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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文
美丽的校园我的家(2009-06-19 10:33)
摄影大赛作品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蒋大国出席颁奖典礼并颁发“挑战杯”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蒋大国为武汉大学颁发“挑战杯”

 

  67,湖北省第七届“挑战杯·青春在WO”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终审决赛暨颁奖典礼在湖北工业大学成功举行。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蒋大国现场观摩了终审决赛作品,出席颁奖典礼并为“挑战杯”获奖学校颁发奖杯。省委副秘书长王贤玖、中国科学院院士曹文宣、团省委副书记陈正祥、团省委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胡勇政、省委高校工委纪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党组成员王安怀、省科协副主席许晓金、湖北工业大学党委书记朱正亮、校长熊健民、副书记蔡光兴、中国联通湖北省分公司副总经理黄守萍等出席仪式。至此,第七届“挑战杯·青春在WO”赛圆满落下帷幕。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蒋大国观摩作品展

 

  湖北省“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是由团省委、省科协、省教育厅和省学联共同主办,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和群众性的全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竞赛活动,也是全国“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湖北赛区选拔赛。近年来,在各界领导、各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下,该项竞赛规模不断扩大,工作机制日益成熟,社会影响更加深远,被誉为湖北省大学生学术科技的“奥林匹克”,在引导大学生积极参加学术科技创新活动、服务“科教兴鄂”和“人才强省”战略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团省委副书记陈正祥致辞

 

  “挑战杯”作为代表我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最高水平的竞赛,迄今为止,已成功举办了七届。本次大赛由湖北工业大学承办,中国联通湖北分公司协办,自今年4月开展以来,全省各高校广泛动员、精心组织,各高校学生积极参与、认真备战,参赛高校和申报作品均创历史新高。作品内容领域涵盖自然科学类、哲学社会科学类、科学发明制作类等诸多领域,突出体现了“创新、创造、创业”主题。经过各学校预赛,全省共有398件作品进入全省复赛,271件作品进入终审决赛并集中展示,吸引了近2万名大学生前来参观,充分展示了我省高校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创新活动的新成果。

 

  
大赛评审会主任、中科院院士曹文宣通报竞赛情况

 

  在作品评审中,由中科院曹文宣院士任主任,全省二十名专家学者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对398件作品进行了公平、公正、公开的评审,经过现场展示、评委问辩、现场答辩、终审会评等程序,武汉大学的《我国创新人才信息素养模式研究——以武汉地区高校学生为例》等25件作品获得特等奖,华中科技大学的《多参数深地光纤探针》等55件项作品获一等奖。武汉大学以总分第一喜捧“挑战杯”,华中科技大学等16所学校荣获“优胜杯”,湖北经济学院等14所高校获得竞赛“优秀组织奖”。

 

  
团省委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胡勇政为获奖选手颁奖

 

 
 华中科技大学等16所学校荣获“优胜杯”

 

  为充分转化大学生学习科研成果,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本届“挑战杯”竞赛还吸引了省内外近百名企业的代表前来观摩考察、洽谈,颁奖典礼上,6所高校的6项成果与相关企业签定了转让协议。其中武汉大学陈思全同学的科技作品“壳聚糖生物医用膜”与武汉锐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170万元的价格转让;华中科技大学帅率同学的科技作品“基于RFID的自动化母猪饲养系统”与武汉凯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200万元的价格转让。湖北大学《喜树碱颗粒灭螺剂的制备及应用方法》、三峡大学《钻孔压水试验流量监测仪的研制》、湖北工业大学《混合动力汽车蓄电池组管理系统》、武汉工程大学《新型节能全平衡多杆机构抽油机》等项目分别与武汉雷锐朗生物制品开发有限公司、长江水利委员会三峡勘测研究院土木工程公司、东风汽车公司、武汉天浪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等公司签约。

 

  
高校与企业签定学生“挑战杯”成果转让协议

 

  据悉,本次大赛选拔出的部分优秀作品,将代表我省参加200911月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举办的第十一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高校学生代表精彩的节目表演

  

 

 

附件:入围终审决赛名单

童趣(2009-06-01 21:49)

免费相册

 

“余忆童稚时,能张目对日,明察秋毫,见藐小之物,必细察其纹理,故时有物外之趣。

 

夏蚊成雷,私拟作群鹤舞于空中。心之所向,则或千或百,果然鹤也;昂首观之,项为之强。又留蚊于素帐中,徐喷以烟,使之冲烟而飞鸣,作青云白鹤观,果如鹤唳云端,为之怡然称快。

 

余常于土墙凹凸处,花台小草丛杂处,蹲其身,使与台齐;定神细视,以丛草为林,以虫蚁为兽,以土砾凸者为丘,凹者为壑,神游其中,怡然自得。

 

一日,见二虫斗草间,观之,兴正浓,忽有庞然大物,拔山倒树而来,盖一癞虾蟆,舌一吐而二虫尽为所吞。余年幼,方出神,不觉呀然一惊。神定,捉虾蟆,鞭数十,驱之别院。”

 

小浣熊还是那个小浣熊,只是换了包装,涨了价,娃哈哈也还是那个娃哈哈;我还是那个我,长了个子,也长了“心眼”,我想找回一些童年的情趣。

 

还记得这篇课文吗?

