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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觉得,人的写作欲望首先出自表达的渴望,人是群居动物,就像天才依然需要观众一样,再孤僻的人都会需要了解,哪怕只是一种单方向的倾泻。某部分人,他们可以将这种表达渴望发挥到面部表情和肢体语言上,后来他们成了演员,或者他们是生活中那部分表现欲强盛的,我们通常称之为“外向”的人。而另一部分人,他们将这种强烈的表现欲凝结成一个个方块字,就像人鱼的眼泪那样,珍而重之的,以一种既自卑又自傲的方式,展现在世人面前。
在年轻的时候,我们——当然我是这群傻瓜中的一员——想要表达的总是无处安放的青春,那些蓬勃的生命力,不知从何而来的悲伤和喜悦,那些称不上爱的喜欢,那些自以为对世界的怒吼,自以为过早凋零的沧桑,那些樱花树下都埋着尸体的狗屁“真理”。
后来我们长大了,我们发现这个长大的过程就是世界和我们互相比中指长度,比秀下限的过程,这个长大的过程让白衣少年变成秃头脂肪肝的大叔,让文艺少女变成刷八卦刷战色一边在游戏里1V3一边还能面不改色刷世界的妖人。
我们年轻的时候总是觉得三十岁是很遥远的生死关头,我们总想着生于青春死于青春,我们的忧伤是顺着铁轨走向远方,因为远方的远方,依然在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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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看一个WOW的网游文,女主的前男友叫万千。千山万水,万水千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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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背景换成了绿水青山的小镇,但依然有恶霸、镇长(警长)、马匪(盗贼,后转职牛仔)。有热血沸腾地打劫火车、有风情万种的大美女与娇俏的小美女,鸟哨声和牛仔的标志性口哨也颇有相似。最重要的是,这片里从头到尾渗透着西部片的极至个人英雄主义,甚至最后,依然只剩下牛仔踽踽独行的凄凉背影。
所谓西部片并不只是画面尘沙弥漫,并不只是一群糙老爷们儿激情地翻来滚去,比谁把自己弄得更脏,比谁尿得更远。
有些人根本没搞懂西部片的精髓,并不在于拔枪那一瞬间的快,而在于收枪时挽的那几圈花儿。
所谓腔调,是战濠里死剩下你一个,敌人流水价冲上来,你还有时间叼一支烟,慢条斯理地点着了,狠狠地吸一大口,然后再拉响炸药包。
所谓腔调,是手上拿着望远镜,脚上蹬着闪亮的皮靴,哦对了,还得歪戴着钢盔。手下跑过来慌里慌张地说将军德军冲上来了,你甩他一耳刮子,他还得说是的将军,当然将军。
装B装到了极至,才是真正牛B。
看完《让子弹飞》,脑子里只剩下周杰伦口头禅那个字,忍不住有感而发:有些人生怕别人知道他裤裆里空荡荡的,于是成天穿着吊裆裤招摇过市;而另一些人即使穿着裙子,即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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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电影的时候想的一些散乱东西,不能算是正式的评。
·哈利X赫敏
看到艾玛在银幕上明艳照人,就忍不住想哈利为什么不爱赫敏。其实倒也不能把责任都推给JK马莉苏,她只是后期为了让金妮配得上男主,把小姑娘写扭曲了。剥离我们对人物的喜好,单纯按心理分析,鉴于哈利从童年到青春期整个复杂的经历,他确定更容易选择金妮这样的姑娘:平凡中有一点点出彩,低调的,柔和的,内心深处将永远以仰视的目光看他。何况她背后还有一整个他做梦都想拥有的温暖家庭。
而赫敏其实更像莉莉。如果说威斯莱夫人是哈利渴望拥有的现实母亲,他在赫敏身上则隐隐找到了梦想中母亲的投影。那个正直、智慧、勇敢、坚毅,为救他牺牲了性命——只存在于他幻想中的母亲。所以他尊敬她,却不可能爱她。
·詹姆斯·波特
回来以后我把《凤凰社》翻出来看,镜头很少,詹姆斯却老让我想起托尼。想想看,英俊的男孩领袖,身边环绕着一堆同样肆无忌惮的朋友,追求风头最劲的女孩儿,以破坏成人世界的即定规则取乐。爱他们的人奉他们为英雄,恨他们的人叫他们混蛋。
