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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文
告诉萝拉我爱她(3)(2009-11-24 14:19)


扎西来自德格,传闻当年在冲赛康街头卖珠子,后来搬进了八廓街上的朗赛古玩城。进门靠左第二家就是扎西的小铺子。我第一次光顾的时候,带了不少人。扎西把我当成了导游,开价有点高,买卖没做成。后来她不止一次地向我道歉,说第一次导游带客人光顾,她按照原价交易,当导游回来索要回扣的时候,扎西傻眼了。她告诉我那一次亏大发了。

每个旅游目的地都有自己的文化消费氛围,吸引游客不由自主地往外掏钱。在拉萨,珠子成了时髦的首饰,不再是宗教用品。夏天里,扎西的铺子我每日必到,除了淘东西,还喝甜茶。后来,望月、猪猪加入了进来。淘一堆蜜蜡、珊瑚、南红、象牙、琉璃、紫檀、椰壳、牦牛骨和绿松石,带回德吉美朵四层平台自己动手串。小吕常说,看村郎串珠子就想笑。后来我就以设计总监自居,轻易不再自己动手,声称那是蓝领干的活。我离开后,望月说要继续村郎的串珠子事业,和猪猪一起四处出击,甚至在冲赛康露天交易市场抛头露面,常常被一群彪悍的康巴男人包围在当中不得脱身。但她们也因此淘到了更便宜的宝贝,便冲我发飙,说我让她们在朗赛浪费了不少银子。我至今没见过她们在街头淘来的宝贝,但听说她们也没少上当受骗,花了买老松石的价钱买了新松石。

每次遭她们围攻,我就以老江湖的身份谆谆告诫她们,淘东西不假,交朋友亦真。正因为我们经常照顾扎西的生意,大家成为了朋友。我常常从扎西的柜子里扒拉出一串珠子,在脖子上挂上几天,再还给扎西。扎西总是乐呵呵的,告诉我这串或那串很漂亮,年份很老。

我延续了夏天的习惯,每天下午都去朗赛坐会,喝茶,聊天,看扎西把她的珠子卖给客人。在我的心目中,朗赛不再是一个市场,也是朋友聚会的地方。除了小谷和小川,初到拉萨的老乔也是下午必到。我们除了夺下对方最新淘来的珠子玩来玩去,还交流找房信息。一天下午,小谷说他骑车经过八廓街南面的一条小胡同,发现一个大院子,说是半个足球场那么大。他兴奋地都有点语无伦次。大家立马放下手中的甜茶杯,杀奔那个大院子。第二天我还叫上次郎一起去,让他帮着联系房东。后来我们才知道,那个大院子叫做邦达仓,是当年茶马古道上显赫一时的富商巨贾。现在的房东正在装修整个院落,打算明年出租。谁要是租下开酒店,绝对够星级水平。从次郎的惊讶表情可以知道,这样规模的古老院落在拉萨也已经很稀罕了。怪不得小谷那么兴奋了。

尽管次郎答应帮忙联系,但我知道这不是我要找的院子。小谷在一旁说,三、五百万也许就能启动,我却估摸着,砸下一千万也许凑合。

随后的几天,老乔带着我几乎走遍了八廓街附近的小巷子,甚至爬上房顶从这家窜到那家。有一家歇业近两年的客栈,位置绝佳,但主人把两层楼高的房子盖成了三层,不低头弯腰绝对无法进门。老乔说这叫钻洞。

看完房子时间尚早的话,大家又折回朗赛,接着喝茶神侃,直到关张。从朗赛出门顺着八廓街往北走不到百米就是大昭寺。由于冬歇,牧民涌进拉萨,在大昭寺前瞌长头的场面远比夏天壮观,很多人驻足旁观。老乔临回北京的前一天,终于背上了他的相机。他捶胸顿脚地说,在拉萨呆了一个多月,尽顾着帮村郎找房子,都没去布达拉宫和大昭寺,怎么的也要在大昭寺广场拍几张照片。那天下午,万里无云,光线极好。大家旁若无人,相互拍照,乐不可支。回到八廓房子接上电脑一看,老乔给我拍的都还不赖,但我给他拍的几乎全部失焦。他的40D接了一个全手动的标头,让我原形毕露。老乔郁闷坏了,狠狠地说他年底要再来拉萨。

告诉萝拉我爱她(2)(2009-11-22 15:48)

 

刚过去的那个夏天,我和我的朋友们住在冲赛康的德吉美朵。那是一个四层小楼。三层是客房,顶层是厨房和餐厅。大家还可以爬上楼顶,近距离眺望大昭寺的金顶。在夜里,往西可以望见被白色聚光灯包围的布达拉宫。下午,大家围坐在厨房和餐厅之间的晒台上,晒太阳,聊天,等着我和香港来的小王同学从厨房里往外搬吃的。长相清秀的小王曾经在香港四季饭店做厨师。但他会腼腆地说自己只是做员工餐。一晚,我在旺次家接到小王的电话,说他在做水煮牛肉,让我回去品尝。等我回到德吉美朵,已近十点,小王正在厨房里孤独地品尝着自己的手艺。

