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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05月14日(2009-05-14 09:05)
掌握常识竟成了这社会最大的难题,生活的诗意化程度的提高则遥遥无期。

大学那会,每当宿舍熄灯后,我会躺在黑暗的床上大声朗诵海子的诗。宿舍的几个兄弟有时候会安静倾听,有时候会嬉笑叫骂。

 

那一年,我生活在南方潮湿的空气中,意气风发、志存高远,感觉世俗无限美好,那一年我22岁,距离海子自杀的年龄还有3年的光景。

 

海子死于青春,便永世青春。我却要面对可耻的垂老,以及腐朽的生活、虚妄的幸福。

 

高中时,认识了这个诗人。德州科海书店,买了一本正版的《海子的诗》,蓝色封面,上面有海子的激动的笑容。

 

那时候读诗、谈诗都是可笑的事,同学老师们都在分数和成绩排名上你死我活,说到什么诗歌,都会乜斜相对,或者认为你实在不务实。他们哪里知道,我丢掉了一些东西,却寻找到了让自己极度热爱的事物,在接下来的生活中,又与他们接二连三的相遇,这让我觉得幸福。

 

海子是第一个让我内心颤抖的诗人,读他的诗歌,我会亢奋的睡不着觉,一些意象会在头脑里飞舞雀跃。这也是我第一次领略到文字美的时候,从此对一切美得文字敏感有加,激动满怀,具备了某些审美的辨识能力。

 

之后,我看见林夕的歌词

春节拍照。(2009-02-13 22:37)

 

 

 

 

南美不仅仅盛产一流的足球运动员、顶级雪茄、高纯度海洛因,这片热带雨林摇曳的大陆,也善于养育一大批才华横溢的作家。

以博尔赫斯、马尔克斯、可艾略为代表的艺术工匠,令人着迷的同时,也抛给致力于写作的人们一个感受——绝望。

当你看他们的东西感到兴奋和震惊的时候,就是你被打败的时候。

还有什么好说的,除了发出感叹之词——还有什么好说的呢。

 

小时候,我喜欢听别人讲故事,如果讲到一个仙人、大侠、壮士什么的,我特别喜欢听这个人长什么样子,手上的武器多少斤两,口头禅说些什么,还有他身上发生过什么事情,而特讨厌讲故事的人一口一个“这个人厉害啊”“不朽啊”“伟大啊”,却不去讲我感兴趣的那部分。

 

《梅兰芳》没过十分钟便提醒你一次“梅兰芳是不朽的”“梅兰芳是伟大的”。。。我觉得,这样的叙事毛病不应该发生在陈凯歌身上。

 

不过导演还是在戏上把握的不错,唱段选得专业,《游龙戏凤》、《四郎探母》、《牡丹亭•惊梦》、《定军山》段段皆是好东西。场面调度的好,人物的眼神和身段都展现到最美处,那些神韵和意味,令人在某个瞬间,竟有恍惚之感。

 

电影分三部分,一部分是小梅兰芳和十三爷爷的较量,也是梅兰芳开始闻名天下。这一段里的演员余少群真是宛若仙子,即使不像梅兰芳,我也觉得这样的神、形、貌真是无可挑剔,娇柔之中带有高贵,庄重之中不失妩媚。第一段是最出彩的段落,把梨园行里的规矩、氛围、人情世故描述的入木三分,还有梅兰芳和十三爷爷的人格刻画的荡气回肠。

 

第二段和第三段,有

踢球的美妙时光(2008-12-13 00:26)

今天在柜子里找出了几样老东西,一是84年6月的《人民文学》,那时候我还有一个月问世,估计我娘正挺着大肚子享受一个新社会主义妇女应享受的待遇——各种的水果鸡蛋红糖小米粥——还有一本文学杂志进行胎教,我对此表示深深感激。二是我在初中时候得到的两个红皮证书——德州希望杯足球赛初中组冠军。

 

不说人民文学的事情,我更情愿写写后者,希望杯足球赛。

 

我小时候弱的根豆芽菜似的,还好我爱好上了足球,以至于培养了我彪悍的人生观和强硬的体格。五年级在光明街小学开始踢足球,一直延续到今。

 

到了五中,我加入了一个比较拉风的组织,校队。当时17、8个人,分别来自初1、2、3。

 

我们中间,核心是张弓,个头很矮,但速度奇快,意识上佳,球队的进球有一半是他包揽;宋奎元的大脚抽射是他的拿手好戏,就是每次训练捡球比较麻烦,跟长征一样;王磊是1号,守门天赋好,好在哪里呢,主要是哥们儿不怕疼也不怕脏,不管地多硬多脏,直接生扑,看的我们很心疼,但是哥们儿一直痛并快乐着;我司职中场,我属于跑位飘忽灵感迸发的那种球员,比较妖,传中和直塞比较牛逼,张弓希望杯上

我是一个上校的幻想(2008-10-04 21:46)


你目睹过撤退的人群
那其中有世界上最颓败的面孔
和最绵长的凄凉
你差不多都忘记了
时间的利器刺杀了雄心勃勃的首领
却一直牢记于心
某个苦难的黎明
浓烈的焦烟味成为放逐的印记
年轻的你要在毛瑟枪前宣誓
在你接近凋零的男孩们面前
必须意志高亢,威严如初
即使队伍里早已没有上校、中校和二等兵
只有渐渐靠近寻找温暖的理由
你的军靴已经变的柔软
安抚每个人的是远处的村庄
那里面应该有端庄的长辫子的姑娘
和壁炉旁边的大瓶伏特加
年轻的首领永远不会哭泣
但仍然必须依靠想象
珍惜这一切,用你始终坚毅的心脏

一家小餐馆的素描(2008-09-28 13:28)

在我所蜗居之处的附近,有一个小饭馆。由一个妈妈和两个儿子经营着,听他们的口音是陕西人。我常常去光顾,因为这里的饭菜有其他餐馆没有的家庭气息。而且桌椅很干净,客人也少,还可以一边吃饭一边看看电视。

 

我每次去的时候,负责递菜单的小儿子总会朝我憨厚的一笑,用陕西口音的普通话跟我说“来了啊,吃点啥”。等我点完了,他的口音立马转换成地道的陕西口音,朝厨房的妈妈哥哥喊一声:肉夹馍两个,泡菜一份,酸辣汤一碗,加香菜!

 

小儿子大约十八十九岁的样子,头发电的条分缕析像个不成形的鸡窝,手里老是攥着个大块头的山寨机,一首首放着街头的那些口水情歌,有些吵。在我等饭的时候,我会递给他一支烟,他总是先朝厨房看看,不好意思的笑着接过来。我欲给他点烟,他则赶紧抢着给我点上。我坐着,而他随意的靠在我旁边的桌子上。

 

我常和他聊电影,聊到港片的时候,他总会眉飞色舞的,有时候客人要点东西,他跑过去,然后迅速做完又回到我的桌旁,继续聊那些他喜欢的明星们。他有一次甩了甩头,说:我的发型就是余文乐那样的,你觉得咋样?我哈哈大笑说你发型挺像的但脸型不像。他听了,脸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