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乐观主义者的生活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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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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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京有棵想我的梧桐

    赛宁,住在温州,并流窜于上海、南京等地,此人好吃懒做,致力于一种充满书籍、电影及胡说八道的闲适生活,当然,偶尔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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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12-24 12:44:03
    标签:文化

    房子还是爱情,这是一个问题

    《蜗居》

    六六著

    长江文艺出版社

    2007年12月版

    一本好的畅销小说,大约要包含三个条件。一是结合时下热点,能让我们觉得有共鸣,二是有感情戏,最好是爱情、亲情、兄弟姐妹情什么都有,三是有阅读乐趣,让人觉得好玩,不用捏着鼻子也能读完。而以上三点,《蜗居》正好全部都有,虽然说,我们也许明明可以猜到,作者根本就是按照畅销小说的标准来写这部小说的,这种做法有点做作,但不可否认的是,这本书还挺好看。对于一本小说来说,好看就行了,难道,我们还非得要求一本书,能让我们看完之后热血沸腾吗?

     

    首先要讲的是,本书的主题关于爱情,关于都市生活,其中,更关于房子。所以,初步可以断定,当爱情遇到房子以后,所能发生的故事,差不多都不怎么让人高兴,甚至有可能是悲剧,这种事情,不等写成小说,我们在现实里见过的就已经不少。好在,作为一本典型的畅销读物,作者讲故事的语气与方式让人感到轻松,讲的虽是无奈的事,但好在以旁观者的立场,使我们觉得自己也是置身事外的,好像故事里人物所经历的命运,我们永远也遇不上似的,以此获得一种心理上的优势,而暂时忘记了现实的不堪。这种妥帖感,我们着实被作者照顾得不错。

     

    在本书中所讲述的故事,包括一对双双毕业于名牌大学的小夫妻,梦想对他们来说,就只剩下尽快攒够首付,能够成为“房奴”那么简单;而另有一对情侣,也在做着同样的事情,只不过,他们需要攒够首付之后才能结婚。事情刚开始的时候似乎还挺顺利,但是,攒钱买房子在上海似乎只是一个笑话而已,房价永远涨得比想象得还快,于是,迎接他们的,就只剩下失望了。与此同时,另一个关键人物出现了,他身居显位,似乎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以上各人的难题,他们的生活,不管是感情还是房子,好像都出现了起色。但是,如果是常看小说的读者,或者,是生活的老手,一定能想象得到,这个时候,偏偏也就会是形势急转直下的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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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10-24 15:41:39
    标签:文学/原创

    作为国内发行量较大的两大刊物,《读者》和《意林》所高举的“温情主义”的大旗,无疑是它们能在广大读者中间受到追捧的最大原因。在这两本刊物上发表的作品,完全是一派温情脉脉的真、善、美,即便偶尔出现一、两个反面人物,也能迅速转化为被感化的对象,最后,总能有一个煽情的结尾。无论是阅读《读者》还是《意林》,都能让人产生一种微微被感动的感觉。

     

    在我们的当下,当浮躁与不安成为人们的普遍心态之后,从心底里,其实我们还是需要一些安慰的,《读者》与《意林》的出现,正好满足了我们这方面的需求。“为心灵建造一个牧场”,这是《读者》杂志曾经提出的口号,事实上,在一段相当长的时间里,《读者》也确实做到了这一点。但是,这不能掩盖《读者》在某些方面让人失望的地方。

     

    翻开任何一本《读者》杂志,迎面而来的,总是一些诸如“收藏一盏心灯”、“某某的启示”、“生死亲情”等文章,同一期之中,这一篇与另一篇没区别,同一年当中,这一期与另一期也没区别。往往有一些主题,比如感恩,会在连续几期,甚至同一期刊物中连续出现。如果说,偶然获得的感悟,真诚的分享,确实能建造一片心灵的牧场,那一片牧场,最珍贵的应该是天然的气息。而文章的作者和编辑们用牵强的主题先行所制造出来的模式化的牧场,其中的人为痕迹未免就太浓烈了一些,即便是牧场,也不见得就能让人觉得轻松,文章中所表现出来的温情,让人在“微微感动”之后,却又忍不住有一种腻烦之感油然而生。

