。这个时尚的女孩子,带了一个单反的NIKON的相机,我猜是她刚租下来的相馆里面的。她也许爱摄影,但是明显不是为摄影的,所以一路只是拎着个大大的相机包,有人要拍照时,才拿出来摆弄。她是为拍人的。我是为拍物的。我也为寻找。我曾说,我那么热爱摄影,有一个因素是因为我一直在寻找,寻找什么,谁也不知道。我只是怕一不小心错过了,会万劫不复。

还有就是,他结婚了,这个我一直以来只认为是中学同学的男孩子,有了妻子,外父大人,还多了一半的亲戚,这让我觉得很奇妙。听他舅舅说,刚开始他们交往,全家人都不同意,认为他是个小混混,而她家做生意的,现在已经是有钱有权了,不过后来孩子要坚持,便就在春节为他们操办了婚礼。现在他基本住在女方家,小日子过得还算幸福。

听这位舅父的语气,我倒打心里开始为他抱不平来。他是个极好的人。所以她才会死心踏地的跟着他。这周围的人大概都是不能看得明白的。聪明,细致,温柔和感性,在“江湖”上有怯懦的时候,但大多情况下还是极重义气,爱摆弄些许明堂,虽没成就过什么大事,但从不至于一败涂地,最重要的是,他一直勤奋,一直积极向上,像一只不会屈服的坚强勇敢的蜜蜂(其实我想说的是倔驴!但那似乎不怎么坚强勇敢)。我奇怪的是,我印象中一直是腼腼腆腆,偶尔清醒,偶尔稀里糊涂的他,突然长大了,成家了,说不定来年回来,他便成了孩子他爸。我走之前,他带朋友来见我,依然说我小时候欺负人,将瓜子壳儿放他抽屉里的事。那阳光里,看他笑得亲和,比起去年我见他时全然没精神的样子,竟是明媚多了。

再忆起这段旧事,是因为阮小勇突然说起他的当年同学。也是同学当年。聊天时,阮说:我表弟的儿子上前天满岁,全家人四世同堂,那感觉更奇妙。又说:我晚上八点从表弟家出来,我和我爸妈,还有外婆一起走了五十分钟的滨江路,走回家,外婆是我用轮椅推着走的。这情形,我出生以来还没有过。再加上周末刚看了金婚,对人生感悟颇多。

是啊,我们这群孩子,恰恰赶上了80年代依然单纯的年岁,一直向往着,一路奔跑着,我们终于长大了。小时候,我们的心里也许还藏着些小小九儿,有种种撩拨不开、摸不清看不明的故事,在年轮一岁一岁翻转的“咯吱”声中,便也就那样冰裂了。阳光蒸发出来的水气,在空中折射成七彩的虹,水虹里依然幼年欢笑的我们,正嘻哈着向今天告别。

帕海贝尔的卡农(Canon)(2009-11-15 22:44)

那是春夏之交里最美丽的清晨,和风送暖,清澈的阳光穿过蔷薇篱笆洒落在我的窗台上,像一首流动着的诗。在早起的百灵鸟最婉转的歌声中,我徐徐醒来,听到远处有女孩儿似有若无的歌唱,还有孩子们玩耍的声音。蓦然地,我像被一个沉重的物体骤然撞到,迷糊着、苦恼着,我用力地思考,这突然袭来的、莫名的、酸酸切切的情绪到底是为了什么,是自小远离的家乡么?还是那盼过未曾见的勃兰登堡?是我已白发苍苍的母亲么?还是曾谆谆教诲过我的师长?是我童年时丢失的彩绘木偶么?还是在特里尔城错过的古代塑相……不是,都不是,我眼前有一张点缀了深深地酒窝、调皮的微笑着的脸,金黄如秋天稻穗般的头发,卷成微小的波浪覆在了长长的睫毛上,你像大海般湛蓝的眼睛狡黠地望着我——是了,那是我梦中的女孩儿,我为你嗔为你痴为你傻,只因为那未知的感情早已将我占满,使我倾覆,可是我却躲在了这明媚的阳光里,没有和你相见。

