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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顶:为何而勃~(2006-01-26 10:07)
今天看见一位网友留言 说:博客多自由,想怎么写就怎么写,和你平时发不同。
是啊那我这里就回应下这位朋友.
 
为什么写博客?浅薄地说,我需要跟随流行潮水;矫情地说,我需要在喧嚣的世界里为自己觅得一个角落;实际点说,我需要为自己寻找文字的快感。一如偷窥是一种姿态,个性也是一种主义,在一个个热烈而闷骚的夜晚,我端着人脑对着电脑,宣扬个性,不抒不快。这种带有浓烈顾影自怜色彩的行为,催人高潮迭起。博客是我精神的后花园,吃喝拉撒、嬉笑怒骂等等,都可以还原为最纯粹的状态,在这里,牛逼就是牛逼,傻逼也永远只是傻逼。
有人问,人为何痛苦?有人答,人之痛苦,是将复杂问题简单化,将简单问题复杂化。如果,复杂的永远是复杂的,简单的永远是简单的,那么这个有些无病呻吟的问题也不再是所谓的问题。你是你,我是我,桥归桥,路归路,我寂寞,你孤独,我爱你,你恨他,这些,就是我在博客中所想表达的。
作为一个新闻工作者,我每天都与大量的文字打交道,当优美的、拙劣的、雅痞的、粗糙的文字,一坨坨地,以排山倒海之势,朝我奔将而来时,我的第一个反应是晕,第二个反应还是晕。任何事情都以规矩
我很乖,非常乖!(2009-07-10 13:53)
男人什么时候最乖?
根据我的经验,是犯了错之后最乖。
比如小时候打破了邻居家的窗户被发现,在父母面前痛哭流涕,因为这样就能少挨一下子;比如长大以后打牌输了钱,回到家猛做家务,这是对老婆的交代;比如泡妞被发现,于是指天发誓绝不再犯,至少一周之内是安全期
……
当然,新时代又给予男人另一种错——没钱也是一种错,真吗了隔壁的。

不过,我今天要说的是,男人最不乖的表现方式之——泡妞。
如果就这点来衡量的话,我已经乖了很久了。
曾几何时,

我拿着别人送的美发卡,跑去理发店,本着不额外掏现金的原则,随便找了个发型师,然后对着镜子坐正,5分钟后便昏昏睡去……
30分钟后,我醒来,他还在剪,我很满意,免费剃头居然也能享受如此服务,于是,我又睡了过去……
又30分钟后,我又醒来,他还在剪,我有点不耐烦了,我又不是烫大波浪,怎么整那么久?抬头一看,轰然……这不是传说中的西瓜头摸?
悲痛欲绝,可我居然又睡了过去……
再30分钟了一次,我终于又醒了,发现,丫竟然还在剪,一丝不苟地……我抬头一看,再度轰然……眼前的发型和30分钟前显然没任何区别,个么,这30分钟里,他在对我做什么……

不过,我现在对发型的包容程度甚大,再丑的发型,顶在脑袋上,我都能忍辱偷生数月,即便是大背头、中分头、汉奸头……
因为,我已经彻底接受了一个观点——发型帅,不代表你很帅。
可是,在昏昏沉沉中,我想起了自己第一次去高级理发店,那仿佛在昨天,那仿佛又像一场梦。
当年传说甚牛逼的剃头店,里面尽是些说着广东腔普通话的发型师,听他们说话,耳朵竖起来都没用,恨不得把小鸡鸡也竖起来——操!好好说话不会

有首老歌,《再回首》,很伤感的样子,在我尚吃不透歌词的意义时,就曾边做伤感状边吊着嗓门吼过一阵子。
可我以为,再回首并不那么诗意,其实很让人恼火。
这好比女人就像男人的一所学校,男人通过女人成长,每当这个男人离开那个女人之后,却总是骂骂咧咧的——因为,就好像一般人毕业之后,鲜有不猛说母校坏话的。
可有的时候,再回首又显得挺有趣,因为有些曾经敢去做或会去做的事情,现在却不敢也不会去做,人有的时候勇敢一些,才显得更可爱。
比如,男人的第一次。

可《再回首》太土了,遂想赶潮流,以品冠的《那些女孩教我的事》为头,但很快别人就打击我——这个歌出了有段时间了好哇……
好吧,那么我稍微改动一下——《那些女孩教我们的事》。

第一句“我爱你”。
其实,我不记得自己第一次说“我爱你”是什么时候,这真是个悲剧。
这里写的第一句“我爱你”,是女孩对我说的。
说来闷骚,那时我才小学四年级。
小时候,我不是一个时髦的人,因为父母老是说我长得丑,所以破罐子破摔,直到四年级

关于"机会"(2007-08-31 15:44)
 
记得不知道在哪里听过一段说法:
“很多人,需要的,只是一个机会。”
 
我在想,为什么会有这个说法呢?为什么他需要一个机会呢?或者说,为什么他认为他需要一个机会呢?
 
