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节时,照例给所有的朋友发短信,个别亲密一点的,还打打电话。
电话里,他的声音很兴奋,说是在北戴河----跟新认识的男友----在放焰火。
他的新男友,我是听说过的,跟他年纪相当,海归,精英,非常出色的一个人。有时候甚至觉得上天不公,为什么将这诸多美好的因素都集中在一个人身上呢?比如说他的这个男友,如果光是海归,继而是CBD众多高档写字楼里出入的精英到也罢了,偏生长得相当英俊,不光如此,在国外养成了健身的习惯,一身肌肉练的人见了还以为是哪个健身房里出来的资深教练。
不过不过,到底,这样的人物成了我最好的朋友的男友,虽然有些妒嫉,也虽然有些羡慕,但到底还是替自己的铁杆哥们高兴。
嘱咐过他好好玩,尽情享受,我也就挂了。
半夜时分,我的电话响了,迷糊中接了起来,他在那边,声音低沉,电话里还听见明显的惊涛拍岸,和呼呼的风声。
“怎么了,亲爱的?”我睡意全无。
“没什么,就是想跟你聊聊。”
“他呢?”
“他睡着了,我睡不着。自己出来海边走走。”
“到底怎么了?刚才不是好好的吗?你们还放了焰火。”
“是啊。”他长叹了一口气。“我为他放的。我还为他开了香槟。可是,我不知道这样做,到头来会不会空欢喜一场。”
事情的经过如果平铺直叙开来,多半都平淡无味。
认识一个月的一对璧人,在天高云淡的中秋驱车前往海边,享过琼浆玉液美味海鲜,放过漫天花雨的灿烂焰火,居然在月明之夜的无人海滩,对着一部手机,向远处的朋友诉苦,这听来十分费解。
他的也同样困惑,两个人,似乎什么都不缺,似乎什么都登对,要才有才,要貌有貌,要激情有激情,却偏偏相对无言。
“我不知道怎么做,才能博得他的共鸣。”他说。
为了男友----
- 他早早地爬起来,煮了咖啡,烤了吐司,端到面前。男友说,咖啡不错,不过我喜欢吃中式早餐。
- 看见国贸的名店里有双价格不菲的皮鞋,他觉得男友穿上会更帅,于是买了。男友说,你是不是看见别人送我鞋,你也要送?
- 周末的夜里,点上蜡烛,几千块钱的香槟开了,男友喝了一杯,不胜酒力,倒头就睡。结果可怜的他独自一人将一大瓶干掉。
- 男友喜欢听的,是他跟以前旧男友的事情。
- 男友最喜欢做的,就是每个周末,拉他去热闹的同志酒吧,那个让他如坐针毡的地方。
- 男友最喜欢说的一句话,就是----随你啦。
- 做什么似乎都可以,做什么似乎都不对,仿佛一颗小石子丢进了湖里,连个波澜都不起。
。。。。。。
“别想太多了。”我实在也想不出什么安慰他的话。“你觉得你爱他吗?”
他叹了一口气:“两个星期前,我还能毫不犹豫地回答你;现在,我真的是越来越不知道了。我想,我已经迷失了。”
“别担心,是你的就是你的,不是你的,你再怎么着也没有用。”
我眼前象是见到了大海,在月光如酒的海滩上,盛放着灿烂的焰火。
有些人看了很快乐,有些人看了很伤感,而最让人你丧气的,是有些人看了,毫无感觉。
半年的时间很快过去了。我的朋友,又恢复了自由身。
也好,至少,焰火曾经在那个月圆之夜,灿烂得无以复加。
最终却也是要熄灭的。
每一次在网上遇见他,要么不说话,要么话一说开来,都不是轻松的话。
其实他的情况我也很清楚了,无非都是工作。一开始认识他的时候,就是因为工作的事情,他做的项目我有过类似的经验,他托圈子里的朋友辗转介绍到我这里询问。
后来,那个项目黄了,事实上是那家公司黄了,他就失业了。
过了一段时间,他找了新的工作,干了几个月,老板跑了,之前的承诺的几个月薪水自然也没发(不知道他们公司是怎么个薪酬体系,难道薪水不是定期发的吗?还是当初承诺他的就是年薪?私人的民企发年薪,这一项倒是比较有创意。)
不知不觉,发现认识他已经好几年了。为数不多的几次见面,每次见了,总的一个感觉就是---沉重。
一个还比我小四五岁的人,也不知道怎么搞的,都快满头白发了。
我们来自不同的背景,自然也没什么好聊的,而且,这两次见面,说白了也没什么好事。
一次是希望我能为他找个工作。
我问他能做些什么?他毫不犹豫地说,什么都能做,最好就是做管理,做个高层。因为以前在项目和那个民营企业里,他就是高层。
我一下子没抓住他谈话的重点,不过,反正我也不想抓了,实在是爱莫能助啊。
另一次见了,就是借钱。
虽然盛情难却,在泱泱大城里选中了我,也算是给我很大的面子了,不过我还是很好奇地问他,你借钱是准备搞投资?还是做生意?