 

 

 

 南京大学校长、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任陈俊向吴伯雄颁授法学名誉博士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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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对我来说是一生非常难忘的时刻,在大陆名列前茅并且被指定为重点支持的名校--南京大学,授给我名誉法学博士学位,我个人不但觉得很荣耀,也觉得我蛮有福报。但是要我在这里讲话,紧张的程度不下于在北京人民大会堂跟胡总书记的对谈,对我们习惯于政治工作的人来说,两岸两党的会谈比较习惯,但是一个人一生当中能有在接受名誉博士的场合演说,到底对我来说是比较生疏的事。

  谈到这段因缘,我们知道,南京大学从最早的校史,一共有107年,已经超过一个世纪,改为南京大学以后,也有60周年,我们看看南京大学的校史,这个家族真是枝叶繁茂,“亲戚”特别多。

  1949年以前,南京大学前身就是中央大学,前几天我在重庆参观大学园区时也介绍到中央大学,当时是抗日期间从南京迁移到重庆的时间,校史上也很清楚的记载着,在重庆时代,蒋介石先生曾担任过一年多中央大学的校长。所以,南京大学对我们来说,是非常有亲切感、熟悉感的地方。
  
  各位同学都知道,国民政府迁到台湾已经60年了,有很多当时在大陆的名校校友到台湾来,一心一意怀念、爱护原来的学校,纷纷在台湾复校,例如交通大学、清华大学、东吴大学。但是基本上来说,这些当然是由于海峡两岸的分治导致,但是学校彼此之间绝对不是闹双胞、打对台,而是基于共同拥有的历史、校风,拥有的很多人才,分别在台湾跟大陆有一样校名、一样校史的学校,中央大学就在这样的情况下,在台湾复校。

中央大学复校的过程,刚开始只有地球物理研究所,在苗栗一个很小的地方,后来决定要把整个中央大学在台湾复校,要找较为宽阔的校地,当时要争取中央大学的地方很多,每个县市各显神通,都说我这个地方最好,当时我的家乡是在桃园县中坜镇,我们愿意提供最好的土地,但是那个土地很贵,于是组成一个促进委员会,地方上出钱出力,甚至把当年地方政府的建设经费停止一年,争取中央大学在中坜复校。

  回顾这段历史,我觉得我的乡亲真有眼光,虽然很多基本建设稍微受到影响,但能够争取这样的学校到地方来,得到的效益远超过此,也非常巧,当时地方上成立的促进委员会主任委员,就是我的伯父吴鸿森先生,冥冥中好像有个因缘。
由于我们跟中央大学的关系,今天能到南京大学接受这样高的荣誉,事实上,南京大学给我这个荣誉,不只是给我个人,而应该是要给两岸千千万万有智慧的中华民族,他们觉得两岸继续“对立、敌对、冲撞”,是错误的方向,应该改采“和平发展、双赢互利”的方向来走,我只是很幸运的代表这千千万万的人得到这个荣誉。

  去年是非常关键的一年,中国国民党在失去政权8年之后,在台湾的两次选举,一次是国会的立法委员选举,一次是总统的选举,都获得大胜,重新取得执政权,去年5月20日重新执政,5月28日我们组成国民党访问团到北京去,跟胡锦涛总书记、中国共产党举行第一次、60 年来两岸执政党的高峰会议,当时最重要的决议就是立刻恢复两岸之间的协商,让中断9年的海基、海协两会协商能马上恢复,当时胡总书记说:“这个事情要尽快”,我当时不晓得要快到什么程度,结果15个小时之后,海协会对海基会的邀请就到了。

  在这短短一年当中,海基会、海协会进行三次会谈,达成九项协议、一项共识,这些协议对两岸交流、两岸合作跨进一大步,包括大陆观光客到台湾,包括所谓的“大三通”,海运、空运、邮政的大三通。在几年前各位绝对没办法想像,现在从台湾到南京是这么方便,现在我们可以在台湾吃早饭,赶到南京吃中饭,再赶回台北吃晚饭。

  我参加这些过程,总觉得得来不易,但是说容易也真容易,“想通了就通了”,往往是一念之间的事,假如我们每个人都有智慧,知道我们应该走那个方向,其实一想通,很多事情就通了。

  今天我也要在这里说明,中央大学过去的校友,在台湾的各行各业所扮演的领导角色,大家知道台湾经济成长最快的时候,有一位很重要的推手李国鼎先生,就是中央大学的校友,他也是台湾科技之父;在台湾两任的教育部长张其昀先生、朱汇森先生,也是中大的校友,有两任的中央银行总裁徐柏园先生、谢森中先生也是如此,在台大很有名的校长虞兆中先生,也是中央大学校友,所以我相信中大也好、南京大学也好,在两岸培植了许多领导国家的人才,贡献令人印象非常深刻。

  各位同学,我今年刚好70,以各位的年龄是无法体会的,当我从大学毕业时,两岸的军事还是在对峙中,我们大学毕业后还要去当一年的兵役,叫做预备军官役,我在1962年当兵一年,派到金门去,虽然当时823炮战已经告一段落,当时两岸仍然互相打宣传弹,有很多运气不好的人就被宣传弹打死。我在金门当兵时,背后的两门大炮就锁定厦门车站,我经历过这样的两岸军事对峙,去年8月23日823炮战50周年,我们到金门去缅怀当时牺牲的军民,但我们更从过去军事对抗的过程,看到现在的金门跟厦门,已变成两岸来来去去最重要的通路,我们真的非常感动。
所以去年我和胡总书记会谈时,我曾经讲过,当时四川刚发生汶川大地震,我们同感关怀与哀痛,当时我发自内心的讲了一段话,“我们虽然没办法控制天灾地变不再发生,但最少可以用我们的智慧,让炮口相向、兵戎相见的日子永不再来”。

  有一位美国的大法官,也是诗人Oliver Wendell Holmes曾经说过一句话:那就是“我们占据的位置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要去的方向。”这句话让我深深的思考,我们目前走的方向到底对不对。

  两岸之间由于长期历史的纠葛,国共内战的延续,长期的分治,有些问题是短期内无法解决的,有些问题是有争议的,一谈到那些问题一定是“你讲你的,我讲我的”,但是我们可以用智慧搁置争议,虽然有“异”,但是我们求“同”,很多事情道理很清楚,需要交流合作、互相帮忙,不应该受若干争议的影响,这方面就需要拼命去推动,存异求同,当“同”越来越多,化解“异”的可能性也就在增加中,这是我这两年的一点心得,我们可以把争议搁置,但还有很多可以做的,我们有很多共同的基础,两岸之间的共同基础就是血缘、发自自然的、同属炎黄子孙的民族感情,另外就是我们的文化。

  我今天也愿意在南京大学特别强调,希望南京大学能扮演两岸间文化互通、互相学习的典范,因为南京大学已经和19个台湾的大学有合作关系,每年将近有2000位台湾学生来这里,教授之间的交流也很频繁,我相信南京大学可以扮演这样的角色。

  我这次到大陆来,深深觉得两岸文化相通的深度,过去一个礼拜吃了4天的粽子,一到吃饭时间,“明天是端午节,先来个粽子”,端午节过了就说,“刚刚过端午节,再来个粽子”,连续吃了4天,吃粽子、划龙舟只是形式上的民俗活动,但也具备了很深的文化意义,两岸纪念屈原的端午节文化都是相通的。各位同学也许不晓得,从四川送到台湾的猫熊,在台北也开始吃台湾的粽子了!