以及小天狼星肯定是爱着他。就他们的关系,我时常想象这样的画面:颓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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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写影评的惯例,是应该开门见山将电影剧情交代一下。可惜《西风烈》是一部赤裸裸的动作片,没有剧情。
跳过剧情介绍这一步,该轮到对人物进行评价。可惜《西风烈》是一部赤裸裸的动作片,没有人物。
再往下,只剩画面和背景音乐的点评,可惜《西风烈》是一部赤裸裸的动作片……
好吧,正经地说,以上三点它似乎都有,虽然我宁愿它没有。
《西风烈》整部电影的线索只有一条:追+逃,人物有三方:警察、逃犯、杀手。警察追逃犯是因为他杀了人,杀手追逃犯是因为逃犯也曾经当过杀手,还破坏规矩地拍了张雇主的照片。凭这一句话简介,我就能吐槽一堆:拜托,一张照片能说明什么?影像资料作为证据的要求极之严苛,身为幕后BOSS有点法律常识好不好!再说了,他偷拍幕后BOSS怎么知道的?既然知道了当时为什么不行动?这么简单的故事和人物关系能被讲得如此支离破碎缺乏逻辑,也不容易。
《西风烈》里的人物说多不多说少不少,编剧生怕人物形像不够突出,每个人身上都设了相对独特的点,可惜效果平平,唯一令我留下印象的吴京,还是因为他是这部缺乏帅哥的电影里唯一笑起来还算可爱的。不对,最令我印象深刻的应该是无故出现无辜丧命的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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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书本身没有什么好说的,评论一本评论集,总觉得是件荒唐事。尤其我还不善于此。
宁愿说点真实感想。
我从来觉得,一个自知自己很聪明的聪明人总是难相处的,因为这世上蠢人太多,而一个自知自己聪明却不如蠢人混得好的聪明人更加难以相处,因为他会比蠢人更愤怒,哪怕仅仅张嘴呼吸也能闻到满腹发酵的酸气。
与《佛祖在一号线》同时购入了冯唐的《活着活着就老了》,后者便给我这样的感觉。
冯唐当然有才,却不如他自己以为那般才华横过去溢出来,那随处可见碎玻璃一般闪闪发亮的小聪明偶尔拾一片是趣致,多了就会扎脚。
聪明人还有一大忌:格局过小,专注于自己周边的破事儿,坐在一个烂泥坑跟臭鱼烂虾互相吹捧向乌龟炫耀,却根本不关心头顶上的天空。
这些聪明人爱犯的毛病,很幸运,在《佛祖在一号线》这本书里都没有,与之相反的是,李海鹏这个聪明人还拥有大多数聪明人,甚至大多数成年人都缺少的幽默感——不是那种贬低别人以显示自己智商的优越;童真——不是那种浅薄幼稚的自我中心的思维方式;温柔——哪怕这是一个连条狗都配不上的世界,他依然存有希翼,依然愿意像幼稚园老师对待一个不听话的孩童般娓娓劝说,而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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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喜欢把冷气调得很足,盖着被子缩在床上读书,人为地营造一种在寒冬中独拥一份温暖的错觉。
可就是这样安心的感觉,依然会失眠。
十几岁的时候睡得还算好,偶尔半夜醒来,趿着拖鞋踢踢嗒嗒地去客厅倒杯白水,慢慢地喝了,又踢踢嗒嗒地回房扑到床上,合眼即天光。
那时候做的梦不外乎被外星人/怪物/鬼/老师追着跑,醒来只觉得惊险刺激,还能眉飞色舞地跟人转述。
或有惆怅的时候,是梦见小学时候的后山,山上潮湿泥地、郁青色的草丛、点点殷红蛇莓。
别以为少年便不会怀旧。
不记得是二十几岁开始有了失眠的毛病,在家的时候还能瞒着父母,到北京以外愈发严重,近些时候常常一坐到天明,黑眼圈像吸毒。
很困惑,为什么呢?
要说压力,人人都是有的,且目前这份工作比之曾经已算轻松惬意。
要说思乡,隔着遥远距离一丝一毫都是好的,但每回回去,行走在从小到大踏足无数次的路面,呼吸着似乎一成未变的空气,满心只想逃离。
要说相思,自认还没有爱某人到煎熬精血的地步,从来是先爱己再爱人。
到底是为什么呢?百思不得其解。在每个夜里辗转反侧,非等到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