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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在这里的时间里,在facebook上发了几张照片,在开心网上被买来买去,到校内注册了两次账号。
很长一段时间里,没有在这里写字的想法。当我想写字的时候,就去看张炜的书,去在新买的日记本上狂草。可是,日记本上不能发照片,我多想,把悟空、憨豆的照片发出来,骄傲地晒出来啊。悟空,你还好吗?憨豆,你一定又长肥长大了。我想你们,想得只能到荒置已久的博客上来敲字来发照片了。
以后再难见到了吧?上次,晚上我匆忙离开,你们粘在门口争相出来的那一幕,竞是最后一面了呢。我后来窃想,如果没人要你们就好了,那么,我回去,还能见到你们。我真是个坏“人”,是不是?幸好,有人要你们了。憨豆,祝你在南通过得好好的,快快长大,长成一只理性而充满无限热情、幸运能掌握自己命运的狗。悟空,希望你能被新主人宠爱,可以在新家到处撒欢发疯,可以常常与主人纠缠不休,然后,来年春天,找一个爱人,做一只幸福幸运的猫。
憨豆,悟空,若未来某日你们相遇,会不会一番厮打?还是,穿越时空海洋,嗅到彼此熟悉的气息?
可以一生伴着你们的人是幸福的,正如,你们一生有人愿意相伴,也是幸福的。
晚饭把红薯煎了,用橄榄油。酥软绵香,片橙块黄。大快朵颐后,对红薯喜欢得不知如何才好的我来到键盘上敲下明知无法把我对其的喜爱挥洒尽全但又禁不住要写下的方块字。
对冬日红薯的温暖感恩,仿佛对夏日西瓜的清凉喟叹。不止一次,暮色中下班,一个人街边嚓嚓快步走,忽然一阵香飘来。马上脚步慢了,笑容溢上,“要胖的还是瘦的呢?哇,这个真是极品,就这个~~”捧着软烫烫香喷喷的红薯,夜色都淡了,寒风都不凛了。原本就不讲究形象,红薯在手后更是肆意虎狼。一个胖红薯下肚,仿佛杯盏过后,有些微醺,双眼晶亮。地铁站里,嗅着手上的烟火余香,忽想起少年时在坝子上烧红薯的时光,对着地铁门上倒映的自己,扯出一个大大的笑。
“和以前的自己比,总是觉得老”。这是今天在乔叶中的书中看到的。而红薯,要烤透,火候就得够啊。是要老还是比“老”年轻?我只要刚刚好,如红薯,刚刚好的软,刚刚好的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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掉在回忆的坑。
想念一座城。
想念就是long for。
因为到不了,逼出眼睛里的液体。
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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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最可怕的事情之一莫过于,哑。
听到心的呐喊,心的嘶叫。却流不出一句哪怕完整的句子。
曾经以为自己可以是那个握着一支笔,就可以在纸上尽情飞舞的孩子。曾经以为,这支笔,永远不会堵塞,不会老化。却不知,需要密码。时间久远,我忘记了密码。
毛毛还在吗?在街角的灌木丛中等待吗?像只流浪犬一样在城市的缝隙中寻找么?
他在寻找什么?不要他的主人么?不懂现实的流浪犬啊。以为努力地找,就能到达彼岸。
忘记流泪了吧。可曾见到流浪犬流泪?
仓皇人生。
歌特的笑容,一向很灿烂。
老John,果然毒辣。
不好意思,被看穿了。
昏否?
昏。
一念之间。
向前走。
向前走。
荆棘鸟的歌唱。听到了么?
万松浦。涛声啊,请将我拥抱。
谢谢你。松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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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美丽·印象
城市是一本打开的书,从中可以看到他的抱负。——沙里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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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城市与自然
首先,别忽略城市的自然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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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别忽略城市的自然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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