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信
◎ 侯拥华
1、
18岁那年,我高三,做了件异常荒唐的事——答应邻班一个男孩子,给一个女孩子写情书。
那天,是林峰的生日,我们逃了晚自习。半斤牛肉下肚,一斤二锅头入腹,两个人已醉得一塌糊涂。
分手的时候,我和林峰多少有些清醒。林峰忽然对我说,兄弟,帮哥哥一把!
我说,什么事儿?你直说吧!
帮我给你们班那个叫子君的女孩儿,写封情书。林峰说的时候,目光中带着几分乞求。
我一拍胸脯毫不犹豫地答应了。
2、
第二天上课的时候,我被班主任骂得狗血喷头。我耷拉着脑袋站着,无地自容。班主任骂累了,示意我坐下来,我抬起头看见前面斜三排左二的女孩儿回头望了我一眼,目光中有同情,也有不解。那个女孩子就是子君。
虽然有些荒唐,我还是决定帮助林。因为我们是死党,他曾经为我打过三回架,挨过学校两次处分,被记大过一次。
几乎整整一周我都沉浸在如何应付林的那封情书之中。我坐在位置上偷眼观察着眼前这个让林意乱情迷忘乎所以的女孩儿,才发现她总喜欢用左手理一理耳际的头发,秀丽的长发就在她抖手的一瞬间,很自然地垂在肩头。盛夏的时候,她总喜欢着一身纯白色的公主裙,而现在,一身有些扎眼的天蓝色羽绒服,让你有种看见蓝天的遐想。她上课回答问题时总习惯先沉默一下,然后再轻声细语地说。她羞涩,纯洁,淡雅得让我惊叹。至此,我才发现班里还有一位与众不同的美女这么美丽地存在着。
课余的时候,我到图书馆里找关于书信的书,甚至还找到了马克思的《给燕妮》。
是在做足功课的前提下,又经历了林峰的三次催促,周末回家的半天休假里,我开始了平生第一次的情书写作。
我把自己反锁在小屋子里,谨慎地拉好窗帘。我从书包里取出林峰买给我的彩色信纸,从中挑选出两张印有金喜善笑脸的淡蓝色的纸张。踌躇了许久,才颤抖着下笔。
我没有打草稿,心中已经有了经过反复推敲的措辞。在颤抖着落笔的一刹那,我忽然嗅到了信纸上飘散出来的淡淡薰衣草的清香——我想,那或许就是传说中的,爱情的味道吧!
终于在换掉一张滴了浓重墨迹的信纸后,才开始顺利地用流畅精美的小楷,慢慢书写。
本来计划是一蹴而就的,可母亲来敲过三次门。我停下笔,说好烦人,人家在睡觉呢。于是,母亲就会走开。那天,我竟然足足写了一个下午。
我喘了口粗气,伸个懒腰,露出满足的笑容,将信藏好,开门出去。母亲用温和的口吻对我说,是不是生病了?我摇摇头,到洗手间去了。
我的那些秘密,母亲应该不会发现吧?我忐忑不安地想着。在冰冷的洗手间里,在水龙头边摊开双手要触水的一刹那,我发现我的掌心,浸满了汗水。这时,我看见了镜子里自己——一个曾经浑浑噩噩什么都不懂的小男孩儿,已经长成了一个脸上布满青春逗,嘴巴上冒出来细细绒毛的小青年,眼睛里流露出来的,是逼人的光芒。
3、
第二天大课间的时候,我从出操的队伍里遛出来,跑到厕所,然后兜一个大圈子跑回空空无人的教室。我将那封装在大大白色信封的情书,夹在子君一个厚厚的笔记本里,然后放回到她抽屉里触手可及的位置上。
整个中午,我不敢抬头看她,生怕她从我那不断张望的眼神中发现什么千丝万缕的联系。可是,我实在是想知道她发现那封信后,脸上究竟会表现出怎样的表情?是羞涩,是快乐,还是歇斯底里的愤怒?于是,后来的两节课,我几乎是在混沌中度过的,在想看与不敢看中苦苦挣扎,后来连放学铃声响了都没有觉察。我呆板地坐在自己位置上,等抬头再看她时,她已经在走廊里和同学小声说笑了。
我终于确定她没发现那封信,有一些惊喜又有些失望地站起来,走了。
下午放学,我值日,看见了撕成碎片的散落一地的蓝色蝴蝶。它们那么忧伤地躺在那里,像是等人过来辨认,等人认领。
天要黑的时候,我见到了迫不及待的林峰。他一脸问号的看着我,希望从我面部表情中读出最新的“气象资料”。我还未开口,他就失望地垂下头。
怎么样?是不是不太好?林峰深吸一口气仰起头问我。
林峰的话让我很轻易判定,她一定没有按信中所写,赴约。我点了点头,把他领到学校后面那个大垃圾池旁边,指着仅剩的几片蓝色纸片,看见了吗,这就是她的反应。
林峰忽然蹲下身,把头深埋在两腿间。我看见他的双肩在剧烈上下抖动。当他仰起脸时,泪水已经淌了一脸。
我伏下身,轻拍他的肩膀。
下面还要我怎么做?在陪他走过一段漫长的林荫路后,我转身问他。他没有回答,从怀里掏出了一根香烟,猛烈地吸着,仿佛要将所有的悲伤都吞进肚里。
在林荫路的尽头,我们都停了下来。他将烟头摔在地上,又踏上一脚,转回身,恶狠狠对我说:写,继续写,直到她出来见我为止。写一封给你50块稿费,我就不信邪!
