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惜春令两首(2009-08-10 00:00)

惜春令·留夏


秋叶吹蝉秋水涨。

离梦去、醒来微恋。

请合欢把红云散,昨夜葬荷仙。     

 

一串红玲响。

转头望、夏姑犹见。

含羞合叶发春梦,何似箭离弦。

 

惜春令·立秋

 

千载西风千载还,

潇潇雨、竞却吹蝉。

盼罢征雁拨云过,酣夜梦菊仙。


不道秋意寒,

爱东篱、红叶翩翩。

煮酒邀朋逞快意,斜阳碧云天。

 

某日,偶读友人新填的惜春令·留夏。甚佳,感慨不已,随后胡诌一令立秋以和之。现贴于此。

没人听的牢骚话(2009-07-30 00:45)

 

要拿房子了,一场漫长的等待即将结束,无论如何,这都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儿。可是,我却突然发现,我的快乐也仅仅保持了可怜的6个小时,随之而来的,是漫长的烦恼。
烦恼的开端是验房。于是,我开始了跟妻子的争吵。妻子认为,验房,也就是拿个锤子四处敲敲,至于房屋面积,我们说了算数么。事实上,我也知道,验房这件事,本来就是稀里糊涂的,开发商告诉你的面积,其实就是最终的面积。我们终究还是弱势,无论是技术上还是话语权上。从这点来讲,妻子是对的,因为即便我们饱含着对开放商的极度不信任,以努力保持谨慎,可是终究,我们说了不算,糊涂一些,是福气。可是,我依旧不甘心。压力来源于巨大的购房资金。一想到这是我花了四十几万(有可能是小半辈子赚到的钱)购买了一件商品,我从内心底想要捍卫我的权利,我不想稀里糊涂,哪怕吃亏,我也要吃亏在明处。
我的心态是小市民的心态,也是一个最普通的老百姓的心态,在这件事情上,我真的没办法超脱。于是,我花了一个小时,仔细地计算面积。公摊,我没办法算,那我就算我的实用面积,然后对照合同。我只能这样做。当我辛辛苦苦算出数据时,妻子已经酣然入睡。争吵变成了我的单簧戏

无人知是故人来(2009-07-24 00:30)

 

    故人发来短信,问我房子怎么了。我惊诧,问,你怎么知道?故人说,看了你的博客,知道了你的近况。我闻之,唏嘘不已。
    故人是一位我很亲近的人,只是因为各种原因,我们疏远了。我曾经想过,也许我们应该更亲近一些,可是我也知道,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我没有权利去打破别人生活中的宁静,所以,相濡以沫不若相忘于江湖。
    我们很久没有联系了,我们真的相忘于江湖了。虽然我常常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想想我们的往昔,或者在独自骑着自行车穿行于南京的大街小巷的时候突然感到窒息和无限忧伤,但是我还能控制住自己,脆弱的心跳,张狂的眼眶,自私的情绪。淡忘!我这样要求自己,我也希望别人把我忘记。
    可是,故人还是发短信来了。也许,我们都无法忘记生命中的一切,哪怕一只小蚂蚁。这让我很高兴,心里暖暖的,有种流质直奔眼睛的感觉。我这才发现,其实,我害怕遗忘,怕自己遗忘了过去,害怕别人遗忘了我。表面的坚硬包裹的是一颗柔软的心。
    不过,让我羞涩的是,故人看了博客才了解我的近况。而事实上,我很久都不写博客了

万恶的开发商!!!!(2009-05-31 23:57)

去年买了房子之后,我成了一个房奴,准确地说,一个快乐的房奴。虽然每天一睁开眼睛就惦记着自己欠着银行的钱,可是一想到一年,只要短短的一年,我就可以住进自己的房子——注意,是自己的!巨大的幸福瞬间就淹没了所有的烦恼。为此,生活变得有劲、生猛、热气腾腾。这种幸福伴随了我一年,直至昨天。
昨天,根据热心的未来邻居通知,我去了江宁。去的目的让人沮丧,去闹事,因为开发商通知,房子要延期两个月交付。本来,我并不相信这个说法。我和媳妇去看了不下五次房子,我能感受到工程的进展还算顺利。最后一次去的时候,绿化已经做了一部分,所有的房子都已经粉刷完毕。当时,我站在自己房子的阳台,抽了两支烟,我把烟圈吐向天空,我当真诗意地觉得,新的生活就