  所以,很多事情可以在一念之间发生变化,看看过去东西德的问题,谁能想到柏林围墙一下就垮掉了,我们也很担心美国的种族问题,但是现在非洲裔的欧巴马已经担任了美国的元首。年轻的一代,心中不需要背着很多上一代的恩怨,不必背着很多原罪,你们的思考可以带来非常好的、新的事情,年轻的一代应该在生活方式上多思考,怎样的生活方式是最符合人性、符合普世价值的。我们要民主,当然也要法治来融合;我们要富有,但也要有礼节,要富而好礼;我们希望经济发展,但也要兼顾社会的公平正义。像这类的思考,正是现代知识份子,尤其是大学生一定要出世来体察社会、体察人民,而不是走入象牙塔出世,这是我给各位同学的一点建议。

  总而言之,前几天国共两党的会谈共识之一就是,两岸人民同为炎黄子孙,这一代的两岸人民对于振兴中华和发扬文化具有共同的责任。两岸之间年轻的一代也应该距离更小,如果台湾现在来了很多同学,相处一段时间,不会觉得有什么不一样,很多思考模式都是一样的。听说大陆的大学生喜欢在网路上下载“康熙来了”这个节目,之前在一个很愉快的场合,他们要逼我唱歌,想听听一个70岁的老人唱情歌是什么味道,我就唱了“月亮代表我的心”,这是邓丽君的歌,结果一看每个人都在唱。台北市有101高楼,附近信义计画区内充满着年轻人喜好的活动,据我所知跟南京1912火红的广场相差有限。

  我觉得两岸文化可以一点一滴存异求同,“同”要怎么“同”?除了经济合作的力量,文化的交流上,我们同属于一个文化,这更是凝聚两岸感情不可磨灭的力量。我曾经有个观念,当大陆在文化大革命的时候,我曾觉得保存中华文化最好的地方是在台湾,但去年参观北京奥运开幕式,看到那种表达的方式,把五千年博大精深的文化表达的这么让人感动,我觉得我要调整看法。台湾也曾有一股逆流叫“去中国化”,去了半天不可能成功,因为生活不是意识型态所能改变的。

  今天到了南京大学,我特别要向各位同学提到,年轻一代在大学校园接受知识的启迪,思想不妨大开大阖,不必背负上一代的恩恩怨怨、历史原罪。

  以大陆这30年的改革开放来说,不论是“摸着石头过河”,或是我刚才看到校史馆内,南京大学胡福明教授首先倡言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这句话当时看起来是很有挑战性、抗议性的话,但是这句话得到邓小平先生的加持采纳,于是惊天动地的改革开放开始,带来今天这个局面。

  一个知识份子的思考,能带动这么深远的影响,各位同学都不要妄自菲薄,请你脑力激荡,看有没有更好的,可以影响下一代的思考模式,在你们的脑中涌现。
最后,我要做一个结论就是,希望大家在思想上可以大开大阖,但从过去很多经验,无论是在大陆或台湾,有个经验就是“避免走偏锋,尊重多元文化,发扬人文精神,珍惜两岸发展的黄金机会,共创两岸文化价值的新时代”。

  过去两岸之间都曾经付出代价,就是若以意识型态做主导的民粹路线,因为政治的激进偏锋,给民族带来灾难,这是我们研读中国现代史进展所得到的血泪教训。
我是佛教徒,前天到杭州用最虔诚的心到灵隐寺礼佛,方丈跟我说,灵隐寺曾经是红卫兵想破坏的对象,他们很感谢当时浙江大学的同学站出来保护了灵隐寺,我做为佛教徒,要深深为那些保护多元文化和宗教信仰的同学们,致上最高的敬意。

  范仲淹曾说“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这是中国知识份子最动人的传统。知识分子必须入世,为国为民,而不是出世进入象牙塔。知识分子必须站在历史浪潮的顶端,更应该为两岸文化价值的整合与创新,做出点点滴滴的努力和贡献。我在这里诚恳的期许南京大学的全体师生,未来能够发挥大学的角色功能,引领两岸文化的新潮流。

  在结束我的讲话前,我要再一次重申,从现在开始,我们都是南京大学的校友,下次各位同学碰到我可别忘了叫一声“学长好”,假如各位有机会到台湾来,不要忘了有位学长痴痴的在等着你们,最后再一次感谢,敬祝南京大学校运昌隆,各位同学鹏程万里,身体健康,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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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9日,“精彩在WO”第二届湖北省高校学生社团文化展演在武汉理工大学举行。本次活动由共青团湖北省委、楚天都市报、湖北省学生联合会主办,武汉理工大学承办,中国联通武汉分公司全程支持,活动旨在纪念五四运动90周年,集中展示我省高校学生社团风采,充分发挥高校学生社团在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成才就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省委高校工委副书记、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尚保建宣布活动正式启动,团省委副书记陈正祥讲话,武汉理工大学党委副书记夏江敬致欢迎辞,中国联通武汉分公司总经理王小辉等参加并观看展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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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正祥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学生社团在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引导学生适应社会、促进学生成才就业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他指出,近年来,我省高校学生社团发展迅猛,社团类型齐全,会员人数众多,活动精彩纷呈,极大满足了同学们丰富课余文化生活的迫切需求。他还就如何促进高校学生社团发展对全省高校共青团组织、学生社团和广大青年学生提出明确要求。

