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在办公室烦躁的抱怨着天气清冷的时候,我收到了她的信息。
是条彩信。打开来看,一张照片,是一张阳光破云的照片,后面附着短短的一句话:天好冷,望这阳光能在寒风凌列的冬日里给你送去丝丝的暖意。
照片里的云层很厚很暗,但那阳光却尤为耀眼,甚至温暖。
突然间,很想她,很思念这个女子。
如她所讲,十年了,我们认识有十年了,断断续续的联系,纠结的关系,说不出的感情。时间逝去,一切落在心底,经常思念,不敢想。
她是我在人生第一个无助和惶恐的时候,站在我身边给与我力量和希望的人,让人艳羡。那时,对她满心的感激与爱。也是她,在我于无助和惶恐之中恢复时抽身离去,站在我对面,转过身,留给我一个我触摸不到的冷漠背影。失望和无奈,在她与我之间,建起一道帷幔,我看得到她,看着她笑,她快乐,却不再和我一个世界。
我也最终学会转身,把曾经所有的美好,不甘心得拂入心
记得你对我说过,身边的那个人,将是永远陪伴的人。“永远”不止于生命,一生有限,时间无限。当我们老了,去了,我们的骨灰将葬在一起,那才是永远的在一起。你说你希望我们是彼此生命里的这样一个人,永远都在彼此身边,不离不弃。
你将是我的新郎。
当你推开那扇贴着耀眼的红双喜的白色的门的刹那,当你捧着心爱的百合,单膝跪在我面前,笑眼盈盈得看着我,身边所有的人都安静下来。多年来梦想的画面变为现实,我来不及做出任何反应,太多的紧张,太多的幸福,我只是笑着。我静静得坐着,双手相握,等你来牵。你将是我的新郎,从此以后你便是我的一生的伴。
我终是你的新娘。
你说你最初的时候,从来都不敢想我们会走到今天。当你用力推开门,看到一身白纱的我,满心的感动,你说你好想拥住我。你说当你把戒指推上我的左手无名指时,你好想把我的手放在你的臂弯里,对我说带我回家。你说当你找到我的鞋子的时候,鞋子似乎已经不重要了,只想抱起我,带我回家。
今天不忙,上来看看。
把所有链接的好友都看了一遍,发现原来不是我一个人遗忘了自己的博客。
我对维拉说,我最后一次更新还是在2月4号。
维拉说:王小月你的博客是很久不更新了,也不知道你最近是太安逸还是太忙。
和维拉分开来住之后,我就整个人变得慵懒和拖沓。
她现在每天奔波于公司和家之间。我经常会很羡慕她的这种有目的的奔头。
我昨天还在嘲笑自己,按照法律依据,我在上海举目无亲。想来真是悲凉。
很久。不会写字了。
生疏感。先前那点儿想用文字表达的欲望,随着一天一天的麻痹,开始丧失。
于是知道,习惯真是一件由来已久的可怕的事。
我的生活渐渐变得不可诉说。懒惰加之陌生,更有一些变化,随着自己开始的躲闪,缄口不谈内在的感知了。这也是我自己有时候突然感到自己也陌生的原因。
对于明天。自己真不知道是否该用哪种词汇来包裹,用哪样色彩来粉饰。一天一天的度过,从自己的早晨,一直到别人的黄昏。
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我都不愿听到这首歌,删除了我储存在各个地方的这首歌曲。我害怕,害怕听到后那时的感觉再泛上心头,我会觉得内心的卑微被剥离得无处可逃。
不记得那时是否和你合唱过这首歌曲,不记得了很多事情,只记得那时的阳光迷离,泪光闪烁。
我会想,那句对不起,是不是你留下的,因为只有你知道我在说什么。
