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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QQ群里和90后聊的火热,听着jonas brothers的歌。
我迷恋着的青春偶像,粉丝调查里最老的也是89年的。
我是在祭奠逝去的青春年华,还是在逃避长大的责任。
不是的,我是想看着他们慢慢变老
有那么一瞬间,这个念头闪现在脑中,看着这些和我同龄的演员,在荧幕中慢慢老去,会是多么有意思的一件事情。
Zac Efron 1987.10.18 ——《歌舞青春》Troy
Robert Pattinson 1986 ——《暮光之城》Edward
…
看着他们在屏幕上如何从一个个俊朗少年,成长为像Ewan,Colin那样的成熟男子,又是怎样,逐渐年迈成为帕西诺那样风度翩翩的绅士。而他们的角色,也会从一个又一个Troy式的篮球队长,Edward式的白马王子,或者Nate式的花花公子,变为在华尔街呼风唤雨的CEO,在枪林弹雨中救出美女的新一代邦德,或者某个经历着家庭事业双重危机的失意中年男子, 再到忽然在某部片中现身,扮演白发苍苍的智慧老人,告解着新一辈的年轻人。
我想看看,他们年轻的情人,从童话中走到现实的爱情,是否能白头偕老,还是成为下一个Pitt,Tom Cruse,在风华正茂的时候,终于厌倦了当时的选择,离开他们的结发妻子。
我想要给自己的生活一个对照,看着同样年龄的我们,听着同样的歌曲,追逐着同样的潮流,是如何在不同的轨道中发展,如何在各自的领地里打拼,而我们的生活又会是怎样在迥然不同中惊现片刻的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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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朋友推荐,看了 《boy A》 简单的故事,宁静,残酷

为什么幸福如此短暂。为什么命运如此残酷。
一切才刚刚开始,就戛然而止。
他在另一个人的身份中,生活的那么努力
他爱那个女孩子,却要和内心痛苦做挣扎。。。
他初尝爱情,想要把他的全部给她,但是无能为力
他们辗转,他看着她,矛盾与无助让人心酸。
他想要一个朋友,触手可及,却不可以倾诉
是真实还是幻象。每个人都说他的好,每个人都和颜相对。然而所有的一切都是建立在不知道他过去的基础之上,真实却又脆弱。
是的,当另一个人太难了,世俗的苛责根本就不会考虑个人
最后他说 你要记得那个女孩.... 我们一起救过的
那个女孩当是他记忆中最美好的东西吧。她在信里说,你是天使。
难道一个人只因为儿时的偶然失足,就应给永远剥夺他做一个天使的机会吗
我宁可相信,他想起了那个女孩,就没有跳下去。
或者,他想让这样一段美好的生活,在没有被彻底打破之前,在记忆没有模糊之前成为永恒。

两代价值观的碰撞,两种文化的冲突,两种政府的差异(请参阅未阉割版)
读罢此书,很有共鸣,更喜欢安德烈的部分,对母亲的感觉,对社会现象的困惑,对时事的看法,很多都是相似的。而此中的龙应台,更多的是一个典型的母亲,唠叨,面对日益成熟的儿子,如临大敌般应付不及。
一个典型的80后,虽生于德国,却表达着与我们相似的思想。年少轻狂,对世界充满向往又不乏困惑,想独自闯荡却摆脱不了母亲的唠叨。喜爱流行文化,却也歆享在古老的街道穿行,独自坐下来喝一杯咖啡,看一本书,消磨一个下午。在意自己的穿着,关心最新潮流,与朋友谈天,到深夜不归。会以为大人不想了解自己,其实是自己根本就没有打开过那扇交流的门。有着不着边际的幻想,只不过是不肯承认自己也是平庸的那一个。会调侃地好像什么都不在乎,也会忽然就一本正经地和长辈讨论伦理道德。有着很强的正义感,却对自己的不作为而心生愧疚。会觉得年老离自己还很遥远,却突然发现初中同学都结婚了,原来朝九晚五的生活就在下一个拐角。。。
一个成长于欧陆的混血儿,对东方式的母爱措手不及。
一个习惯了民主与自由的年轻人,见到无力的媒体与无声的人民时,惊异而不解。
一位从苦难中历练出来的母亲,在面对80后价值观时诚惶诚恐。
一位爱子心切的东方母亲,在面对长大成人的“德国”儿子时不知所措。
一位则社会责任感极强的作家,对她所爱的国家,忧心忡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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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不被允许做,那我是被外界限制的。如果仅仅因为我可以做就一定要做,非做不可,那我是被我自己限制的(哪怕是被自己的能力所左右)。
现在我打开我的Firefox,输入网址youtube.com,然后就看到了完整的页面。可是我现在对其中的每一个画面都没兴趣,甚至懒得去点一下。再打开twitter.com,我甚至连登录的兴趣都没有。而facebook.com我其实通常都是几个月才登录一次。但如果这些网页打不开,看着浏览器状态栏上“正在打开网页……”的字样,那我就很不爽,非常不爽。
“禁止”人们去做一些事情往往适得其反。因为禁止本身可能会提高人们去做的动机。禁止对人群中的一部分是生效的,可是他们很可能原本就无意去做,于是这个禁止等于多此一举。而禁止对另外一部分人是不奏效的,因为他们早就决意去做,而禁止本身只能使他们拥有更强的动机,甚至可能因此获得更强的能力。
所以说,禁止不仅没用,而且总体上来看、长远来看对一部分人是有益的,甚至应该远比那些原本想通过禁止获益的人受益更多。
其实,用屁股想想都知道,只有砍头是有效的。用脚指头想想就知道了,砍不了别人的头(起码砍不了10亿人的头吧?),那就干脆算了罢,难道非要砍掉自己的头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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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有一点迷惑,粉丝的定义是什么。有时确实会特别喜欢一个人的作品无论是歌曲、文章,但觉得所自己是某人的粉丝二字实在说不出口。一是觉得这两字过于浅陋有碍于我装逼,另一方面是觉得,如果像我这样默默关注的爱也能称得上粉丝的话,对合格的粉丝其实是一种侮辱。
是一定要喜欢达到了某种疯狂的程度,符合某些标准,才能称其为粉丝。或者说粉丝也是有门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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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5月9日星期六
前一秒还是1912的灯火摇曳,后一秒便已回归校园的朴实宁静
夜色迷人,飞车夏风,两侧灯火通明,宽阔的大道不见尽头,耳边响起蓝莲花。
陪小静去看刘谦变魔术
看到刘谦当众落泪,看到漫天雪花飞舞,说没有感动是假的。说不喜欢,也是假的。
看变戒指连环的时候,才发现,
我喜欢的,是他的手。有一种力量,吸引人心。
我是在控制自己,不让自己陷进去,不要陷进去,我讨厌那种感觉喜欢却得不到
我讨厌受到煎熬。
早上醒过来,一个人都没有,找不到可以说话的人,总觉的心里有些堵,没有心思做事情
似乎还在那样一个梦境里,谦营造的梦,想要见证奇迹。可是真正的奇迹是自己去创造的。\
昨晚似真似幻,和静在迷离中,夜不欲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