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花雪月亦关情
王明亚
谁在季节的那一边?就像在梦的另一边,守望?
我不知道。除了飞花的翩然起舞,我再也看不见季节的明丽。桃花曾经是我的胭脂,李花点缀过我哀伤的发丝,荷花摇曳在我情窦初开的肌骨深处,月季试图挽留我仓促的青春……花团锦簇,最后一丝笑靥,无关风月。
何事春更恼人眠?一枝一叶落梅寒。
——季节的糜烂。我看见你死了,穿着与你面容不相称的斑驳外衣,哀伤地踯躅在苍茫的田园上,羞涩的你害怕呈裸伤痕累累的肉身。还好,春风拨去你的外衣,轻如薄纱地疗治你的痛。我经过你的痛。可不愿到达撕裂你痛的另一个季节。我极不情愿,如你一样苍老——你老了,春天会再来。我老了,唯有回忆。
可你是谁呢?我不认识你,你却时时跟随我身后,我回头,你又不见了,只留一地桔色的骷髅,花,都不见了。
总有一天你会告诉我吧,你从哪儿来,又到哪儿去?其实我隐隐地知道了,你从田野里来,又回到田野里去。你的回去,是从一个季节到另一个季节。可我的路,是死生轮回。
我颤栗在雨润如油的田埂上,这是季节给你的新生的脉络,它们昂首阔步地纵横春天。我只能用回望淡漠眼角的细纹,它们见证了我的春夏秋冬,却从不告诉我如何走回去。
我要决绝地离你而去。
我要在我的心田里长出一棵葱绿的开花的树——我用宁静平和给它增肥,用乐观豁达给它剪枝,我用你意想不到的韧劲与执着让它开花,结果。让它在雪的锦被里,重新呼吸。
我孤独地经营我的花树。有一天,你来了,带着比我更锋利更挑剔的枝剪。你说,你还要剪掉我很多与结果无关的过程。我不知道你说什么,你比我更执着地修剪起我骨子深处的瑕疵。你一定要我成为一棵吐着洁白芬芳的花树。我说,我可以开花,但会有刺。你说,有刺的花不完美。我说,我达不到完美,只能随性。你说,我不让你随性,我要帮你。
我不知道你是谁,是谁派你来完成我生死更迭的使命。你说,是爱情,是爱情让你来到我的世界。
我不知道我是谁了。我是你前世的一只水鸟,注定这辈子掠过你的荷塘?我是你今世的一只狐妖,注定无法从你的田园潜逃?为你,我修炼了一颗无尘的佛心,用千年的诚挚,双手奉给你。
可我,太不了解爱情了,你给我的,总只是些我掠过你时光白的水影,以及你忧郁的眼睛投下的玻璃泪。你为什么总是对我流泪呢?为你,我已经去除很多与爱情无关的枝蔓。
我的树,爬满了忧伤的虫子。爱情,原来是泥的化身,容易雕琢,也容易破碎。
你走了,跟着无脚的风,走在时光深邃的狭道上,伙同我的青春,将我无情抛弃。
我要把你留下来,在梦与醒之间,在明与暗之间,在交付与索取之间,在生与死之间——我骑着日月星辰追赶你的影子,只求你走得慢一些。
风定尘闲百花还——无论你是谁。你的影子,是我指上淡白的一缕旧痕,早已纤长柔韧地刻印成今,至死,我也不能逃离你的故事。
你在季节的那一边,就像在爱情的另一边——我带不走你——这是你我今世爱恨的距离。
女人 爱情 跳蚤
——和米哈·伊维的《6封布拉格地铁的情书》
王明亚
有时候男人想让女人脱衣服时,一个子儿都不给也会脱,他们用的是爱情武器;有时候男人亮出鼓胀的荷包,女人也不见得会脱衣服,毕竟除了黄金白银,男人那里还有更重要的东西可以获取。问题是,往往女人付诸一生,也领取不到她们心怡的爱情。
我们来看看,捷克作家米哈·伊维在《6封布拉格地铁的情书》里第一封情书的开头:你什么都没留下,只留给我思念。多么愤怒的爱情纠葛,爱情似乎劈头盖脸地来了,但跟着又毅然决然地走了。于是惦念。于是煎熬。于是寻找。
老实说,读这部小说的前部分时,很是置疑,这样肉汁横流的故事里面,不可能滋生纯粹的爱情,即便有,也很难不让人想到那是肉体酿造出的零星点缀,而不是爱情推进了肉体。且看:主人公罗拉一开始就有两个情人,她在这两个男人之间鬼鬼祟祟地周旋,其中一个男人竟然是她母亲旧时最厌恶的捷克男朋友。母亲在短时间的反对之后,竟然默允了女儿的恋爱——她曾经厌弃的男人。但男人却在和罗拉水火交融的时候轻而易举地背叛了她。为了他的背叛,她胆大妄为地以同样的方式背叛他,结果她以为得到的另一份真爱,仅以一夜情的方式果断地结束,她被三个男人抛弃后,跟着又有了新的男人。罗拉和男人的肉体关系从不会中断,一是肉体本身的需要,再则是期望从肉体里面榨出爱情来。
罗拉的母亲自丈夫去世后发誓不碰捷克男人,她不断地穿梭往返于国外,寻找理想的异国情怀,但从来没有一个男人让她走进婚姻。最后无奈之下只得接受邻居那个又胖又丑的男人。母亲和女儿敞开胸怀交谈恋爱经历,如此的明目张胆,也只有那样的历史文化背景下的捷克女人做得到,中国女人也或许有例外的,但怎么也会遮遮掩掩些吧?