  启动仪式上,团省委、省学联集中表彰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演讲与辨论协会等14个湖北省高校'优秀学生社团标兵'和武汉理工大学原点文学社等61个湖北省高校'优秀学生社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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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此次社团文化展演的一大亮点,来自全省高校的19个国旗班(国旗护卫队、国旗仪仗队)进行了精彩的会操,并特邀武警武汉指挥学院国旗护卫队共同参与比武活动。湖北大学还为展演精心准备了舞龙舞狮表演,武汉理工大学国防生表演了擒敌拳,武警武汉指挥学院学员特邀表演了摔擒动作。同时各高校特色社团还带来了科技、环保、动漫、街舞、武术、特技、器乐、戏剧、时装秀等丰富多彩、各具特色的校园文化展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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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展演活动中,来自省内40多所重点高校、省属高校、民办高校、独立学院、高职院校的120余个学生社团,分理论学习类、志愿服务类、其他公益类、学术科技类、音乐器乐类、书法影像类、文学辩论类、体育武术类、戏剧舞蹈类、军事类、其他兴趣爱好类等11个不同展区,进行风采展示、联谊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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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团文化展演活动期间,省学联专题召开了高校社团发展研讨会,与会代表就如何进一步服务青年学生、增强组织凝聚力、促进社团发展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交流了很多宝贵的经验,提出了很多建设性的意见,共同推进全省高校社团健康发展。

 

 

 

 

 

 

 

 

 

 

 

 

 

 

 

一年之前的4月1日,教育部颁布的《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并规定独立学院开始进入为期五年的“过渡期”。去年,全国有4所独立学院转设为普通民办本科高校,备受关注。

 

另据了解,教育部办公厅于2009年2月1日发出《关于编报省级〈独立学院五年过渡期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各省市区“区分不同情况,逐校、分类明确工作意见和《办法》施行之日起五年内的进度”。这也标志着独立学院五年过渡期,开始进入了倒计时阶段。

 

独立是一批独立学院未来的发展之路,独立学院独立之路到底该怎么走?哈尔滨师范大学恒星学院发展规划规划处处长迟云平先生,近日撰写了《独立学院转设为民办普通高校的实践性思考》的文章,对此详细做了论述。在此转载部分观点,供广大网友参考。

 

去年,东北大学东软信息学院转设为大连东软信息学院、沈阳师范大学渤海学院转设为辽宁财贸学院、吉林艺术学院动画学院转设为吉林动画学院、哈尔滨商业大学德强商务学院转设为哈尔滨德强商务学院。这4所独立学院的成功转设,无论是在全国的独立学院大省的湖北,还是在最早试办独立学院的江浙地区,都备受关注。

 

迟云平先生认为,首批“转设”的独立学院集中出现在东北地区并不是偶然的,这与东北地区独立学院大多是民营成分占主体有关。相对于江浙一代“试办”较早的独立学院来说,办学的软硬件条件也许存在差距,但是有两点是毫无疑问的,一是达到了本科院校的设置标准,二是符合民办高校的设置条件。但首批申请转设的5所独立学院,有一所未能通过,原因在于全国高评委专家是严格按照20%的“差额”进行评议,有1所条件相对较差的院校在评议过程中被无情地“差”掉了。

 

迟云平先生认为,独立学院“转设”是国家的政策导向,是政府大力提倡和积极鼓励的。但是民营成分占主体的独立学院何时申报“转设”、能否成功“转设”并不以学院的意志为转移,而取决于自身的办学条件达标情况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的高等学校设置规划情况。迟云平先生称,独立学院“转设”面临的一大难题是,究竟是每三年有一次申报“转设”的机会,还是每年都可以申报?面对如火如荼的独立学院“转设”趋势,不晓得教育部能否顺应形势,适当加快节奏,适度降低标准,推进独立学院“转设”的进程。

 

迟云平先生介绍说,独立学院不仅是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的民办普通高校,也是民政部门治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迟云平先生认为一些院校名称类型,缺少 “业务领域”。比如黑龙江东方学院、广东培正学院、上海杉达学院、浙江树人学院、西安欧亚学院、烟台南山学院,甚至仰恩大学、西京学院、三江学院等,有直追清华、北大之势,但让人看不出它的优势学科所在,不知道它究竟是不综合院校,还是某一科类的院校。

迟云平先生在文中透露, 2009年独立学院计划申报转设为民办普通高校的有:哈尔滨工业大学华德应用技术学院、哈尔滨师范大学恒星学院、哈尔滨理工大学远东学院转设为哈尔滨远东学院、吉林农业大学发展学院、东北大学大连艺术学院、辽宁石油化工大学顺华能源学院、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四川外语学院重庆南方翻译学院、西南大学育才学院等

 

迟云平先生认为,独立学院“转设”成功与否的关键在于学院的基本办学条件,尤其是基础设施和师资队伍方面。特色亮点只是“附加题”,“得分”并不计入总分。如果基本办学条件达不到设置标准,便没有请专家组进校考察的机缘。所有的特色和亮点自然也无法被发现和欣赏,因此各独立学院要在增强竞争力上狠下功夫。

 

 

 

教发厅函〔2009〕15号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编报省级《独立学院五年过渡期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26号,以下简称《办法》),加强独立学院规范管理,平稳、有序地做好独立学院五年过渡期的有关工作,引导独立学院健康发展,我部决定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高等教育资源现状和独立学院发展的实际情况,编报《独立学院五年过渡期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工作方案》是一项时间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是贯彻落实《办法》的重要环节。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以党的十七大“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办学”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结合本地区高等学校设置规划,做好《工作方案》的编制工作。


     二、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从大局出发,加强对《工作方案》编制工作的领导,把规范管理独立学院,促进其健康发展,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要摸清本地区独立学院的总体情况,逐校分析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按照《办法》的规定,提出每所独立学院具体的工作意见和进度。确保独立学院五年过渡期和谐与稳定。


