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是会犯错误的,人又是社会的人,所以会犯错误的人常常会对别人犯下错误。错误既已发生,便无彻底修正的可能,因为已影响到对方的身心,这种影响有时是无形的,也无法找到统一的衡量尺度。错误到底有多大?实在是见仁见智。只有受害者能有切身感知,其他人则只有揣测,或者听受害者诉苦,隐隐地体会到其中的利害。
受害者虽然最有发言权,但说话归说话,总可以像宋元话本那样在简单的故事线索间补满臆度的血肉,所以受害者说的话,听众可以捧场,断无下结论的必需。同理,犯了错误的人在事后说的话,也不可全信。他承认错误、知错能改是件好事,若不然,大家除了说教之外也还真没办法。除非他犯的不是错,而是罪。
孔子教自己的学生说“尊贤而容众”,自己有时也做不到。倒是他学生子夏更实在:可以交往的、可以容纳的我就容纳他,不可与之交的则一概说“不”。宽容和容纳究竟还是有一点区别,但因为又都有一个“容”字,所以姑且放在这里同论。对究竟要不要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