另外一个就是罗拉的好朋友英格丽,她热衷于趣味化的快餐爱情,只要是认识的男人她都带回家去,或许肉欲可以麻醉她对爱情的纯真渴望。结果是从来没有结果,除了偶尔自以为是地报复了男人。
喜欢这个小说的结构,以六封信为线索寻找丢失的爱情,寻找自我的省悔,整个故事是回忆中的现实流程。语言上干净明快,犀利机智,又不失幽默诙谐,尤其对话时而自嘲讽刺,时而揶揄煽情,又没有令人疙疙瘩瘩不舒服。说读者想说写读者想写,是一部作品贴近人心的基础。对此我有种壁垒森严的景仰。
“爱情的真正价值在于曾经拥有。一个已成的梦就站在暴风雨的前方,一个未完的梦则拍拍翅膀飞向天堂。”对于爱情,好像由不得人大胆假设,但你能让爱情贫瘠一生吗?那就来吧,终其一生遭遇爱情,体味爱情,审视爱情,背弃爱情,再寻找爱情。这个漫长过程里,作为女人的你,周而复始地像一只跳蚤在男人的世界里兜转不休,表面上不动声色,却赤身裸体地勇往直前。
结果呢,有可能你还是回到最初的你,爱情一直在那里,在你的隔壁,或在你身边的那个人那里,你每次出门时踩着爱情的肩膀,盯的却是远方。也有可能,你仍然没有结果,寻找,始终在路上。
好痛心的爱情,好尖刻的小说,好实际的生活,在浩渺的凡尘俗世里,爱情要得已经有点儿无病呻吟了。
茶 · 水 人 生
王
饭后,一家人围在一起看电视。父亲默默地端来几瓷缸子茶水,每人递上一缸。
我接过缸子,却见是白开水,便说:“我要茶。”
父亲不解:“这不是茶是什么?”
我起身,找来一只家中不常用的玻璃杯,放进几许茶叶,倒上开水。立刻,淡绿的茶叶在杯中旋转如舞,最后缓缓沉落杯底,像一层绿色的青苔,洒满春天的明丽与娇艳。
我扬起手中的杯子,对怔在一边的父亲说:“这才是茶。”
父亲不屑一顾地端起瓷缸,一仰脖子,咕咚一声落下几口水,回到:“水就是水,放了茶叶,还是水。”
望着灯下父亲那落满苍桑的脸,心开始升腾起一股温柔的疼痛。父亲当然不能将茶与水区分开来,因为他过的只是如水一生。像所有的人,像门前的那条河流,父亲的一生波澜不惊,儿时与牛为伴,与草相依,吃粗粮,干杂活,然后娶妻生子,生活一如既往地继续。饿了大口大口地吃饭,渴了咕咚咕咚地喝水,累了呼哧呼哧地睡觉,一家人的温饱平安全在父亲梦醒时的唇边。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匆匆又匆匆,无暇顾及其它。父亲就像门角的那把犁铧,与岁月一起,渐渐变得粗糙而坚硬,平凡而普通,一如一缸清淡的白开水,一目了然,寡然无味。
而我怎么能跟父亲说:茶不仅是普通的物质所在,而且象征着文明、智慧,是一种高雅的人生状态?我怎么能跟父亲说,茶不仅是一种文化,承载着深厚的内涵,对饮茶人来说,同时具有高尚的精神享受?我不能这样跟父亲说茶,因为这是饮茶人的事,这是跟父亲如水人生相去甚远的事。
茶重在一个饮字。饮茶的过程,实际上是品味人生的过程。三两位朋友,用一份下午的悠闲,换一间雅致的房间。一只精致的水壶,于酒精灯上,细细煮出味味俱全的茶来。彼此对望中,听曼妙的音乐飘渺,看氤氲的茶雾缭绕,透过橙明的玻璃杯感悟各自丰富盈满的人生。