     三、《工作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本地区独立学院专业设置及布局等基本情况,对独立学院五年过渡期的总体考虑,拟出台的政策和具体措施。


     (二)区分以下不同情况,逐校、分类明确工作意见和《办法》施行之日起五年内的进度。


     1.各项要求均达标,拟报请教育部考察验收的。


     2.待理顺体制机制,充实办学条件后再报请教育部考察验收的。


     3.拟转设民办普通本科高校或民办其他层次学校的。


     4.拟终止、合并或并入公办普通高校、民办学校的。


     5.在既不扩大本地区现有独立学院数量、又符合本地区高等学校设置规划的前提下,拟新设的。


     四、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于2009年3月底前将《工作方案》报送我部,我部逐省(区、市)交换意见后予以核准。全国省级《工作方案》未经我部全部核准前,我部不受理新设独立学院的申请,同时,为保证《工作方案》切实落到实处,本通知下发前已报我部的申请材料一律作废。

 

                                                    

                                               二○○九年二月一日

 

 

 

教育部司局函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现将全国独立学院工作会议参阅材料《关于〈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的工作说明》印发给你们,请查收。

教育部发展规划司              教育部政策研究与法制建设司

                                    二OO八年三月五日

 

 

全国独立学院工作会议参阅材料

关于《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的工作说明

 

  —、关于《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的指导思想和起草过程

 

  独立学院试办以来,教育部一直十分重视并积极支持独立学院的试办工作。2003年,教育部下发了《关于规范并加强普通高校以新的机制和模式试办独立学院管理的若干意见》(教发[2003]8号,以下简称8号文件),对规范和促进独立学院健康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经过四年的摸索和不断规范,独立学院基本走上了一条健康发展的轨道。2001年独立学院有318所,在校生186.6万人,占全国民办高等教育在校生总数的53.4%;其中,独立学院本科在校生165.7万人,占全国民办本科高等教育在校生总数的88.7%。实践证明,独立学院对于深化高等教育改革、实现高等教育大众化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教育工作全局,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要求我们必须把提高质量作为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任务,建设高等教育强国。为推进独立学院持续健康发展,2006年,教育部明确了独立学院工作重点是稳定规模、规范管理、提高质量。

 

  党的十七大强调指出,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从而进一步明确了独立学院的发展方向和工作思路。近年来,一些独立学院出现了办学不规范的现象和问题,引起了社会各方面的高度关注。社会各界多次呼吁加强独立学院法制建设工作,实现独立学院管理规范化、法制化。2002年通过的《民办教育促进法》以及2004年施行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明确了举办民办学校的基本政策,为独立学院的制度建设,提供了充分的法律依据。2006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民办高校规范管理引导民办高等教育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国办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民办高等教育规范管理的有关政策。2007年初,教育部颁布《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若干规定》。民办教育规范管理逐步走上了健康的轨道。

 

  从法制角度促进独立学院的健康发展,是教育部长期坚持的工作方法和努力方向。教育部高度重视独立学院的制度建设工作。起草《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工作历时两年多,几易其稿,先后召开部党组会、部务会议、部长专题会共4次专题研究《办法》草案。按照《立法法》和《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的要求,在《办法》起草过程中,广泛听取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独立学院及其举办者的意见,先后两次发文征求对《办法》草案的意见,此外还数次到部分省市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征求意见之广泛和深入,是近年来教育部规章起草工作中比较少见的。文件起草过程,充分贯彻了教育部促进民办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指导思想;做出的诸多制度设计,充分体现了对维护独立学院及其举办者合法权益的重视;符合规章制定的要求,充分集中了各方面的智慧,反映了各方面的意见。可以说,《办法》的制定和下发,既是当前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宏观形势变化的需要,也是独立学院自身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

 

  《办法》延续了8号文件的基本精神,坚持了对独立学院“积极支持、规范管理、改革创新”的指导思想。《办法》充分体现了独立学院的“优”、“独”、“民”原则,“优”,就是要更加强调优质教育资源参与举办独立学院,更加强调独立学院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独”,就是强调独立学院在法律和制度上的独立地位;“民”,就是进一步明确独立学院的民办属性,促进独立学院在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上改革创新。

 

  二、《办法》完善了独立学院的有关政策与制度建设

 

  (一)明确了独立学院的属性

 

  从法律上明确独立学院的性质,是独立学院改革发展的核心问题,也是社会上普遍关注的重点。《办法》根据独立学院发展的实际,进一步明确了合作办学的模式。《办法》第2条规定:独立学院是指实施本科以上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与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合作,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的实施本科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独立学院是高等学校,计入本科高等学校校数统计。独立学院由普通高校和社会组织或者个人主要利用民间资金参与办学,必然导致独立学院的民办性质,从根本上符合《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因此,《办法》第3条规定:独立学院是民办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公益性事业。这样规定,有利于从根本上消除独立学院模糊的法律属性,有利于明确举办各方对独立学院的责任,促进独立学院健康发展。

 

  (二)明确了独立学院享有国家有关民办教育的奖励和扶持政策

 

  作为民办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独立学院依法享有《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办通知》等规定的鼓励、扶持政策。主要为:一是各级政府可设专项资金,用以资助独立学院的发展,奖励和表彰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二是各级政府可以采取资助,出租、转让闲置的国有资产等措施来扶持独立学院。三是国家鼓励金融机构运用金融、信贷手段支持独立学院发展。四是独立学院享受国家对民办学校的税收优惠政策。五是新建、扩建独立学院,政府应该按公益事业用地的有关规定予以优惠。六是独立学院教职工在业务培训、职务聘任、教龄和工龄计算、表彰奖励、社会活动等方面依法享有与公办学校教职工同等权利。独立学院教师职称评定纳入省级高等学校教师职称评定工作范围,并参照同级同类公办高等学校教师评聘办法和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七是独立学院学生在升学、就业、评奖评优,以及纳入国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等方面,与同级同类公办高等学校学生享受同等的权利。

