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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日子常常在幻想,

我将成为一个什么样的妈妈。

 

我想TA一定是安静的,像我很小的时候,不爱哭闹,睡醒了就睁开眼睛自己玩。

我想陪伴TA一天天成长,看到每一天每一天TA的细微变化。

我想在TA刚刚学会走路说话的时候,就带TA到处疯玩

摔倒了也忍着不说话,让TA自己爬起来。

我想让TA天天穿着漂亮的衣服,

是男孩子就要胆儿忒大,像爸爸一样聪明上进;

是女孩子就要温文尔雅,像妈妈一样快快乐乐。

我想常常带TA去远方,

看看稻田,看看大海,

也看看穷人和富人、白人和黑人的模样。

 

至于我呢,

我不会再对体重是90斤还是95斤耿耿于怀

即便永远不再是那个精瘦苗条的姑娘,

我也会天天乐着哈哈大笑。

我想我是个真正的女人了,

是不是该学着偶尔穿高跟鞋和丝绸的衣服

学着自己做西餐,烤松饼,调制鸡尾酒

不再成天喜欢洛丽塔,落拓的衬衣仔裤和白球鞋

不再只沉浸于自己的世界,不再只看哲学文学设计学

要学会辨别身边每一朵花的名称和属性,

学会看云看天气,学会以前为之头痛

戒色(2009-03-20 17:56)

整理衣橱,又一次发现一些未拆标牌、记忆已经模糊的衣服。

初步算一下,如果把这堆衣服捐出去,保守估计够5个女孩从10岁穿到80岁——如果她不在乎品牌的话。

瞧这琳琅满目的颜色,瞧这参差不齐的款式,瞧这忽而洛丽塔忽而陕北老大娘的视觉跨度。

色即是空。

原来我一直很空。。。。

花太太 or  Bree(2009-01-05 19:41)

 

昨天在湖南馆子吃到一份萝卜干、辣椒炒鸡蛋的菜,念念不忘。

今天一个人在家,傍晚去买了许多菜。

半个多小时后,四个菜摆上桌。

没有萝卜干,用鱼泉榨菜代替了。青辣椒红辣椒切碎,榨菜丝切丁。炒出来的鸡蛋金黄,辣椒青青红红,真是好看。另有清炒小油菜,凉拌黄瓜西红柿,红烧猪手。

 

菜可以做的很清脆很好看,偏偏我喜欢烂的、软的、味道重的。所以从不以一塌糊涂的菜品示人。想起张爱玲也爱吃这个调调,又想起胡兰成说她“正大仙容”,初初看到这个词时我满心欢喜,觉得那简直就是形容我自己的——因为我脸大,面带善相,有时以菩萨自喻,初看到这么美妙的词,唯有心心雀跃。

 

做个主妇也是蛮不错的嘛。我还想烤面包,还想熨衣服,还想养花养鱼种地,还想把家里每个角落都擦得闪光锃亮。

 

《我们这一家》里的花太太很可爱,花老爷也很有趣,阿桔和阿柑通通喜欢。已经看了很多遍依然还是喜欢。我常常喜欢一边在电脑里放着他们的声音一边做事。翻译过来的粤语就好,不是特别能听懂,但却热闹的紧,一家人为了一点点小事叽叽喳喳。花太太最爱吵闹,而我最爱她摆着肥

09年是个陌生的年份,我还未曾习惯它。

 

看到最近一篇博客已是07年3月了。我还清晰记得那首歌,陪伴我的那个下午。静静弥漫的阳光,恩慈地洗去当时身心缠绕着的枷锁。

 

近两年的时光就在俯首之间,抬眼已入而立之年。

 

已经是我曾经想要的生活了,我想。

一份可以胜任也有空间发展的工作,宽容的环境,健康的家人,体贴的爱人。

 

洛丽塔
 
和我跳舞吧 Lolita
白色的 海边的沙
爱情还是要继续吧
十七岁漫长
 
喜欢一个人 Lolita
给朋友们拜个晚年(2007-02-24 18:18)

回家了。一切抛到九霄云外,像猪一样的幸福生活。

给朋友们拜个晚年,呵呵,你看,生活还是如此美好。

梦魇(2007-02-14 18:21)
昨夜在梦中惊醒
 
梦中的自己
 
大声吵闹
 
委屈得像个孩子。
 
生命如逆旅吧
 
有时候是这样的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2006-10-11 19:41)
平日来去匆匆,难得在网上逗留。今天偶然遛遛,遛出了一肚子的坏心情。
1、诗人裸体朗诵诗歌?
看了一个SB所谓诗人的图片,脱衣服的全过程,作呕。
万语千言如哽在喉,怒发冲冠。
这种人,不值得多说,该直接拉出去毙了。
 
2、超女?
娱乐圈拉出一坨又一坨屎。
偏有苍蝇逐众,拉出一坨赶往一坨,还彼此圈好地盘,拉帮结派。
心不急吃不了热狗屎。
中国人再没有信仰,至于为一个个一夜成名的竖子痴笑癫狂吗?
那些超女的家长们一把鼻涕一把泪,为了孩子成名,几万几万的血汗钱砸进去,砸给短信支持,砸给职业粉丝团。
一夜暴富和一夜成名的梦想已经彻底荼毒了这一代人。
岂不知,自己成了那被玩弄于股掌之间的牺牲品。浪潮退去,平凡的人被卷入万劫不复的梦魇;显在的或者潜在的背景显赫的人、本来可以以无数种路途达到荣耀的人,依旧站在了那高高的领奖台上。
本来就是一个套,就像赌球,沾者皆输,玩的越大输的越惨,惨到你生不如死。不一样的是,赌球是赢了庄家输了赌徒,超女则是娱乐界和权
这一天,和两个青梅竹马的朋友一起度过。
三个女人。从早到晚。聊聊聊聊。
往事如缤纷的花瓣。曾经怒放,鲜亮欲滴。
生命短暂,记忆永恒。
 
我常常在生命的某一刻,想永远记住那一刻。温度,时刻,身边的面庞。
因为知道我只有一次生命。每一刻,都是稍纵即逝的悲剧。
然而记住的却永远不是想要记住的。
记忆中总是碎片,
串联不成完整的故事。
 
有些东西曾经以为永远不会再触碰。有些情绪原来以为会一生相随。
在漫不经心说起的那一瞬间,
感觉到自己嘴角和心底的笑意。
原来如此轻易便被改变。
 
夜色里。在北京无月的苍穹下,静静穿越城市的喧嚣。
15度。像是28岁的心情。
 
对纯真年代的怀念,贯穿了整个的生命线……
 
今天,我又想到了那个发生在家里的故事。
那是小妹妹和一只名叫闹闹的狗的故事。
妹妹养了闹闹。妹妹和闹闹天天嬉闹。是两个长不大的孩
朋友的照片(2006-10-04 22:23)
 
 
今天收到凌桑的短信。她从长江源头回来了。正在努力戒烟。
九月份,凌桑前往长江源头的前一个晚上,我们曾在宣武区广安门一条大街边的大排挡,喝酒喝到凌晨三点。
她的文身到处惹得行人侧目——呵呵,想起她张扬的样子,我有点想微笑了。
 
那天夜里,正值我偶遇不顺。凌桑沙哑的嗓音却是轻轻柔柔,放逐了我的坏心情。她说,一个痴迷户外探险的小孩子遇到她后激动万分的问她:这个笔名是不是壮志凌云、沧海桑田的意思?凌桑哈哈大笑,认真的告诉她:不是的不是的,“凌桑”是凌志和桑塔纳的意思。这是我最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