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永强律师
永强律师 新浪个人认证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0
  • 博客访问:3,327,887
  • 关注人气:2,554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博文

信托,相较其他财产管理制度,其破产隔离功能是独具魅力的,具体三个层面含义:

于委托人而言,信托成立后,因为委托人向受托人转移了财产,因此,原则上该财产与委托人的财产隔离

于受托人而言,信托财产转移后归属于受托人,通过信托的公示制度和履行分别管理义务,与受托人的财产相隔离

于受益人而言,在受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