我相信所有人在德吉美朵度过了一段难忘的时光,但是德吉美朵绝非理想中的驴友之家。除了四层,其余楼层基本蒙罩在阴影里,按我嫂子的说法,简直就是一口深井。嫂子叫惠珍,是旺次的母亲。客房硬件不错,但是无风格而言。德吉美朵有两名服务员,叫白珍和拉珍,和客人说话时脸拉老长,基本不笑。望月、小吕和我不曾一次向德吉美朵的主人央珍提出修改意见,但是未见任何改善。夏天结束了,德吉美朵昙花一现,又成空城。

第二天,我穿过车流涌动的北京东路,回到德吉美朵。拉珍已经离开了,白珍见到我,露出难得一见的笑容,却依旧寡言。四周冷冰冰。我没有留下。德吉美朵,却留下了,留在了那个不算久远、记忆犹暖的夏天。

拉萨的蓝天在冬季里越发显得高远,一尘不染。我已经不再为拉萨的暖冬惊讶,就像我不会再为回到熟悉的环境而激动不已。丹吉林路路口依旧有武警值守,路上行人熙熙攘攘,商铺门口的音箱一遍遍地重复着好笑的广告语,第一次不来是你的错,第二次不来是我的错……

我拐进光明港琼甜茶馆北面的小巷子九号。这座当年是夏萨苏王·雄大热大院现在是一家客栈,名字叫做八廓房子,主人叫所龙,来自四川炉霍,娶了一位黑卡家族的后裔为妻。我还没来到望月的门前,就听见娜娜的叫声,我顿时没了主张,不知道来这里是看朋友,还是来看这条夏天里和我同床的雪纳瑞。门一开,娜娜扑过来,前脚扒住我的腿,仰头冲我叫唤。我蹲下,把娜娜搂进怀里。她是我在拉萨唯一的亲人。望月对着随后进屋的老乔说,你来晚了,没看到娜娜见到村郎激动得都抽搐了。分开了三个月,毕竟生疏了。望月一声叫唤,娜娜便弃我而去,依偎在她的脚旁。这下轮到我抽搐了。

老乔在北京的西四头条开了一家青旅,名字很温馨,叫团圆。可能是职业习惯,据说老乔在大昭寺附近的巷子里如贼般游走,看到喜欢的院子就破门而入,直接上房顶,感叹不错不错。他每次都声称是给村郎找房子,但没人不怀疑这厮的真实意图是想开一家团圆拉萨分店。当天下午,老乔就带我去看了第一家正在转让的客栈。我没看中。客栈位于冲赛康,四周全是四层的居民房,窗户开在客栈的院子里,就仿佛有无数双眼睛在盯着。游客不会喜欢这里。

来拉萨前,望月告诉我位于八廓街上朗赛古玩城的阿佳啦扎西很惦记我,模仿阿佳啦的口吻,说村郎走后,拉萨就空了。前一阵,阿佳啦得知我要回拉萨开客栈,就说她的表弟桑吉在北京东路边的策门林巷子里有一栋三层的独门独院打算出租。据说有不少人打这房子主意,当仓库,开招待所,但都被桑吉拒绝了,理由是这些人会把房子给糟蹋了。阿佳啦说村郎是我们的朋友,他要是喜欢我们就给他。望月和小吕替我去看了房子,给我打电话说房子位置好,沿街有店面,但房间数量少。她们觉得房租偏贵,一月8000。

我拎着北京稻香村的点心盒子,和望月、老乔他们一起去朗赛找扎西。扎西正在招待客人,见到我来,动作相当夸张地做出惊讶的表情,半晌才说,你回来啦!

告诉萝拉我爱她(1)(2009-11-19 02:19)

华北暴雪的那晚,我乘坐T27次列车离开了北京。在检票口,我递交了健康登记表,因为目的地是拉萨。这是今年我第三次奔赴这座遥远而固执的城市。

海燕在我出发前终于把小谷托买的宾得K7送到楼下,这令我的行李数史无前例地达到了六件,背囊、双肩背、相机包、两兜吃食,还有一只拉杆箱。我觉得自己终于脱胎换骨了,单就行头来说,旅行出差打工全占了。我要去拉萨开家客栈。我一肚坏水地告诉朋友,客栈名字叫藏地孤旅拉萨第二分店。至于第一分店在哪,我也不知道。但我猜那不该是有床的地方,而是那颗向往旅行的心。

列车没到西安就已经晚点了两个多小时,暖气时断时续,令我怀疑自己终于中招,不是疑似甲流,就是高反,好在使劲睡了一宿,次日一切症状退去。车过西宁,乘客不见了一大半。列车员告诉我有的车厢只剩下五、六个人了。他有点忿忿不平,说车站卖票总是从前往后卖,他没法省心。我坐的是二号车厢。

我望着窗外,西部一如往常那样沉稳安宁,宠辱不惊。单调裸露的风景此刻比身后的冰雪世界更吸引我。一个学龄前女孩打断了我的观想。她跑过来和我唠嗑,说自己是青海人,却一口东北腔。她问我头发咋留哪长呢,我说是不是不像个好人。她回答,嗯哪,像个傻子。末了还对我说,叔叔,胡子也长了点。