 

  (三)明确了教育部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职责

 

  引导独立学院健康发展必须坚持鼓励扶持和规范管理并重的原则。当前,无论是校数还是在校生数,独立学院都在民办高等教育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因此,加强独立学院规范管理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不可推卸的职责。《办法》明确规定:教育部负责全国独立学院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独立学院工作,依法履行办学许可证管理、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发布、年度检查、表彰奖励、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等职责。  

 

  (四)明确了独立学院的设置标准和办学条件

 

  办学条件是独立学院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和保障教育质量的基础和前提。随着独立学院办学规模的扩大和国家近几年来对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重视,8号文件对独立学院办学条件的规定,已无法满足其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需要。社会上也反映,独立学院作为进行本科教育的高等学校,其办学条件应与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的办学条件基本一致。因此,《办法》明确,独立学院的设置标准参照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的设置标准执行;设立后的独立学院,应根据核定的办学规模充实办学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的要求。

 

  (五)明确了普通高校参与办学的无形资产必须计入独立学院办学总投入

 

  合作办学从法理上就要求各方有实际投入。实践中,不少独立学院办学协议中,普通高校参与办学的有关无形资产,并未计入独立学院总投入之中,不符合《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精神和规定。因此,为规范合作办学形式,《办法》第13条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投入办学的无形资产,应当依法作价。无形资产的作价,应当委托具有资产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无形资产占办学总投入的比例,由合作办学双方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予以约定,并依法办理有关手续。根据这一规定,需要认真研究并指导独立学院完善协议和章程。特别是要着重研究普通高等学校投入办学的无形资产的评估问题。各地要按照法律和政策的要求,加强对规范独立学院办学协议和章程的指导和把关。

 

  (六)明确了落实独立学院法人财产权的具体要求

 

  独立学院资产过户到学院名下,是落实学校法人财产权的基本要求。学院资产在过户前必须依法验资。新设独立学院,其资产须于筹设期内过户到独立学院名下;已设独立学院资产未过户到学院名下的,自《办法》下发之曰起1年内完成过户工作。独立学院存续期间,参与举办的合作双方均不得抽逃、挪用学院资产。从而从根本上保证独立学院的资产由学院依法管理和使用,避免其他组织和个人违规运作学校资产,防范办学风险。

 

  (七)明确了独立学院内部管理体制和机构设置

 

  建立健全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是保证独立学院依法治校的必然要求,也是提高独立学院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保障。《办法》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办通知》精神,明确规定,独立学院的理事会、董事会为学院的决策机构,院长负责学院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教学、财务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学院的教学、财务管理工作。

 

  理事会、董事会决定着学院的重大事项,对学院健康发展至关重要,因此,其组成人员应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诚信务实,热心公益事业。院长是学院教育教学活动的组织者和管理者,对学院的日常运作和办学质量起决定性的作用,因此,须熟悉高等学校的日常管理和教育教学活动,具备国家规定的任职条件。教学和财务管理机构应配备具有任职资格的专门管理人员。

 

  (八)明确了独立学院加强党团组织建设和维护安全稳定的职责

 

  加强独立学院的党团组织建设,对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促进独立学院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因此,独立学院必须建立健全党团组织。党组织应当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团组织应当发挥团结教育学生的重要作用。

 

  独立学院的法定代表人为学院安全和稳定工作第一责任人。独立学院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稳定工作机制,及时化解影响稳定的矛盾和问题。参与举办独立学院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当根据独立学院实际情况,积极采取措施,做好安全稳定工作。参与举办独立学院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要积极、主动配合做好独立学院的安全稳定工作。

 

  (九)明确了独立学院规范办学行为独立学院应当按照办学许可证核定的学校名称、办学地点和办学范围组织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不得设立分支机构,不得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

 

  独立学院招生简章和广告的样本,应当及时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未经备案的招生简章和广告,不得发布。独立学院应当严格执行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招收学生。

 

  (十)明确了参与举办独立学院的普通高等学校的有关权益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对独立学院投入的学校名称、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普通高等学校可以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从独立学院的办学结余中取得合理回报。此外,鉴于普通高等学校参与办学的管理资源和师资、课程等教育教学资源,一般难以计入办学投入的实际,《办法》第40条规定,独立学院使用普通高等学校的管理资源和师资、课程等教育教学资源,其相关费用应当按照双方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列入独立学院的办学成本。

 

  为保证独立学院的教育质量,《办法》还明确了普通高等学校对独立学院有一定的指导和管理权。第25条规定理事会或者董事会不纯粹按出资数额分配人数,普通高校的代表不得少于五分之二。规定普通高校对独立学院院长有优先推荐权。规定普通高校对独立学院的作第一责任人的基础上,要求参与举办独立学院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当根据独立学院的实际情况,积极采取措施,做好安全稳定工作。

 

  (十一)明确了参与举办独立学院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的有关权益

  依法保护社会组织或者个人的合法权益,对于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入到教育领域,促进独立学院健康发展十分重要。《办法》把保护参与举办独立学院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权益,作为重要目的,并做了一些新的制度规定。一是,进一步明确参与举办独立学院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与普通高等学校一样,都是独立学院的举办者之一,有利于发挥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办学的积极性。二是,明确了独立学院出资人依法可以从独立学院的办学结余中取得合理回报。

 

  (十二)明确了独立学院学生的有关权益

 

  保护广大学生的合法权益,是《办法》重要的立法目的。《办法》通过多方面制度来保护学生的受教育权和其他权益。一是,明确了独立学院学历、学位制度。《办法》第38条规定,独立学院对学习期满且成绩合格的学生,颁发毕业证书,并以独立学院名称具印。独立学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取得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对符合条件的学生颁发独立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这有助于独立学院真正发展成为独立建制的高等学校,也有助于保护学生依据教育法享有的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权利。二是,第条明确了独立学院终止时应当首先妥善安置在校学生。然后才开始进行财务清算和财产清偿。三是,第52条规定独立学院终止时仍未毕业的在校学生由参与举办的普通高等学校托管。毕业后仍可以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三、贯彻《办法》的工作思路和要求

