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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律师联系方式

手机:13718095559

电话:010-85892499

传真:010-85890499

邮箱:lcq1000@163.com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

      SOHO现代城3号楼904室

邮编:100022

 

 

李长青律师格言

大律师,为名誉而战,为正义舍身,为当事人赴汤蹈火!生活中与世无争,法庭上处处争锋!

李长青律师简介

仗法律之剑,行正义之侠的李长青律师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2007年被中国扶贫杂志社评为“优秀撰稿人”;

2008年被中国扶贫中心评为“律界精英”;

2008年先后两篇辩护词被中国法学会评为“优秀辩护词”;

2009年被北京市邦道律师事务所评为“优秀律师”。

 

基本概况:

    李长青,男,汉族,1969年出生,北京大学理学学士,北京市邦道律师事务所房产建筑部主任。

 

人生履历:

      1990年,考入河北经贸大学,被评为“省级优秀大学生”;

      大学毕业后,进入商业系统,年年被评为“优秀高管”;

      21世纪之初,获得北京大学理学学士学位;

      后凭借良好的法律思维能力仅花费三个月时间一次通过司法考试,成为北京市邦道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媒体报道:

    多起社会广泛关注的案件,被《中央电视台》、《法制日报》、《中国青年报》、《北京日报》、《北京晚报》、《京华时报》、《新华社》、《新浪网》、《新华网》、《正义网》、《中国律师网》、《北京电视台》、《凤凰卫视》、《中国知识产权报》、《中国经营报》、《民主与法制时报》、《俄罗斯文传》、《华尔街日报》、《金融时报》、《法律与生活》、《南方周末》、《财经杂志》、《21世纪经济报道》、《中国经济周刊》、《IT时代周刊》、《中国扶贫》等逾百家媒体争相报道,独到的见解与法律解决方案深得当事人的信赖与赞誉。 

 

 

李律师服务范围

服务范围:

   房产建筑、刑事辩护、合同纠纷、知识产权、反垄断诉讼、企业并购反垄断审查、婚姻继承、遗嘱执行、企业法律顾问、专业承办大案要案专家论证、诉讼策划、媒体策划

 

律师生涯:

   因保护当事人隐私的需要,在此隐去客户信息:

   “百度门”中国网络反垄断第一案发起人、代理人,以小搏大、以弱抗强充分展现了律师的无畏精神;

   办理某职务侵占罪案件,经过质证,公诉人当庭撤回八份证据中的七份;先后两篇辩护词入选中国刑事辩护高峰会优秀辩护词;

   办理多起涉外房产继承案件,被评为“邦道优秀律师”;

   多起民事诉讼及经济纠纷案件巧妙结案,广受好评;

   担任多家大型企业法律顾问;

   因多次提出立法建议,被媒体称为“具有大律师气质的法律人”

   后专业定位于房产建筑领域,志在房产建筑方面引领法律航向。

 

李律师理论研究

   《法律正义与社会正义的冲突与平衡》;

   《涉外民事诉讼诉讼指引》;

   《企业并购反垄断审查的若干问题》;

   《刑法修正案(七)确立个人信息刑事保护制度的必要性》;

   《隐匿公司会计帐册会产生哪些法律后果》;

   《中小网站遭搜索引擎封杀后的维权指南》

   《互联网搜索引擎立法建议》;

   《居间合同纠纷如何维权》;

   《如何确定劳动争议仲裁时效》;

   《劳动合同争议解答》;

   《购房定金可双倍返还的情形》;

   《建筑工程合同中的若干法律问题》;

   《房地产合作开发的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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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北京市一中院驳回了全民医药网的诉讼请求。

    虽然一审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但是判决书对于“中国搜索引擎服务市场”的界定是反垄断诉讼的一座里程碑,为今后类似的反垄断诉讼提供了平台。百度虽然胜诉,但是已然被赶进了《反垄断法》的牢笼,百度,你要小心了,虽然你可以继续做你想做的事情,但是别让人抓住你的尾巴。

    全民医药网,代表了千千万万的中小网站,不惧强势,捍卫正义,虽败犹荣!