你要等着我,美丽的姑娘。你待我拿上你曾为我拂拭过的棕色小提琴,待我换上最精神的服装,我正在赶去和你相会的路上!青青石板像一幅一幅自由的图案,在我的脚下漫漫延伸向远方,我的脚步声是最轻快的节拍,与春天的声音“哒哒”和响,我看到草坪上盛开了各种颜色的矢车菊,小小的紫色的花盘儿像拇指公主稚嫩的脸庞;还有被青叶的露水湿了橘红色爪子的雀鸟,它们一边跳跃着,一边歪着脑袋询问我:年轻的小伙子,你那么快乐,是准备要去何方?

亲爱的Barbara,你要等着我,我渴望和你相见!我怀念我们相处时所有美妙的时光,那些音符在阳光上跳跃的日子,是我一生中最辉煌的年华。我也悔恨之前懵懂无知还责备了你,我会心疼看到你委屈的满眼噙泪的脸,我知道你是勤奋的、善良的、坚强的、豁达的姑娘,我相信此刻你的努力已经取得了优异的回报。那么,Barbara,请允许我邀请你,在这样美好的日子里相会吧,你看这自然是如此地安静和令人陶醉,就像诗人高声朗诵的那样:“五月已来到人间,花木都欣欣向荣,那蔷薇色的云彩,飘过蔚蓝的天空……”趁黑夜还没有降临,夜莺不会搅挠我们的安宁,我们到高枝茂叶丛中去,看在那绿油油的苜蓿之中,是否跳着白色的羔羊。

我带着我的小提琴,旋转在你经常经过的小路上,旁边是一个透明的湖,那水面金光闪闪的,像是你柔和而温暖的发梢。你见到路旁那株垂柳了吧,在春天里它长满了鲜绿的新叶,还有成簇的新芽,我便站在这里,在微风吹动柳枝拂过我面颊的时候,调好琴弦为你拉响。也许是因为我明白过了的心对你有太多的倦恋和依赖,也许我还不曾习惯换了钢琴后小提琴的清脆和悠扬,使这在心里演练了千百次的乐谱表演得有些许的紧张和慌忙,但是请相信你热爱的人,只要你一出现在他面前,他便会立刻换了模样,依然是普雷迪格教堂里那位最娴熟最出色的演奏师。

我的琴声在春天里奏响,漫过了碧波荡漾的湖,攀过了青草依依的山岗,追逐着天上的流云和雀儿,飘过莱茵河畔,飘到了那不知名的远方,听到音乐的人们都为我勉励和欣喜,因为我即将要见到的,是我的世界里最美丽的新娘。可是我的新娘,你怎么还没有到达?艾尔福特是个多么小的地方,你我不相见呵,如隔了万世的情殇。“当我还在你的面纱旁游戏, 还像花儿依傍在你身旁,还倾听你每一声心跳,它将我温柔颤抖的心环绕,当我还像你一样满怀信仰和渴望,站在你的图像前,为我的泪寻找一个场所,为我的爱寻找一个世界……”你可知道,你的身影,系绊着我的世界,你离我远去,我将只能和我的音乐一起相伴着终老。

 海涅说:什么是爱?爱就是笼罩在晨雾中的一颗星,没有你,天堂也就变成地狱。我终于知道你为了陪伴我而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因为那不可饶恕的荒谬的谎言!我悲痛着,怜惜着,不能声响。

我可怜的姑娘,我心痛如绞地承受了你的心意,但请原谅我不能随你而去。有人说,孤独的活着比死去更需要勇气,可是我不会孤独,我的音乐是你的灵魂,我将永远的,长久地演奏着,在每一个如斯的清晨,在每一个想念你的时刻,在每一段和轻风伴随的情节里,即使这是一段不真实的故事,我也愿守候着、牵挂着,将它谱写得美丽而激扬。