     

    相比《读者》过于泛滥的温情,《意林》的励志色彩倒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温情主义过于绵软的缺点。并且,在杂志的定位上,《意林》也比《读者》更加明确一些,大中小学的在校学生,无疑是《意林》最重要的目标读者,“一则故事改变一生”的口号,虽然听起来有些夸张,但对青少年们来说,一个好的故事,在他们的成长道路上所能起到的作用,确实也不可估量。虽然在《读者》杂志中存在的问题在《意林》中同样能够找到,“温情派文学”几乎必然会产生的不真实感与掩饰感在《意林》中也同样存在,但却也不能否认《意林》在青少年励志方面所做出的贡献。

     

    套用《意林》杂志中一篇文章的题目,《忽然天好蓝》,在温情主义文学的世界里,天空几乎总是蓝色。对于很多人来说,天空在很多时候过于灰暗了一些,所以,需要有人给予他们一些“天蓝”的安慰。但如果一味的渲染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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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6-26 11:40:39
    海人一般将未转正的准女婿叫做“毛脚女婿”。称谓的由来已经很难找到典故,应该是小伙子毛手毛脚的,第一次上门,紧张,于是,更加毛脚一些的意思吧。另外,上海话里的“毛”带有初步、粗略、大约的意思。所以说,这一个“毛”字,也提醒了小伙子的身份,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真要是因为毛手毛脚得罪了岳父母,那可真叫一个追悔莫及。地球人都知道,追一个上海姑娘有多难,都披荆斩棘杀到最后了,见大BOSS的时候,却死了“上门”这一关里,怎一个鸡飞蛋打了得。所以说,毛脚女婿在上海,大约是有个令人同情的角色。
     
    按照老上海的习俗来说——很多人都以为,在上海这个现代化的城市里,很少有古老而陈旧的习俗,这大概也算是对上海的另一个误解。这个地方,一方面现代与摩登到了骨子里,就像是穿着吊带跟热裤的姑娘,但是,又绝对有传统而保守的底子在,所以,指望能看到走光的几率很小,趁早死了这条心为好——毛脚女婿上门的关键一点,在于选一个好日子。如果在上门前后的三天,男女双方家里都没有发生摔碗砸碟生病吵架之类不吉利的事情,那么,才算是姻缘会圆满的前兆。
     
    当然,做毛脚女婿的痛苦在于,选到了一个好日子才算是成功的开始,送什么礼物,才是成功的决定因素。没必要掩饰的是,上海人是势力的,毛脚女婿上门带什么礼物,既是给未来岳父母看的,更是做给别人看的,所以,台型无论如何要扎牢,否则,被人说上一辈子也没话讲。早些年,毛脚女婿上门时兴带“一挺机关枪、两个手榴弹、一个炸药包、一串子弹”的礼物,分别指的是一个火腿、两瓶老酒、一盒蛋糕、一条好烟。看这称谓,就知道那那天有多重要了吧,简直就是枪林弹雨呀。
     
    现在当一个毛脚女婿却是比以前更复杂了,烟酒不健康,送什么礼物,既要有面子,又要看出小伙子的机灵,可不比枪林弹雨好多少。一般来讲,现在流行送些交通卡、超市卡、健身卡之类的东西,既要涉及到钱,又不会钱到赤裸裸,真要是砸个大红包过去的,反而会被认为是没品位。上海人就是这样的,既要实惠,又不能太实惠,当中的度,分寸要拿捏得好,所以说,在上海做毛脚女婿,基本上,是个技术活。而在送礼之后,在女方家吃的那顿饭,毛脚女婿们又要施展嘴上的花活了,基本的原则是,“千穿万穿,马屁不穿”,只有等到吃完一顿饭,把人家女儿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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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6-22 13:44:43
    让我们再做一次小孩
    《绝对小孩》朱德庸著 上海锦绣文章出版社 07年5月版
    从出现了蜡笔小新之后,被小孩子整到抓狂早已不是新鲜事。小孩子,在大人们的眼里,仿佛是人类的另一个种群,他们有一颗幼稚到透明的心,却隐藏在表面的若有所思之下;他们有对这世界独到的看法,却总是用奇怪的词语加以表达;他们有着敏感而善良的情绪,却总是转瞬即逝,到最后,连他们自己都已不记得。
     
