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记者 王 婧
7月24日,广受知识产权界和GPS导航产业关注的“导航电子地图第一案”终于尘埃落定。
记者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获知,长地
万方科技有限公司研发了“道道通”地图,(以下简称“长地万方”)诉深圳市凯立德计算机系统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立德”)侵犯其导航电子地图知识产
权一案,终以“道道通”胜诉划上句号。法院终审判决认为,“凯立德”行为构成抄袭,侵犯了“道道通”合法知识产权,在《中国测绘报》上公开刊登赔礼道歉声
明,并依法赔偿长地万方所受到的经济损失50万元人民币及承担所有诉讼费用。同时使用侵权产品的“北京中微恒业中心”销售装载的侵权产品GPS卫星导航
仪,应停止销售,并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这场广受关注的“导航电子地图第一案”背后,不仅是原告和被告两家公司之间的角力,更
法制网记者 台建林 法制网通讯员 张娅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今天对郝永生等8人集资诈骗案,作出终审宣判。该 案系陕西省建国以来最大一起集资诈骗案件,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涉案人数众多。被告人共向来自全国29个省市的陕西益万家购销服务有限公司35428名会员 非法集资8604万余元,案发时造成会员损失共计4770余万元。
由“消费积分奖励”到“现金积分奖励”
经审理查明:2004年9月,张涛虚假出资登记注册,成立了陕西益万家购销服务有限公司,张 涛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对外宣称的经营模式比较特别:“消费积分奖励”模式。但在实际经营中,“益万家”却以巨额奖励为诱饵,
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发言人 徐春华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好!在陕西抗震救灾工作全面转入恢复重建的新阶段后,陕西省人民政府决定召开这次新闻发布会,授权我就公众和媒体关注的“华南虎照片事件”调查处理情况向大家作简要通报。
事件回顾:草率公布华南虎照片
2007年10月5日,陕西省镇坪县林业局 向陕西省林业厅报告,镇坪县农民周正龙10月3日在该县神州湾一处山崖旁,用数码和普通胶片照相机拍摄到华南虎照片7l张。陕西省林业厅接到报告后,在没 有派员进行实地调查的情况下,仅由本厅技术人员和省内有关专家对照片进行了鉴别,即于10月12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镇坪县发现野生华南虎”,公布了 周正龙提供的两张华南虎照片,并向其颁发奖
中国经济导报记者:
刚才您介绍了在四川地震当中涌现出了很多英雄的孩子和英雄的老师,对之前出现的范跑跑的看法,之前也有很多领导谈了他们的看法,借这次例行的发 布会请您谈一下对这个事件的观点?同时除了从道德角度讲,那么您认为在我们的教师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是否还缺乏在这种特殊情况下,对老师行为明确的约束?
王旭明:
应该说在这次地震灾害当中,我觉得从地震灾害开始到现在、到今天。
对于您刚才所说的现象,我也看到了一些现象,就是有人提出来在地震灾害的时候,除了我的女儿我谁都不救,我妈都不救。还有说法是地震来了,我 不管这50多个孩子正在上课,我带头冲出去。这些言和行,如果属实,对这些言和行我觉得虽然是少量和个别的,但是足以提醒我们师
女生报料:网上看到自己脱衣露点照片
接到丽丽的电话后,记者立即前往海南师范大学的学生宿舍。据了解,照片中被拍摄的女生宿舍为海师大的金鹏宿舍区1号楼。刚到现场,记者便看到几 位民警将3位男生从男生宿舍内带出来,这3位男生面色苍白,其中一人抱着笔记本电脑。走进金鹏宿舍区,即可看到两栋宿舍楼,左边为男生宿舍2号楼,右边为 女生宿舍1号
| 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民事判决书 |
| (2005)咸民初字第19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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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告宴友思公司与被告郑卫东、范小刚、萨瓦莱斯制版公司、凯来福彩印公司、王建民商标侵权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
宴友思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安雄若、梁小标,被告萨瓦莱斯制版公司的委托代理人马彬衍,凯来福彩印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卫进峰到庭参加了诉讼,郑卫东经传票传唤未
到庭参加诉讼,范小刚、王建民经公告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完毕。
原告宴友思公司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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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维菁:“可能是想树立我们中心一个品牌,先在行业内有知名度,有地位。”
那么C-NCAP到底能给他们带来怎样的知名度,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又会如何利用这个知名度呢?记者在这份宣传册上找到了答案。C-NCAP隶属的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参与汽车的研发、生产、销售,与之合作的厂商,几乎涵盖了整个中国汽车生产企业。合作项目同样广泛,小到汽车座椅护套裁剪、大到工程设计、管理及监理;不仅有整车出厂免检检测、环保产品认定试验,还有整车及安全带3C认证。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通过这些合作项目收取费用,同时还设立C-NCAP对其合作厂家的汽车安全进行星级评价。对此,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邱宝昌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原告:郝劲松,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纳税人,汉族,法律学者,1972年10月13日出生,身份证号:14***************019
工作单位:北京市国纲律师事务所 手机号:133********
住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邮编:100022
被告:陕西省林业厅 法定代表人:张社年 职务:厅长 电话:**********
地址:西安市西关正街233号 邮政编码:710082
案由:原告对被告针对原告作出的陕林字[2008]286号具体行政行为不服
诉讼请求:
1,请法院判决撤销陕西林业厅针对原告作出的陕林字[2008]286号具体行政行为
2,因被告拖延履行信息公开的法定职责,请法院判决被告对原告申请信息公开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公开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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