    李长青律师根据自己的体会,认为反垄断诉讼要过四关:

    第一关,要界定相关市场,这是该类诉讼的前提。

    第二关,要证明对方具有垄断地位。

    第三关,要证明对方实施了《反垄断法》所禁止的垄断行为。

    第四关,要证明自己因对方的垄断行为受到了损害。

    这四关缺一不可,每一关都可能成为反垄断诉讼不可逾越的障碍。

    现将判决书公布如下,以飨关心此案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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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月18日上午9:00,全民医药网诉百度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一案将在北京市一中院宣判。宣判地点:第二审判区中法庭,具体位置在丰台区张仪村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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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做律师要严格遵守法律和执业规范。

    第二,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要提高警惕,要有走在钢丝上的危机感。

    第三,“小律师”尽量不要去承办涉黑案件、敏感案件。记得钱列阳律师曾经告诫大家,“是否接受委托,律师首先要掂量自己是否能够托得起这个案件”。这类案件律师很多时候只是一个花瓶,难以有所作为。顺便驳一下周立太律师“打黑不要运动化”的观点,目前的国情决定打黑不靠运动不靠政治是一项无法完成的任务,是中国法律不能胜任的任务,建议律师们不要太理想化和政治幼稚化。

    第四,李庄事件是一些人向律师界释放的一颗信号弹。李庄13号被捕,当天就发倾向明显的长篇报道,这说明这件事存在一定的策划。仔细品位中国青年报的报道“面对当事人的巨大诉讼投入,有多少律师在说明败诉原因之余会对当事人说‘对不起’?当事人有苦难言,实际上造成了‘第二次伤害’。律师的尴尬作为和滥用‘潜规则’,所造成的灾难全由国家和民众来承受,公信力弱化由政法机关来承受,从众心理、潜规则冲击着党和政府的形象,让党和政府来埋单!”这位重庆政法系统官员最后说。李长青律师要问,第一,所有败诉都要律师说“对不起”吗?这是对法治的误读;第二,律师代表手无寸铁的私权,在整个中国的司法体制中有资格作为“潜规则”的主体吗?谁潜规则了谁?第三,中国的司法腐败的根源不在司法体制自身,难道所有的司法腐败都要律师来买单吗?没有了律师,司法的腐败将是没有边界的。

    第五,李庄也许确有其罪,但是在被人民法院宣判有罪以前,他是无罪的。这不是为李庄个人辩护,而是每一个愿意生活在法治社会的公民都应该享有的尊严。如果根据查明的事实,李庄最后被定罪,那是他活该,每个人都应该为自己的不当行为付出代价。

    第六,律师既要依法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利,又要防范当事人拉自己垫背,当然最好的防范就是自己手脚干净。如果一个人有可能判死刑,与其百般抵赖,不如检举律师犯罪从而构成立功省力又省心,犯罪嫌疑人有可能受了其他高人的指点。   

    第七,律师不用整天呼喊“谁来保障律师的尊严”,世界上没有任何尊严是靠乞讨得来的,律师的尊严只能靠自己去争取,争取的唯一路径就是合法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做好自己手里的每一个案件就是在推动法治的进步。

    第八,没有中国律师,就没有中国法治的未来。

    时间紧张,就此搁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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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腾讯北京站转发了中国新闻网一篇报道北京7.9%受访律师年收入高达百万元以上,本人发评论想为自己的职业辩护一下,结果腾讯不给发,我自己发出来。

    这篇文章的导向有问题,建议把标题更换为“30%的律师年收入不足2万”。
    任何一个行业,它的道德水平分布都会呈一个正态分布,特别好的人和特别怀的人都是少数。律师中也不能排除败类的出现,请大家不要以偏概全。
    而本人就是一个不特别好也不特别坏的律师,我几乎每天都会拒绝一些委托,不是因为钱。如果有些案件我感觉自己不会给当事人带来多少帮助,我就不愿意收这样的钱,勉强接受委托,反而会良心不安。
    建议大家理性的看待问题。还有,扭曲多数源于制度而非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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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媒体很关注新任教育部长关于学生择校问题的改革举措,也有很多教育系统内部的人士出来拍马屁,说新任部长选择的改革突破口有多准多准。李长青律师却不以为然,认为这是避重就轻、本末倒置。

    李长青律师根据《宪法》第四十一条赋予每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的批评建议权斗胆建议,如果袁部长果有改革魄力和强烈的事业心,请废除全国统一高考制度!

