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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发了个毒誓,这辈子第一次发毒誓。
你知道,我最爱我的奶奶。于是,我竟然用我奶奶发了这个毒誓。
这个毒誓,我自己听了都害怕。
我狠过心,但没这么狠过心。
以前我的话你已经习惯了我会反悔,会回头,会妥协,所以你习惯了我的说话不算数。
这次,我幼稚的无知的无耻的发了这样一个毒誓。
你应该知道,我这下,绝不会反悔了。
我一直觉得你不愿意接受之前我狠心的决定,而其实呢,我自己真正接受了吗?
……………………。
我知道其实这一切都不至于让我做出这样一个决定。
在这个空白的博文栏里,我空白了许久。
每当我一想起我们刚认识的那段时光,
当我翻开酸奶去年夏天发给我的长达10000多字告别信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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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第一次开车,就在我家门口那条街上。兴奋。
全运会八一男篮竟然没进决赛。广东队和山东队打决赛,挺没劲的。
时隔两年,再次吃上宜家的热狗。
不知道为什么,想念香港。
老弟说他想排恋爱的犀牛,虽然被我一口否定,但是我又何尝不想排它呢?
冲动让我决定明天去看《恋爱的犀牛》,订票,管他三七二十几七大姑八大姨再看一遍。
上次看是去年的这个时候,再上次,就是非典那年了。
《恋爱的犀牛》是个关于爱情的故事,某人看完了以后说他看懂了,坚持。
编剧廖一梅说,爱是自己的东西,没有什么人真正值得倾其所有去爱。
但有了爱,可以帮助你战胜生命中的种种虚妄,以最长的触角伸向世界,伸向你自己不曾发现的内部,开启所有平时麻木的感官,超越积年累月的倦怠,剥掉一层层世俗的老茧,把自己最柔软的部分暴露在外。
这种柔软,也许让你坐在剧场的时候不是一个观众,而是一个当事人。
看戏的时候,你欣赏着一个一流编剧驾驭文字的扬扬洒洒,你捧腹着每一个埋伏好的引你发笑的喜剧点,而最终,打动你的是马路对明明的爱如犀牛图拉一样的纯净。
为什么叫《恋爱的犀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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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翅吧搬家了。
某年某个夏天的某个半夜,睡不着觉穿着背心短裤跑到大佛寺后面这家翅吧里一个人吃了一堆烤翅。
现在已经搬走了。新的地址和名字我都不知道了。
老弟在中医药弄了个戏剧社,想请我帮忙起步。他倔强的要排《恋爱的犀牛》,肝儿颤。
他说他把他的所有感情都给了另一个人的事业。说这句话的时候喝着麦当劳里的香草奶昔。
有一天在一个音响比曾哥还绵羊音的KTV里,唱《可不可以爱》差点落泪。上次唱这首歌是三年前。
谢霆锋的《边走边爱》第一次在KTV唱。想点《香水》,自行跳歌了。上一次唱还是初三。
后来点了一首久违的歌,无印良品《身边》。上次唱这首歌还是六年前。
想点一首房祖名的《最动听》,可惜没有。
某天去宜家就为了吃个晚饭。上次去是两年前。
某天去了迪卡侬,用商通卡买了件绿色帽衫。上次去是一年前。
这周六看了《阿童木》,一个二流编剧二流画功二流制作的二流中美混血动画,已经在国内算的上顶尖了。
阿童木原来叫Toby,上一次叫这个英文名字,还是十几年前。
电影看完出来发现崇文门新世界11周年店庆通宵不打烊,里面的人跟不要钱一样,
我又回来了。
看了看我博客里第一页沉底的文章还是08年7月份的。
老想给自己的生活做个阶段性划分,换个博客,把回忆都埋在以前的博客沉在庞大的网络信息库里不再被机记起,可是找来找去,换来换去,还是换回到这里了。
原因可能只有一个,再找不到像新浪博客里乔丹这个主题模板这么好看的博客页面了。
但下了唯一一个狠心,还是把家里的电脑换了。毕竟几千块大洋的东西,不可能也换来换去的。
连载《人海》根本连不下去,除了没有时间以外,每次想起一段所谓回忆,理性就开始疯狂杀戮感性细胞,直到把感性细胞一个个扼杀在空白的WORD文档里,每此都只剩下一个想了俩小时的标题然后存档关机。
