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眼前这座灰蒙蒙的城市,我的看法是:我既可以生活在这里,也可以生活在别处;可以生活在眼前这座水泥城里,走在水泥的大道上,呼吸着尘雾,也可以生活在一座石头城里,走在一条龟背似的石头大街上,呼吸着路边的紫丁香。在我眼前的,既可以是这层白内障似的,磨砂灯泡似的空气,也可以是黑色透明的,像鬼火一样流动的空气。人可以迈开腿走路,也可以乘风而去。也许你觉得这样想是没有道理的,但你不曾失去过记忆。---王小波
Q城下午有一场雨。浇灭了这些天来的心头的浮躁,一切变的清晰起来。
我在经历了一场考试之后,很不幸的得了重感冒,在家昏昏沉沉的睡了一上午,一觉醒来,才发现外面的雨已经稀稀拉拉的下起来了。
暗黄的天空,就如一张贫血的脸,处在亚健康的边缘。我看着窗外不远处的楼区,红白的颜色搭配,这个Q城的典型标志,莫名的出神起来。
我想这是因为太闲的缘故吧,人在放松的状态下才会出乎意料的回忆起很多事来。而总是重复性的怀旧却又是怎样的心机呢?那就是有些东西一直放不下吧。譬如,我。
我是在高中的时候开始接触王小波的,记得当时的语文老师是个长的龌龊但很有思想的老男人,每天摇摆着笨拙的身躯来讲课还有训斥学生。我忘了是怎么扯上小波同志的,反正是这个老男人的功劳,我才开始了与小波的荒诞生活。于是,我也成了高中时代学校里的所谓另类的一员,这是多么的可笑,以至于在我以后的生活中,我也深深的感受到,这样的一个社会,你就要类同,不要异样。
于是在这样一个阴沉的午后,一本小波同志的书便莫名其妙的出现在了我的床前的柜子上,书页已经泛黄了,封面上被人用红笔醒目的批了两个歪歪扭扭大字“谎言”。我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是说小波,还是写给我看的,还是有人有涂鸦的嗜好,就如**到此一游之类,总之是有人写了,也就是说有人来过了。我疑惑了。
我拉开一扇窗,一阵凉风吹了进来,夹杂着零星的雨滴,溅在我的头发上,脸上,衣服上,我贪婪的呼吸着清新的空气,闭上眼睛做沉溺状。
我觉得好象自己睡了好长一段时间了,虽然你也已经知道了,其实我也就只是小睡了一上午而已,而且已经在下午下雨的时候起床了,但人在混昏沉沉的时候,往往会是这个状态,就象梦还没醒一样,脑子里罩了一层雾,你怎么摸都擦不
和我接触过的人都说我记性太差,所以知道我的人从不会让我给带捎东西,或是别的。当然我也求之不得,因为我不想和外界有太大的牵连,所以说老王总说我脑子坏掉了也有他的说法,我从来不会介意。或许我应该改变一下,但我仔细想了想,好象我已经改了好多次,而每一次除了我开始有改的想法之外,似乎不再有别的。所以我还是保持原样吧,不危及他人,也没有什么不好的。
据我的那些自称是朋友的人说,老王是我的爱人。但我除了我自己谁都不相信,仅凭他们的只言片语我就成了有爱人的人了?怎么想都感觉是场骗局。我没在医院,没有脑震荡,难道一场重感冒再加一上午的昏睡,我就失忆了?老王边把小波的那本书拿起来,边小声的嘟囔,有这可能。我说老王你脑子也坏掉了吧,老王抬起头,嘿嘿的傻笑起来。
其实我们所说的生活就是那么会事罢了,怎么过都是一辈子,就象我,即便没有过去,也一样行走在这个世上。只是有些人看的重些,结果就和自己做了个了结,而我,也就一俗人,而俗人的命运是,活的长,过的平庸。
老王说张小米你就别在这装了,这本书都翻了多少遍了,真以为自己是女版王小波呢。我瞥了他一眼突然闪过花与爱丽丝的那个情节来,老