    措施如下:

    1、废除全国统一命题、统一时间、统一组织的高考制度。

    2、各高校根据市场需求完全自主办学。除基础学科由国家投入以外,其他学科全部实行市场化办学,资金主要应来自于企业和社会支持。学校的办学方针应由培养社会主义接班人转变为培养社会需要的人。教学科目设置自主。

    3、各高校根据自己的办学特长和方向以及市场需求完全自主招生。所谓完全自主,考与不考自主,考试科目自主,录取标准自主,录取时间自主。

    4、允许初高中学生择校。特别是高中生,学生根据自己的发展意愿,选择适合自己的学校。

    理由如下:

    1、全国统一高考已经成为整个中国教育体制的指挥棒,导致教育资源分配的严重不公,同时也导致教育资源的严重浪费。高考制度不动,中小学所谓素质教育改革是本末倒置。今天早新闻温家宝曾经听课的北京35中校长也表达了类似的很无奈的观点。

    2、废除统一高考,就无所谓重点高校,就无所谓第几批录取。各高校之间就可以做到机会平等,名校应该通过市场竞争脱颖而出,而不是通过行政评定,从而实现教育资源的市场化配置。

    3、只有废除统一高考,才能解放所有的中小学,各中小学教育可以百花齐放。特别是中学教育,中国人从小到大,学了那么多年的外语,最后有几个能够用上,还有高等数学、物理、化学等等,就个人而言白白浪费了少年人生,就国家而言白白浪费了教育资源。从中学开始,就应该实行差别化教育,孔子也说过因材施教。我们可能无法做到在同一所学校针对个体实行差别化教育,但是我们可以做到学校之间差异化办学,然后通过让学生自主择校,从而间接实现因材施教。不爱学英语的可以不学,因各种原因想学英语的可以去课外班学习,愿意画画的可以大部分时间花在美术上,愿意吹拉弹唱的可以主攻音乐,愿意做实验的可以在实验室度过大部分校园时光。只有如此,我们的孩子的天赋才不至于被埋没,只有如此,我们的民族才会更有竞争力,只有如此,祖国的花朵才会万紫千红而不只是全国山河一片红。

    教育公平,不在形式均等,而在人成其才!

    沧海横流方显英雄本色,袁部长,你敢做吗?你做得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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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看了几位明星对于自己代言违法广告的回应或所谓“道歉”,李长青律师止不住要发出这样的疑问:“做明星就可以不要脸吗?”,用“恬不知耻”来形容他们一点都不为过!以前的事情李长青律师还不大相信,但是看了他们对于这件事的态度,李长青律师不得不相信以前那些不光彩的传言十有八九也是真的。

    明星当然也是人,对金钱有欲望也是人之常情。但是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明星赚钱也应遵循诚信的原则。明星欺骗公众就是在透支自己的声誉,长期的恶意透支迟早会使自己在道德上债台高筑,最后的下场就是轰然倒塌,被公众和厂商像破鞋一样丢弃,到那时再想赚钱恐怕就得拿个破茶缸子去前门摆地摊了。

    李长青律师建议那些有头有脸的知名人物:接拍广告之前要把形象风险评估作为首要考虑因素,千万不能给钱就接,否则和妓女有什么区别?妓女恐怕对嫖客也有选择吧,妓女恐怕也不接待蓬头垢面的嫖客吧?有艾滋病的嫖客也会被拒之门外吧?知名人士接拍垃圾广告比妓女还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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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民医药网诉百度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一案,自2009年4月22日开庭之后,不断有媒体和各路朋友打来电话询问案件结果。关于该案的进展,现公开答复如下:本案原定审限是2009年7月初,后经询问一中院,审理期限延至2010年1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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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长青律师在前不久接受法制日报采访时,就如何破解法院执行难题,发表了如下观点:

    李长青律师:罗沂太关于修改《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建议无非是通过强化刑事手段来破解我国司法实践中的执行难问题。这个建议很好,可以对那些有能力履行千方百计赖账的人产生很大的威慑力量。

    但是不宜把情节划分过细,以免操作的繁琐,建议仿照“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由公诉机关证明有罪转变为由犯罪嫌疑人自证无罪,毕竟犯罪嫌疑人有不履行判决的事实在先,过了履行期限不履行判决,申请人报案后,侦查机关就可以抓人立案,而不必由法院移送。犯罪嫌疑人需要证明自己无履行判决的能力,从而不构成本罪。

    李律师的修改建议: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逾期拒不执行而又不能证明其没有履行能力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没有执行就没有司法的权威,为了维护司法的权威,案件不分大小,情节不论轻重,一律治罪。有的案值虽小,但对特定当事人的意义不一定比大案值的小。

    另外,执行难的成因是多方面的,要从多方面下功夫。李律师建议如下:

    一、延长申请执行的期限至十年。

    二、强化法院获取财产线索的能力和效率。目前要求申请人提供财产线索的做法是不合理的,财产是个人隐私范畴,申请人提供财产线索不太可行,即便提供了一些确实的线索,但是线索来源的合法性值得质疑。建议银行、房地产、工商、等部门通过网络建立法定的渠道对法院开放,使执行法官足不出户就可以查询到被执行人在全国范围内的财产信息。

