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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文
置顶:朱安谧(2005-12-18 00:42)

记取一个名字。只因为,这个名字……想想,安,安静;谧,静谧。是不是给人一种安静的感觉?就象是一个谜语,字面并不出现谜底。

 

昨天的元旦晚会,第二次看到这个名字,第二次看到她。她在台上演话剧《白桦林》,饰演卡秋莎。我在台下当观众,我已经当了很多年的观众了,并且打算一直继续下去。

 

在她出场前,我就很惊讶了,因为在大荧幕上,我看到了她的名字。我悄悄地对旁边的同学说:“这回你能看到美女了。”

 

 

搬迁(2009-07-16 22:31)

自从博客被删贴之后,就考虑离开此地。

如今,不含政治内容的牛博重新恢复阵地。作为一个自由主义者,有什么理由不回到自己的大本营去呢。

人说狡兔三窟。此博客就当刚过近四年的记忆。

现在的我需要更自由地发言,即使做不到百无禁忌,至少也能更为痛快一些。

网名也换掉。这是某人给的建议。暂时没有想到更好的名字。

需要新地址的朋友,可来信询问
偶遇(2009-06-21 21:28)

晚上打完球回来,和几个同事在楼下的拉面馆吃面。暮色里,见五个女孩从外面经过。突然听见她们往里面叫着:老师!

叫谁呢。我纳闷了一下。光线有点暗,一时看不清楚是谁。

才犹豫了一下,就发现她们脸上有失落的神色。这时我才看仔细,原来是上学期教过的毕业班的学生。

于是赶紧起身过去和她们打招呼。我知道她们是这两天赶回学校参加毕业典礼的。

这几个女孩我都有印象。但我当时没有一一叫她们的名字,我担心自己因为遗忘而把她们的名字叫错。

吃完面,上楼的时候,一个个想着她们的名字:曾慧瑜、李瑞雯、陈绵、陈琳、卢怀珊。暗自

壮丁(2009-06-15 22:51)

原来上课上得少,一个很不好的地方就是经常被拉去当壮丁!上次补习被拉了壮丁,那我还有点心甘情愿。这次,某老师回家,我又被拉去顶课!

天哪,我没办法拒绝(太不厚道)……可我想看自己的书……
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2009-06-15 22:30)

信息不对称会产生两个问题: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  

道德风险是拥有信息多的一方做出的对拥有信息少的一方不利的行为。 

在产品市场上,厂商对于产品质量拥有的信息更多,厂商知道自己生产的产品质量怎么样。厂商为了赚钱,就有可能把质量存在问题的产品卖给消费者。这就是道德风险的一个表现。比较典型的是三鹿奶粉,为了以低成本通过蛋白质的检测,往奶粉里添加三聚氰胺。这事引发了中国的食品安全问题的大讨论。事实上,这早不是一两天的事了,鱼用避孕药养大,粉丝用硫磺漂白,油条里加洗衣粉,酒里对工业酒精,饭馆炒菜用地沟油!一系列食品方面的道德

六弄咖啡馆(2009-06-14 21:59)

2005年的暑假,姐姐扔给我一本书。“这本书可以看看,他的文笔不错,叙述很有风格。”

这本书叫《我们不结婚,好吗》,作者藤井树。

与其说对这本书感兴趣,还不如说作者的名字感兴趣。藤井树?想来也是《情书》的爱好者。

就冲着这个,我把那本书看完了。

那种轻松愉快又充满悬念的叙述确实让人记忆犹新。

契诃夫说,如果在开头你写到一把枪,在后面一定得让这把枪才行,不能让这本枪悬在那。

 

我离好教师还有多远(2009-06-06 23:20)

全校举行教学观摩活动,我们系抽到了我。即使不是小概率,这个概率也够小的,我去买彩票的话,也许能中个三等奖。“借”来了我很喜欢的06级国贸4班的学生,装模作样地就当着 全系老师的面,上了一堂公开课。没怎么认真去准备,只不过挑了一次课讲而已。如果再认真去准备,我想我会讲得好一些。不过那几天实在很忙,也没心思去搞这种下三滥的形式主义的东西。

讲完一节课之后,所有的老师竟然还要全部留下来讨论。也许是碍着我的面子,大家对我的课竟然好评如潮,简直就吹到天上去了。从主任到各位同事,几乎无一不是好话。除了极个别老师还是很中肯地提出了一些建议和意见,比如说刚开始有一点口头禅(这个说实话,我是很忌讳的),再多联系一些社会现实问题,课前有一个本次课的总体介绍以及注意节奏。

 

为什么封锁大门(2009-06-06 22:07)

 

一个大学还象一个高中一样,封锁大门,出入要检查证件。真是奇怪!

昨天,国贸1班的同学一起去聚餐,到白田岗市场的饭馆吃饭。由于后门只让老师出入,所以他们只能从前门绕一大圈过来。

前门前面是105国道,车来车往。而且摩托车很多,其中就有著名的“飞车党”一族。所谓飞车党,就是开着摩托车,突然冲过来抢包的。

昨天,一辆摩托车飞过来,在一群人中抢了一个女孩子的包。简直就象赵子龙长坂坡救阿斗、关云长阵中斩颜良文丑一样,有万夫不当之勇。一群人啊!也敢冲过来抢包。未免太嚣张了。于是这个可怜的女孩子饭都还没开始吃,手机、钱包、证件全部都丢失了,只好和辅导员一起到派出所去报案。

 

邓玉娇(2009-06-06 21:48)

一个问题:有几个国家干部吃饱喝足,去洗脚。看见服务员长得漂亮,淫心大起。这三个壮汉就要强奸此姑娘。姑娘奋起反抗,用修脚刀捅死了其中一个,重伤其中一个。请问,法院应该怎么处理此案件?是判故意杀人,还是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

酒后(2009-06-06 20:37)

说句实话,我的酒量很不行。自从大学时喝酒吐了三四次之后,我就知道自己和酒没什么缘分了。醉酒之后对我而言,不是飘飘欲仙的极乐感,是每一寸肌肤都散发着酒味的痛不欲生的感觉。我暗地里叹息且发誓,绝不再多喝酒。自己既然不是那块料,就不要勉强了。

 

今晚又喝多了。酸梅酒,不知道度数的酒。老板说是50多度,但可能没这么高。不想这样一杯接一杯地喝的。但有时候同事之间的应酬是推不掉的,除非你干脆就不来参加这样的聚会。但既然来了,同事之间敬酒是没有办法不喝的。喝了个开头,就得一杯接一杯的喝下去。

 

 

不苟同(2009-06-01 18:34)
目标不同,约束条件不同,则行为方式自然不一样。记住自己的目标!弄清自己的约束条件!不求苟同,也无须苟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