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陕西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华南虎事件专门调查委员会彻底查清事件
“镇坪华南虎照”受质疑已过4个月,国家林业局新闻发言人称“华南虎照二次鉴定取得突破性进展”已经近两个月。但《南方都市报》21日的报道援引国家林业局某官员的话说,“虎照二次鉴定确实尚未开始”。“华南虎照二次鉴定”无疑已经陷入困局。
困局的成因,
此前部分专业机构和专业人士都发表过专业鉴定意见,因为没有官方的委托背景,陕西省林业厅没有承认其效力。此后,华南虎事件也由对照片反映的内容质疑发展为对政府工作机关的公信力的质疑。
至于二次鉴定之困局,据媒体(《南方都市报》)援引国家林业局某官员的话:最直接的原因有二:一方面是舆论压力,另一方面陕西省林业厅提出了不合理的鉴定要求———如果鉴定机构认为虎照造假的话,需要还原造假现场和具体环节。
争议焦点
现在,因为民众关注点的转移,民众与陕西省林业厅的争议不是个别人与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的争议,而是公民的监督权与政府机关的行政权的冲突。《宪法》明确赋予了公民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监督权,也规定的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应当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
陕西省林业厅作为事件当事人,是公众质疑的对象,由该机关提请“二次鉴定”,不可能比中立第三方提请的鉴定更具可信度。但因为时间关系和其他种种原因,行政复议已经超过时效,行政诉讼的道路也已经无法走通,上级行政机关和法院司法介入鉴定已经没有路径。
如何突破
面对这种困局,谁来担当独立的第三方就成为解决问题的焦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陕西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特别问题调查组应当是一个可行的办法。
人大常委会代表国家权力机关,有权对政府的行为进行监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受理民众对陕西省林业厅的意见,属于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的职权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都授权“各级人民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