后来想明白了,因为很多人无论多么的自卑,在内心的深处,几乎都有一个默认的预期:我可以做得(或者过得)比现在更好。如果现在是80分,那么他可以做到100分。所以,他只是需要一个机会而已。换言之,如果现在是100分,他可以做的到80分,那么他要机会有什么用呢?他应该祈祷上天,万事,不要变化才好。
 
实习生需要机会,因为他觉得他可以做全职。
员工需要机会,因为他觉得他可以做主管。
主管需要机会,因为他觉得他可以做老板。
男人需要机会,因为他觉得他可以做丈夫。
女人需要机会,因为她觉得她可以做妻子。(或者小蜜?)
忽然想到买房的问题(2007-08-27 11:58)
 
其实我从来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但是昨天忽然有人提到,就开始考虑一下。
 
当然,从开发商的宣传机器来说,买房是一种“投资”,因为你的房子是有“价值”的,其实这种所谓投资的酸甜苦辣,大概只有投资人自己知道。
其实,对于上海的房价之高,从一个方面来说,并不畸形,因为真正应该与之对比的,是今天中国社会对GDP的追逐,对狂热城市化的追逐,以及过热的经济趋向。(顺便说一句,那天看到排骨14元一斤,真是叹息)政府又不是生产机构,政府其实什么产品都不生产,而仅仅是一个消费者,当在税收上获得利益不够的时候,如何能够获得足够的收入呢,只能找些产品来卖,而这里,却发现,政府只有土地可以卖,所以,一方面是加强税收,一方面是发卖土地。
 
国家一级政府把责任推到地方政府,说地方政府敛财,贪婪,需要为房价负责。今天偶然翻看到一个旧新闻,我们国家马上要发1.55万亿的国债。赵洋这类比较左倾的人认为国家敛财,一定是发展军事。我却深不以为然。
 远在五百人天的时代,佛祖释迦牟尼就说过:“只有我能够拯救你们。”这不过是说,我们每个人……每个凡人都是佛,佛也是凡人。

———日莲大上人《作品》

这段引子,摘自巴乔自传《我的天门》里一个最让外界感兴趣的篇章“第三次大捉弄”。正是这一篇章详细地记述了巴乔和里皮的矛盾经过。
感谢社区好友无心伤害的慷慨,这本《我的天门》现在就静静地躺在在我的抽屉里。

如上所述,一个人可以是神,但一个神也可以是凡人。今天我要说的,就是一个被世人当作神的凡人。

十几年来,我从来都以一个尤文图斯球迷自居。在芸芸众星之中,我却只承认自己是一个人的球迷,那就是把我引领到尤文的罗伯特巴乔。但是我必须强调一点,我只承认尤文图斯的那个巴乔
我这样说绝对不是因为狭隘。因为在我心目中,离开了尤文的巴乔已经不再是那个伟大的神。也许
 很早以前,不知是哪个家伙,像个哲学家似的说:戴着眼镜的人很有文化。这话太操蛋了,直接毒害了我。
念小学时,流行近视眼,个个看上去像个知识分子,就我不是。我觉得很奇怪啊,我怎么就那么与众不同呢?去查了一下,医生说我远视眼,这太不时尚了,哦,那时候应该说,我太不时髦了。好不容易眼睛混上了点毛病,医生说是砂眼,这回时髦了一把。
后来,我一发不可收拾地迷上了游戏机,眼睛一发不可收拾地近视了,第一次验度数——二百五!碰巧我数学考了全班第一,老师说话了,XX同学念书念得眼睛都近视了,效果就出来了。
再后来,我一发不可收拾地早恋了,成绩一发不可收拾地作自由裸体运动。老师又说话了,xx同学,你戴着个眼镜,读书应该挺用功的,怎么成绩上不去。矛头直指我的智商。
直到高考后,我还是没能证明我的智商有多出众,这辈子只能背着差生的名号了。
又后来,我突然文笔大进,被许多人瞧见了,他们说话了,XX同志,你的眼镜没白戴啊,果然有文化。
戴上眼镜装有文化?那老子操把菜刀上街,就成黑社会了?