 

注:此文根据故事版本1联想而作,虽然明知道版本2是真实的,但依然喜欢有故事的卡农,仿佛这曲子生来当是不平凡的,带着纯洁高尚和不屈的情感,流传在人们中间三百余年。

帕海贝尔的故事(2009-11-15 22:27)

[故事版本1]

Pachelbel(卡农的作者),德国人。在他10几岁的时候,战乱使他沦为孤儿。流浪到英国的他被英国一个小村庄的天天在教堂弹琴的琴师收养,之后他天天听那个他弹琴,耳濡目染也学会了钢琴。

在他们旁边的镇上上有一个女孩子叫Barbara Gabler,家了有钱有势,Barbara Gabler也是镇上最漂亮的女孩,自从到教堂听了Pachelbel弹的曲子,就爱上了他。很多有钱人上门向Barbara Gabler提亲都被拒绝了,因为Barbara Gabler心里只喜欢Pachelbel。但女孩子嘛,都比较害羞,从小被宠到大的Barbara Gabler一直不敢向Pachelbel表白,后来Barbara Gabler就找了个理由,说要去Pachelbel那里学钢琴,她对Pachelbel说自己热爱音乐,希望可以拜师学艺。

Pachelbel很高兴的收下了这个徒弟。但Barbara Gabler她的目的并不是弹琴,所以几乎不把经历花费在钢琴上,遭到了Pachelbel一再的责骂。Barbara Gabler心里委屈,但还是一直跟着Pachelbel,希望Pachelbel能明白自己的心意。

终于有一天PachelbelBarbara Gabler说:你走吧,你真的不适合弹钢琴。而且你也不喜欢钢琴。”Barbara Gabler听后,对自己说:不要说我不行!Pachelbel。我回去一定要好好弹琴,半年后我要拿到本地的钢琴第一名的!(在镇上每年都会举行一次女孩钢琴大赛。)

半年里,Barbara Gabler天天练习,饿了就叫家里的用人送些吃的,困了就趴着睡一会。 半年一转眼就过去了,Barbara Gabler参加了比赛,果真的拿了奖。Barbara Gabler想拿这个奖杯去找Pachelbel并向他表达自己的爱意,但当她去找Pachelbel的时候,Pachelbel已经不在了。当时正值战乱,Pachelbel被征去打仗,Barbara Gabler知道后说:好,我等他回来。

就这样Barbara Gabler等了Pachelbel整整3年多,在这期间村长的儿子看上了Barbara Gabler ,村长的儿子很清楚Barbara Gabler已经心有所属,就叫人从前线运回来一具碎尸体,说那就是PachelbelPachelbel没有父母和亲戚,没有人可以对证,Barbara Gabler相信Pachelbel真的已经死了,趴在'Pachelbel'的尸体上哭了33夜,那时,村长的儿子买了很多的礼物去找Barbara Gabler提亲,Barbara Gabler没有理睬。

3天后的晚上,在当时PachelbelBarbara Gabler钢琴的教堂里,Barbara Gabler割腕自杀了。

PachelbelBarbara Gabler离开的半年里,他发现没有Barbara Gabler在身边,自己少了很多很多的快乐,其实很多事情就是这样失去了才知道珍惜。PachelbelBarbara Gabler离开后才发现原来自己已经不知不觉的爱Barbara Gabler,只是因为她学琴不努力所以就埋没了对她的喜欢。当时他准备写一首歌,做为向Barbara Gabler求婚的礼物,当他完成了卡农的1/3的时候。他被招去打仗了,在战乱中,自己的生命多次都是九死一生,每当心中不舒服的时候都会想到Barbara Gabler,想到教她弹琴的日子......那段时光真是值得怀念啊。之后他完成了卡农剩下的2/3