    从孩子身上,我们似乎总能发现对这个世界的盼望,而一旦希望刚刚被点燃起来,小孩又有本事使它立刻熄灭,只叫人后悔将他们生出来,等到一阵鸡飞狗跳之后,一切又平静下来,希望与甜蜜,就又一次来到了。如此周而复始,一个不小心,他们,却长大了。只留下,一段,幸福的惆怅。
     
    如果以传统的眼光看小孩,以为小孩只是小孩而已,怕是已经落伍了。如今的小孩,作为一个独特的种群,已经从大人这个种群里,吸收了许多元素过来,大人的世界,在他们眼里,既是陌生而恐怖的,同时,也充满了吸引与向往。他们的思维方式,他们的语气,甚至,他们的眼神,都有了成年的味道。就像是一个孩子穿上了大人的T恤,盖住了屁股,成为一条直筒的长睡衣。T恤虽然还是那件T恤,却有了喜剧的效果,孩子虽然还是那个孩子,却经常要被那条T恤绊倒。于是,大人们看见了孩子笨拙的模样,总是忍不住笑,这是温馨的一面,但是,另一面,关于孩子该不该穿上大T恤的问题,似乎总被忽略。
     
    在这本叫做《绝对小孩》的漫画书里,以前一直描绘成人世界的漫画家朱德庸第一次触及了小孩的世界。在全书200多个四格漫画里,朱德庸将他的画笔小心翼翼地延伸到了小孩的世界,在那个世界里,有着粉红或粉蓝这样的温柔色彩,有着小孩的奇思妙想,有着大人的狡诘与世故,更多的,还有些令人捧腹的笑料,一共有六个小孩:披头、五毛、比赛小子、讨厌、贵族妞和宝儿,他们就是穿着大人T恤的小孩,他们都到了上学的年纪,每天要去讨厌的学校,小小的烦恼已经像气球一样被越吹越大了,还好,还有糖果,还有玩具,偶尔还可以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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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6-19 14:11:26
    些天,袁小斌用他老婆的手机打电话给我,一看号码,我立刻浮想联篇,难道,袁小斌晚上不在家?当然,电话一接通,冒出来的又是袁小斌特有的好色的声音,说来也是,他老婆就算真想出墙,也会去找那些倚墙等红杏的,像我这样义正词严的人,她才没胆子找,关键是,太熟,双方都不好意思下手。说正事。什么叫好色的声音呢?这挺难描摹的,得听过原声才能获悉真髓。简单点说,这种声音的语调,跟电影里衙内手摸良家妇女下巴时的发声类似。
     
    电话里的袁小斌正在被人按摩着。这人做人十分失败,就算按摩,也要带上老婆一起,并且,去的还都是些正经得跟国务院似的地方,那按个屁啊,还不如在家里玩夫妻按摩。可是,人家袁小斌两夫妻就是好这口,要说这人类的口味吧,还真是杂。袁小斌其实是想跟我说正事的,所以,劈头盖脸的,他就讲了,嘿,你知道吗,郑小怡怀孕了。一听这话,我就犯了嘀咕,不能啊,我都两三年没见她了呀。袁小斌又说了,没说是你干的。哦,那是您老受的累?呸!也不是。那关我屁事呀。人家当年不是追过你嘛,你看看你看看,人家都快生孩子了,你还打着千年的老光棍,寒碜不?哦,我算是明白了,原来袁小斌打这个电话是为了教育我用了,唉,多好的同志呀。我挂了电话,就接着浮想联篇去了。
     