可以是回忆的,可以是憧憬的,可以是现实的,反正有的是时间。每种岁月,层层叠叠,交相晖映。风起时的惬意,雨落时的忧伤,花开时的香蕴,鸟啼时的婉啭,收获时的欢喜,失落时的惆怅,在杯中,一一流转。
也可以在家中,一屋子凉风,一窗子阳光,独自坐着,细细地饮一杯茶,什么也不想,看着时间一分一秒地从窗台流逝。
每每这样的日子,从茶里浮现出来的,往往是父辈们的如水人生。风从他们头顶掠过,雨从他们身上行走,阳光从他们脸上爬行。日子匆匆地将他们带向一条忙碌的人生轨道,奔着一个简单的目标,含辛茹苦。
不能确定,我的爱茶,就是有一种属于茶的人生。我爱,因为我憧憬。我爱,我就得去追寻。追寻一种人生,就意味着放弃另一种人生。
“我要茶的。”我对父亲说。就像多年前,我对自己说:“我应该过一种精装人生,就像茶。我不想像父亲一样,一生劳苦,连坐下来饮一杯茶的功夫也没有。”
于是,我把我的茶人生建立在父亲的水人生之上。父亲为了我能过上这样的生活,甘愿用他坚实的臂膀扛起岁月蹉跎、生活沉累。我踩在父亲的背上,用另一种辛苦的方式,将父亲的水人生跟我理想中的茶人生揉合在一起,大踏步地前进,从此远离父亲的生活,不肯轻易回头。父亲愿意。他用他憨厚的笑送我上路,看我愈走愈远。而他,一如当初停留在他的默默守望里,像秋天庄稼地里的稻草人,永无止息。
父亲用水来诠注人生,它是一个吞咽过程;我用茶来诠释人生,它是一个品味过程。
父亲用他的如水一生慢慢煮出我的如茶一生。
今夜,我在。我给父亲泡上一杯浓浓的茶,双手俸上,看着他,慢慢地饮。
父亲显然还不会,用一份闲逸的心情来饮一杯茶。父亲放下杯子,望望夜空,说,天上有黑云,恐怕要下雨,他要把堂前一堆油菜籽担进来。
在朦胧的灯光下,我看不清父亲已然单薄的背影。因为此时此刻,我的眼里开着灼人的泪花,关于父亲的如水一生。
熟人因为在我们这里做过很小一笔业务而成熟人,是一位卖猪肉的先生,一听卖猪肉,我们势必要想像这个人生得肥头大耳,成天起身难动。实际情况确实是这样,熟人正值中年,矮矮墩墩,不卖猪肉的时候,他走你身边经过,也能闻见肥腻腻的肉香,简直分不清是他衣服上残留的猪肉香,还是他自身的肥肉香。
但说老实话,我每每见他摇摇摆摆地走来,总要想办法避一避,除非确实无处可避。这时候,熟人已经在我身边站立,搓着那双饱满如涂了茶油的手,本来就小的眼睛鼻子挤出一些笑来(我很担心他的笑吃力又不讨好),他直盯着我的眼睛说:“你几天没买肉了。专吃素没营养的。”
熟人知道我每天必买肉,他这样说是投石问路,想知道我这几天在哪儿买肉了。我唯唯喏喏地只是笑,我的确有点怕买肉了。一般情况是这样的:我游游荡荡地进菜场,一路买好其它菜后,差不多就要到肉铺这一块了。然后,说不清为什么,我会突然调转头——我远远地看见熟人从肉摊后面顿起来了,有时候他的动作过于激烈,差点溜个跟头,有时候虽然迟缓些,但整个人都瞄着我,叫人有些寒噤。他那眼睛笑眯眯地说:“来了?”
或说:“你终于来了?”
时间久了,连我自己也说不清为什么对于熟人的殷切希望有了逆反心理,犟劲也就上来了。跑不掉的时候,我就说今天只买一点点。熟人可不客气:“这么少吃你一个人都不够啊?”
