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惜春令·留夏
秋叶吹蝉秋水涨。
离梦去、醒来微恋。
请合欢把红云散,昨夜葬荷仙。
一串红玲响。
转头望、夏姑犹见。
含羞合叶发春梦,何似箭离弦。
惜春令·立秋
千载西风千载还,
潇潇雨、竞却吹蝉。
盼罢征雁拨云过,酣夜梦菊仙。
不道秋意寒,
爱东篱、红叶翩翩。
煮酒邀朋逞快意,斜阳碧云天。
某日,偶读友人新填的惜春令·留夏。甚佳,感慨不已,随后胡诌一令立秋以和之。现贴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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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拿房子了,一场漫长的等待即将结束,无论如何,这都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儿。可是,我却突然发现,我的快乐也仅仅保持了可怜的6个小时,随之而来的,是漫长的烦恼。
烦恼的开端是验房。于是,我开始了跟妻子的争吵。妻子认为,验房,也就是拿个锤子四处敲敲,至于房屋面积,我们说了算数么。事实上,我也知道,验房这件事,本来就是稀里糊涂的,开发商告诉你的面积,其实就是最终的面积。我们终究还是弱势,无论是技术上还是话语权上。从这点来讲,妻子是对的,因为即便我们饱含着对开放商的极度不信任,以努力保持谨慎,可是终究,我们说了不算,糊涂一些,是福气。可是,我依旧不甘心。压力来源于巨大的购房资金。一想到这是我花了四十几万(有可能是小半辈子赚到的钱)购买了一件商品,我从内心底想要捍卫我的权利,我不想稀里糊涂,哪怕吃亏,我也要吃亏在明处。
我的心态是小市民的心态,也是一个最普通的老百姓的心态,在这件事情上,我真的没办法超脱。于是,我花了一个小时,仔细地计算面积。公摊,我没办法算,那我就算我的实用面积,然后对照合同。我只能这样做。当我辛辛苦苦算出数据时,妻子已经酣然入睡。争吵变成了我的单簧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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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买了房子之后,我成了一个房奴,准确地说,一个快乐的房奴。虽然每天一睁开眼睛就惦记着自己欠着银行的钱,可是一想到一年,只要短短的一年,我就可以住进自己的房子——注意,是自己的!巨大的幸福瞬间就淹没了所有的烦恼。为此,生活变得有劲、生猛、热气腾腾。这种幸福伴随了我一年,直至昨天。
昨天,根据热心的未来邻居通知,我去了江宁。去的目的让人沮丧,去闹事,因为开发商通知,房子要延期两个月交付。本来,我并不相信这个说法。我和媳妇去看了不下五次房子,我能感受到工程的进展还算顺利。最后一次去的时候,绿化已经做了一部分,所有的房子都已经粉刷完毕。当时,我站在自己房子的阳台,抽了两支烟,我把烟圈吐向天空,我当真诗意地觉得,新的生活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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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夏的夜,短短十分钟,我听到两个消息,一个关乎生,一个关乎死。
第一个消息是小王带来的。小王打来电话,告诉我下月中旬,他要结婚了,邀请我无参加他的婚礼。小王是我的好兄弟,他的婚礼,我理应出现的,问题只是时间上如何调度。我沉吟半天,算计了日程、工作进度,然后告诉他,基本上,我会出席他的婚礼的。小王很高兴,挂了我的电话,去通知其他兄弟了。我很为小王高兴,因为我明白婚姻对于人的生命有多么重要,这种重要性,非亲身经历不能体会。
在我自己结婚之前,或者说在还没有那么迫切地需要结婚之前,我曾对婚姻不置可否。我并不认为两个结合的人一定要有履行“合法”手续的必要性,我觉得人的自由是最重要的,婚姻必然使人丧失部分的自由,缩小生命的空间,两个人相爱,或者固定上床,并不一定要结婚,可以同居或者经常见面么。后来,我还是结婚了。我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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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虔诚地感受到,我应该写点什么。可是写些什么呢?在这个清泠的深夜,写点风花雪月?写扑在窗上的风?还是写寂寞苦难的生活?或许,就写耳边幽静的钢琴曲,写我的故乡,写昏昏欲睡的眼睑,或者其他。哦不,事实上,我什么都写不出。
很久以来,写什么都不再是写自己的内心,写什么都索然无味了。我已经习惯了,内心空洞,思绪却飞向遥远,像一朵浪花,在广袤的大海上,无所适从无足轻重。或激昂,或沉静,或阴郁,在时间的两头徘徊,我站在中间,看哪一头都可以显得好高骛远,空洞,才是最好的表述。
已经是初春了,空气还是冰冷,雨,下了一夜又一夜,冷入寒卺。世界变得前所未有的安静,人显得慵懒,感触却无限敏感。仿佛整夜整夜的雨已经渗透了身体,让每个毛孔通透。神经的触角在雨水里伸展,感受着冷,和寂静。
也许宇宙充满了音乐,我们身处其中,从未察觉。如果这样,我想,宇宙的音乐一定细致入微,寂寥无声。那音乐像花儿吧,难不成,像高潮中女子的娇吁?或许是,因为那样,宇宙才美妙,也才残酷。
有谁说过,人生下来就是受苦来的。怪不得,一个人的逝去,不比一声娇羞更为迷人。而葬礼,摆脱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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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子过得怎么样,
一晃五年了。
等你有了钱,
就像公交车一样喘息
——沉重地轧在城市上。
那你有了么?