我和老王去了一家铺面很小但看上去还干净的小店,店名很逗叫“一点”,老板娘一见我们进去就象见了亲人,事实好象也是如此,因为她管老王叫弟,老王叫她姐。老王和她寒暄了几句拉着我就进去了。我说她是你姐啊。老王站下,瞪着他那双无辜的眼睛,操着有些磁性有些半带怀疑的嗓音说,是啊。你看,我现在看老王竟觉得他磁性了。在短短的一个下午,我竟然对一个对我来说陌生的男人产生了感情,这的确让人觉得有些不可思意。但这就是我的感受,不管你信还是不信。看着这个虽然陌生但长相硬朗的男人,我想这难道真的是我的男人吗?或许是吧。我开始坏坏的想,或许他很优秀,那我就省了追他的事。如果不好,那么我就继续装我的失忆。原来失忆也这么好啊,可以省去太多的麻烦。
这样的日子一直持续了好几天,白天我在家闲着发呆看小说,傍晚老王来带我出去吃饭,去那家叫做“一点”的小店。直到有一天老王朝我发了脾气。原因很简单,这是一个正常人的理由,他以为我在恶作剧,装失忆,玩弄他的感情。而我感到的是委屈,这该不该我事啊,我又不是故意的,何况我对自己失忆这件事深信不疑。后来老王把我自己扔在饭桌上,自己走了。再后来老板娘过来劝我。再再后来,我也生气了。有时就是这样,本来没什么事,被人劝着就劝出事来了。我窝了一肚子火,因为我失去判断准则了,要是说所有的男人都一样遇到事喜欢从别人身上找原因不负责任,可也不完全是,因为你也可以理解为老王是因为太在乎我,所以才生气,这都能说的过去。你看,要不先人就提出了事物的矛盾论,只不过一分为二的看事情,到底应该偏向那方才确实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所以这件事我就很头疼了。老王,这件事,是对,还是错。后来,我想这对于我这样一个失忆的人来说,简直就是太残酷了,所以我决定不再去想了。事情任由其发展吧。本来我们也左右不了什么。
再后来,我翻到一本书,里面有一句话是这样说的,想让一个女人死心,最好的方法不是打她骂她,只要不理她,就足以把她才彻这个世界,凭理智来领会是个喜剧,凭感情来领会是个悲剧。
我终于还是下定了决心,去了医院。结果很快出来了,我很健康,而且还很正常。可我还是想不起以前的那些事来。
老王再也没来找过我,看样是真生气了。我有点后悔。当初哪怕是装做记得说几句谎话也不会这样,起码大家都不必伤了和气。我就这样胡思乱想着,没意识的横穿着马路,然后我听到一声刺耳的声音,再然后我就不省人世了。
我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醒的。但当我睁开眼时发现自己已经在医院里了,旁边坐着老王,满脸的愁容,眼里满是血丝,看样是这几天劳累过度了。我轻轻的叫了声老公。然后我突然发现,以前所有的事都在我的脑海里闪过。
我的记忆恢复了。我又得开始正常人的生活了。我以为有趣像一个历史阶段,正在被超越。照我的理解,马尔库塞在他卓越的著作《单向度的人》里,也表达过相同的看法。当然,中国人的遭遇和他们是不同的故事。在我们这里,智慧被超越,变成了“暧昧不清”;性爱被超越,变成了“思无邪”;有趣被超越之后,就会变成庄严滞重。我们的灵魂将被净化,被提升,而不是如马尔库塞所说的那样,淹没在物欲里。我正等待着有一天,自己能够打开一本书不再期待它有趣,只期待自己能受到教育。与此同时,我也想起了《浮士德》里主人公感到生命离去时所说的话:你真美呀,请等一等!我哀惋正在失去的东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