我肯定,一块肥肉可以养我一天的口胃,但我真不想开口解释什么,只平板着一张脸说:“煲汤。”
熟人就是这么不熟悉不体谅我,他“嚓”地一刀割下一大块,还拎着那块肉经验丰富地指导我:“你看,这里肥的炸了油可以炒青菜,炒本地辣椒也行,这瘦的呢,煲汤最好了。”
我人好,又老实,熟人这么一说,我觉得也行得过去。可这样搞了几次后,我简直不认得他至始至终冲我笑着的脸了:你是谁啊?干嘛强迫我呀?居然有一次,他把称好给我的肉趁我在隔壁买豆腐的空隙换成了一块冻肉。结果回来炒的时候,家人说我从哪儿捡来的肉,都走味了。
关键是,买熟人的猪肉一点不比别人便宜,而且还因为是熟人,我倒要处处照顾他似的,他时常趁着割肉称肉找钱的时机说:“唉,生活不容易啊,我两个小孩上学……”
我真是越来越听不进去了,买菜的时候也开始绕道而行,这可真是比买菜更苦的差事。
今天早晨,熟人照常眼睛尖利地发现我了,我就躲在一个大个子后面买青菜,他腾地起身时,脸上的肉颤了几下,这一刹那,我对熟人充满了十二分的纯粹的敬畏,同时觉得自己太对不住他了:你买肉啊,反正要买的,你就笑嘻嘻乐呵呵光明正大地走上前去买他的肉不就是了?非要遮遮掩掩躲躲藏藏,搞得自己像个贼。
可是天作证,我真的不想买熟人的猪肉,我喜欢人与人之间平平常常自自然然地相处。
边 缘 孝 子
王明亚
郁阴阴的下午,坐在窗边读一本散文集,读到某一页,蓦然想起那个孝子来。
没记错的话,应该是2003年的夏天,公公因一场要命的急病住进县人民医院,病情好转后,照顾病人的责任落到我和十八岁的小姑头上。
因为我负责每天的交费、拿药和其它事宜,照顾病人的事主要是小姑。头两天,隔壁病房里不间断地会传来一两声怒斥,扭过头去,发现是一位家属正在责备病床上的母亲,说她像个孩子不好侍候(不知道为什么没有其他人来照顾病人)。
这位孝子三十五岁左右,生得风流倜傥,一表人才。那个母亲呢,薄薄的一叶贴在床上,大多时候,她病得委屈而绝望。
但奇怪的是这种怒斥不见了,倒不是做母亲的病得乖巧了,而是因为玻璃墙这边我美丽的小姑,所以孝子突然的细心周到,使得他母亲越来越受宠若惊。
至于小姑什么时候跟玻璃墙那边的孝子打起眉毛官司的,我不知道,只觉得她因为父亲的病好像越来越绝处逢生了。也难怪,对于异性她向来有着天生的好感,尤其她认为成熟又不失明媚的男人。当然,如果异性相吸可以让另一个人从善如流,这魅力也算是一种美好的德行。
对于这一类传情,我有着啼笑皆非的漠视。小姑则不以为然地在我耳边叽咕几句,眼光直切切地对着那边的孝子。差不多每次,孝子都会恰到好处地将目光对应过来。我不免产生某种臆想——庸俗的目光里随时会碰撞庸俗的故事。
其时,孝子正在给母亲喂稀饭,稀饭大概不烫,他没有吹就递过去。可这位老人皱着眉摇头,没有胃口的样子。若在前两天,他定要呵斥一翻才痛快,可隔墙的美女硬是让他柔软起来。他朝小姑看过来时,勺里的稀饭就错位了,灌到他母亲的脖子里去。老人的脖子缩得像只乌龟,干枯的手在颈项里抠着。孝子发现时,堪窖地赶忙找来毛巾在母亲身上胡乱揩擦。
这样的事,孝子随时可能演绎一二,当然总是在小姑炯炯的注目下完成。比如,递衣服时拿成毛巾,要脸盆时端的是尿盆,刚洗过的左手又被洗了一次,而右手还粘着油渍,不一而足。这样的小把戏,在小姑这里也不是没有,有两次她将喂给公公的稀饭和水喂错了位置,一次吃在眼睛里,一次洗了鼻子。
这是苍白病房里足够叫人开心的事,“孝”原来也有这么多的趣味性。
可是千真万确,这两个人在这两个病室被公认为孝子,慈眉善目决无二心的那种。
终于,孝子和小姑在共通的阳台上交换“孝道”了。那时小姑在洗公公的衣服,孝子在洗母亲的假牙,他们津津乐道地窃窃私语。不知过了多久,只听孝子大喊“我的牙齿。”
是的,他的牙齿,确切地说,是他正在盆里刷洗的他母亲的假牙,因聊得起劲,盆子不小心打翻,假牙从四楼飞出去,落在下面的水泥板上。孝子挫了一下,飞奔下楼找假牙,牙是找到了,可成了好多块。他和小姑面面相觑,我莫名觉得大快人心,一边又为床上病着的老人担忧:她的牙碎了。
我一直以为医院是让人随时处在战备状态的地方,一切的精力都集中在病人那里。原来也不尽如此,病房里还可以演绎其它的华彩断章,一边郑重其事地履行孝道,一边腾出一只眼睛描摩自我世界的某个侧面——透明尖锐地指向能叫人身心沸腾,又极有可能憔悴万分的异性,哪怕只能获得视觉上的情景交融。
无可厚非。人性的悲观与乐观,往往于自己不可意识的状态下,老老实实地呈现出来,自己看不到虚实,旁的人却一眼就看清了——人与人之间,有时候只隔着一道玻璃墙,看得清楚,但不轻易撞上去。
爱我,就跟我一起死
——感伤、销魂的《失乐园》
王明亚
婚外情的通常版本:丢失妻子温柔的男人和丢失丈夫疼爱的女人相遇,然后说不上是因为爱情,还是因为肉体,两个人走到一起了。要衡量究竟是爱情还是肉体在吸引彼此,这需要时间的考验。然后,取之于爱情的人走过了预定的时间,取之于肉体的人开始了新的肉体关系——真爱奇迹般出现了。但是为什么越爱越痛,越爱越担心难以永恒呢?
