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三毛的生日,于情于理我都应该写点东西献给她才对,但是这样一位神奇近乎于传奇的女性,让我该用什么词汇去表达呢?显然不止是爱。
曾几何时,用“飞儿”的音乐当作生存下去的动力,让小波的文字成为延续我生命的源泉,好像过了很久,这种感觉消失了。如今,在三毛的身上我又重拾了那份悸动。不知道是好还是不好。我只能说,我无法抗拒她。
对的,第一次读的是《撒哈拉的故事》,喜欢,但没有像今天这么沉醉。本来是想要随便买一本让自己开心的书,结果发现《梦里花落知多少》是在荷西去世之后完成的,基调可想而知。刚开始真的有点怕自己接受不了那些百转千回,但是慢慢的还是爱上了。因为她是三毛!喜欢的自然不只有文字,我想,喜欢她的人大多都是被她的随和与洒脱征服的,然后无以复加地沉迷于她的一切。
从小到大看过的书,文字背后和我最相像的就属三毛了,越来越发觉我们的共通之处是那么多,怪不得如此迷恋她。她的文字直白到让许多人都无法正视,她毫无保留地把人性最本质的东西一一陈列出来。看起来很简单,实则这世上没有几个人能够做到。
青涩氤氲的《雨季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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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庸的小说虽然一本都没看过,却深深地记下了两首词,一首是元好问的《摸鱼儿》,另一首便是老顽童和英姑的《四张机》了。人们对前者的顶礼膜拜之势自不必说,但我偏偏对后者更加钟爱,甚至是痴迷。
记得初中一起上学的三个人里,有两个都爱《射雕》,而且他们最艳羡的一对都是郭靖和黄蓉。唯独我喜欢《神雕》,喜欢过儿。
时至今日,我已然彻底背叛了自己,移情于《射雕》。但最喜欢的人不是过儿,也不是靖哥哥,却是那青衣玉箫的黄药师。迷恋黄老邪已有年头了,说不清理由,只他一上场,眼中便别无他人。
说到佳偶,《四张机》里的两位主人自然有些不恰当,但唯有他俩,能让我感受到过日子的味道,暖乎乎的。不知道是不是这个原因才让我如此地钟爱它,它的每一句都太刻骨了,刻骨得怎么也忘不掉。而且我着魔似的喜欢诵它,一遍又一遍。
四张机。鸳鸯织就欲双飞,可怜未老头先白。春波碧草,晓寒深处,相对浴红衣。
刚开始看《我们仨》的时候,觉得这也算是书,把你们家的家长里短吃饭对话告诉别人就了不起了?没有一点文化含量。可是吧,话又说回来了,真看完了很不舍得。那种实实在在的日子之前并不多见。特别是里面似梦似幻的感觉,虽然分不清晰,但是很暖人。
没有人比莱辛更加了解猫的,在这世上。她那个人就好像是为了照顾和体恤猫的王国而生的,真难以想象居然会有如此善良多情慈爱温柔的女人的存在,她更应该是天使吧。看着她的文字,就忍不住要把手伸向小猫的颈下去挠挠痒,只可惜,我的对面没有灰咪咪。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很惭愧,里面我记得最清晰的一句竟是“某某女子已满十五周岁了,却都还未嫁人!”她的确不比那十岁嫁入潘家的女孩知趣,也没有十二岁嫁给容若的女子幸运,但她只是在等待自己心仪的东坡学士,有错吗?既然选择不了着道袍、住高楼那般的洒脱,便只能这样了。不是人人弹奏一曲《凤求凰》就会有一位款款的卓文君追来。人生更多的时候是无奈。二十四桥明月夜,玉人何处教吹箫?
以前放假的时候看书,是一两周才看完一本;
现在居然可以一两天就把一本书生吞活剥了,使我甚感惊异。
以前逐字逐句地读书,就像小朋友刚刚学会念字一般铿铿锵锵;
现在虽不能说一目十行那样扫视,至少也可以把每一个字和它周围的伙伴连在一起当作同类来接受了。
以前当学校拉开序幕结束我的文字之旅时往往才不过和三五本书打了交道;
现在一次又一次地给卓越下订单然后乐此不疲地收货所带来的满足感无以复加。
以前喜欢名著,大部头,越老越好;
现在依旧喜欢名著,但却并不是以前的那种“名著”了,中短篇为宜,最好是近五十年内的……
以前要么人云亦云,要么我行我素;
现在终于可以在两者之间达成妥协,平衡自如了。
以前是刘墉、席慕容、王小波、洁尘和所谓的之乎者也;
现在只是感觉、意向、瞬间、喜欢,没有理由的理由。
以前不是现在,现在也不再是以前。
还记得《搏击俱乐部》里的他张牙舞爪、狂放不羁,有种花样美男可以随意糟蹋自己形象的感觉。
后来的《秋日传奇》确实退去了一些做作的东西,但依旧难掩他那华美的身形和阳光一般的气质。
增加深度的《七宗罪》,镜头全被智慧型老男人摩根弗里曼抢尽了,他还在撕心裂肺地吼叫……
《夜访吸血鬼》很动人,静静的,柔柔的,可惜别的鬼比他更动人。
《第六感生死缘》里反差还蛮大的,不过似乎少了点精神。
《特洛伊》简直就是为他量身定做的,叫我说什么好呢?
等啊等啊……
直到《返老还童》的出现,我终于感觉到了一个不一样的,成熟了,完美了的Brad Pitt。
The missing piece & The missing piece meet the big O:一分钟就可以看完的两本书,但是一辈子也不一定能领悟其中的道理。人很多时候就会被这些纷繁复杂的表面现象所迷惑,做了很多连自己也无法理解和想象的事情,等到好像明白了,自己也垂垂老矣了。为什么人就是不能在还算清醒的时候做点真正有意义的事情呢?两者相比,我还是更推崇前者,不是因为它的先入为主,而是觉得这个道理更出世,更符合生活的本质。蝴蝶和小虫子远比一阵风来的真实。我想我会一直羡慕the big O,但我永远都选择做the one which is finding the missing piece。
追风筝的人 & 寻找时间的人:在对比中看出了巨著和故事的区别。故事可以消遣,可以开心,可以喜欢,但是巨著却似乎总不能用“喜欢”来衡量,因为它沉重,它教会你做人和生活。风筝线断了,不代表你就会永远失去它,总有办法重新来过。为你,千千万万遍。
深蓝色的彼岸 & 窗边的小豆豆:看儿童书籍怎么了?我们周围有多少人还不如个孩子看得清楚明白?大到生死,小到爬树吃午餐。对吧,豆豆助?
圣诞忆旧
也许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那个颜色。
周杰伦是黑色的,
王力宏是白色的,
林俊杰是天蓝色的,
胡彦斌是橙色的,
孙燕姿是藏青色的,
蔡依林是绛紫色的,
王心凌是嫩粉色的,
S.H.E是金银色的,
花儿是火红色的,
飞儿是湖蓝加灰色的,
……
那么,我是什么颜色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