 

初夏的夜,短短十分钟,我听到两个消息,一个关乎生,一个关乎死。

第一个消息是小王带来的。小王打来电话,告诉我下月中旬,他要结婚了,邀请我无参加他的婚礼。小王是我的好兄弟,他的婚礼,我理应出现的,问题只是时间上如何调度。我沉吟半天,算计了日程、工作进度,然后告诉他,基本上,我会出席他的婚礼的。小王很高兴,挂了我的电话,去通知其他兄弟了。我很为小王高兴,因为我明白婚姻对于人的生命有多么重要,这种重要性,非亲身经历不能体会。
在我自己结婚之前,或者说在还没有那么迫切地需要结婚之前,我曾对婚姻不置可否。我并不认为两个结合的人一定要有履行“合法”手续的必要性,我觉得人的自由是最重要的,婚姻必然使人丧失部分的自由,缩小生命的空间,两个人相爱,或者固定上床,并不一定要结婚,可以同居或者经常见面么。后来,我还是结婚了。我可

无题(2009-03-25 23:20)

我虔诚地感受到,我应该写点什么。可是写些什么呢?在这个清泠的深夜,写点风花雪月?写扑在窗上的风?还是写寂寞苦难的生活?或许,就写耳边幽静的钢琴曲,写我的故乡,写昏昏欲睡的眼睑,或者其他。哦不,事实上,我什么都写不出。

很久以来,写什么都不再是写自己的内心,写什么都索然无味了。我已经习惯了,内心空洞,思绪却飞向遥远,像一朵浪花,在广袤的大海上,无所适从无足轻重。或激昂,或沉静,或阴郁,在时间的两头徘徊,我站在中间,看哪一头都可以显得好高骛远,空洞,才是最好的表述。

已经是初春了,空气还是冰冷,雨,下了一夜又一夜,冷入寒卺。世界变得前所未有的安静,人显得慵懒,感触却无限敏感。仿佛整夜整夜的雨已经渗透了身体,让每个毛孔通透。神经的触角在雨水里伸展,感受着冷,和寂静。

也许宇宙充满了音乐,我们身处其中,从未察觉。如果这样,我想,宇宙的音乐一定细致入微,寂寥无声。那音乐像花儿吧,难不成,像高潮中女子的娇吁?或许是,因为那样,宇宙才美妙,也才残酷。

有谁说过,人生下来就是受苦来的。怪不得,一个人的逝去,不比一声娇羞更为迷人。而葬礼,摆脱生

无题(2009-03-24 01:30)
读完《朗读者》,我上了一把西祠。很久没有上这个网站了,早在三年前,或者再往前追溯四年,我经常在这个网站各种讨论版泡着。当然,我不是个长性的人,从童年开始养成的懒惰毁了我的雄心和欲望,以至于在21世纪之后的任何一年,我都没有在任何一个圈子或者板块成为焦点,在网络上,当然是这样,在西祠,我当然悄无声息。有位师兄,就是从西祠起家的,当年我还在西祠混着的时候,经常用仰视的目光去看他的文章。现在想来,那些有点故作姿态,摆着愤青姿势的文章并非高不可攀,但当年,我同西祠上大多说潜水者一样,仰望甚至崇拜者他。现在,他是我的同事,大家成了朋友,距离拉近了,可我们从来没有谈论过往昔的西祠。
后来,渐渐上西祠少了,事实上,后来,我上任何论坛都少了,天涯,或者后来崛起的猫扑、起点,我都很少关注。原因,我自己都不得而知。不过,对于不上西祠的理由,印象还是比较深刻的。有一年,西祠进行了全方位的改版,改版之后,许多高人——诸如师兄之流,大多离开西祠,另谋高就,或者干脆潜心经营自己的博客,后来的西祠,文艺单薄了,调侃消失了,有的只是恶搞和小资。西祠便彻底对我失去了吸引力。当然,这里面,我自己的主观原因也很多,工作
不期而遇(2009-01-21 23:23)