我试图在渡边淳一的小说《失乐园》寻找答案。故事梗概如此:在某出版社任主编的久木,跟妻子的关系长期处于不冷不热的状态,按故事的推展,他邂逅了端庄贤慧的凛子(他必须这么邂逅,否则后半生再没有戏了)。凛子的丈夫是个工作狂,无爱的婚姻家庭让她倍感生命的失落,于是与久木相遇(一样的,这时必须要遇一个大概会爱她的人,不然人生还有什么指望呢),接着自然是不可抵制地陷人婚外情的漩涡。但他们不是因为缺少关爱而去寻找外遇(或叫刺激),也不是因为情感老化而走向破碎,然后建立想像中如意的新家庭(打碎一份完美再拼凑一份新的完美,几乎叫人同等的失落),他们既厌倦家庭又留恋家庭,他们的所有姿势,是于死般的平凡生活里获得一些鲜活的能激进生的欲望的东西,哪怕为此背水一战。矛盾的他们,一边顾及家庭,一边在爱的甜蜜里重新审视人生的意义。但审视的结果与梦想的未来完全是两码事:凛子的丈夫以不离婚进行报复,母亲则以脱离关系相要胁(她不仅认定原来的女婿,更无法接受女儿不伦的爱情,她完全觉得羞耻),久木被匿名信困扰而最终辞职。亲人的疏离与世人的冷漠使他们秘密同居――他们被逐出乐园。
好在,我们小说里的主人公获得的是真爱,尽管他们是过了憧憬浪漫的中年人。作者用冷静从容的笔调通过性来对主人公的感情、心理进行分析,传神地描绘着男女主人公的狂热、苦恼,他们的梦幻与现实、灵与肉、欢悦与痛楚等相交织的歇斯底里,他们游离于伦理道德之间,时刻做着灵与肉的挣扎。
这部小说读来回肠荡气,诠释了爱情仅有情是不现实的,仅有肉体则谈不上爱情,只有当精神和肉体得到共鸣而同时燃烧时,爱才真正的纯粹与升华,也才完美而无憾。
我们知道,恋爱中的人时常弱智般反复问对方:你爱我吗?
一方可能还来不及思考到底爱不爱,但知道这个问题不可回避,只好郑重其事地说:我爱你。
不甘心不知足是恋爱中的人最常见的毛病,于是接着问:你会永远爱我吗?
答题的人可能想反问:永远有多远?但不敢问,爱情有时候听不得真话,只好老老实实地回答:我永远爱你。
这样的答案无疑很得人心。但是,爱情或许原本就是一个独立体,与其它任何人、事、物可以都没有关系。之所以越爱越痛,越爱越担心不能永恒,因为爱情本身会在时间的流逝,以及和爱人长久的相处里渐渐松驰、褪色——更深的了解对方,实际上是透视对方对自己的诱惑力,更何况那些不可避免的琐碎的人间烟火。这是爱情的宿命。
所以,我认为,《失乐园》里的凛子之所以一再要求久木去死,不是伦理道德与各种家庭社会的压力摧毁了他们的爱情,而是凛子聪明地看到了爱情的不可永恒。为此,她宁愿与心爱的男人爱到最深沉最真挚最难分难舍的时候一起死——不让终点回到起点,不让沸点回到零点,这才是爱情真正的唯一的永恒!
不觉想起跟朋友谈起关于性的话题,向来麻木不仁的我竟然出语惊人:有时候当我终于来到性的顶点时,我忽然发现我的爱情走到尽头了,欲望也达到了终极状态,那一刻,我绝不想转身往来路上走,而终极已经无法再瞭望——我想结束一切。
一个人在性高潮里想自杀,多少有些不可理喻的消极与颓废,但也不见得不是情欲的另一个真实面孔。
所以,我喜欢《失乐园》里凄艳绝伦又销魂无比的爱,喜欢凛子和久木在性高潮的时候含毒而死。虽然这样的爱,更多的只是叫人绝望地往生命深处下陷,沉沦,但也不失为一种聪慧和勇气:爱我,就跟我一起死?!
但,渺渺尘世,巧遇一份真爱的人,无论如何不希望以死亡的方式来延续永恒,而是在有限的生命里活着让爱情万古长青,哪怕最后得到的,不过是漫漫长路上磨合出的一份至爱亲情——亲情也可以是爱情的另一幅姿态吧?