Barbara Gabler自杀后了第2个月,Pachelbel回到了村里。他从村民的口中知道了Barbara Gabler的故事和她为自己做的所有事后,他咆哮着,放声大哭。他找到了Barbara Gabler的家人,问她现在葬在哪。她家里人都不肯告诉Pachelbel,随后的一次礼拜,Pachelbel招集他们村和Barbara Gabler村上所有的人,他坐在钢琴前强忍着泪水,弹出了卡农“Canon(D Major)”弹后,在场的所有人没有一个没有落泪的。

[故事版本2]请见网址:http://baike.baidu.com/view/30689.htm?fr=ala0

古城西安(五)·雪(2009-11-12 01:52)

才见岭头云似盖,已惊岩下雪如尘;千峰笋石千株玉,万树松罗万朵云。

——元稹

 

11月,我在西安遇见了我生命中的第一场雪。

111010点,安总说下了一点小雪,天亮就融了,一问,周围的人都没感觉到。

1111900,听闻西安要下雨加雪,于是大家一边面试一边开着窗等候着,天雨一直下着,地面上湿漉漉的,我们都待在酒店里不准备外出。西安的天气极好,外面寒风啸啸,屋内暖流回环,穿一件单衣,也热和着刚好。

930左右,听着玻璃有声儿了,先是如味精粒儿的冰屑子乱无章法地打下来,渐渐地变成雪渣子了。

1158,突然抬起头望窗外,远远近近的房顶已经泛白了,一阵阵凉气,正试图从窗户的各个缝隙钻进来,雨依然在下,混杂着白的透明的雪花,已经分不清了。

下午1820我出门时还好,没打伞,穿一件不进水的风衣,雪花儿像漫飞的温柔的柳絮,轻落在身上,不待我注意,便化成了水。树叶上有一层晶莹的东西,在逐渐深入的夜的灯光里,显得通透而明亮。道路上只是水津津的,天桥上行人少,已经积上了三四厘米的雪层了,我一时没注意咚咚咚咚地跑上去,身子一歪晃了形儿,差点没摔倒,前面有个穿着单薄缩着脖子的男生回过头望我,我猜我那时候的样子狼狈极了。

  

晚上快1900的时候,我和二姐一起关了铺子回家。二姐将羽绒服的帽子拉上来罩着头,问我冷不冷,我一边揉搓着手,一边跺着脚,勉强运动起还没有完全麻木的面部故做自然地说:“不冷不冷,还好还好!”这时,雪已经下得大了,早已过了 “撒盐差可拟”或“柳絮因风起”的状态,“地白风色寒,雪花大入手”尚可形容。回到家里,看二姐脱下外套抖落了一地白,我才注意到自己的头发、眉毛都已经“霜上加雪”了,冷得往沙发上一缩,我竟然能够联想到神雕侠侣中洪七公在雪地里酣睡的样子,有才!

吃完饭2015,掀开窗帘一瞅,天地竟是全白了,连窗檐上也积了厚厚的积雪,轻得像一大团棉絮,又重得像一座座白山。子悦乐了,拎了相机跑到阳台上去拍照,玉树琼枝,被雪压低了的梧桐,似乎从来没有这般清爽明亮过。披上羽绒大衣再出门,一脚一个印儿,一深一浅地,走一步,“咯吱”一串,那感觉竟是说不出的轻松和惬意。我外套的衣服是二姐给的,比我里面穿的风衣短,衣襟小,拉上链子后鼓鼓的,一个偌大的帽子遮了头发和眼睑——我们紧缩着手臂在一片白茫茫中走,竟是什么也不在乎,反而觉得这装扮忒有型了,恨不得把左右房舍里的人们全都给招呼出来参观参观。西安哦,雪天,我想这里的人们能过得如此自在、满足和安逸,是不是因为这雪地已经承载和包容了他们一部分的愿望和梦想,连同可能有的世俗和卑也一并荡涤掉了。