坐火车旅行,方便食品是香饽饽。上车前,简把参加国庆游行彩排时剩下的自加热米饭塞进了我的袋子里。我对照说明书小心翼翼地操作,仿佛那不是一盒米饭,而是一颗定时炸弹。紧张的不只是我一个,邻铺的俩格尔木人也瞪大了双眼。我仔细地抽出绳,饭盒沉寂了片刻,就在大家以为演砸了之际,突然滋滋往外冒蒸汽,饭盒瞬间变得烫手,还往外鼓胀。邻铺的眉头舒展开了,说这可真是高科技。俩格尔木人是盐湖钾肥的职工,经常在野外作业,说他们就需要这样的方便食品,饿了就拉绳。

我给旺次发短信,请他来车站接我,说随身行李比较多。他拽电话给我,问我开一辆车来够不够。我差点被雷翻,赶紧说够了够了。认真的旺次接着问,一辆轿车够不够?我又赶紧说够了够了,你那辆雅阁肯定够了。车过了当雄,所有人变得迫不及待起来,纷纷起立盯着窗外。旺次给我发短信,说过了彩虹桥就告诉他,下车后一起吃饭。

当我提溜着大包小包踏上拉萨站的站台,一股暖风扑面而来,令我错以为春天到了。离开北京的前晚,我终于屈服于对高原寒冬的畏惧,赶在商店关门前匆匆买了一件哥伦比亚羽绒服,完全没有了当年澎湃汹涌的豪情。旺次和他的儿时同窗好友单增把我的行李塞进后背箱,直扑西郊老鱼庄。那是旺次的定点食堂。我给父母和简分别打了报平安电话,他们无一例外地问起拉萨的气温,我就差告诉他们拉萨酷热难当了。小谷打来电话,拉长了声调问,哥哥,到了吗?这小子有点意思,总是卡着点地问我开车了吗到了吗。他说自己正在八廓街一带晃悠,等会碰头。三人狼吞虎咽地干掉了五斤鱼,旺次不由分说地带我去洗头解乏。由于赶上周末,我们去了三家俏夫人,才有空位。单增有个习俗,天黑不洗头,就在一旁看起了杂志,闹得我很不好意思。给我洗头的小妹叫曲吉,家住山南,从下往上看一点不象藏族。尽管曲吉戴一大口罩,但我还是能看到她俏丽的面容和白皙的肤色。

在我终于对平措东措拉萨这两家新老青年旅社审美疲劳之后,我选择住进了亚宾馆著名的多人间。之所以冠之以著名两字,因为亚宾馆只有这一间多人间,旺季里天天爆满。小谷跑来寒暄了两句,背起k7骑车回了仙足岛。

我在亚宾馆的多人间只住了一晚。半夜两点,俩室友才醉醺醺地回来。其中一位一挨床就倒下了,开始自言自语。另一位跑去室外打电话。迷迷糊糊之中,我根本辨别不出那些梦话般的自言自语,却分外清楚地听到门外的那位近乎疯狂的喊叫,老婆,我也要生活啊。

老牦牛骨和贸易珠(13-17世纪)挂件

 

老牦牛骨和贸易珠(13-17世纪)手珠

 

老牦牛骨手珠

 

老蜜蜡,老车瞿和老椰壳手珠

 

老蜜蜡,老玛瑙和老椰壳手珠

 

老蜜蜡挂件

 

老南红和老紫檀木手珠

 

老绿松石挂件

 

老星月菩提子切片和老南红手珠

 

老椰壳和海螺念珠

 

老绿松石挂件

 

老蜜蜡挂件

 

拉萨之夏(三)(2009-08-01 10:54)

 

 

上周日,拉萨城几乎是下了一整晚的雨。这样一个雨夜,我在大昭寺的门檐下守到天亮,而所住客栈的房间距离大昭寺走路绝对不超过三分钟。

下雨之前,我像往常一样,泡在阿辉的魏晋风度酒吧。东措的院子里停满了自驾来拉萨的越野车,显得压抑而局促。冲锋队(我通常把身穿冲锋衣的背包客们称为冲锋队)来来往往,却没有人进来喝一杯拉啤。酒吧里的小川手工坊,那些藏式首饰静静地挂在墙上。小川和被她称为相公的小谷索性放下手里的活计,拿出砖头般厚的The History of Beads,挑出一些段落让我翻译,比如日本僧人的人骨念珠,产自伊斯坦布尔的珊瑚嵌银念珠,以及起源于14世纪威尼斯商人的彩色贸易珠。

接近零点,我接到望月的电话,说她和平措的室友们就要开始沿着八廓街磕一圈长头。望月曾经是我在平措501的室友。我对她知之甚少。在旅途中,我恪守英雄莫问出处的江湖规矩。天气好的时候,望月会穿上漂亮的裙子,身上背满小包挎兜啥的逛八角街,或去泡甜茶馆。我把那些小包挎兜叫做炸药手榴弹。她对朋友们说,为了得到《藏地孤旅》的签名本,就搬来德吉美朶守在我的隔壁。望月为磕长头做了充分的准备,在二元店购置了一副棉线手套、一条塑料围裙,一对护膝。她问我,穿上这些玩意儿,是不是更像是去参加厨艺大赛?