越爱越模糊。
2008年5月30日晚20:09分
生 活 的 真 相
——《浴室 先生 照相机》里的抽象生活
王明亚
朋友打电话向我推荐贾平凹的散文集《浑沌》,说非常好。我说有时间一定读。朋友又问我最近忙什么。我说什么也没忙。还调侃:人嘛,都一样。
说完,才猛然想起来,这是我刚刚读过的比利时作家让-菲利普·图森的小说《浴室 先生 照相机》的里一句话。这句话在《先生》部分里频繁出现,而且出现得莫名其妙。
莫名其妙,是我读这部小说的第一感觉。这部小说分三小部分来写:《浴室》、《先生》和《照相机》。
《浴室》是一个地点,《先生》是人名,《照相机》是物名,单标题就没有想象的空间,语言和叙述方面,我以为有点像屠夫割肉,在一个人的腚上割下一大块,由于需要,又干脆利索地在腿上来一刀,因为不用钝刀,也就不存在探索与冒险。按我的理解,整个小说是一大块肉,然后被作者分成了三块(也可以说分了三个阶段),后来的每一块似乎都独立起来,但想要给我们的启示是一样的:在静止的生活里寻找动态的真相。
过程是这样的:《浴室》里的“我”喜欢呆在浴室里沉思默想,“我”喜好读书,为一场电视足球赛而激动,“我”玩飞镖,不停地独自说废话,也游手好闲,却有冷冰冰的见解:“蒙德里安的画,我最欣赏的是它的静止不动。没有一个画家能这样贴切地表达静止。静止并非没有运动,而是没有任何运动的预兆,它是死的。”所以突然有一天,“我”做出大胆的决定:我得冒一种风险,一种破坏我平静的抽象生活的风险。“我”悄然出走了。可“我”对女友说:安慰我。我要她安慰我。可连“我”自己也不知道需要什么样的安慰。
《先生》里的先生在床上一躺就是半天,他在大厅里磨蹭,在大街上闲逛,嘴里嚼着炸土豆片,他不知道从哪里来到哪里去,他“说不上来为什么他的未婚妻会和他分手”,他甚至认为“其实,他对这件事有点漠不关心”, 但他不得不离开女友的家。搬家后他懒得整理和安顿新生活,躺在床上“颇有艺术地”剥着桔子。为了逃避邻居编书请他打字(付报酬的),他几次搬家。他似乎并不了解自己的行为,他对两个孩子忧伤地说:我们,是相互理解的。可这两个孩子根本不懂他在说什么。
《照相机》应该是定格某种现实状态或原始生活底片的物体,但主人公到底留下了什么呢?最深刻的是他在寒冷的公共厕所里,或任何一个可能思考的地方进行的思考,“我闭上眼睛,藏起身子,为自己假设着另一种生活,从各个方面与现实可以比较的生活,但是没有想像的伤痕,没有侵害,当然也没有痛苦,一种遥远的、超脱的生活。”他所求得的理解,应该是使自己从思想中获得像时间流动一样的那种流动的状态,这其中恐怖已经沉默,恐惧已经消失。但对他百言,这是永远周而复始的平静思绪中的流动,是由生命的困难向生存的绝望过渡的画面。
整个小说没有故事,没有起转承合,主人公们惊人相似地都处在途中,他们在不同的国家不同的机场不同的旅馆和街道上往返,他们看到的和身体接触到的,感观与理性交相辉映的,都不经掩盖和塞选地被呈现出来,成为他们活动的主体。他们脱离工作和生活,他们没有中心,没有实体,没有真实的生活画面,他们游游荡荡仿佛只为看路边壁橱里的一只椅子,做爱都只是现实生活里一个无所谓的补充。他们每个人都独来独往,没有感情色彩,没有忧患意识。他们自以为是,优柔寡断,没有准则,甚至愚钝与极端。
但他们都会思考,在浴室,在公共厕所,在医院,在有灯光的街道上,在黑暗的公用电话亭,他们的肢体在流动中渴望静止,静止的时候冒险去寻求流动。这无疑是逃避现实的任性方式,他们觉得在自我思想的流动里,自我才更真实更人性化,否则就要陷入黑暗了(但这只是他们个人寻找的理想境界)。
这么说来,这个小说简直什么也没写。可这么有名的小说什么都没写能说得过去吗?