我坐在二姐夫的车里,车前的挡风玻璃,车两侧和车后——总之,这一辆车就是从雪里拉出来的。姐夫在一边“扫”雪,我和二姐便在一边聊天,我们笑话隔壁的那辆警车,被雪埋得,连“公安”俩字儿都只剩下只“脚”了。车子在路上开得极慢,像这个突然长了白发白眉和白胡子的城市一样,我觉得所有的车辆都在转眼之间被冬天老人捉弄了,于是每个家伙都揣着一颗年轻的激动的马达,裹着隆重地装备,“轰隆轰隆”地卯着劲儿但是寸步难行。

2045,现在的雪花又换了状态,“燕上雪花大如席,纷纷吹落轩辕台”,仅管如此,这诗也不能描写出成抛物线打在车窗上的雪花的气势,它们不是三两岁调皮的孩童,而像都梁先生小说中描写的“京城玩主”一样,“混”字是说不完的,不正不邪,你就是拿它没办法!车道两旁的梧桐枝早就改头换面了,只是冻得受不了时,“扑”地打个寒噤,那散落下来的雪团便像狠掷出的秋千一样,眼看着一条漂亮的弧线直撞脑门上来了,这感觉坐在汽车前座的人尤其真实,于是心里总免不了担心,但再一看是打到玻璃上,还散成了花儿样零碎时,便有一种如春天小河解冻时的畅快和欢乐,让人忍不住想要像小孩子一样舞之蹈之,痛快极了。

  

2137,我回到了酒店,第一件事便是拿了相机跑到楼下去拍照。我直觉得天域凯莱服务质量不好,除了第一天我打电话叫了三次才有服务员来开门,口气还不好之外,酒店门口拿伞的那个行李生,他明明见我从近50远的地方顶着大风雪走向门来,可他没有0.1cm靠近说把伞借我的意思,虽然我不是真要伞,不过对比起我们公司的保安人员会用伞送客人或同事,还是觉得蛮自豪的。

  

在院子里拍照,黑夜的效果不怎么好,但是我依然庆幸,没有错过这些美丽的雪花。不那么幸运的是,在回到酒店门口时,我终于摔了一跤。雪天路滑,可我滑了好几次没有真倒地,这次却摔得四脚朝天的,恰好有一辆旅游团包车的游客们下来,我一下子从尴尬变成了宠儿了,他们一边扶起我,一边左问又问有没有事,我一边拍衣服一边笑:“没事没事,好不容易摔了一跤,还是在雪天里,这可是我有记忆以来的第一次!不过这雪水还真是不暖和啊!”这是一个从广东过来的老年旅游团,老人们都很和蔼可亲,像爷爷奶奶一样。

现在快凌晨两点了,我决定明天一早起床去外面拍雪景,明天就要离开西安,肯定会恁般地舍不得了。

    

(图片全替换成了早上拍的,银装素裹的世界,将航班延迟的沮丧全都冲散了,心里美滋滋的,呵呵)

地处西北的西安,街道上大大小小的花坛里几乎都种了玫瑰花,近处远处,微冷的空气中,一抹嫣红就那样突然闯入你的眼,总是让人惊喜不已。

        

去到兵马俑博物馆看到的花更多,金线菊、波斯菊、小雏菊……各色的菊花在园子里争奇斗妍,玫瑰花开得大如牡丹,三叶草丛中偶尔会探出一个四瓣的小脑袋,这些着颜色的花草和灰砖墨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把数千的时间跨度一下子拉得近了,靠墙而站,你能够听到六合天下的秦军将士们雄壮的呐喊声、铿锵的鼓号声、战旗在风中的鼓动声,更远更细的,是磬石低沉的回鸣,还有贫苦生民在旷野悠远的歌唱。

  