我有时会后悔,当初没有刻意的保留,于是便丢了你留下的所有痕迹,甚至删去了那年那封一直没有发出的情书,那里的感觉就像这首歌吟唱的一样,那样无助,那样卑微,那样在低身奢求。有时想不起你的模样,有时记不起你的声音,有时连你的细枝末节都触及不到,可我还是会去想,会去思念,去轻轻抠动当年留下的疤痕,提醒自己,并不曾忘记,也不要忘记。
只记得阳光下,你眯起眼睛,歪着头微微笑的模样。
我也会跟着弯起嘴角。
周末生病了,烧了一把已经多年没有发的烧,虽然温度不高,但足以让我难受至极。
周五的头痛,我没有足够重视,于是,惩罚便在接下来的时间里开始濒临。
上一次生病,还在两年前,那一次,阑尾炎在没有任何先兆的情况下突袭。我不知道我怎么了,我以为自己出现什么意外,生命位于边缘。且在夜里,我独自一人。我睁着眼睛,看着无边无际的黑暗,我伸手触摸台灯的开关,却不小心打翻桌上的杯子。我给海狸打电话,他关机。我给他发信息,我说我好怕,我好疼,我说你在哪里,我说我要死了。我摸不到床头的纸巾来擦眼泪。我爬起来找胃药,翻箱倒柜,找到一个过期不久的药,掰了一粒放进嘴巴。我在床上缩成团,用被子抵着肚子,迷迷糊糊的睡过去。再醒来,是因为胃里的灼热,似乎在燃烧着腹腔里的内脏,似乎有无限多的内容要从体内喷涌而出。我趴在马桶边,吐不出来;累了就坐在马桶上。我想打电话回家,想听听爸妈的声音,可看看手机,才夜里三点多。合上手机,我已经哭不出来了,只等着天亮。
就这么一趟一趟的往洗手间跑,一遍一遍的爬上床,一
我的脑海中,总有一个画面,就是维拉拎着长裙,在阳光下奔跑,头发在脑后飘扬。
维拉就是这样的一个女子。单纯而童话,快乐的很简单。
她总是喜欢坐在我斜对面,撑着下巴,眯起眼,对着我笑,露出可爱的小虎牙。
我喜欢她这个样子,我经常会想,多年后,当我们从彼此的生活中淡去的时候,我一定会怀念这个情景。
初识维拉,是在寒冷的冬天,维拉的热情和欢快的话语让窗外的白雪开始融化,印象中,她总是简单的没心没肺,开心的没有源头,生活中的烦恼似乎被她崎岖的虎牙扭曲得支离破碎。那时候,她喜欢用那个黑发红裙的漫画女孩做她的电脑桌面,她说她就喜欢这样子,这让我想起她的时候,总是会想起一片嫩绿色的树叶在阳光下反射着露水的光芒,不知道为什么。
和维拉在一起的时候,我更喜欢懒懒得坐着,看着维拉奔前跑后。维拉走路时,双腿往前甩动的幅度总是不小,因此腰肢扭动的很是厉害,看她走路的姿势让我担心她有一天会不
6月21日。
终于颠覆了keep了八年的形象,甩出了一头卷发。
看着镜子里过腰的头发大段大段的散落在地,似乎并没有这么多年来口口声声所谓的不舍,盯着满头的卷棒,心里却有点空。记得前些日子在家整理东西时,触碰到以前一直用的沙宣的垂顺洗发水,突然满心感慨,以后再没有资本向别人炫耀那一头的又黑又直的长发了,心口堵着,说不上来什么滋味。
我并不知道我烫卷了头发是出于什么,身边几乎所有的人都不能理解,同样都在问我为什么。我总是说我这个样子已经8年了,该变变了,趁年轻。
8年前,一位看相的先生对我说,留长头发,以后会比较顺一点。我当时看着他的嘴巴一张一合,什么都没听进去,唯独记住了这句话,莫名得听从了这句话,用8年的时间,从短短运动头留过了腰,其间修修开叉发梢,从来没有舍得
记得一部电影里有这样一句台词:如果有一天,你突然想记起了他,说明你已经忘记了他。
是么?说明我已经忘记了他。
那次的见面,我用昔日的目光望着他的样子,他一如往日,无视着我。
两个他,心中的影子早已重合,甚至更多时候,只听得到他的声音,记不起他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