本来约好和艾爷合写一部小说,结果也半途而废,搞得自己不得不失踪在人海中,丫哭着喊着问我要稿子我最终在QQ里发了个故事大纲然后永远黑白头像。
丫在我QQ里疯狂给我开追悼会。追悼我们曾经热血沸腾的1999年。
我不知道该怎么概括这将近一年的风平浪静,好久不写文章手也生疏到开始提笔忘字言辞匮乏了。看自己几年前的写的文章,感叹着那时候所谓的“文笔”,哭笑不得,乐无不尽。
我又不是那种绞尽脑汁想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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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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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各位亲朋好友关注我的博客。
从2008年12月16日起。“谢谢你在人海中”将进行长达无限期的连载。
连载的命名确定,内容涉及个人经历以及回忆并掺杂个人意淫成分。
路人可知其果,不必对号入座。
10月末和11月初。疯狂找剧本。
可能是这一年里我去图书馆次数最多的一段时间了。
小侯哥哥借给我的那本《琥珀+恋爱的犀牛》一直在书包里呆着。
琥珀。
很少关注这个词,但在我上大学前看过孟京辉的《琥珀》,
当时觉得如此商业化的笔墨一定没什么意思,
可是我还是在结尾的时候哭了。
琥珀不是动物,可是动物是它的内在;
湖泊不是植物,可是它却是一种树脂。
琥珀不是矿物,可它却是似矿物化石。
它透明到半透明。
可以被酒精溶解。
不知道廖一梅写《琥珀》这个剧本的时候究竟为什么把一爱情戏命名为这么个东西。
不记得这是第多少次为你而掉眼泪了。
但我知道昨天我是第一次如此猛的两口干掉一瓶啤酒。
也不记得这是第多少次听你对我说出那些十分残忍的词汇。
但我记得,我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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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度以后,39度之前,我开始写。
把双手放在键盘的时候都不知道自己接下来要敲打什么出来。
想不起个啥标题好,于是和博客同名。
下午,KING告诉我说他和女朋友分手了。情绪有点失控。
我没敢告诉他,在之前他向我抱怨某些现象的时候我就有了这个预见。
因为绝大部分人都会因此分手。
而我,却让自己坚持成为一个例外。
习惯性的想要概括和总结某种感性,可是,言穷词尽。
也许这人太多感触 也许这人不能释怀
也许这人太过认真 也许这人不太懂事
也许这人太想珍惜 也许这人不够坚强
也许这人重心太偏 也许这人不懂知足
但,这人只想能够安心赶路。
当然,
也许那人太过疲惫 也许那人淡了感动
也许那人害怕感触 也许那人不善表达
也许那人有点自我 也许那人不太从容
也许那人少了热度 也许那人反被为主
但,我也相信那人也只想一心赶路。
写到这的时候 我发现我没有写下去的力气了。
爱恨情仇有时候不能娓娓道来,只能细细体会。
能够用语言承载的 不过是那些故事情节状的细枝末节罢了。
可能我很怀念从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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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写这篇博客的时候,天已经蒙蒙亮了。
但当你再看这篇博客的时候,是已经修改过的。
开始敲击这些字之前我仿佛准备了一大堆用来煽情的话,
来祭奠这段让我痛彻心扉的感情。
结果发现提笔,啥也不想说了。
人是种很贱的东西。明明害怕知道的东西却变态的想让自己知道些什么。
从猎奇到伪装再到真的知道了自己最不想接受的然后轻信。
结果,还是因为轻信,让想要平淡收场的结局变成一场啼笑皆非的闹剧。
我竟然如此单纯的相信一个莫名闯入的人的一面之词。
还有什么比乘风破浪后的一帆风顺更经得起考验?
我想,一切因为,在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