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很多年前看过一个韩国片子叫做《我脑海中的橡皮擦》,片子中的女主角渐渐忘记了所有的事情,就如同用橡皮擦抹掉所有的铅笔字。看的很心酸,看的很纠结。可是我深信,在她的心理,她记得所有的一切,快乐抑或痛苦。
昨天洁子打电话来,告诉我,她的姥姥检查出来有老年痴呆症。意味着可能将来不会再记得她,甚至和她有关的一切。她说:我最爱的人却不记得我,我无法接受这样的事实。
我心里很难受,听她说完之后,竟然半天说不出话,不知道该如何来安慰她,又或者觉得我说什么都是牵强的。她心里的痛,不是别人的几句安慰就可以减轻的。
我说,姥姥一定会记得你。因为她的脑子可能无法再记住你,但是在她的心里,不会忘记你。
我想到了那部韩国电影。
(2011-11-27 11:18)

晚上睡觉前有阅读的习惯,而最近挑灯夜读的是读刘瑜《送你一颗子弹》。这本书年初就要买,但是当时卓越没有货,一拖再拖。读书也有猎艳的心理,碰到心动的,就会插个当的先读。而有些书注定早晚要看的,就会无情的被插当的书又一次的搁浅。
于是在连续看了四本小说之后,决定要看一本散文随笔类的书。一是不会因为情节而无法入睡,二是可以刺激写作的神经。而就在那个晚上,当我看到刘瑜说到这句话:有些人注定是你生命里的癌症,而有些人只是一个喷嚏而已。这一切,据说都是“因了冥冥中的缘分”。我感觉,我大脑里的每个细胞开始进入混沌的状态,开始因为思考这句
上大学时候读过二本印象深刻的书,《失乐园》和《廊桥遗梦》。
之所以记忆深刻是因为《失乐园》被男同学封为情色圣典而广为流传。《廊桥遗梦》则是被女同学封为爱情圣书而含泪读阅。传到我这里的时候,书里的内容都被讲的差不多,于是,这二本书我都没有读下来。
关于书中具体的文字已经没有印象,只记得大概的情节。不过这二本书的名字总是无法忘记。
前几天,从新开始读《失乐园》。让我意外的是,没有感觉到似曾相识的文字,而似乎更是一本从未听及的爱情小说。二个晚上读完之后,我明白为什么大学那会不能够读到书中的灵魂,又想到同样的另外一本《廊桥遗梦》。原来,这些年的感情历程,这些年的爱情经历,让我可以与作者有心灵的沟通。
婚姻和爱情
都说有爱才幸福,是不是真的爱了就幸福了?
这个问题的回答会因人而异,即使同一个人,也会因心而异。
当你深刻的感觉到爱的甜蜜,你看到了幸福。当你执意要封存这些幸福,你便失去了爱。
男人总在物色一个懂自己的女人,希望这等女人如寄居蟹一般依赖自己,服从自己。当他找到了这样的女子,他幸福了,虽然是暂时的。这种幸福会随着身体和灵魂的沟通变多或者变少。幸福少了,男人接着开始猎艳。幸福多了,就暂且安下心过着日子。
女人也在找懂总自己的男人,却没有男人那们幸运。只怪女人太多时候都会敏感,会犹豫,会追求完美。于是,找不到懂自己的男人,即使沉浸在充满幸福的爱里,却总觉得少了些什么。
初中的时候有堂课叫做阅读课,老师收集了很多杂志,书籍给学生们。要求大家准备一个阅读笔记,每次上课都要记下阅读中为之感动或者有意义的文字。我的本子是在普通不过的红色塑料皮,里面我贴了很多的不干胶作为装饰。那时,特别喜欢这堂课,因为不用考试,只要动手写写抄抄就可以。那是我的第一本读书笔记,厚厚的本子写了差不多一半。可惜这门课只有一个学期,以后的日子也曾经抄过一些,写过一些。
时隔多年,想到那本笔记已经不知去向,却越发的想要再找到看看其中的内容。虽然明知道会是一些稚嫩的笔迹,会有一些不搭边的不干胶装饰,会是一些那个时代为之欣喜的文字。
不知去向的读书笔记,还留着青葱岁月的一些痕迹。如同一些留不住的风景,却依旧有曾经的一些片段。好像守不住的心,也曾经有过爱过的伤痕。
想想这么多年,很多的本子上都曾记
(2011-08-09 10:52)

