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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尽头与冷酷仙境(2007-05-25 09:03)
    昨夜又被灌酒,我玩笑说要是茅台的话我就奉陪,结果被灌了N杯。回宿舍的路上,我扶着林荫道旁的小栅栏狂吐,回到宿舍,往床上一躺就昏昏睡去。可恨的是竟然半夜醒来,只觉得头疼欲裂但心智异常清楚,再也没有半点睡意。
    我索性穿着睡袍翻出窗户坐到露台上抽烟。幸好已是半夜三点,否则路过的人看见半空中漂浮着一个穿白色长袍披头散发的女人,不知道会出什么意外。
    我想起许巍的一首歌:我思念的城市已是黄昏,为何我总对你一往情深,曾经给我快乐也给我创伤,曾经给我希望也给我绝望。我在遥远的城市陌生的人群,感觉着你遥远的忧伤,你的忧伤像我的绝望,那样漫长…… 
谁对谁错(2007-05-20 19:24)
    我真的讨厌我是女生。
    如果我是个男的该有多好啊。我必然聪明绝顶,意志坚强,风流倜傥,文武双全。喜欢我的姑娘肯定很多,我喜欢的也不会太少,她们或者爱我爱得死去活来,或者恨我恨得咬牙切齿,但是她们都不会轻易忘了我。
    当然,最后我会遇到我最喜欢的那个,从此和往事干杯。我是纵容她的,为她喜欢的东西一掷千金,在她耍小姐脾气的时候对她微笑,她生病了我照顾她无微不至,她难过了我带她去海边看星星,她老了不再美丽了我依然爱她如初,她变了她不爱我了我决无半点痴缠。我不会喝酒或者乱交女朋友来发泄失去她的痛苦,我只会寄情于工作,失恋也好,疲倦也好,我的工作永远要保持一流状态,因为那是我最后的阵地。
    也许若干年后我们会再次相遇,我已经人到中年,还是孤身一个。我耳边的头发微微泛白,可是我不会有啤酒肚也不会穿着邋遢,我的眼睛还是很亮不过它不再轻易泄露我的情绪,我有最好的车子最好的房子最好的朋友最好的
(2007-05-17 13:14)
    一直没有去买电视机,所以最近常常把电影下到手机里看。其实这样也不坏,躺在被子里塞上耳机,藏在别人的世界里笑也畅快哭也畅快。
    前几天忽然有人通过公司的邮箱给我发了一封邮件,里面居然是三部mp4格式的电影,而且是我一直最最喜欢的三部。我查看了发件人的邮箱名,是外网发过来的,我不认识。带着一点点疑惑,我重温了这三部电影。
  
    第一部,剪刀手爱德华。
    小时侯看过很多童话,一直都喜欢“海的女儿”,觉得那个童话美丽得无与伦比,也哀伤得不能形容。没想到在长大之后,还能遇到一个能和海的女儿媲美的童话。爱德华孤独地住在城堡里,他是发明家没来得及创造好的机器人。有一天,他来到了山下的村庄,认识了一个金发的姑娘,他迷上了她的优雅,清纯。但是,女孩有心上人,爱德华只好黯然神伤。后来,女孩利用他的特殊才能做坏事,爱德华被居民喊打着重新回到了古堡里。最
    周末的夜晚,我在雪域的圆月下,听仓央嘉措情歌,最绝的是,我听的那个版本居然是日波益西活佛演唱的,就好象活佛们都很有艺术细胞似的。少数民族的音乐总有一种辽阔苍凉的感觉,即便情歌也如是,多了几许悠扬,少了几许缠绵。
    从前的我没有这么缠绵。记得我考上大学的时候,一家人都去机场送我。一手把我带大的外婆在安检线外面望着我哭了,而我只是挥了挥手,一转头就潇洒的走掉了。在学校里,收到外婆寄给我的包裹,里面全是些我爱吃的零食,其实北京也能买得到。看到包裹皮上外婆歪歪扭扭的字迹,那一瞬我的眼睛酸了,但是,没有流泪。大学四年,不知道什么叫做想家,也没有正儿八经的想过什么人,大有点“好男儿志在四方”的意思。
    现在的我,真的走过了一些地方,却没有变得更坚强。我想念我的故乡,那总是阴雨绵绵的小城,我想念北京,那总是沉默不语的红墙,我想念我的朋友,那一杯奶茶就消磨掉的整个下午。我想念那些曾经被我小
酒后(2007-05-12 13:06)
   