我赶到八廓街,磕长头已经开始了。一会,阿辉也提溜着两大瓶农夫山泉,趿拉着人字拖赶来助阵。大昭寺广场人影稀少,完全不见了白天的喧闹。八廓街上依然有窗户还亮着,抬头能看见画饰精美的天花板。

我没有问过望月为什么这样做,更没有认为这样的举止荒唐不妥。开玩笑的时候,大家说这或许更像是行为艺术。但武警巡逻队不这么想。他们问望月和她的伙伴们是不是汉族人,说他们是走火入魔了。在拉萨的日子里,我们很少谈及宗教问题。这些问题太深奥,太费神。朋友聚在一起,去酷故吃藏面,去阿尼仓姑吃素包子,去老光明喝甜茶,偶尔也去朗赛淘老东西。大家来到拉萨,不是为了折磨自己,任何举止似乎都合乎情理,不该受到取笑或非议。当我之前把望月的计划告诉阿辉,阿辉只回应了两个字,挺好。

望月他们的行为艺术也许和信仰无关,但肯定和体力有关。有人像是训练有素,遥遥领先,有人动作机械,举步维艰。次日聚餐,被阿辉定义为总结表彰大会,大家一致认为望月节奏把握得相当适度,因为她在第二天不光能下床,上下楼梯也没有像老太太那样步履蹒跚。

旁观着他们磕长头的身影,我甚至感觉到些许感动。在现场的人并不多,却有过节的氛围。磕长头从零点开始。一小时后,拉萨上空飘起了小雨,接近终点,小雨变成了瓢泼大雨。望月五体投地的时候,像是洒水车驶来,往四周滋水。事后,望月说她当时想到了红军爬雪山过草地。

等众人神色疲惫却心满意足地去找地方洗澡后,大昭寺门口暂时安静了下来。一位信徒蜷缩在转经筒后面睡觉。一位穿西装的藏族青年坐在大昭寺的门槛上抽烟,招呼我坐下。青年名叫强巴,自称是大昭寺的管理人员,因为和朋友们喝酒,回来晚了,只能等第二天一早开门。我这才注意到他的身上散发出一股酒味。

在大昭寺守夜的念头在没来拉萨前就很强烈了。年初认识阿辉的时候,他称自己是文成公主的卫士,时常去大昭寺守夜。我没有阿辉的古老情怀,但从旅行的角度来说,应该是不错的体验。

这可真是有意思的一夜。次日告诉阿辉我的守夜经历,阿辉忍不住大笑,接着还是吐出那两个字,挺好。

强巴满嘴酒气,语无伦次,竭力在我面前逞能。他先是把转经筒后面的梦中人叫醒,赶跑。这个时候,有一人踩着水花闯了进来,一看就没少喝,路都走不直。强巴显然觉得自己的权威受到挑战,就上前把那醉鬼往外推,还抽了对方一巴掌,醉鬼后仰着跌倒在积水的地上。强巴双手叉腰,用藏语训斥着他。醉鬼也识趣,一看不敌强巴,就爬起来跌跌撞撞地退走了。强巴坐回到我身边,得意非常,说这是他的地盘,归他管。

只一小会儿,那个瘦弱的醉鬼又露面了,依然步履踉跄,一只胳膊弯曲,手往前探,一只胳膊自然下垂,手藏在身后,握着一把尖刀。强巴一看,一言未发,夺路而逃,消失在雨夜中。醉鬼拽着刀,先围着转经筒转经,然后晃到我面前,冲我说藏语。我背靠廊柱,跏趺而坐,大半个脸部被帽衫的帽子挡住。我自忖当时自己颇具剑客风范。醉鬼没再趋前,就转身找强巴。强巴此时也跑了回来,远远望着我俩。醉鬼一见到强巴,就侧着身子,拖刀而上,仿佛他手中握的是沉重的青龙偃月刀。强巴扬起右手,只听噗的一声,一块石头准确命中醉鬼,碎石四溅,还差点崩到大昭寺的大门。强巴砸完拔腿沿八廓街狂奔,醉鬼紧追不舍。

这情景在我看来,完全不真实,像是舞台上演员拿着道具在表演。我开始期待那两个家伙一会从八廓街的那一头跑出来。但直到天亮,两人没有再露脸。我猜武警巡逻队肯定目睹到这场喜剧化的追杀场面,轻而易举地把两人摁倒了。