 

日子过得怎么样,
一晃五年了。
等你有了钱,
就像公交车一样喘息
——沉重地轧在城市上。
那你有了么?
在大街小巷的血脉里,
淡然处之。
别跟我念叨红苹果,
或者行走着大榕树的校园,
批评家和貌似批评家
包括蛆虫,寄生在春天的阡陌。
试着生根发芽吧,
那是宿命

 

春天像巨大的房子,
阳光溢满 岁月如潮
不期而遇依旧像个疯子。
绕口令从嘴唇上生根
风是我的胡须么?
没有哪些宿命的结局,
我依旧呼啦着肺腔
晃着膀子,跟影子较劲。
玻璃窗上百合够鲜艳吗?
云堆积成南方
你就只从水路消失。
不期而遇,我们相互啃些落叶。

 

冬季一定比糖更甜。
遭遇难免让人最凄。

 

 

 

办公室情结(2008-12-04 12:32)

 

自从来到这家小公司,搬了好几次办公室。这跟公司的经营及老板的个人趣味有关系。这不,前几天,我们又搬了办公室。这一次,是从待了一年的民居搬到一个低调的写字楼。
以前搬办公室的时候,总是恋恋不舍的。我是个恋旧的人——当然,有位女性朋友说过,男人都是恋旧的。但是那位女性朋友说出这句名言的着眼点是男人与女人的关系,而我,则把把恋旧的情绪拓展了。除了女人之外,我还留恋各种各样旧的事物和旧的环境,办公室就是其中之一。其实想想,这也没什么古怪和独特。办公室在某种意义上和家是等同的。当在一个房子里住得久了,不自觉地会把那间房子当成家,留恋是理所当然的。而办公室是除了家之外待得最久的房子,突然要离开,换一个新的,留恋也会是理所当然的了。这其实也说明了另外一个留恋的原因,那是对岁月的留恋,对在那个房子里度过的日日夜夜的留恋,包括曾经的开心或者难过,甚至是一些龌龊或者忧伤的往事。
记得我刚到这个公司的时候,第二次搬的时候,我曾写过一篇关于花的文章,写的是对旧办公室百合花的恋恋不舍。可事实上,我留恋的是那个旧办公室以及在那间办公室里我经历的岁月,百合花只是不幸地成为我矫情的载体。

 

 

好久没有更新的博客,留着做什么用?我不知道。难道只是为了让朋友们不时提醒我一声,你的博客已经好久没有更新了?大概是的。
有句实话,我从来没在博客里写过,无论是有读者还是没有读者的时候,我想,我现在应该老老实实地说出来了。对于写作——或许根本称不上写作(但请允许我称它为写作,因为我眷恋这个名词),我总是有一种敬畏。所谓敬畏,我的理解是,就像一个女人,一个漂亮的女人,她站在面前,娇喘嘘嘘,面色桃红,隆起的酥胸和娇羞的腰肢真实得像从手边掠过的时光,可是,我就是不敢去触碰她,哪怕我已冉冉升起仰或气喘如牛,哪怕她曾是肌肤相融卿卿我我的老情人,哪怕她挑逗的樱唇已微微翘起吐气如兰。不敢触碰的理由,在比喻里,可以冠冕堂皇地推给良知甚至责任,可根源,其实与现实大抵如一 ——恐惧。这就是敬畏。越是喜欢,越是爱,越是敬而远之。
这种敬畏不知是从何时开始的,从我开始写作那一天?甚至是从我开始阅读那一天?或者仅仅是从我停止写作那一天起?不管从哪一天开始,敬畏逐渐演绎成害怕,然后再变成丝丝渗入骨髓的恐惧。到最后,恐惧已经不仅仅局限在写作,它更渗透进阅读、交往乃至工作。当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