这世界,有许多事情都是如此匪夷所思。或者说,一群无聊的人,对准肉体某个匪夷所思的部
 曾写过一篇同样题目的文章
 今天继续:
  写下这篇关于烟的文字,絮絮叨叨,一罐百威和着一支行将燃尽的红双喜,空气中只剩下日趋淡漠的烟的气息以及我独自思索的声音,晦涩而艰难。棉棉大约说过,酒的作用是上下的,而烟的作用则是左右的。于是烟酒相濡以沫,在身体里捣腾的时候,脑袋瓜子里千丝万缕,人也飘飘欲仙开了。

人生路上数十载,抽过的烟不下几十种。我是个颇喜欢尝新的人,不管什么烟,只要没见过,都乐意去亲密接触一回。但我大抵现在只抽国烟,我的喉咙忍受不了混合型烟草的烟熏火燎。曾几何时,我却开始抽八块钱一包的混合型中南海,漫不经心地一口下去,毛糙刺鼻的烟味敲打感官,提神醒脑的功能尤为明显。红双喜是属于某个特殊圈子的烟,比如西祠胡同里一干愤世嫉俗的文学青年,北京地下音乐圈中的摇滚乐手,行走在娱乐圈中的人……就像那些暴发户总喜欢时刻手握一包中华烟招摇过市一样,烟的品牌,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成了分割不同类型人群的标志。自从接近了这个圈子之后,一包中南海成了身上的必备品。每当心情压抑或是灵感断档时分,吸一口烟,情绪得到了解脱之余,文字也轻盈起舞。

曾经我是痞子 五(2007-08-05 10:49)

她走了,我在她家不远处偷偷的望着她坐上了汽车。
当汽车开走消失在我眼底的那一瞬间我的心沉了下去,失落的滋味油然而生。
她走了,我该去哪里呢?我的久儿啊!没有了你我就算过着奢华的生活也不快乐的啊。
我突然想到了我们在一起的那坐小山,对!去那里!去那里喝酒去!我心想着。

我拎着十瓶白酒坐在了小山上,坐在了她坐过的地方默默的喝着酒。
我思念我的久儿,我会等她回来,可是这度日如年的感觉实在难受。
我仰起头一口气喝下了一瓶白酒,我需要去醉,我希望我醉了以后在梦里还能与她相遇。
泪顺着脸往下淌着,这爱的等待会要我流下多少的泪我不知道,但我已经明白在等待的日子里绝对不会缺少。
圣诞节久儿会回来,我等她,我要在那天给她最灿烂的微笑。

“喂!起来!”恍惚中有人踹了我一脚。
我睁开了眼睛看去。
是看公园的老头。
“有事吗?”我晃晃荡荡的站了起来。
“你已经在这喝了三天的酒了,醉了就在地上睡,醒了还喝,小伙子,有什么难处也不能这样折磨自己呀!毕竟你是男人,回家吧

曾经我是痞子 四(2007-08-02 13:22)
(十六)

“啪!”一个耳光打在了风的脸上。
风没有躲闪。
“你她娘的什么事断念没让着你,你看他身上砍了十刀他怪你了吗?你小子怎么还办这事儿!”涛紧握着拳头咬着牙瞪着风。
“涛哥!这事既然我一五一十的讲给你,就不怕你打我,你打我我没二话!但是现在不是打我的时候,你要想打我回头我要你打一天都可以,现在还是想想怎么帮念哥吧!”风嘴角里流出了血,脸已经完全肿了起来。
“对!先帮念哥想想怎么办吧!”小三站了起来拦住了涛。
“行!这帐咱先记着!”说完涛看向我了,“念哥!你说怎么办啊!兄弟们绝对帮你!”
我没有说话,我知道我是想见她,可是我还能见吗?中午她最需要我的时候我已经那样对她了,我现在找她,她还能见我吗?既然我选择了兄弟,我还有资格见她吗?可是我的心分明刻满了想见她的想法,我明白如果我现在不去见她的话我可能再也没有机会了。
“你们身上有多少钱,快凑凑看!”不知道过了多久,我看向了大家。
一阵忙乱之后涛拿着一把钱放在了我的面前,“一共五百块钱!这钱怎么用!”
我擦了擦眼睛向大家笑了笑,“好!你们按我说的去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