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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墨&小D的诗(2009-09-11 20:24)

 

 

墨墨这个腹黑毒舌男,其实还是很文艺青年的。。这首小诗。。虽然从里面貌似能找到我的名字。。但是。。是巧合吧?放在这里作为高三第一周的纪念。。。

我是说日光 仰头即见的渺茫

未曾萦绕心房 却让鸢尾盛放

澄澈橙色的枯叶 开启未完的行程

樱林倒退 时光涣散

默默注视着倾城日光

是你来了 看 日光

 

下面是小D同学的回信 注意了 这是首藏头诗 把每句第一字连起来就是“郭墨是腹黑受”

墨墨同学评论 这种风格 就算不注明署名也知道是我的。。

聒噪着寂寥 是我遗忘了

墨色晕开 是你涂鸦着阴天

是否有夜撕裂了

复日如一的浮云

黑色蔓上你的眼睛

售罄的阳光 尚明

再见 MR 初恋(2009-08-21 08:56)

 

与我回避甚久的往事狭路相逢,似是遭遇内心沉重而肃穆的洗礼,除罢那些繁多乏闷的习题,偶然也会在某个喧嚣的夏夜缅怀青春权当偷闲,却不料遁入繁密的思绪,一时竟难自拔。

阔别一年半,那日相见,眉宇之间徒增几分清秀,已然不是昔日的少年模样,举手投足间却依稀投射出记忆中的倒影。我们不曾相谈甚欢,甚至交谈都少之甚少,不知是时光强硬赋予我的沉默,使我愈来愈不善言谈,还是这冷漠的隔阂早就,彼此近在咫尺,却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几年前的九月末,秋雨绵长无期,你我步行到我童年时的住所,我


韶光(2009-03-06 22:03)

 

GL小说,写给自己,写给曾爱的女孩子。祝她幸福。

 

切勿沉幻梦,亦勿常作悲;昨亦随波去,今亦不回头,花色再撩人,时至亦散落。

 

想起莎翁戏剧的一句话:我的残生还不及一段繁冗的故事。那好吧,我的故事也恰好繁冗得令人啼笑皆非。

  我在旅途中,常常想起一个人,她周游了世界,却因为年少招摇破碎的而驻足原地,她落魄得躲藏在某个南方小城。我在她的记忆里疾速流失,她不再记得我。而我却非常想念她。

  我选择了一个聒噪的初夏,买了单程的车票,在那个城镇尚未在脑海中形成雏形,执意抵达,那是她所目前居住的城市,与名胜风景区毫不相干,可是却美丽安静。只合用水墨描画的清澈,以及油画所能涉及的粗犷。我心里念叨,只是想见她,与愧疚无关,与谁都无关。

我转头,看到车窗外的景色如卷轴画般缓缓展开,绿得发亮的麦田,蓝得透明的天空,迎面扑来初夏特有的辛香。公路边坐落寥寥几间矮屋子,未修葺的屋顶落下几束稻草。懒洋洋的牛鼻腔发出闷骚的几声。阡陌交通。鸡犬相闻。脸脏兮兮的小孩子用袖口抹了几把鼻涕。

   喂,韶言,你也曾看到这样的风景

猫镇少年(2009-01-27 15:44)
是一个蹩脚的公路故事。
少年是在一个古旧的酒馆与我相遇的。街边的木牌子油漆斑驳,上面飞逸的花体字依稀可见。酒馆中日渐腐朽的气味中寄居着多少流离失所的忧伤。人们把故事留下了,变成为这里永久的过客,两手空空遁入下一个旅途。沿途的细微感动,在酒馆店主老约翰的嘴里,被神化成一个个传奇。
  向老约翰打了招呼,照旧要了插着葱管的峡谷水,看到邻居家的橘子头兜售着各种伪劣的小商品,嘴角不禁扯出狡黠的笑。一个黑衣少年认真把玩着橘子头箱子里的大小什物,沉浸在橘子头天花乱坠的扯淡中:“朋友你可太有眼光了,这可是夜游神的翅骨,居家旅行杀人越货馈赠亲友之良品”,“菠萝格拉姆爵士的小佩刀,世界仅此一把,钢筋水泥青铜器,什么都能斩得断哦~”我上前推搡了橘子头一把,信手拈来小佩刀并将它一折两半——在橘子头的撕心裂肺的哭腔中,我扯着少年走出熙熙攘攘的人群。
这个礼拜你向往哪里(2008-08-14 09:30)

你的笑容将破碎在下一个乐章,而我什么都没有留给你,只有一段彼此陌生后出现的距离。

 

某个星期提着一纸袋画稿在街头晃荡,混迹在各色油气弥漫的简陋小吃店,吃着一块钱一根的雪人雪糕,蹲在旧杂志摊前寻觅sex pistols 的身影,然后碰到了许久未见的故人,伺机在某个奢侈的红茶店长坐。

对方问,谁谁,还有谁谁谁,怎么样啦。

我漫不经心的应着,他们呐,好得不得了,老婆都更新好几拨了,顾及孩子都能打酱油了。

对方笑得宛若摇曳的花朵,然后收敛了笑容,用正经的口气问,喂,那FF呢?