    我从来没想过生活可以这么简单。每天一睁眼就开始忙,忙得没有时间喝水没有时间发呆,一直到太阳下山。回到宿舍还是忙,好象有洗不完的衣服,好不容易有天没衣服洗了,还得洗自己,好不容易把自己也洗干净了,还得看书看文件……其实这样也好,没时间难过。
    昨天部门同事聚会,我最烦这种应酬,不过有一半原因是为了欢迎我,我当然不能不出席。他妈的他们太能喝,差点就把我灌醉了,还好我的遗传基因过硬。当年我妈妈去内蒙出差都没被放倒,而我的身体里面就流淌着这不倒的血液。可是毕竟喝得太多,晚上回去的时候,我同事开的车一直在走Z字路线,我开着窗吹风可是没用,喝的不是茅台,吹风也不醒。其实我的意识还是很正常在运转的,可是身体已经不受控制了,走路都有点晃。刚一进门,其他部门的人又打电话来叫去喝第二场,我说我扛不住了,我要睡了,下次吧。就这样,我靠在床上,也不开灯,一个人静静的坐着。我的床边有一扇很大很大的窗,像一个荧光屏一样发出幽蓝的光,比所有精心设计过的灯都漂亮,还不用电。
直至成伤(2007-04-18 18:09)
我一个人流离在日光之城,享受着这里无休止的艳阳,直至成伤。
我喜欢这里!正如我对你所说,假如你也在,这里就是不折不扣的天堂了。
我,等,你。
 
刚来的时候,在玛吉阿米的楼梯上照的照片。那是一座三层的米黄色小楼,是六世达赖仓央嘉措旧日风流的地方,在这里,他认识了他的情人。
我穿着刚刚在路上才买的红色长裙,带着浓厚的异域风情,笑得那么开心。虽然我知道,从今往后的旅途孤单而漫长,还好,你在我心上。
  
我那么想念你(2007-04-11 15:02)
    我那么那么想念你,想到心都出血了。可是没有用,我把心想破了也没有用。
    我买的一本书是专门写西藏的,里面有一句话:身体下地狱,眼睛上天堂,灵魂回故乡。我很喜欢。但还有一句:没有一个夜晚可以让我沉睡,没有一个黎明可以让我醒来。我更喜欢。
    在这里,什么都是极端。上午下雪,下午出太阳,白天温暖,夜晚寒冷,你给的关怀那么柔软,你给的伤害那么冰凉,看什么都更透彻,看什么也更绝望。
命比黄连还苦(2007-04-09 15:23)
   今天是我到拉萨的第三天,我居然……把我的手机弄丢到厕所里去了!!!天,虽然我丢过很多手机,但还没有哪一次像这一次这样这么打击我。临行前我存下的照片,还有我精心保留的若干条短信息,我的电话号码……在这里,什么人都不认识,我的手机和手机里的东西对我来说就是精神食粮啊!欲哭无泪!!!
   只好偷空在单位写下这段公告,新人嘛,也不敢太那个什么。望各位亲爱的朋友在看到之后,好心的把你们的电话号码留在评论里面我好和你们联系。
没人会像我一样(2007-04-04 23:30)
   正好在听龙宽九段的这首歌,就借用了它的名字。我觉得给自己的文章和照片取名字是极有意思的事,但是今天,我懒得去想。
    很久没听这歌了,还是那么好听。没有太多技巧的声音,冰凉剔透的诉说,一种我所熟悉的执拗。
    这应该是我走之前最后一篇文章了吧,至于走之后,我也不知道会怎样。其实,我也很迷茫,我也很忧伤,但我不可能显露出来。我不敢表现得比你们还软弱,我总是一相情愿的认为我比你们坚强,我可以给你们力量。但我错了,你们才是我的力量,因为有你们不变的守护,我才敢一个人走那么远。
    我唯一的担心就是,你们觉得我离开你们了,我轻易的遗弃你们了,我又任性自我了。我不知道该怎么让你们相信,自从相识之后,我做的所有事情就不再只是为了我自己,我总是把你们和我自己放在一起考虑。我只是想,一个人承担过所有苦痛之后,我们就能真正开心快乐的永远生活在一起,我只是为了我们能更自如的生活在一起。我不要你们再为了我操心,我也怕
写给我的紫禁城(2007-04-03 15:43)
    亲爱的,远在我今早接到那个电话之前,我的心情就很复杂。太多太多想说的,我决定还是在这里写给你好了,你知道,有些话很难说出口,但是不管采取何种形式,我对你都没有隐瞒。
    来北京这么多年了,当初的爱恋不减,同时也心生厌倦。我就是这样的,我不喜欢一成不变的生活,又固执到死的念旧;我血里面有风,追求自由自在无牵无挂,又向往恒久,迷恋所有被岁月漂洗过的东西,在别人看来是旧了,在我看来是深刻了;我从不轻易付出,对我无所谓的人称得上薄情寡义,对我喜欢的人,又像个孩子一样赤诚,恨不得为人家死了才痛快。呵呵,这些你应该都是知道的吧。
    北京有两样东西是我永远的挚爱,故宫和后海。北京还有两个人是我永远的亲人,你和胖子。打个比方,如果说胖子是我的后海,没有干涸的风险,那你就是我的故宫,绝无倒塌的可能。因为有故宫和后海,北京再脏再乱再嘈杂我都留恋它,因为有你和胖子,在北京的日子再苦再难再无助我都珍惜它。有时候我甚至想,我不远千里来到这里,可能只是为了遇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