我看了一下时间,已经是三点多了。

有车陆续驶来,停靠在大昭寺广场,车灯把周边景物照得亮晃晃。这些车辆带来的可不是观光客,而是为往生者送行,有些车上还插着松枝。按照藏族习俗,往生者在停尸三天后出殡,但星期三、六和日不是出殡的好日子,遇到这三天会往后顺延。往常是有专人背尸沿八廓街转一圈,现在多见的是担架和皮卡。送灵的人们包括亲戚、邻居和朋友,唯独没有亲人。大家手里拿着香烛,那被认为是为往生者指路的明灯。简单的追悼仪式结束后,往生者直接被送往天葬台。我数了一下,这一晚起码来了六、七拨人。事后告诉朋友,朋友纷纷说,你这夜守的可真不太平。

接近五点的时候,门檐下已经聚集了很多信徒在磕头。这一晚,天仿佛漏了,雨始终没停。我早已结束了打坐,靠坐在柱子上写笔记,身边的人们此起彼伏,还不时投来疑惑的眼光。在他们眼里,多少有点鬼鬼祟祟的我更像是便衣。这让我很不自在。想起当年在色达佛学院的坛城上,身边转经的人们如洪流滚滚,我却站立在原地,多少有点茫然失措。过去了那么多年,我站在热爱的土地上,依旧显得格格不入。我起身,找了块空地,开始磕头。和望月他们一样,我磕头并不是因为自己是个虔诚的信徒。我不想成为目光的焦点,最主要的原因是凄风冷雨使我周身发冷。磕头既应景,又能保持体温。磕头的过程和跑步多少有点相似,起初脑海中充满胡思乱想,紧接着趋向机械,沉重,最后归复平静,愉悦。当身体发热,开始微微出汗,我停了下来,回身看到天光初现,云雾超低空逼来。有人开始摆摊卖茶和馍馍,八廓街又像白天那样,转经的人川流不息。

我叹了一口气,弯腰拣起包袱。

原本以为可以独自守夜,在宗教的氛围下想想未来的道路,想想未来的生活。可天亮了,黑暗仍在我左右,理想仍在我身后。我戴上耳机,痛仰的歌声传来:承诺不是我想要的承诺,疑惑是我不想要的疑惑。后来,望月送给我一本《读库》,里面有她写的一篇文章,题目叫《哥斯达黎加时代》。她提到了冉·阿让沉默的身影,“渐渐地,他的路走得少了,看上去他没有力气再走下去了,他的神情也表现出,没有必要了。”我告诉她我喜欢这段话。渐渐地,我对旅途望而生畏了。

我拐出八廓街,走进夏萨苏巷。天空中充满湿气,地上积满雨水。清晨的空巷寂寥惆怅,铁锈的货架垂头丧气,懒散在巷角,迎面偶尔有喇嘛低首走来,却更像是幽灵。我感觉自己如同被施了魔法,恍惚地一头撞进了传说中的四维空间。我回到房间,毫无睡意,推开窗户,望着巷子发呆,雨还在下。

没有人看到,我的眼角有隐约的泪光闪烁。

拉萨之夏(二)(2009-06-27 11:34)

 

刚下过一场阵雨,小风冷飕飕的。半夜,我站在平措的五层平台上刷牙。深邃的夜空里只有布达拉宫闪着白光,四周静悄悄。那一刻,我心中,莫名地涌起温暖,旅行的感觉就这样简单地把我重新包围。 

周一,我坐CA4112航班飞往拉萨。在T3安检,我被告知4112的乘客使用专门的一号通道,而其余通道则排满了焦急等候的乘客。我意识到过去了一年,前往拉萨仍然是一件令人焦虑的事情。六小时后,我终于看到窗外墨绿的雅鲁藏布江在机身下蜿蜒伸展,机翼不停地颤抖。

我坐民航班车在娘热路下了车,感觉充满力量,没有丝毫倦怠。在前台登记完,我几乎是小跑着登上了五层,不急不喘,服务员惊讶地问我是不是已经在西藏呆了很久,我对她说,你看我,这么白,像是来了很久了吗?

501是十人间,都是年轻孩子。其中有一位苏州女孩,睡觉的时候喜欢握着手机,像是在发短信。还有一位陕西警察,也在虹摄混过。他说我像高仓健,就算一言不发,也有大哥的风范。之后的几天,他一直叫我健哥。有人说他太贫,但我一点也不讨厌他。他给大伙儿带来了不一样的乐趣。室友们热烈交谈的时候,我只有听的份。一连两个晚上,他们都出去疯。我疯不起来,觉得自己已经不再属于这样的圈子。后来听说室友们冒雨在大昭寺前磕长头,完了就把衣服脱下来拧干再穿上。磕长头显然是体力活。第二天,有些人都得侧身挪步才能下楼。平措不是很太平,时常发生物品丢失。所以,室友们都爱锁门,害得晚归的我不得不经常翻窗入室。一片漆黑中会冒出一声,谁?于是我回答,我。再无后话,鼾声又起。

有时候,我回到平措,洗完澡困意全消,就坐在平台上望着夜空发呆。一晚,隔壁屋冒出来一女孩,问我,大哥,你还不睡吧?我点点头,她就问我是不是能陪她聊会。原来她屋里有位年逾五十的老驴友睡觉打呼。她从十点钟躺下,都一点了还没睡着,还把MP3都听得没电了。女孩说这么老了还出来混,真是偶像。聊着聊着,开始刮风下雨,气温也很低。她一边抽烟,一边喝啤酒,说她辞职了出来玩,内心很焦虑,因为回家既要找工作,还要找老公。因为天黑,我始终没看清她长什么模样。当我决定搬去八郎学时,室友们就说,你平常出门的时候我们都还在睡,你回来的时候我们又睡了。真是神龙既不见首也不见尾。

阿辉一直劝我搬回东措住。他的话跟平措的室友们如出一辙,你白天都在东措,半夜才回平措,还贵五块钱,这不折腾人嘛!