这便到兵马俑了。秦始皇兵马俑陪葬坑坐西向东,最早发现的是一号俑坑,坑深 5米,面积14260平方米,坑内有6000余陶人陶马,井然有序地排列成环形方阵。坑东端有三列横排武士俑,手执弓弩类远射兵器,似为前锋部队,其后是6000铠甲俑组成的主体部队,手执矛、戈戟等长兵器,同35乘驷马战车在11个过洞里排列成38路纵队。南北两翼的后卫部队。在一号坑中已发掘出的,有武士俑500余件,战车6乘,驾车马24匹,还有青铜剑、吴钩、矛、箭、弩机、铜戟等实战用的青铜兵器和铁器。俑坑东端有210个与人等高的陶武士俑,面部神态、服式、发型各不相同,个个栩栩如生,形态逼真,排成三列横队,每列70人,其中除3个领队身着销甲外,其余均穿短褐,腿扎裹腿,线履系带,免盔束发,挽弓挎箭,手执弩机。其后,是6000个铠甲俑组成的主体部队,个个手执3米左右长矛、戈、戟等长兵器,同35乘驷马战车间隔在11条东西向的过洞里,排成38路纵队。南北两侧和两端,各有一列武士俑,似为卫队,以防侧尾受袭。

 

整支队伍阵容齐整,装备完备,威风凛凛,气壮山河,那数千名手执兵器的武士,有的头挽发髻,身穿战袍,足登短靴,手持弓弩,似为冲锋陷阵的锐士;有的免盔束发,身穿战袍,外披铠甲,手持弓弩,背负铜镞,似为机智善射的弓箭手;有的头戴软帽,穿袍着甲,足登方口浅履,手持长铍,似为短兵相接的甲士,工匠们用写实的艺术手法把俑相们表现得惟妙惟肖,使整个群体更显得异常活跃、真实和富有生气。

     

     

还有身穿胡服,外着铠甲,头带软帽,足登短靴,一手牵马一手提弓的骑士;有头带长冠,两臂前伸,双手握髻,技术熟练的御手;有头戴长冠,穿战袍,着长甲,手执无钩的下级指挥官;有头戴鶡冠,身着彩色鱼鳞甲,双手扶剑,气度非凡的将军。通常我们会看到将军俑的形象是身材魁梧,身着双重短褐,外披彩色鱼鳞甲,头带双卷尾长冠,昂首挺胸,巍然伫立;一般战士的神态则有的嘴唇努起胡角反卷,内心似聚结着怒气;有的立眉圆眼,眉间的肌肉拧成疙瘩,似有超人的大勇;有的浓眉大眼,阔口厚唇,性格憨厚纯朴;有的舒眉秀眼,头微低垂,性格文雅;有的侧目凝神,机警敏锐;有的昂首静思,有的低首若有所思,两者虽然得刻画一个字,由于表现手法不同,前者给人的印象是气宇轩昂略带傲气,后者沉静文雅。

喻动于静之中静极则生动,愈静则愈动,但看那一件件披甲之锐的武士俑昂眉张目,肃然伫立,神态坚定而勇敢,好似临战而整装待发;那一件件驾车的御手俑,双臂前伸,紧握髻绳,目视前方,侍机而动;那一匹匹架车的陶马,两耳竖立,双目圆睁,张鼻嘶鸣,跃跃欲试;那一件件骑士俑,右手牵马,左手提弓,机警的立于马前,一旦令下,就将驰骋疆场……如此军阵,恢宏的阵列,宏伟的构图,令人无不赞叹空前绝后,无与伦比。

 