他非常高兴地告诉我说,最近认识了个小男朋友,想出去租套房子一起住,房东要预付半年,他手上没那么多现金,想向我借来周转一下。
呵呵呵,这爱情果然价更高。---- 可,为什么要我来买单呢?哎,不好意思,我是说,为他人做嫁衣裳,这做出的衣裳还能卖出个价钱,我这不明不白地借出去,图的是谁的欢乐?----而彼时,这家伙尚在失业中,该不成由我去养他那个我素未谋面而且断然不会谋面的小男友?
从此以后,我们只在MSN上见到了。
今天,他发话了。果不其然又是工作。他觉得目前的工作满无头绪,而且也做得没有激情。
“你做什么工作比较有激情呢?”我问。
“我也说不好。我现在好像对什么都没有激情了。”
“难道对你那个小男友也没有激情了?呵呵。”
“小男友?早没了。我们认识了两个月就散了。”
“那也好,旧的不去,新的不来。”
“你说对了,”他显然来了一点兴致,“我最近认识了一个小孩,正在交往中,我想跟他住一起。”
“好啊好啊,恭喜恭喜!”
我赶紧下线了。
人都是不可改变的,我再一次相信。
那是一个思想奔流的年代。
我相信在每一个城市里,有许多象我这样的年轻人,将身上的几件衣服,或者再加几本书放到简陋的旅行箱里,告别父母,就去闯荡江湖。
也许有很多理由,也许只有一个理由----外面天大地大,趁着年轻,是该出去闯一闯了。
在机场,更多的是在火车站,你可以看到这样的身影,他们多半衣冠整洁,满脸稚气,却都一身决绝。
临行前向朋友们,还有想好的同学一一告别。有些人恋恋不舍,有些人充满了羡慕。
他对我说,等你去了,落了脚,我就找你去。----他是我认识的第一个同志。
我说好啊。
在我到达北京的一个月后,租下了一间小小的房子,小得出了厨房和卫生间,就只有一间卧室的房子,他来了。
我将地板打扫干净,在地上给他弄了个地铺,时值夏天,应该没什么问题。
他身材健壮,肤色黝黑,在家时我们经常去打排球,配合得很好,但,我对他不来电,也许,仅仅是做一个朋友,也不赖。
北京对他来说并不陌生,五年的大学生活,以他的性格,交游广阔,即使大学毕业回到了南方,依然对京城念念不忘。
将铺盖弄好,我很认真地对他说:
“你在北京,在外面做什么我不管,不过,不许带人回来。否则,你就搬走。”
他满口答应。新的生活,就这么开始了。
我白天上班,他白天出去,有时说是去读英语班,有时,说是去逛逛,反正,这些我都没什么兴趣。
晚上我们多半在家做饭,有时也去经济的小饭馆。
生活中有一个伴儿,即使不是男朋友,也比一个人消磨时间容易多了。
也许因为新鲜的环境,也许仅仅是因为年轻,我们之间总有说不完的话题。夜晚基本都成了我们的清谈会。
周末是他忙碌的时候,在北京总有无数的PARTY,没到周五,他便神不守舍。
而到了周五晚上,我终于能静静地看会书,或者写写信。
屋子里没有电视,也没有电脑,甚至没有收音机,有的,只是零零落落的几本书。
有天晚上,也许是凌成,睡梦中的我被一阵轻微而急促的声音惊醒。
就在眼前四米远的那张地铺上,两个身影正在纠缠着,压抑的声音荡漾着异样的节奏。
过了一会儿,悄悄地两个人影出去了,洗手间里传来热水倾洒的声响。
第二天中午,地铺上的他终于醒过来了。
“你搬走吧。”我说。
他没说什么话,收拾好东西,转身也就出去了。
转眼间几个月过去了,房东要换房,原来的房子不能住了,我于是找了个新的地方搬了过去。
在北京工作了几个月,手头也有了些积蓄,新的房子比原来的好多了。我还买了个BB机。
一天,
他告诉我,离开我以后,他找到了一个愿意收留他的朋友,其实,所谓愿意,是有其他想法的。他原以为只要慢慢相处,也许他最终会喜欢上这个朋友。可是几个月以来,他发现,还是喜欢不起来。这几天病了,也许是因为人脆弱了一点,便告诉了这个朋友这个事实。
他的朋友勃然大怒,勒令他马上搬走。
在电话亭我陷入了沉默中。
“我知道我错了。”他说,“其实,我找过了很多朋友,他们中没有一个象你那样,没有任何别的要求,仅仅要的是一个尊重。”
“别说了。”
我打车到了中关村,七拐八拐地钻进了一条巷子里,顺着暗黑的楼梯爬上了四层,敲开了一间房门。
他那个旅行包正搁在地上,他的朋友坐在一旁,木着个脸。
我走了进去,将他的包挎在肩上,扶着他出了门。
“你以后再也别来找我!”他的朋友,姑且还可以这么称呼吧,这时恶狠狠地喊了一声。
我瞪了他一眼:“有病啊你!”