不觉想起曾经反复做的一个梦:一个人在空旷无物的景象里赤裸裸地奔跑,不停地奔跑。为什么要这样奔跑呢?我现在可以回答了:生命,就是一个人在未知的世界里从来处来,往去处去。这个过程,更多的是无聊无助无望,但还是要不容分解不容拒绝不容放弃地期盼与挣扎——这正是生命的不能承受之轻。
《先生》说:人嘛,都一样。
所以,私下以为,生活的真相,仍然在生活之外,在某个看不见的角落里——活着的,一场罪,一场浑沌中的清醒,一场毫不松懈的马拉松。
这就是《浴室 先生 照相机》让我领悟到的抽象生活的部分道理。
2008年5月9日下午17:34分
图为四川绵竹市遵道镇高安村80岁的受灾孤老刘惠珍
活 着 就 好
这是被我荒废多时的博客,之所以再拿出来,并郑重其事地决定写些文字,只为写一些激进自己的文字,这与我历来于懒散与勤奋之中的挣扎有关。挣扎得久了,开始了于心不忍。
因为,对于老土的日记本形式和博志,我总有自以为是的见解。比如,日记本方便实用,带起来也不费劲,是属于一个人的朝云暮雨。而博志潮流前端得往往本着私密的心情写公众的情绪,言不由衷是最走投无路的心灵告白。而且,恨不得随时背台电脑在身上,这样反而构成了某种思想上的阻塞与压力。
但是,我向自己坦白,我经常丢失好不容易养成的日记本习惯,发现时,无非责备自己一番,过后又嘻笑着为自己找借口了。一个人习惯为自己的懒散怠惰找借口后,这些柔软的惰懒就会成为习惯,渐渐地拖沓削弱人的意志,与对生存的热情。
或许,像朋友所说,博志虽然不能时常一吐心肺之言,但至少可以起到监督作用,公众在那里看着,促使你不能不继续完成你的意志走向。
这很重要,我决定喜欢上这种方式。但也继续我的日记本方式,并让它们相得益彰地结合在一起。比如出门时,包里藏一个小小的笔记本,有时候在路上,时候在车上,有时候在夜半惊梦时,我都会即时把自己的感想记下来,不允许这些可爱的文字,或由文字承载的思想,像梦中的爱人在某个陌生晦暗的站台上刚一出现,又要即刻消失——我得以最快的速度抓住他们,哪怕只得一袂衣袖。回头再看,它们或舒缓,或轻慢,或澎湃——个个都是生活场里叫人吃惊的不可勘破的玄机,除了给自己阐释,也给很多人。
算起来,我的写作,其实要感谢我的日记本,至今为止,虽然零碎,但大大小小,厚厚薄薄地累积起来也有好几十本了。那些黑白红绿,黄紫灰蓝的文字,都是我的心情。写着,就有了一些思想,一个人有了思想,而且自认为思想高明的时候,就想拿出来跟人一同分享了,于是整理成文,战战兢兢地拿出去——
人有时候要靠运气发现自己,挖掘自己,然后给自己希望。当然,一个人不可能总是充满希望,失望与希望往往相互滚来滚去,磨损人的胆识和意志,使人时而消沉,时而意气风发。写作,也是这样一件折磨人心智的事情,虽然很多时候文字只是个人思想的载体,是体现忧伤与快乐的方式。但坦白地说,一个人在有限的时间和精力里,为自己的喜好努力着,却不期望任何回报,是不大剖心置腹的。文字本身玩的是心情,心理困惑脆弱得无以复加时,就以为自己看透了人生,看透了世界,看透了世界上一切的腌杂,甚至看到自己终难免空空一场地走向死亡的归宿,于是歇斯底里地对自己说:死了吧,趁自己还年轻的时候,像一朵花突然夭折,从而留一世的美丽!
这是我时常猝不及防为自己设想的生之归宿。但因尘世的种种纠缠,竟然始终不能兑现,仿佛又成了憾恨之事——人为什么不能洒脱地决择自己的生死?
其实,没有人才走到半路就看到了尽头,也没有人能决择自己的生死,想生的人可能死去,想死的人却浑浑噩噩地活着,这是四川特大地震让我突然明白的道理。从那翻天覆地的震难中明白这个道理后,我立即发了一条手机短信给亲朋好友:震灾让人倍感生命的渺小与可贵,原来好好地活着也是一种机遇,所以更珍惜人世间的各种情分,珍惜你!
要知道,这样的醐醍灌顶,对一个生存迷惘的普通人来说,来得实在冷酷,但又彻底。不是吗?那千万个血淋淋的身躯里为什么没有我呢?那千万朵娇嫩早逝的花朵里为什么没有我呢?是上天给了我生命瞬息骤变时逃脱的机会,给了每个活着的人逃脱的机会——他人的死换来了我们的生。我们依然能用生的眼睛一如继往地看这个世界,能用这双眼睛为受难的灾民流泪,这是活着的人才有的福分。
在此,深深地为远方的灾区人民沉痛默哀,为他们祈福,愿他们的灵魂得到安宁,愿他们在去天堂的路上不再经受生之恐慌与逃遁。
真的,活着太伟大了,简直就是惊心动魄的奇迹。感谢上苍让我从这场残酷的灾难里观望出生之机遇,观望出世界的不能永恒。既然世界都不能永恒,一切世间孱弱的生命又如何能永恒呢?如履薄冰地屈指一算,人的生命太短暂了,再要提前结束的话,就是对生命的轻视与不负责任,是愚蠢的亵渎。
不只我,还希望世上每个健康活着的人,都十万倍地珍惜自己的生命,珍惜世间的各种情分,这些情分原来也是机遇里的缘份。
或许活着的过程会辛苦,但沿路的风景,无论樱花烂漫,还是荆棘丛生,我都决定不懈地往前走,让这种精神像阳光一样温暖自己,温暖他人,照亮他人,开拓更广阔更有意义的生之智慧。
2008年5月17日11:03分
母亲这个老小孩
入秋时节,母亲左手一只鸡,右手一只鸭,背上背着一个胖娃娃(大袋柑橘)下车时,我赶忙接过母亲背上的“胖娃娃”,责怪她带这么多东西来。母亲涩然一笑,这都是你们喜欢吃的。
母亲勤俭了一辈子,我劝她早上多睡一会,可她一大早就踢踢踏踏地忙开了,洗衣服,拖地。忙完,她像一个孩子扯我的衣袖,也不管我是不是睡好,她便嘀嘀咕咕地说起家里大堆琐碎的事了。说着说着,常常又说回去了,一件事往往说了好几次。我也不打断她,等她自己意识到时,她便难堪地咧嘴一笑,老了,记性不好。
母亲真是记性不好的。我因为有事,她便独自出去逛街。可是大半天了还不见她回来,想起她先天说的想去爬对面的大山,心里便悚然一惊,莫不是母亲真的上山去找不回来了?