我莞尔,说,这样的少年,这辈子遇见一个,足矣。

 

年少无知的青葱岁月,倏忽浮现。

FF是个很强悍的孩子,有修长的手指和分明的骨节,所以在绘画时特别撩人心弦。崇尚巴洛克风格。这样晦涩的词汇在美术课上被提及时,他笑容明媚像个孩子,我在

猫镇少年

这是一个蹩脚的公路故事。

 

物质界(2008-08-08 12:20)

纪念品

信手涂鸦的绘图纸,黯然神伤的一个侧脸,保存许久的一张手帕纸,因为沾染了他的味道,所以成为最宝贵的珍玩。被覆盖上浓烈的浮世绘或是参差不一大大小小的情绪,每每一个物品或是气味,都能勾起一个个不堪回首的片段。铁马冰河般踏进我的领地。

当那个人与自己毫无瓜葛时,他的纪念品遍成了一文不值的垃圾,唾弃或粉粹都是它们的命运。哪怕是自己曾经视如珍宝的纪念品。也因为怨恨或陌路编制成毫无价值的废物。

世界观

物质界感情也许是陪衬品,因为人们内心空虚而衍生出不实的副产品。有了它人们才有所谓的羁伴和牵连。生前或是死后都享受不到的奢侈品,可是在生前有对新生的希冀,死后有无尽的怀念。生前到死后有没有认真维持过,有没有珍惜过。已经足够了。

我把我与他人复杂的关系分成一个一个的世界。有的人也许前一秒还在我的世界游荡,后一秒便被

这脑残的世界(2008-08-04 09:46)
 我喜欢喧嚣的地方,听着震天响的音乐,躲在pogo的人群中,一动不动,觉得自己是另一个世界的人。” 前天晚上去了盒子酒吧,看到了the discards,和邢菲说了几句话,然后找了个人少的地儿听歌。看到很多脑残非主流的小妖蛾子在眼前晃来晃来去,觉得“垮掉的一代”来形容脑残九十后真的很合适。刚开始都没有人pogo,都在那儿安静的站着,一个光膀子大叔从我身边经过,我就乐了:punk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全民性啊,哈哈。主唱zz大哥,真的很卖力,唱得那个激情澎湃啊,我用我可怜的英语听力辨别出“sex pistols”等字样,嘿性手枪的《lonely boy》啊!真是不错!然后看到有人拿相机贴在菲菲脸上照相,他笑得一脸猥琐,全场皆笑……说实话他的吉他水品还真是厉害,总之瞠目结舌咯。基本上他站在舞台上还是比较帅滴,一直微笑的看着台下(这小子八成是找美女呢,哈哈)。台上台下都有对骂的,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看到乐手之间的接吻,应该不是gay……哈哈
说起来,没有看到刘斌,其实想刺挠刺挠他,估计这计划得推迟到几天后,到时候叫上菲菲,一醉方休,什么狗屁过去,你们他妈离开我就会幸福,那你们滚远点,离我远点,我其实也不
 

钢中我真是待够了,我学了理科,脑子将充斥的全是元素动能高尔基体这些我一辈子都用不到的2b理论,还不如学个美容美发挖掘机养家糊口。

“菲菲来了,关于他的一切,害羞 开心 打架 诅咒  拿手顶眼皮 骂人 喝晕 飞高 红破成都的一声屁 台上和凯的亲吻 爱上一姑娘 又被另一姑娘爱上 矛盾 犯困 臭脚 喜欢照镜子 摸别人头发 ...虚荣的姑娘们,别白费心思,阿菲哥才不吃你们那一套呢.哈哈哈哈!!!”——摘自邢菲博客(看了除了暴汗还是暴汗)

这才是我想要的生活态度!

 

邢菲,我无法做自己的神,我自甘堕落,希望你能完成我的夙愿,一定要过自己想过的生活,绝对不能像我一样,对现实低头,过一种我自己都恶心的生活。要摆出虚伪的微笑,即使对方是那种我见了就想抽的人。那些女孩子们,你们才多大啊,浓妆艳抹成婊子的样子,你想让我给你立牌坊么。那些男孩子们,你们才多大啊,知道什么是爱情么,随便就承诺,玩弄别人的感情,自命不凡,装逼也没点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