4、
从没想过替别人写情书还有稿费赚,高三的第二学期,我每个月都会从林峰那里得到他强塞到我手里的200元钱。
每周我都会按林峰的要求写一封情书悄悄“给”子君。只是奇怪地是,那些信再也没有了踪迹。整个高三,子君始终没有对林峰表示出一点的意思。
后来,我曾领着林峰在漆黑的夜里将学校那个唯一的大垃圾池翻个底朝天,依然没有发现一丝踪迹。那些写给子君的情书,全部都石沉大海了吧。
子君依旧那样一尘不染,我行我素地学习。如果硬要找出些变化的话,就是林峰的心中的那团熊熊燃烧的烈火正一点一点熄灭。而我,也因为过度关注一件事情和一个人,患上了臆想症。
5、
大约是高考前离校的最后一个星期,林峰约我出来。他把双手放我的双肩,很认真地说,兄弟,辛苦了,到此为止吧。
我明白他的意思。但那天晚上,我还是偷偷跑了出去,深夜,借楼道里灰暗的灯光,写完了高中时代的最后一封情书。
第二天,我因为过度疲劳头痛得厉害,爬在桌子上一动不动,错过了高三唯一的一次体育课。当其他同学在操场上欢呼雀跃的时候,我用仅剩的一丝气力,将那封情书夹在了子君的笔记本中。
傍晚的时候,我吃了药才爬起来,然后跑到操场散心。月亮升起来的时候,我看见操场上,许多对 “地下情侣”开始明目张胆地牵着手散步。我也看见子君——独自一人慢悠悠地走着,像在等待什么人。
当夜的大风从前方猛烈吹来的时候,我看见了子君的长发在我眼前舞动。
你是不是喜欢我?
那些情书,我看了。
其实,我和你一样,也喜欢你。
那天,子君横在我面前的路上,低着头,背对着我,淡淡地说。
我忽然就泪流满面。
6、
高考的结果让所有人感到震惊——重点稳拿的我,最后只上了一个不算太好的二本。平时格外努力但不出色的子君,竟然和我并驾齐驱。而林峰,名落孙山,归隐还乡了。
2008年9月,我和子君在同一所大学见面了,开始了属于我们两个人的爱情。
7、
2009年春节放假回家,高中的同学替林峰抱不平:你是不是在写给子君的情书上做了手脚,落下了自己的名字?
我说,不是。
我告诉他们所有的真相:我写的第一封情书,子君没有打开就撕碎了——她不想在最后的关头分心。而之后的那些呢?她都把它们原封不动地封存了起来。而她真正开始读的,是最后一封——那是唯一一封没有落款的情书。她知道,写那封的人,就是我。
子君说,循着最后一封情书,她开始一封一封读下去,然后被感动得泪流满面。
那之前的署名“林峰”的信,怎么解释?