回到住处,我将他放在床上,他发着高烧,已经有些迷糊了。
我翻出些药,给他吃了。
当天夜里,我给自己在客厅地板上铺了张地铺,却怎么也睡不着。
我忽然发现,以往的我,高高在上地躺在床上,以一个施舍者的姿态俯瞰着他,换了我在地上,我却有了许多压抑。
不应该是这样的,朋友间如果不平等,这样的友谊迟早有问题。
第二天,我跑到了小区后面的商业街,买了张还算结实的单人床,以及床垫,被褥等等。雇了辆三轮车,跟车夫一起将这些东西搬上了楼。
然后再去杂货铺买了些竹帘,钉在天花板上,将狭长的客厅隔出了一件小卧室来,并清空了半个衣柜,将他包里的衣服挂在里面。
傍晚的时候,也许是药物的作用,他的精神好了不少。
我对他说:“来,先来看看你的床,然后我们再出去吃饭。”
他站在小房间竹帘边,看着象变魔术般出来的一个空间,楞了。
“谢谢你。”他说,“我会记住我们的约定的。”
我笑了:“对不起,那个约定,作废了。那只是对一张地铺的约定。”
是啊,那只是对一张地铺的约定。
起床时,他已经走了。
踱到卫生间,刷牙,洗脸,在脸上涂抹剃须膏,用剃刀将隔夜的胡茬一片一片刮干净。
镜子里映照着一张刚刚从睡梦中渐渐醒过来的脸。
这样的清晨此起彼伏。
如果那张脸满是木然,而且还残留着倦怠,那是夜里梦里辗转过,或是睡眠浅浅地漫过身体,又如沙子上的水迹,转眼就干了。
如果那张脸笼罩个一层光芒,那是春潮带雨玩来急,却又润物细无声。
如果那张脸静静地,无喜无悲,那多半是什么也没发生,被平淡淹没了。
朝颜承夜露,这一切都骗不过那一面洗脸台前的镜子。
包括我在内,许多人有猛男情结。
是啊,谁不愿意自己的他,生来高大威猛,背阔腰圆,等自己伤心时,沮丧时,可以在温厚的肩膀上靠一靠?谁不愿意他肌肉饱满,神采奕奕,力大无穷?那无疑等于为将来无数次的激情打了保票。
又或者,在他那线条硬朗的身上,还凝聚了些时尚的气息,无论什么衣服,都演绎得恰如其分;更重要的是,在他那刚毅挺拔的外表下,还有一颗充满柔情而细腻的心,让自己无时无刻被包围在炽热的阳光和同样炽热的欲望包裹中,度其一生也毫无遗憾。
这种期待虽说不上是白日梦,人总得有些什么支撑着自己走下去,否则漫漫余生也显得了无生趣。
在我们的心里是一个世界,而在我们的身外,却又是另一个世界。
举目望去,看一看电视上的各种选美,能入三甲的,无不是纤细,阴柔,比女孩还女孩的所谓男生;而即使是CCTV男模大赛,情况也仅仅是稍微好一点,他们的要求似乎都遵循着一些铁定的规则,腿一定要长,且细,表情冷酷却毫无内容。
很难以想象,这样的灵魂,能伴随你度过漫漫长夜,在你心酸时,沮丧时,在荒凉的心里,能聊以慰藉。
在健身房里,也有那么几个练得不错的,他们自觉得有些资本,喜欢将手中的哑铃重重地摔在地上制造声响,或在史密斯机下不间断地发出声嘶力竭的吼叫。
就算到了健美赛场上,看见的,也多半是一副副没有思想的肉体。
在华人乐坛上,也久已没出现过象崔健,唐朝乐队,黑豹乐队这样的歌者,而李宗盛,罗大佑,臧天朔,甚至张学友,也都渐渐老去了。
长江前浪已逝,而后浪终不见踪影。
我们这个世界究竟是怎么了?
难道,象卑微如我者,即使为自己的猛男情结找一个YY 的对象,也上穷碧落下黄泉,遍寻不着而告终?
