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实施也快四个月了,相关机构也开始进入和调整自己的角色,尽自己职责保障食品的安全。
另一方面,作为政府机构改革试点地区的广东,选择了深圳和佛山市顺德区进行试点,而深圳和顺德都选择了“大部制”改革,合并同类项,削减政府机构。其实,两者都不约而同的将餐饮、食品生产、流通的安全监管职能并入了同一个机构,顺德更为彻底,将农产品的监管也纳入其中。
以笔者在工作中的感受而言,认为这样的改革,对于人民百姓是件好事,因为这样一来,清晰明了,凡事牵扯食品安全的事,直接找这个机构就可以(深圳是市场监督管理局,顺德是市场安全管理局),而且办理前置许可证也很明白,更不会出现扯皮现象,造成食品安全监管的盲区。
但是,话说回来,《食品安全法》中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