急急忙忙跑到山脚下,一眼便见母亲疲惫地坐在草地上,她正迷茫地张惶四望。见到我,母亲惊喜地站起身,缓缓地向我走来。我想我真是急疯了,对母亲大喊,谁让你上山的?要真弄丢了怎么办?
眼见母亲低下头去,胆怯得像孩子一样等着挨骂的神情,终是于心不忍。我伸手拈掉粘在母亲衣服上的草屑碴子,低声说,山上没有路,以后不要一个人上去了。你要真想去,我陪你去好了。
母亲见我语气缓和了,赶紧从兜里掏出两个晕黄的八月瓜往我手里塞,边塞边说,我不去了。你吃啊,还甜的——
母亲小心地给我剥着瓜皮,嫩黄嫩黄的果肉渐渐透出来。因为她没洗手,把个好好的瓜弄得脏不拉叽地。母亲并没有意识到我盯那只瓜的恐惧眼神,她将瓜直往我嘴里塞。我望一眼母亲眼里盈满的爱,轻轻咬一口嘴里的瓜,甜甜的、酸酸的果肉沁入心脾,那一份不可复制的滋味啊,像母亲的心,温暖而柔软。
母亲跟在我身后,小心谨慎地。在她的一步三回头里,对于这个世界,满眼都是稀奇,都是好多的快乐,只有孩子才有的简单透明的快乐!可我记得母亲曾经是一个深有城府的女人啊!
晚上,我带母亲去商场买衣服。母亲左看右看,试了又试,似乎觉得哪件都不错。试过,我问她要哪一件,她却俯头在我耳边说,好像哪一件都没有我年轻时穿的衣服好看。
我笑,妈,你现在也好看,真的,你不矮,也不胖,刚好。
母亲便喜盈盈地拿一件咖啡色中长尼子衣问我,贵不贵啊?
不贵,只要230元。我才一出口,母亲便将衣服放回去,嘴里喃喃地,不要不要,这件不适合我,我不喜欢。
她便又挑了另一件差不多的长尼衣,这件比上一件还贵。可是我说,妈,这件不错,也便宜,只要80块。
母亲还是觉得贵了,执意不肯要。我不理母亲,拿了衣服去买单。母亲追过来,抢我手上的衣服。我有点火了,回过头说,妈,你真是麻烦,不就几十块钱吗?
我极少对母亲发火,母亲愣愣地望着我,一脸委屈。她勾着头不再说话。我心又软了,包好衣服,搀了她的手肘,轻声说,妈,我们去吃夜宵。
母亲甩掉我的手,独自走在前面,不管我说什么她都是一个不理。可走到夜市摊前时,母亲忽然停下来。我以为她想吃烧烤,便问她吃什么。她却说,你看桌上那一桌的骨头啊,真是浪费了。如果包回去给狗吃,它该吃个撑死了。
唉,可怜的俭约的母亲!我背着她买了几只鸡腿,到家后才给她。没想她一看见鸡腿,马上给父亲打电话,开口就是,老头子,我要回家。然后就是说看不惯我乱花钱等等。
也不知父亲跟她说了什么,只听母亲叫我接电话。父亲叹气,说,让着你妈啊,她老了,脾气也怪了。
父亲简短的一句话,我却品出了它的厚重——一个女人苍盛生命的无奈的凋谢。
晚上,母亲一上床,就有了轻微的鼾声。我盯着她看,她的睡姿像个孩子,脸扭向一边,扭出满脸的委屈,双腿蜷缩着,被子踢到一边,一只手搁在胸口上。一会儿,母亲试图翻一下身,可她只是动了动,又灰复原状。
我靠着母亲坐下来,轻轻地将母亲的手从她胸口上拿开,再给她盖好被子,再静静地守望着她——这个老小孩呵!
猝然地,我觉得我是母亲的母亲了。我心里鼓荡的啊,是母亲对孩子满心的爱和祝愿,一如多年前,于深夜,母亲深情地观望我的睡姿,深情地为我盖被子,深情地祈望我一生幸福,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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