她说,你写的那些公开发表的小说,不是用的也是笔名吗?——我看过,因此懂你。
我愕然。
关心残疾人,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我国的媒体对残疾人十分关注,很多相关的报道都突出了其精神特征和社会价值,但部分报道中仍然会出现歧视性的语言,可能会无意地伤害残疾人及其家人的感情。对高素质的媒体从业人员而言,杜绝使用有意、显性的歧视性语言并不难,但由于法律意识淡薄、社会认知受限及语言习惯的复合作用,无意使用隐性歧视性语言的情况却屡见不鲜。
笔者在互联网上发现,很多文章的题目中都出现了“聋子”、“瞎子”等字眼,如《当限薪令成了聋子的耳朵时》、《长假报告如瞎子点灯》等。这些文章都属于批评性报道,但通读全文,并没有发现与听力障碍、视觉障碍相关的内容,作者在主观上也没有刻意对“聋”、“盲”的轻视、冒犯和侮辱。然而研究表明,无意识的歧视性语言,更容易对被歧视对象造成伤害,同时也更容易把受众心理与认识导入歧途,固化和放大社会偏见。
要避免这种现象的产生,媒体从业人员首先要把握好法律尺度。20多年前,我国官方语言、媒体语言中还经常会冒出“残废”、“残废人”等称谓,如今,这些有明显歧视性的语言已经很少出现在媒体上了,更多的人意识到了歧视残疾人以及“基于残疾的歧视”是违法行为。媒体从业者不仅要有“人人平等”的观念,还要有“禁止基于残疾的歧视”的法律意识,为自己的职业行为划出法律的基线。有了这个法律基线、把握好法律尺度,报道残疾人的视角就自然会是其实现“公民权利”或其有“这个能力”,而不是政府、社会组织或某个人给他们的施舍、恩赐、福利。
其次,媒体从业人员要把握好社会尺度。从社会学的角度而言,“残疾人”的称谓忽略了残障在种类和程度上的差别。事实上,残障存在与否及其程度要看一个人的社会角色和活动是否或者在多大程度上受到限制,而不是简单地观察其生理或心理状态如何。绝大多数人会不自觉地陷入社会中已经存在的、无形的刻板成见中,即“健全人中心”的观念所导致的对“残疾人”的歧视。如果我们只是一味地放大局部的缺陷,并把它作为整体的概念,那么我们就不仅仅是犯了以偏概全的逻辑错误,还会导致一系列思维、行为及语言的错误。作为舆论工具,媒体理应保护公民平等、不遭受歧视这一基本权利。在客观、正确认识残障个体和群体的前提下,人们的观念才有可能脱离“刻板成见”,也才有可能从基于“守护人的普遍尊严”的层面出发,在撰写、编辑相关内容的稿件时,避免使用无意的、隐性的歧视性语言。
媒体为什么要报道残疾人及残疾人事业,是为了显示我们的文明、社会的进步,还是为了体现残疾人作为主体的权利实现、尊严恢复?作为人类社会的平等成员,任何残障个体或群体都是人类社会的一部分,享有同样的权利和尊严,不需要同情以及基于怜悯的关爱。有了这样的思考,媒体的着眼点就不会放在“不能”、“残障”、“救助”上,而会更多地放在“能”、“健康”、“权利”上。如美国某报曾刊发过的一篇报道:“爆炸发生后,人们学会了用左手写字,学会只穿一只鞋子……”这样的描述,没有煽情、噱头、想象和拔高,但却简单明了,充满爱意地表述了灾难之后人的状态。
在这个充满人文情怀、人道精神的新时代,“人人生而平等”已成为现代社会最基本的价值理念。媒体从业人员更应该避免使用歧视性语言,担当社会责任,净化语言空间,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在报道有残障的个体或群体时,以中性的语言从“人”而非“残”的角度描述,不能把残障人所面临的问题表象化或简单归因为残疾。这样,媒体才能有效地避免对残疾人的无意歧视。
的是1993年,《北京青年报》提出“开辟新闻热线,有偿征集线索,固定新闻线人”的思路。
国土部2009年5月底开始地价房价比调查。其中北京被抽查的21个房地产项目中,鼎城项目的楼面地价2000多元/平方米,房价为15000元/平方米;而润泽悦溪楼面地价仅仅253元/平方米,房价却卖到2万元/平方米。北京最暴利楼盘现形。(8月20日《时代周报》)