惨淡的年景,阴郁的冬天,觉得自己的生活一片苍白。
久久地坐在书桌前,忽然记起那些久远的日子。
那些几乎一无所有的日子。
身上有一些钱,但不多;银行的存折上也有一些钱,但也不多。
即便如此,每天的生活却像阳光透过玻璃的棱角,折射出七彩的光来。
白天辛苦工作,盼望着周末。
而周末尽情欢娱,流连在京城那些热闹繁华的街道。朋友总是不缺的,招呼一下,小饭馆里就见面了。好象每一天都很奔忙,带着欣喜的期待,带着对未知的渴望,哪怕梦想是那么的遥远。
买房,或是买车,这些跟可怜的薪水相比,几乎就是个遥不可及的乌托邦。
但,这都没有妨碍欢乐的洋溢。
转眼间,现在似乎都生活在当初的梦境里,而人,却反倒不知所措起来。
我回忆着往日的色彩,那些在阳光下不知忧愁为何物的情绪,那些因为缺失,因而无畏的日子。
有些明白,自己到底丢失了什么。
BF想去纹身,他阻拦不住,终于还是纹了。
在胸前纹了抽象的无可名状的花朵,在腰间纹上了抽象的羽毛,遥相呼应。
以前,他迷醉于BF的缠绵,时光仿佛停滞。现在,每当那朵抽象的花朵黑压压地俯临,他只希望时间能快速流逝。
“你不爱我了吗?”BF也有所察觉。
“不,可能 ---- 可能是我们相处久了,平淡了。”他知道,这样的搪塞持续不了多久。
他一直以为肌肤相亲是单纯的,现在,在其间,已经有另外的东西阻隔,虽然,那只是一个符号。
终于,辗辗转转,他们还是分手了。
很久以后,当他看A片,片中的男人们带着身上的纹身,粗暴着,吼叫着,他突然明白了自己心中晦涩很久的不适,那是一种恐惧,对人性间暴力的倾向隐藏的不安,他因而想起以往BF的种种,暴躁,自私,斤斤计较,一切以武力解决的方式,也许,这才是BF所崇拜的图腾,这也才是他所惧怕的,导致他们分手的根本原因。
而这一切,已经是美好的激情所不能弥盖的了。
春假已经开始了。
一天都坐在电脑前,将这几年存在电脑各个角落里的东西整理,删掉了很多,并将有价值的,同时存入一组 Gmail, Yahoo, Hotmail, 163 的同名邮箱里。
这些东西包括以往写的日记,博客,博客配图,网上文摘,以及朋友们发过来的照片。
存进去是因为担心电脑里的东西会因为病毒,或意外而损失或者丢失;分别在四大网站注册同名邮箱,是因为担心这其中会有某个网站倒闭。华尔街五大投资银行都倒闭了四家,就更不用说网站了。
春节年年过,只有今年的春节,觉得是年关,直到现在,一点过节的心情都没有,人一旦丧失了心气,好多事情便觉得索然无味了。
统计了去年一年的博客频率,从年初的每月十几篇到年底的每月几篇甚至一篇,这里面包含了太多的心绪起伏。
我也希望,这个年关真的只是个关,现在的情绪指数已经跌到最低点了,过了年,一步一步地走高。
也只有如此,才不枉过这一关。
娱乐圈的资深帅哥来看我,半年没见,一朝相逢,自是话如泉涌。
聊不到两句,他便要拉我出去购物,说白了,买衣服。
我连忙向他表白,衣服就不要了吧?太多了。转身拉他去看我的衣柜,一番检视后,他还是不满,只好出去了。
走了许多地方,也看了不少店,我看中的,都被他纷纷否定,最后,只买了三件。一件纯白麻质衬衫,稍稍修身;另一件,还是纯白的衬衫;还有一条水磨蓝牛仔裤,也是修长稍紧的款式。
帅哥说,他以前见我不是穿运动服就是登山裤,松松垮垮,不修篇幅。今天见了,你健身倒是有成绩,衣服还是老样子,实在忍不住,给你做一回主吧。
他的理论如下:
一个男人,至少得有一件休闲的白衬衫(当然,对于我,他希望至少有一打),而且至少有一条蓝色的牛仔裤。
在任何时候,能穿衬衣尽量穿衬衣 ---- 最好是白色的。
“别看这种简单的搭配,”他说,“特别考人,能穿好不容易。穿得好了,会有人为你献身的。”
我喜欢健身,喜欢黑色红色的背心,喜欢军绿咔叽色的裤子,这也许是许多爱好运动的人的特点。
不过说回来,他在娱乐圈,见得多了,千帆过尽,到最后,还是觉得简单最性感,也许真的有些道理。
晚上穿上那身白衣蓝裤去夜店,在吧台刚拿了瓶啤酒,还没坐稳,就有人上来搭讪。
帅哥拍拍我的肩膀,挤了挤眼睛说:“Good luck!”,转身走开了。
上来的胸肌男问我:“那是你男朋友?”
我笑了起来:“不!呵呵呵,他是我的形象设计师。”
胸肌男也笑了:“谢天谢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