    三、将被执行人履行判决的情况纳入社会征信系统,让他们为自己的失信行为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付出代价。 

    四、强化执行手段,参照美国的做法,以特种部队作为执行的最后保障。美国等国家法治的建立和民众守法习惯的培养就是这样成就的。

                                 

参考资料:美国执行法院判决的两个故事

 

    第一个故事是关于地方保护的。1954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布朗案中裁判黑人与白人分隔于不同学校的做法违宪,次年法院开始考虑结束黑白分校的具体措施,对此南方诸州抵触情绪很大,有人公然表示:“我们将不服从,我们不会把我们的白人孩子送到黑人学校。”南方州千方百计对抗法院判决,1957年,阿肯色州9名黑人学生依照判决应进入白人学校就读,但该州州长动用当地国民警卫队封锁学校,就是不让黑孩子和白学生扎堆,法院的判决执行不了——这地方保护主义够邪乎的吧!这可把艾森豪威尔给气毛了,总统调动美国精锐的101空降师进入该州首府,压制了国民警卫队,最终这9个黑孩子在大兵的武装护卫下顺利入学,地方保护土崩瓦解。可当时,这地方保护可很厉害,看过《阿甘正传》者回想电影中州长与大兵对峙的场面就会感同身受。可你地方抗得过中央吗?人家101师是二战的铁骑,对付你个民兵还不是如刀切豆腐一般,因此南方还是服了软,最后民权运动一闹,黑白就平了等。

    第二个故事是有关个人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前几年古巴少年艾联由其母携带越海偷渡美国,遇风浪后母亡子存。艾联到美国后住在其仇视古巴的舅舅家,舅舅十分疼爱外甥。艾联留在古巴的父亲想念儿子,要求美国政府送回孩子。舅舅觉得艾联留在美国有前途,爸爸死活让艾联回国,最后官司打到美国法院,法院依照对孩子最有利原则判决监护权归父亲。艾联的一大家美国亲戚死活不把他交给父亲,孩子小,不懂事,政治觉悟不高,已经爱上了美国的锦衣玉食和米老鼠,对落后的古巴和穷爸爸也没什么感情了。众所周知,美国政府恨死了家门口的社会主义古巴,谁和古巴做生意,老美就用霍尔姆斯·伯顿法治死他。按说这次艾联亲戚抗法不遵,美国政府正好乐得做顺水人情,以有阻力为由,不执行这个判决,顺便羞臊羞臊卡斯特罗。可美国政府哪有对抗法院判决的胆子,理解的要“执行”,不理解的也要“执行”。最后,政府派出特种兵,身穿对付恐怖分子的行头,潜入孩子舅舅家中,之后的故事大家都知道了:有张获国际摄影大奖的照片表露无遗,特种兵用枪对准怀抱艾联的大人,孩子都快吓傻了!乱糟糟中艾联被抢走,最终返回了古巴,至今舅舅对此还慨然长叹,对美国政府一肚子意见。

    两个故事都有相似之处,当时执行法院判决阻力都不小,好像就要发生“执行难”了,可是在国家的出击下,地方保护以及个人对抗不堪一击。有人可能会说:“出动军队、派出特种兵,高射炮打蚊子,至于吗?”其实,我感觉这并非小题大做,只是表明国家执行司法判决的决心而已,有胆敢抗拒者除了偃旗息鼓之外别无选择。反观我国的执行难,确实该加以整治,最近发生了多起权利人贱卖生效判决的事件,这是正义之羞、国家之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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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01 18:28)
标签:杂谈 分类:政论时评

    今天观看60周年国庆大典电视直播,当小平的声音再次传来,所有的画面都无法覆盖这历史的强音,我内心再一次被激荡。小平和少奇是留过洋的人,他们知道我们国家的方向是什么,他们进了自己最大的努力来扭转国家和民族发展的方向。但是囿于历史的局限,他们无法把事情说透,也无法把事情做到底,这是历史的宿命,是民族的悲哀。我相信小平同志和中山先生的梦想是一样的,殊途同归。小平带着无限的遗憾和对人民的眷恋驾鹤西归十二载,如今我们仍然走在一条崎岖的路上。

    小平说过,国家的稳定不能靠人治,要靠民主与法制。这是一条漫长的路,需要整个中华民族人格的改良,不是哪一个人能做到的,我们必须训练我们的孩子的自主性。没有个体的自主,就没有国家的民主。民主,首先不是政治问题,而是人性问题。

    小平同志,您已经尽力了,我怀念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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