二号坑位于一号坑的东北侧和三号坑的东侧,呈曲尺形方阵,东西长96米,南北宽为84米,总面积约为6000平方米。据初步推算,二号坑有陶俑陶马1300多件,战车80余辆,青铜兵器数万件,其中将军俑、鞍马俑、跪姿射俑为首次发现。二号坑东、西两端各有4个斜坡门道,北边有2个斜坡门道,俑坑坐西面东,正门在东边。坑内布局分为4个单元。第一单元,位于俑坑东端,四周长廊有立式弩兵俑60个,阵心由八路面东的160个蹲跪式弩兵俑组成。弩兵采取阵中张阵的编列,立、跪起伏轮番射击,以弥弩张缓慢之虞。第二个单元,位于俑坑的右侧,由64乘战车组成方阵(车系木质,仅留遗迹)。每列8乘,共有8列。车前驾有真马大小的陶马4匹。每车后一字排列兵俑3个,中为御手拉马辔,另两个分别立于车左和车右,手持长柄兵器。第三单元,位于中部,由19辆战车,264个步兵俑和8个骑士俑组成长方形阵,共分3列。每匹马前立骑士俑一个,一手牵马缰,一手作拉弓状。每乘车后除三名车士外,还配有8~36个步兵俑。第四单元,位于军阵左侧,108个骑士俑和180匹陶鞍马俑排成11列横队,组成长方形骑兵阵。其中第13列为战车6辆。每匹马前,立胡服骑士俑一个,右手牵马,左手拉弓。

三号兵马俑坑平面呈凹字形,面积约520平方米,它与一、二号坑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似为统师三军的指挥部,出土68个陶俑和41 车。三号坑在一号坑西端25米处,面积约为520平方米,呈凹字形。门前有一乘战车,内有武士俑68个。从3号坑的布局看,似为总指挥部,统帅左、右、中三军,只是没有建成而已。

四号坑有坑无俑,只有回填的泥土。

兵马俑多用陶冶结合的方法制成,先用陶模作出初胎,再覆盖一层细泥进行加工刻划加彩,有的是先烧后接,有的是先接再烧。其实当年的兵马俑各个都有鲜艳和谐的彩绘。陶俑的战袍上绘有朱红、桔红、白、粉绿、绿、紫等色,裤子绘有蓝、紫、粉紫、粉绿、朱红等色,甲片多为黑褐色,甲组和连甲带多为朱红,同时也有一部分甲组、连甲带绘成紫色。陶俑的颜面及手、脚面颜色均为粉红色,表现出肌肉的质感,而其面部的彩绘尤为精彩,白眼角,黑眼珠,甚至连眼睛的瞳孔也彩绘的活灵活现,陶俑的发髻、胡须和眉毛均为黑色,整体色彩显得绚丽而和谐,仿佛真人一样。同时陶俑的彩绘还注重色调的对比。从个体看,有的上着绿色长襦,下穿绿色短裤;再从整体来看,如探方20战车后的一排陶俑,第一个身着红袍第二个身着绿袍,第三个身着紫袍,第四个身着白袍,不同色彩的服饰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更加增强了艺术感染力。陶马也同样有鲜艳而和谐的彩绘,这里便不再一一细说。

      

我们说,历史是一个偶然中的必然。在参观一号坑的时候,看到坑中央有一个洞,导游介绍说,当年有农民在此挖坑,可是因为刚好差距10CM厘米左右,他没能成为这惊艳世界的兵马俑的发现人,如果当年,他碰巧挖前或挖左一点会怎么样?修砌近三十九年,如果秦始皇碰巧当年是个如汉文帝一样节约的君主又会怎么样?秦嬴政扫六合而一统天下,统一文字,统一货币,他以开国始皇的壮怀大气,影响了中国历史两千余年,并还将一直影响下去,这其间,有多少曲折,多少回肠荡气,悠悠历史,洋洋大观,这种种丰功伟绩,只有留待我们后来人瞻仰和礼拜了。

   

出了兵马俑便是中华广场,仿古铜灯旁,有一幅巨大的字,正中间用秦文写着:“兼并天下”,入了冬的黄色银杏,在广场两边安静的伫立着,和这园中所有生长的花草一起,在默默的守望。

  

(本篇部分文字资料来源:http://baike.baidu.com/view/2119.htm?fr=ala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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