在大街小巷的血脉里,
淡然处之。
别跟我念叨红苹果,
或者行走着大榕树的校园,
批评家和貌似批评家
包括蛆虫,寄生在春天的阡陌。
试着生根发芽吧,
那是宿命
春天像巨大的房子,
阳光溢满 岁月如潮
不期而遇依旧像个疯子。
绕口令从嘴唇上生根
风是我的胡须么?
没有哪些宿命的结局,
我依旧呼啦着肺腔
晃着膀子,跟影子较劲。
玻璃窗上百合够鲜艳吗?
云堆积成南方
你就只从水路消失。
不期而遇,我们相互啃些落叶。
冬季一定比糖更甜。
遭遇难免让人最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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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来到这家小公司,搬了好几次办公室。这跟公司的经营及老板的个人趣味有关系。这不,前几天,我们又搬了办公室。这一次,是从待了一年的民居搬到一个低调的写字楼。
以前搬办公室的时候,总是恋恋不舍的。我是个恋旧的人——当然,有位女性朋友说过,男人都是恋旧的。但是那位女性朋友说出这句名言的着眼点是男人与女人的关系,而我,则把把恋旧的情绪拓展了。除了女人之外,我还留恋各种各样旧的事物和旧的环境,办公室就是其中之一。其实想想,这也没什么古怪和独特。办公室在某种意义上和家是等同的。当在一个房子里住得久了,不自觉地会把那间房子当成家,留恋是理所当然的。而办公室是除了家之外待得最久的房子,突然要离开,换一个新的,留恋也会是理所当然的了。这其实也说明了另外一个留恋的原因,那是对岁月的留恋,对在那个房子里度过的日日夜夜的留恋,包括曾经的开心或者难过,甚至是一些龌龊或者忧伤的往事。
记得我刚到这个公司的时候,第二次搬的时候,我曾写过一篇关于花的文章,写的是对旧办公室百合花的恋恋不舍。可事实上,我留恋的是那个旧办公室以及在那间办公室里我经历的岁月,百合花只是不幸地成为我矫情的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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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久没有更新的博客,留着做什么用?我不知道。难道只是为了让朋友们不时提醒我一声,你的博客已经好久没有更新了?大概是的。
有句实话,我从来没在博客里写过,无论是有读者还是没有读者的时候,我想,我现在应该老老实实地说出来了。对于写作——或许根本称不上写作(但请允许我称它为写作,因为我眷恋这个名词),我总是有一种敬畏。所谓敬畏,我的理解是,就像一个女人,一个漂亮的女人,她站在面前,娇喘嘘嘘,面色桃红,隆起的酥胸和娇羞的腰肢真实得像从手边掠过的时光,可是,我就是不敢去触碰她,哪怕我已冉冉升起仰或气喘如牛,哪怕她曾是肌肤相融卿卿我我的老情人,哪怕她挑逗的樱唇已微微翘起吐气如兰。不敢触碰的理由,在比喻里,可以冠冕堂皇地推给良知甚至责任,可根源,其实与现实大抵如一
——恐惧。这就是敬畏。越是喜欢,越是爱,越是敬而远之。
这种敬畏不知是从何时开始的,从我开始写作那一天?甚至是从我开始阅读那一天?或者仅仅是从我停止写作那一天起?不管从哪一天开始,敬畏逐渐演绎成害怕,然后再变成丝丝渗入骨髓的恐惧。到最后,恐惧已经不仅仅局限在写作,它更渗透进阅读、交往乃至工作。当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