    要说这郑小怡吧,当年还真是追过我一段的,从念高三那时就开始了,一直到大学里,毕业以后也勾搭过我几次,但是,落花有意啊,我这流水无情,无可奈何花落尽,似曾相识我不搭理。后来,人家郑小怡就死心了,据说,找了个体育系毕业的药商当了男朋友。又后来,郑小怡跟她男人吵架,找我吃饭,那一通倾诉呀,要换做滕小疼,丫早就把持不住了,愣是我啊,不动声色,听她讲完了,用浑厚的男低音总结陈词:没事,没事,就把单买了吧。打那以后,郑小怡就再也没找过我。想不到,几年后的现在倒是怀孕了,丫老公卖的肯定是假药,这疗效可真是烂到底了。在此,我就多罗嗦一句,祝福郑小怡同志以后生活幸福好了,生出来的孩子,可千万别像隔壁的小王叔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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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6-18 15:19:17
    心灵的苦口良药
    《流氓的盛宴》 朱大可著 新星出版社 2006年11月版
    果非要讲实话而非套话、客气话、广告话,阅读《流氓的盛宴》绝对不算一次愉快而轻松的经历。甚至,整本书看下来,倒有些让人觉得一些沉重而艰难,如果没有坚定的恒心,看到一半就把书丢开也并非不可能。而最终将这本书看完的人才是幸福的。这不是一本可以歪在床头随便翻看的闲书,而是一本需要静下心来,在书房里认真对待的书。也许,《流氓的圣宴》无法做到妙趣横生,至少,它能令我们感到充实。
     
    在朱大可早年的著名论文《流氓的精神分析》中,他描绘了古代中国三代流氓谱系,它包括丧地者流氓神明大禹、丧国者流氓英雄孔子、墨子、荆轲、李白、杜甫,和丧本者流氓隐士或游戏者竹林七贤、唐寅等人。又经过了无数个书房当中静夜里的苦思之后,时任同济大学文化批评研究所教授的朱大可最终选择了为我们描绘出一副“流氓”的“美学肖像”,并且言简意赅地指出:流氓是国家的江湖镜像。又经过了十多年的反复书写之后,当年的论文终于发展成为我们现在看到的这本书。也许,我们应该对本书表示尊敬,毕竟,从成书的历程来看,至少,这是一部严肃而尽心的作品,更是一部有尊严的作品。在如今这个娱乐盛行思想萎缩的时代,已经不容易找到认真审视整个国家和文化的作品了。
     
    但是,如果仅从书名来看,倒很容易叫人误会本书是一本哗众取宠的作品,这应该是源自于对“流氓”这一词汇的误读。作为朱大可“流氓学”理论的基石,“流氓”在书中并非我们平常所理解的意思。也正是出于这方面的考虑,朱大可才会花去整整26页的篇幅为我们做了“流氓”这一词的名词解释。也只有透彻地了解了“流氓”在本书中的涵义之后,才能顺畅地发现整本书的意义所在,否则,还以为朱大可先生写了一次黑社会份子的聚餐。
     
    在朱大可的阐释框架中,“流氓”一词首先被还原为一个中性词,它的简单定义是:一个标准的流氓就是丧失了身份的离乡者,他持续性地流走,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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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6-16 14:14:59
    果去上海的五角场,打听一个叫“衬衫”的人,一般人都是会知道的。上海的五角场是一个很奇妙地方,跟浦西不同,跟浦东不同,跟徐家汇那边也不同,仿佛是另一个上海,民风彪悍,地方粗野,剃了平头的小伙子们一般都在提篮桥监狱里呆过,喜欢拿恶狠狠的眼神看人,深夜里,成群结队地骑在摩托车上在冷清的街道上呼啸而过,看起来危险而刺激。而“衬衫”,以前就是他们的老大。
     