到拉萨的那天,阿辉就给了我一把酒吧的钥匙。一天晚上,阿辉的酒吧来了不少客人。阿辉出去吃饭,让我和其他朋友帮着看店。结果我们把买给自己喝的饮料都卖给了客人。还来了一大帮老外,可惜酒吧里坐不下,就扭头颠了。哥几个批评我,说我像黑社会一样站在门口,谁还敢进来啊。

整天在阿辉的酒吧里泡着的哥们儿都很有意思,个个无拘无束,口无遮拦。昨天,我穿了一件白底金字的NF,被广东人GARY看见了,喜欢得不行,说这可是限量纪念版,非要跟我以物易物。我脱下来就送给了他,代价是请吃午饭。结果午饭时去了六个人。大伙儿还没吃完,GARY就掏出一百块钱扔桌子上,转身往外跑。大家问干嘛去,GARY头也不回,边跑边喊,我要去拉屎。午饭吃了50块钱,剩下的被哥几个买了一箱青海老酸奶。

 

拉萨之夏(一)(2009-06-24 15:10)

和谐大昭寺

 

信徒

 

小巷人民

 

挂在墙上的裁缝铺

 

仓姑寺茶馆

 

旅游纪念品

 

太阳太阳别照我

 

拉萨英文

 

后现代的西藏元素

 

东措入口

 

猫咪

如果种子不死(2009-06-18 22:20)

 

如果种子不死,是纪德自传的标题。我借来为《魔种》的读后感冠名。奈保尔给他的收山之作取名《魔种》,寓意应该和纪德相仿。有种子,就能生长出希望,管他结出什么样的果实呢。

《魔种》是一本写给四十多岁男人看的书。读了不到一半,我就兴冲冲地逮谁就说,奈保尔终于为我这号人写了本书。书中的主人公威利勤于思考,疏于行动,寄人篱下,四处漂泊。他的妹妹埋怨他不明白男人得为自己打天下的道理,从来就不觉得自己能做点什么。威利可不这么认为,他冷不丁地冒出一两句话,却不像是为自己辩解,更像是一句顶一万句的人生感悟。比如,“我所做的事情,从来就是困难的”,“我这一辈子就做了这么一件事:哪都不是家,却总是像在家里似的”,类似这样的话威利还曾说过很多。在他的潜意识里,以前经历过的一切就是为即将经历的一切做准备。但他有时候也说一些容易惹来众怒的话,比如“人老了就是一种道德缺失”,还有“女人比你想象得更现实,更浅薄”。

阅读带给我一种错觉,欧洲、非洲和印度俨然就是有抱负有理想的印度青年的必由之路。在奈保尔充满隐喻的笔下,威利追随着甘地的脚印,但他没有选择非暴力不合作的方式,而是千辛万苦地钻进丛林打游击。奈保尔就是神奇的大师,他能把打游击这么严肃的事儿写得如此有趣荒诞,仿佛那就是一堆成年人背着武器长途旅行。哪怕是游击队员丧命枪下,也被营造得毫无悲伤情绪,仿佛就是一场儿戏。威利作为一名新队员,没有使命感,反而像是一名城里人来到户外,看到纯粹的自然,感觉就像是度假。而奈保尔也正是使用游记的写作方法,再现了威利这段搞笑的从军生涯。这小子居然在首次站岗放哨的那个夜晚,怕得哭了起来。此刻他听到了孔雀喝完水后发出的叫声,更使他悲哀欲绝。但这样的不适转眼即逝,威利的游历经验使他成为了游击队的交通员,于是他开始徒步,坐长途班车,在小镇住歇,泡咖啡馆,结识当地人,甚至打短工。可威利还是迷失了方向,厌倦了这样的生活,因为他找不到路回到安全地带,也无人可以倾诉心中的忧虑,最后索性弃暗投明,去警察局自首,幻想监狱跟简陋的乡村旅馆差不多。在牢里,威利回忆了自己的革命经历,最后总结为无聊透顶。他深信正是那种无聊感促使他向警方投降。后来,监狱里关满了前来投降的游击队员。