 

  我国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进入了新的历史时期,独立学院也由试办阶段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今后,作为民办高等教育的一种办学模式,独立学院应该严格执行民办高等教育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将发展重点转移到稳定规模、提高质量、规范管理上来。

 

  (一)切实稳定独立学院的发展规模.稳定规模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对独立学院工作的迫切要求。根据国务院第135次常务会议的决定和《教育部关于“十一五”期间普通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今后,高等学校设置要在稳定规模的大前提下,科学谋划发展,精心组织实施。因此,包括独立学院在内的高等学校数量不再是发展的重点,而应当把重点放在提高质量和优化结构上。严格控制新设独立学院,不仅符合国家高等教育发展的总体思路,而且有利于提高现有独立学院的办学质量和效益。

 

  (二)切实提高独立学院教育教学质量.提高质量是对高等教育的总体要求,也是独立学院建设的主要目标。作为高等教育的组成部分,独立学院应当按照国家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要求,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走内涵发展的路子,充分利用体制机制的特色,增强办学实力,向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教育资源。参与举办独立学院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当按照合作办学协议和国家有关规定,对独立学院的教学和管理工作予以指导,完善独立学院教学水平的监测和评估体系。

 

  (三)切实落实独立学院规范管理的各项制度与措施。规范管理是保证独立学院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当前独立学院办学中存在着的一些不规范行为,制约了独立学院的健康发展。因此,与民办高等学校一样,必须按照《国办通知》的要求,把加强规范管理,促进独立学院依法办学,引导其健康发展,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

 

  (四)切实做好独立学院的学生工作和安全稳定工作。《办法》对独立学院的新定位以及对学生学历学位证书的规定,对学生可能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办法》下发后,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立即组织本地区独立学院,按照国家规定申请学士学位授予权。2008年秋季及以后入学的独立学院学生,凡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均以独立学院名称颁发学士学位证书,2008年秋季前入学的学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按照“老人老办法”的原则,可申请获得其他学位授予单位的学士学位。各地应当通过适当方式向广大学生宣传《办法》的新规定,切实维护广大学生的合法权益。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独立学院和普通高校要落实安全稳定的责任,切实做好独立学院的安全稳定工作。

 

  (五)积极做好现有独立学院的规范和办学许可证的发放工作。考虑到独立学院的复杂性和实际情况,国家对已设独立学院给予了五年的过渡期,并明确了相关政策:(1)基本符合《办法》要求的,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向教育部提出考察验收申请,教育部组织考察验收,并对考察验收合格的独立学院核发办学许可证。(2)符合普通本科高等学校设置标准的,可申请转设民办高等学校,颁发民办教育办学许可证。(3)既不申请考察验收,也不申请转设民办高等学校的,可继续教育教学活动,但必须按照《办法》的要求,规范体制机制,充实办学条件,在保证教育质量的前提下,有序地做好报请验收或申请转设工作,过渡期结束后,严格按照《办法》的要求办理。

 

思政课大实践受到学生真心喜爱

——来自武汉工程大学思政课改革的实践
 
 
“有些东西,当没有接触和了解时你会对它产生抵触情绪,有时候这种感觉甚至相当强烈。然而当你无法避免地接触到它,你会慢慢地开始喜欢它,并渴望更深入系统地了解它。对于《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这门课,我就有这种感觉。”这是武汉工程大学06绿材1班祝吟和她的同学们的共同感受。
 
在武汉工程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思政课”)实践教学为什么如此受学生欢迎?武汉工程大学党委副书记、思政课教学改革领导小组组长叶芃教授的答案是:在实践中绽放的理论之花最为绚丽。长期以来思政课教学效果难如人意,一个重要原因是资源短缺严重制约着实践教学的全面展开。我们的做法是:有效整合校内外各种资源,使大学生全员参与、个个体验思政课的实践教学活动。” 近年来,武汉工程大学不断改革和创新思政课实践教学方式方法,逐步建立起大学生真心喜爱、人人受益的“大实践”教学模式。
 
计划单列学时和学分
 
实践教学是高校思政课教学中的重要环节,对提高教学的实效性具有十分独特的作用。2005年以来,武汉工程大学围绕思政课实践教学总目标,积极整合校内外教育教学资源,制定了详细可行的实践教学计划。
 
根据中央文件精神,武汉工程大学出台了《关于思政课课程设置的意见》,将实践教学环节纳入教学计划,规定每门课程的实践学时和学分,其中,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简称“原理”)、“中国近现代史纲要”(简称“纲要”)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简称“基础”)8学时、0.5学分, 概论28学时、1.5学分;四门思政课共计52学时、3个学分。该计划于2006年秋季开始实施,这比《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思政课师资队伍建设的意见》(教社科[20085号)中的相关规定早了近4年。
 
为保证全员参与,学校将学时最多的概论”课安排在第四、五两个学期上课,将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学分分别上网,即学生除了获得4.5个理论课学分之外,还必须通过参加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获得1.5个实践学分,才算修完概论”课。如果因故漏掉实践活动或成绩不合格,必须补修或重修。
 
理论研究成果作指导
为找到有效整合和利用思政课实践教学资源的途径和方法,该校以多个省级和校级教学研究项目为中心,积极开展教学研究,在《光明日报》、《高等教育研究》、《思想理论教育》、《学校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等刊物发表了18篇相关研究论文,出版了1部关于实践教学资源整合利用的较高水平的专著——《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资源的整合与利用研究》。
 
这些重要研究成果准确把握了当前有效开展思政课实践教学的资源约束条件,明确了实践教学资源及其利用现状,构建了思政课实践教学资源整合与利用的理论体系,提出了思政课实践教学资源整合的形式与途径,创建了基于资源整合与节约效能原则的“大实践”教学模式,并据此完成了原理”、“概论”、“纲要”和“基础”四门课的实践教学内容设计及其详细实施方案,为实践教学改革提供了科学理论指导。
 