    “衬衫”当然是一个绰号,其来历是因为他打架的时候总喜欢穿一条白衬衫。那时候关于衬衫的传说总是真假难辨,作为一个土生土长的上海男人,他却似乎比任何一个北方男子更有血性,而且,也更彪悍。那时候的五角场混乱而庞杂,乖一点的孩子,念书好的,都考去了复旦或交大,算是正式跳出了五角场的贫民圈子,即便是回来,晚上也不出门。留在五角场的,都是些念不来书的,家境又照例地不好,想要混出头来,只能靠自己的拳头,靠着狠劲,同时,也要靠着运气。刚开始的时候,衬衫给一家“落台室”(上海话台球房的意思)看场子,穿着一条白色的衬衫,下身是牛仔裤,屁股口袋里鼓鼓的,据说是一把西瓜刀,可是,谁也没见过他拔出那把刀来。只要谁打了台球不付钱,衬衫就会走到他跟前,先是低着头的,突然就一抬头,眼睛里像是要喷出火来,再猛地一把揪住那人的衣领,使劲地摁在墙上,他手臂上爆起的青筋与肌肉,使他根本就没必要拔出刀来,旁边自然会有人帮他说,“他的名字叫衬衫”,于是,每一次,每一次都不会有人不付钱能走掉的。
     
    而一般的传说,总是会以爱情作为结局,衬衫也不例外。在如今五角场年轻人的口耳相传中,那一天晚上就像一个传奇,他们终于见到了衬衫的西瓜刀,它被提在主人的手里,挥舞在十几个小流氓中间,而最后,衬衫就是凭着一己之力,打散了那群流氓,救下了,一个瑟瑟发抖的姑娘。倒在血泊里的衬衫被送去了医院,然后,从医院直接转去了监狱,判了三年。三年后,衬衫从监狱里出来,看见马路对面站着个姑娘,太阳很大,衬衫眯起眼睛,发现,原来是她。
     
    现在的衬衫开着一家酒楼,门面不大,如果去他店里吃饭,相熟的话,衬衫会亲自迎出门来,已经是典型的中年模样,脸上是温煦的表情,倒还是喜欢穿白衬衫,屁股后面却没有了那把西瓜刀。偶尔,有人喝醉了酒,刚想闹事,就会有人告诉他,这家店,是衬衫开的,于是,就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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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6-15 14:23:55
    最近比较懒,干活倒是勤快的,只是,心懒,特别是一到黄昏,有饭局也不想去,就算回家,一想起漫长的机场路,就懒得动。已经在永强住了好些天了,一直到内裤都换到不够,去店里买内裤,被一个老娘客盯着看了半天,终于说了一句,照你的臀形看,需要穿大号的。那会正在跟黄馒头通电话,她很兴奋,问我,就你那小屁股还要穿大号的呀。我就说了,大不了往里面塞点报纸嘛。店里的老娘客拿起内裤来照着我的屁股比了半天,冒出一句,你的臀形真好看。我算是崩溃掉了,敢情我身上最吸引广大老娘客的估计就是我的屁股了。要不是我懒地说话,真想调戏那老娘客几句,拿眼睛倒是偷瞄过几眼的,算是风韵犹存。唉,存死了有个屁用啊,我懒得。
     