在牢里,威利反省了自己的半生。威利在印度度过了童年和少年岁月,在伦敦消磨了忧心忡忡的三年。他本为求学而来到伦敦,却成为一名流浪汉,一心要蜕下原来的自己,却又不知何去何从,不知将来的生活会是什么模样。结婚后,威利跟随妻子来到南非,在那呆了十八年。按威利自己的话说,过的全是别人的生活。其实这并不是威利起初的想法。当时的他是个穷光蛋,身无分文,毫不夸张。娶了一位富庶的妻子,威利觉得自己很幸运。但在非洲生活了十五、六年以后,威利觉得自己是在浪费生命,他感到自己的生活其实都是妻子的生活。房子是她的,田产是她的,朋友是她的,没有一样是属于威利的。这让威利缺乏安全感,觉得被偶然事件牵扯得远离了自己的本性。于是一天他就告诉妻子他烦透了,再也不愿意过她的生活了。在威利看来,只有当人们能够主宰自己的命运时,才会拥有井井有条的生活。也许在外面那个简单化的世界,生活就是那样的。

在他那神通广大的妹妹的帮助下,半年后威利离开了监狱,来到了被他称为外面的伦敦。我对威利在伦敦的生活不感兴趣。威利除了上了朋友人老珠黄的老婆,获得了一份比革命还无聊的杂志编辑工作之外,基本没干什么出格的事情,远不如他在丛林里的故事好玩。若无威利常对朋友提起在印度的经历,书的后半部分几乎跟前半部分毫无联系。

漂泊了大半生,目睹人间万象后,威利最想告诉妹妹的是,一旦抱有理想的世界观,生活由此灾祸频生。

大师的公路文学(2009-06-13 02:53)

 

起初,《自由国度》吸引我的就是书名,读完才发现,书名依旧吸引我,同名的那篇小说却不。全书包括序曲、尾声、两个中篇和一个长篇,长篇就是《自由国度》。然而这次我终于没有读懂奈保尔,觉得《自由国度》远不如《孤独的人》和《告诉我,杀了谁》两篇中篇读完后身心难以自拔。和《灵异推拿师》相比,我隐约感觉到捧走了1971年英国布克奖的《自由国度》其实是奈保尔以世界公民的身份对多元写作风格的一种探索和尝试。

先说说那篇晦涩难懂的《自由国度》。书中的唯一长篇讲的是政府公务员鲍比和同事的妻子琳达一同驱车返回驻地的故事。在眼下的旅游论坛里,这样的游记会被归类为自驾游。但如果谁像奈保尔那样来来回回絮絮叨叨地描写公路两旁的山谷、悬崖、灌木、斜坡、丘陵、树林、暴雨和广告牌,以及车中人那不可捉摸的对话,跟帖肯定骂声如雷。我说这话绝非空穴来风。当年,《星期日泰晤士报》曾做过一个实验,他们把《自由国度》匿名寄给了20家英国出版社,结果铩羽而归,无一例外地全被退稿。

我想,奈保尔这样写肯定有深意,隐喻和象征本来就是写作的主要手段。但我们对故事背景过于陌生,对书中人物缺乏共鸣。鲍比对非洲人民表示出了难得的同情心,但他一见到皮肤细腻光滑的小男孩就想鸡奸对方。琳达虚伪,刻薄,一路上都在幻想着和鲍比玩玩一夜情。我不由得佩服奈保尔,对心怀鬼胎的这样两个人的描写,下笔极其干净,哪怕琳达被昆虫叮咬后,鲍比亲吻伤处,也是写得自然,适可而止,毫无轻浮挑逗的意味。除了那个倒霉的国王最终被总统追杀在公路上,全篇毫无悬念。要不然,好莱坞一准能把大师笔下的公路文学拍成公路电影。至于奈保尔同情土著,批判殖民主义,那几乎贯穿于他的每一本书,本篇当然不会例外。

如同公路电影,公路文学的故事情节同样显得支离破碎,缺乏连贯性。除了主人公,其余人物次第登场,再无下文。我读完后如释重负,心想,终于读完了。奈保尔成功地把沿途令人绝望的风景留在了我的脑海里。

《孤独的人》是本书中最精彩的一篇,开始和结尾部分写得令我着迷。小说描写了厨子桑托什随雇主由孟买到华盛顿谋生的故事。奈保尔运用的冷静的笔触,像画画一样对移民生存状况抽丝剥茧,揭示了不同种族和异族文化之间不可调和的冲突和矛盾。每位作家都具有自己最擅长的文学题材,奈保尔就是这类题材的顶尖高手。

桑托什是典型的印度仆人,毫无地位而言。他津津乐道自己喜欢和大家一起睡在人行道上,还声称露宿街头有利于身心健康。往下读才发现属于他的地盘除了厨房,床就是主人家的壁柜,以至于他到华盛顿的第一晚睡在公寓楼的过道里,因为美国的壁柜不如印度的壁柜大,铺盖卷打不开。我有时候很想知道奈保尔是否亲眼目睹过这样的情形,还是凭空杜撰,而且杜撰得如此戏剧化。