资源共享与合力育人
 
武汉工程大学在有效整合和利用思政课教学单位与相关职能部门、各学院资源以及校外资源的基础上,构建了一种资源共享、合力育人的思政课大实践”长效机制。
 
为充分整合实践教学资源,调动各部门实践育人的积极性,武汉工程大学成立了由主管思政课的党委副书记、分管教学的副校长任正、副组长,课程教学单位、宣传部、教务处、人事处、学生处和团委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思政课教学改革领导小组,研究解决实践教学改革中遇到的问题,协调校内各资源拥有部门的关系。2005年,学校召开了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会议,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实施意见》,2008年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的若干意见》,对整合利用全校资源实施思政课大实践”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思政课实践教学构建了长效机制。
 
该校通过对教学计划、教学内容、师资队伍、活动形式、实践经费、实践基地等资源的整合,将思政课的实践教学与校内外各种文化科技活动、社团活动、社会调查、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科技下乡和专业实习等结合起来,使学校各部门都成为思政课实践教学的实施者,形成了合力育人的良好局面。2008年暑假,学校组织06级全体学生开展的“概论”课“大实践”,就是思政课实践教学“合力育人”的体现。本次实践采用学校统一组织和个人自主实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学校统一组织的社会实践有两种形式:一是由教务处下达计划组成校级学生实践团队,由概论”课教师拟定实践主题、制定实施方案并随队指导,校团委负责挑选学生、安排行程和食宿,校宣传部负责宣传报道。二是各学院组织的专业考察、科技下乡等社会实践小分队,由学院团委组织、专业教师带队指导。要求学生将思政课社会实践与专业考察、科技下乡结合进行,并按要求撰写社会实践报告。
 
全员参与使人人受益
 
全员参与是武汉工程大学思政课大实践”的重要原则。按照教学计划,学生在校期间除参加各种校内实践教学活动外,至少还要参加一次以上、以思政课内容为主题的校外社会实践活动。
 
2008年暑假,学校对参加“概论”课自主实践的学生进行了精心组织,教师围绕主题给学生列出了106个参考选题,要求学生任选一题进行为期12周的社会实践,指导学生根据自己的专业特点、兴趣爱好和方便的原则选择实践题目与实践地点。学生可独自完成实践,也可以自由组合进行实践,实践结束后填写大学生社会调查信息反馈表”,并按要求和统一格式撰写实践报告,在新学期开学后的第一次“概论”课上提交,由任课教师评定成绩并上网。
 
2006年秋季开始,武汉工程大学根据思政课实践教学实施方案,先后在060708级开展了各种实践教学活动,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三年来,学生共有87199人次参加了各门思政课的实践教学,参与率百分之百。调查表明,该校学生对大实践”教学模式普遍持欢迎态度,他们开始真心喜爱思政课,满意率达到90%以上。
 


 新华网武汉4月22日电   21日下午,武汉工程大学大礼堂座无虚席,来自省属高校1400余名辅导员和学生党员代表参加省属高校学习实践领导小组举办的“湖北省属高校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辅导员学生党员专场宣讲会”。专场宣讲会报告专家深入分析了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动员广大辅导员和学生党员通过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发挥引导示范作用,帮助毕业生树立正确择业观就业观。

 

    高校学辅导员和学生党员是大学生思想状况的“第一知情人”,是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生力军。湖北高校有专职辅导员5900余人,学生党员14万余人。湖北在高校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中,针对辅导员和学生党员,以服务大学生就业为载体紧抓学习实践活动,做好他们的学习培训工作,动员他们将学习实践活动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大力在毕业生中开展国情、社情教育,引导学生正确看待就业形势。

 

    在择业就业中,湖北要求学党员学生以身作则,现身说法。武汉工程大学就要求学生党员做到“四个一”:一是转变就业观念,带头投身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鼓励特色就业;二是完善自身素质,提升就业能力,拓宽就业领域,使得自身能够顺利就业;三是开展就业互助,充分发挥学生党支部的作用,积极收集信息、出谋划策,帮助身边就业困难的同学;四是参与就业指导,结合自身择业经历,现身说法,引导低年级学生科学发展,为就业做好准备、打好基础。

 

    武汉工程大学环境与城市建设学院安全工程专业毕业生陈海军是院学生党支部书记,去年12月已找到工作的他承担起收集就业信息的责任。通过他与往届学长联系,周晓辉、韩杨两位同学与中铁十二局签定就业协议。目前,全班22个人已全部找到工作或考研上线。

 

    武汉工业学院机械学院在各班确定了“就业负责人”和“就业信息员”,要求学生党员在就业中第一步工作是自己带头,勤搜集发布信息,勤跑招聘会,力争自己先做就业先锋,同时积极带领帮扶同学。到目前为止,全年级78名党员有91%签订就业协议和考研。第二步就是各位党员负责帮扶本班还没就业的同学,每一个党员负责与2-3个同学结成小组,为他们搜集招聘信息,讲述招聘面试中注意的问题和细节,对参加面试失败的同学分析原因,总结教训;为打算签约的同学提供咨询参考;对窝在宿舍不动的同学重点引导,转换观念,陪同他们参加招聘会。对帮扶对象注重信息反馈,及时跟老师沟通。通过集体努力,目前机械工程学院签订就业率达到60%;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专业已近80%。

 

    武汉工业学院要求辅导员专门设立《考研、就业专栏》橱窗,及时张贴毕业生关心的内容。一些辅导员自找题材,给毕业生开设《求职礼仪》、《工科女生的求职心理辅导》、《面试,你准备好了吗?》等课程,把就业政策、应聘知识和信息第一时向学生传达。辅导员还注重加强心理辅导,组织学生团队辅导,减轻毕业生就业心理压力。

 

    湖北经济学院辅导员王友刚在他的学习心得中写道:“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作为高校辅导员,就是要以生为本。学生辅导主要包括生活学习、择业就业、理想前途、身心健康等辅导,帮助学生树立科学的择业观就业观,引导毕业生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这是我们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