    于工作的事情来讲,我很明确地知道自己是误入歧途了。但是,就算知道又怎样,我懒得,反正是条途嘛,不是正入就是误入呗,不管怎么入,不要插入就行了。这年头别的没有,就是鸟人多,一不小心就能遇上十坨八坨。遇见了怎么说,难道扮痛心疾首义正词严状,去大声疾呼上下求索吗,屁,我才懒得。混呗,混就一个字,我一混一辈子,管他人鸟到什么程度,好说多说一句,看着不爽的,就在心里猛骂傻逼,但表情一定要温柔可爱,越是敌人,越是要在他面前扮性感,哪天等他把持不住了,兽性大发扑将上来,再告他强奸未遂也不迟。再退一万步讲,也没必要真跟谁过不去,天大地大,没有人民币的面子大,只要月底有银子入账,只要把自己小日子过来了,管他呢,表面上谁不是糊糊住的呀,同床了还异梦呢,还能指望谁跟谁是一条心的呀,真要有谁他妈没眼色把唾沫吐我脸上了,那才要操家伙上,其他的,懒得。鸟人们总是飞来飞去的,而我在他们的间隙里游刃有余。凌波微步也是门技术。
     
    有时候我也觉得自己挺悲哀的,混到30了,竟然除了家里以外,没发展出另外的固定蹭吃处。每到下午4点多总是我觉得最难熬的时候,肚子饿到想死,超想找家馆子吃饭,辣呼呼的菜端上来,几碗白米饭下肚,再往椅背上一靠,拿条热腾腾的毛巾擦把脸,那才叫人生呢。所以说,但凡那时有妹妹电约我晚饭的,我一般都把持不住,并且,能生出些许幻想来,以为紧接而来的夜晚总是暧昧兮兮的。可是,只要一过了那个点,跟白面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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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6-12 09:15:05
    上起床之后,经过昨天的大雨,天空蓝到了惊艳,我甚至忘了,自己正坐在哪里。一阵风吹来,屁股好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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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6-11 15:12:26
    果要论上海白领时下流行的业余生活,上街摆摊大概能算一样,虽然以传统上海人的观念看,在路边摆个小摊卖杂货简直是丢死人的事,但是,谁也不能苛求上海人一成不变吧?虽然几十年来,上海人给外人的印象总是跟爱面子、小气、精明等等特质联系在一起,但里面大概会有些以偏盖全的成分在,满一座城市的人,如果只想简单地以几个词就加以概括了,应该不能算是谨慎而智慧的方式,更不要说,事情的发展,往往是超乎我们意料的。
     

    从去年开始,上海就开始对市内部分街道的小摊贩们开禁,其中的后果,除了小摊贩们不必再像刘翔一样天天跑上几次跨栏以外,广大的白领突然地加入算是意外之喜。如果要追溯起白领们摆地摊的前世今生来,大概,大学毕业时卖“身家”算是缘起。毕业那会,一大堆的书跟小玩意都需要处理,在学校的林荫道两边,摆上几天地摊,将手上的东西全都以低价转让给学弟学妹们,再把那些钱,拿来去小酒吧里疯玩一晚上,差不多是大学时代告别学校之前最后的温馨。而现在,竟然有机会重温一下旧时的游戏与时光,怎不叫人,心花,就跟着怒放了,然后,赶紧些收拾了东西,到路边摆个摊子才是正经。

     

    初始的时候,白领们卖的东西大多还是自己的“身家”:穿过几次的外套、戴了一晚的耳环、玩了几个月的MP4等等,有点废物利用的意思,差不多是要放上一段时间就扔了,还不如拿出来,换些小钱零花。这个时候卖东西大约是很挑的,毕竟那些玩意都跟过自己,没功劳也有苦劳,所以,价钱是不要紧的,关键要看买的人,看着顺眼了,几乎是白送也可以,看不顺眼,即使出个天价也不卖。做生意能酷成这样,确实很吸引人,远远地看着,就像是种时髦的行为艺术。

     

    当然,卖到后来,谁也不是傻的,总要考虑到赚钱才好,否则,现在空气质量那么差,出街站久了,连护肤品都要倒贴就不合算了。渐渐地就进点货来卖了,对价钱也计较起来,开始了讨价还价。而一般说来,跟上海人讨价还价,大概就是个斗智斗勇的过程,运气好的话,与一个高手再狭路相逢,一番腥风血雨过来,赚多少钱倒也并不很重要,那个过程,应该是,很爽的。于是,摆摊到那时,也就成了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