和其他仆人不同,桑托什喜欢都市徒步观光旅游,还观察入微,善于思考。这些不够安分的品质最终引诱他背叛了自己的主人,其直接好处不仅是挣到了更多的工资,还令他拥有了一间完整的宿舍,终于可以睡在床上了。后来,他娶了那位曾经把自己按倒在沙发上办了的黑人女仆,可他一点也不喜欢她,还讨厌她身上的气味。他那样做是为了获得美国身份。小说的结尾是桑托什的自我告白,他认为自己以前总是随大流,从未觉得是某种存在。然而自由使他认识到,他必须在若干年内给这副躯体饭吃,给它衣穿,直至它消亡。可怜的他身处异乡,不得不把故乡的生活当作对另一种生活的梦想。那种生活很简单,那就是印度人、大树、夕阳、村落、水和食物,还有篝火。在这一点上,我相信这其实就是奈保尔的真实想法。可如同《幽暗国度》 里的描述,奈保尔回到印度,却是爱恨交错。

这无疑是一篇值得重读的小说。重读的时候,我也许会笑出声来,那不是因为奈保尔哗众取宠,而是我读懂的地方会更多。腰封上说此书是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的颠峰之作。如果只指《孤独的人》,我或许同意。这本书出版于1971年,而奈保尔获奖是在2001年。

老头儿绝对不会同意他在获奖前30年就已经达到了文学颠峰。

灵异其实是一种天性(2009-06-08 01:50)

 

 

上周四晚,和朋友相聚,我喝了两口二锅头,回到家中,想读两页书就睡。本想接着读那本厚重的西藏现代史,但没翻两页就放下了。酒后不适宜读历史书,就像酒后不适宜开车一样。我从书架上抽出奈保尔的《灵异推拿师》,一直读到酒劲过去困劲上来。尽管奈保尔难脱文人相轻的习气,嘲讽毛姆的作品是废物,但我从书里还是能清晰可辨毛姆的影子。

我喜欢读奈保尔的游记,小说始终浅尝辙止。我试过读《抵达之迷》,但或许跟翻译有关,《抵达之迷》更像赝品,完全不是奈保尔的的风格。《灵异推拿师》之所以读来如此引人入胜,翻译吴正功不可没。书没读完,我就迫不及待地上网查询吴正。吴正是沪籍旅港作家。他的气质在某种程度上和奈保尔相似,无根。就像帕慕克在《伊斯坦布尔》里对康拉德、纳博科夫和奈保尔这些作家的评论,离乡背井助长了他们的想象力。吴正在翻译中选用了具有上海特色的词汇,比如面孔一扳,比如嗲。我一点也没觉得这样的遣词造句有何不妥,反而生动得令人亲切,符合诺贝尔奖评委会对奈保尔作品的评价——叙述犀利逼真。

《灵异推拿师》是奈保尔发表的第一本小说,但绝非处女作。腰封上的广告词有点以讹传讹。小说里出现的人物一点也不算多,没有让我在阅读过程犯迷糊,使劲回忆来者何人。书中充斥了大量精彩对话,幽默风趣,很像剧本里的台词,使阅读像看电影一样很解渴。而这本书在2001年也确实被美国的电影公司拍成了同名电影,但据说票房平平。同一年,奈保尔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

书中故事情节令人匪夷所思。主人公甘涅沙是一个脾气古怪的乡下孩子,恪守印度传统习俗。他被父亲送去城里念书,不遭同学待见,抑郁寡欢。回到家中,又无法融入乡村生活,终日骑着自行车闲逛。但是,在同党乡亲眼里,甘涅沙有文化,恭敬地称他先生。他先试着行医,成了一名推拿师,随后他开始写书,想成为一名伟大的作家。最后在老婆负气离家出走的那些日子,甘涅沙折腾出来了一本小册子,名字叫《印度教问答101题》,内容狗屁不通,令人啼笑皆非。比如,第一问,什么是印度教?回答印度教是印度人信仰的宗教。第二问,为什么我是个印度人?回答因为我的父母和祖父母是印度人。诸如此类。结果是一本书也没卖出去,全堆在了家里。
  但小册子的出版,还是改变了甘涅沙的人生。在众人的吹捧唆使下,他摇身变成了一通灵人物,凭着所学知识和运气,他成功治愈了一个小男孩的心理疾病,从此声名鹊起,人们从岛上的各个角落赶来看病,甘涅沙堆满书籍与法器的家几成神庙。
  与甘涅沙的写作和治病相比,他在把握商业机会上更具灵异功能。奈保尔不愧是大师,故事有趣,落笔出彩,让一场纷乱荒诞的闹剧显得合乎情理,顺理成章。甘涅沙又开始写书,这次写了一本《特立尼达指南》,把自己所在的村子描写成了一个探访印度传统文化的旅游景点。他把新书免费送给了美军基地和当地的外资公司,接着吩咐老婆管理好自家的餐厅,备上大量好酒。没过多久,美军士兵蜂拥而至,甘涅沙大捞了一把。

甘涅沙到最后摇身一变当上了国家议员,还深受人民爱戴。尽管这孙子到最后数典忘祖,但一点也不讨人厌。失意时愤世嫉俗,得志后趋炎附势,这本来就是人性的弱点。

人在不同的地理位置和文化背景中不断迁徙游历,没有根基,没有地位,与环境冲突,与传统冲突,与内心冲突,不仅回不到起点,也到不了终点。这些多重意识正是奈保尔作品永恒的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