放假一直在看一些如同《盗墓笔记》这种重口味的小说。夜深人静的时候看的会害怕,尽管如此还是执着故事的情节,为的就是要看到最后的结局。
看的太多也会觉得腻,于是在某个下着雨的晚上,下载了《普罗旺斯的一年》,懒在床上,按着MP5一页一页的看着。那个时候很怀念真正的纸张感觉的书。感觉即使是白色的纸,黑色的字,但是你会看到那一片的紫色,你也可以闻到那薰衣草的幽香。
这本书,之前很多人推荐过,不过一直没有买。自己的想法是,这书差不多就是洋洋洒洒的风景文字,华而不实的语言把普罗
(2011-08-07 19:12)

女人这辈子可以喜欢很多颜色,可爱的粉色,清新的绿色,高贵的紫色,幽怨的蓝色。不过,不管什么喜好的女人都会在一个瞬间只迷恋单纯的白色---穿上婚纱的那一刻。
只有一种颜色的婚纱却出奇的让女人痴迷,如同被施了魔法一般,任何女人都逃不过那件婚纱的诱惑。想来,也是事出有因。
女人在披上婚纱那一刻,顿时充满了幸福感,由内而外的自信满满。于是,即使素颜不施粉黛,依旧可以光彩亮丽。只因为那纯粹的白色掩饰了一切与幸福无关的杂质。
而那件白色的婚纱又是万能的婚纱
【89岁老人17年中垃圾堆捡菜,捐助全国数十名贫困学子】据山东商报,山东烟台89岁贫穷老人刘盛兰,17年几乎未尝肉味,没添过一件新衣,甚至连馒头都舍不得买。他却慷慨地将所有钱财捐给全国各地的贫困学子,最多时同时捐助50个学生。“工资太少,只好这个月寄这个,下个月寄那个。
在微薄上看到了这样的一条报道,看完之后心里酸的要命,立刻转发到我的微薄里。限于微薄的字数要求,还有那些这些的原因,最后一句“你们懂得”草草带过。
可是,还是想了半天,心里纠结的要命。
记得前阵子有个学生说,把自己不穿的衣服通过邮局邮寄的方式,邮寄到云南某个贫困山区。我问他,是免费邮寄还是自己花钱。他说邮费花了70多元。
为什么我们的邮局
那天给学生们上的最后一节课,我似乎说了很多和课程无关紧要的内容。
我说你们要知道自己喜欢的是什么,并尝试着付出努力。可是更多的疑问就此而生,因为只有20岁的TA们实在不知道到底喜欢的什么。
回想起我的20岁,混混沌沌的过着大学悠闲的生活。想起来看过印象最深的书竟然是《失乐园》。也曾逃课,被老师点名。还有一次在课堂上打开易拉罐饮料,被老师撵出教室。和宿舍的姐妹彻夜谈心,说着自己对未来的憧憬。下课和同学们奔到食堂,只为抢上一口热乎饭菜。
那段时光是我第一次过真正的集体生活。突然融入到8个人的宿舍,面对其他7个陌生人,是一种惊喜和好奇。和所有人一样,刚开始的时光总是充满美好的回忆。兴趣和爱好似乎也在不断的受着周围的影响。比如大家计划着要开一家小店,卖这卖那。还计划着8个人的集体旅行,喜欢哪里就一直留在那里,
昨天在微薄上发了一条状态,祝贺我的学生新婚幸福。他们二个是我刚做老师教的第一批学生。二个人从大学开始的爱情长跑,然后一起读研,找工作,现在和我一样也是老师。
状态发了之后,收到现在教的学生的一条回复:你老了。
哼了一声之后,马上回复:我永葆青春。
估计对方也是微微一笑,回复:就好像年轻人都喜欢说自己成熟,老的人都喜欢说自己年轻。
对于这样的话,我觉得甚是有道理。不过还是狠狠的扔一句:你到我这个岁数,肯定没有我的年轻和成熟。
想一想,年轻的时候总想打扮的成熟一些,为了给人留下一个沉稳的印象。岁数大了以后,尤其是女人,生怕听到别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