按照国际惯例,正常房价收入比3至6倍,租售比在1∶200到1∶100之间较为合理,然而不少城市的房价收入比、租售比都出现了严重扭曲。以北京为例,有数据显示,北京2008年房价收入比是13.6倍,而租售比1∶325。从最近的楼市数据来看,全国房价都呈现上涨局面,新的地王不断涌现。目前房价已经严重背离了消费者的经济承受力。公布地价房价比,也有利于消费者对当前房价的合理性作出理性价值判断。
客观地讲,土地从购买到开发销售一般有2至3年甚至更长时间,在此期间,房价会随市场变化不断调整。房价与地价之间并无直接对应关系。但是地价253元房价2万的最暴利楼盘令人无法释怀。
房价成本构成到底该怎样算呢?一般说来,房价成本主要包括:地价成本、建筑安装成本、各项配套成本、企业运营成本与相关税费。由于企业的管理水平不同,房价成本还存在房产所处地域、楼层、季节等个性差异,企业运营成本构成有一些不确定因素。但是除企业经营等弹性成本需要进行综合权衡外,地价、税费、建筑安装、配套成本应该是明白账。所以,地价房价比例虽不能反映房产市场全部面貌,但是地价无疑是影响房产开发成本的重要因素。地价房价比例悬殊揭了楼市暴利的老底。
开发商应避免房价暴利透支楼市发展后劲。比如,今年以来,楼市释放了部分刚性需求,不少城市商品房交易价量齐涨。部分开发商并不珍惜楼市“大好局面”,推动楼市健康有序发展,而是趁机大幅提价,甚至重复2007年楼市高位时捂盘惜售的惯用伎俩,制造楼市暴涨的恐慌局面。
然而,从媒体报道来看,消费者对楼市暴涨局面并不买账,不仅多数买不起房的消费者对高房价用脚投票,多座城市退房潮还戳穿了楼市热销的谎言,揭开了开发商“假按揭”自娱自乐的老底。楼市交易量近期已经呈现下降局面。种种迹象表明,房价暴利空间并未真正剔除。地价253元房价2万元,更给“房产无暴利说”一记响亮的耳光。
如果楼市虚火不退,暴利不消除,房价逆势上升,即使楼市释放了一些刚性需求,开发商欺骗消费者,可以忽悠一时,也终会让其摇摇欲坠的信誉丧失殆尽,更加不利于房地产市场长远发展。
开发商不能在高房价面前只谈地价高、税费重的客观原因,回避暴利嫌疑,混淆舆论视听。政府也应该培养新的经济增长点,摆脱房产财政依赖,在降低地价、税费方面体现责任担当,为房价理性回归提供市场原动力。在保证开发商合理利润的同时,对房价进行必要调控,挤出房价水分,避免最暴利楼盘掏空楼市灵魂。(胡艺)
本篇文章来源于 hf.ahjiayuan.com 原文链接:http://hf.ahjiayuan.com/a/200908/10762.html
“我才搬进来一个多月就得交6600多元的电费?”5月初买了海淀区小西天文慧园小区一套二手房的李女士近日发现电卡不能使用,供电所检查后发现该电表出现故障,8年间少交6600多元电费。在更换新表后,供电所表示,不交清电费就难以再购电充值。
“没想到预付费的电表还能欠费。”李女士告诉记者,她5月初从原房主王先生手中购买了这套房子入住,交房时她检查了电表中还剩200度电,便付了原房主100元电费。6月下旬,李女士到银行购电,发现电卡不能充值,遂向供电部门报修。双榆树供电所来检查后发现,该电表电子部分出现故障,无法扣减电费,8年来已累计13000多度电没有交费,共计6600多元。供电所给王女士更换了新电表,并表示如果不交清电费就无法再购电充值。双榆树供电所介绍,该电表只有2001年的一次购电记录,之后再没有购电。
对于应该现房主还是原房主承担这笔电费,北京市电力公司的工作人员表示,现房主搬入前的电费应该由原房主负担,但因为房屋的产权已经移交给现房主,电力部门只能向现房主追讨电费,现房主再向原房主追讨。原房主王先生对此表示,8年间他一直把房子出租,自己并未入住,不知道电表故障,这笔电费自己只能承担一小部分。“我有责任,供电所这么久不检修也有责任,现在的房主也有责任。”对于电表故障为何未检修一事,工作人员表示,按规定这种电表是10年免检的,其间有人报修才会上门维修,10年后如果抽查合格,还能再使用2年,最多12年肯定会更换。昨天,李女士、王先生经过协商,最终一人一半补交了电费,之后李女士可以购电充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