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博文
ATAF
TPWEB
TPWEEK
中国转让定价网
个人资料
转让定价人
转让定价人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217
  • 博客访问:3,206
  • 关注人气:27
音乐播放器
评论
加载中…
留言
加载中…
访客
加载中…
搜博主文章
博文
标签:

财经

分类: 反避税

柳州市国税局创新反避税管理方式收到良好成效

信息来源:柳州市国税局发布日期:2012-02-21

经过4个月的调查取证,日前,一笔75万多元的税款在柳州市国税局顺利补缴入库,这是该局创新反避税管理方式收到的良好成效,首开全区先河。

近年来,柳州市国税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监控国际税源,有效防范避税,优化税收服务,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的国际税收工作要求,积极探索、创新反避税专业化管理方式。该局借鉴先进省市的经验,把建立合作型遵从作为创新反避税管理的重要措施来抓。在日常征管中,该局国际税务管理科发现某外资企业从2006年成立以来一直处于微利和亏损状态,但几年来共计有1600多万元的管理费用汇给境外关联公司,针对这一不正常情况,国际税务管理科与稽查局联合成立了特别纳税调整调查小组,对该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税务征管档案、增值税申报表、所得税申报表及相关出口退税资料进行了案头审计,发现其支付境外关联公司的费用过大且存在不合理性,这是导致企业亏损的主要因素之一,企业存在避税嫌疑。在调处了充分的证据后,国际税务管理科向企业讲解了相关法律法

阅读  ┆ 评论  ┆ 转载 ┆ 收藏 
标签:

财经

分类: 同期资料

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关于要求报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的通知

 

 来源:北仑区国家税务局 发布时间:2012-01-17

 

各企业: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该附送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国家税务总局专门发文对此项业务进行了明确(国税发【2008】114号).

 

     企业未按规定报送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的我局将按照征管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北仑区(开发区)国税局

 

              &n

阅读  ┆ 评论  ┆ 转载 ┆ 收藏 
标签:

财经

分类: 同期资料

上海关于印发新版《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客户端)的通知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附送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现将新版《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客户端)印发给你们,请在办理2011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并附送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时,使用新版《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客户端)。

  特此通知。

附件:

 

1、2011年度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客户端)

2、《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客户端》使用说明

阅读  ┆ 评论  ┆ 转载 ┆ 收藏 
标签:

转载

                   无形资产估值需合理 避免被转让定价调整

                   2011年6月13日《中国税务报》汤卫东齐哲宏 
    如今,

阅读  ┆ 评论  ┆ 转载原文 ┆ 收藏 
分类: 资本弱化
阅读  ┆ 评论  ┆ 转载 ┆ 收藏 
标签:

财经

分类: 预约定价

APA Rules Come into Force in Lithuania

The Lithuanian Tax Authority adopted procedural guidelines, effective January 1, 2012, pertaining to advance pricing agreements (APAs). Based on the new rules, an application for an APA may be submitted only by a Lithuanian taxable person (a company or an individual) or its representative. An APA application, which initiates the negotiation, should include justification for the agreement and background information about the transactions covered, in addition to details about each entity’s business strategy, risk assumed, and assets employed. The taxpayer must also describe the chosen transfer pricing method, explain the comparable analysis and critical assumptions used in the application of the selected transfer pricing method, as well as demonstrate compliance with the arm’s length standard. Tax authorities are required to review and issue a decision on the APA request within 60 to 120 calendar days.

阅读  ┆ 评论  ┆ 转载 ┆ 收藏 
标签:

财经

分类: 同期资料

北京市石景山区国家税务局201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宣传资料

来源: 201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宣传手册(2012年1月)

第一章   2011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

应报送的资料及申报程序

一、报送对象

所有实行查账征收的企业必须报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

二 、报送时限

2011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申报时限:

自2012年2月1日至2012年5月31日

三、报送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

四、申报程序

今年采取先审核后申报流程即征前审核的形式,具体流程如下:

1、纳税人应于年度申报前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到各主管税务所进行初评,建议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一起进行初审。

阅读  ┆ 评论  ┆ 转载 ┆ 收藏 
标签:

财经

分类: 同期资料

青岛市地税局关于加强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申报工作的通知

青岛地税2012年02月03日2012年2月份工作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对关联企业业务往来的税收管理,推动反避税调查和特别纳税调整工作的深入开展,特将2010年度关联申报的相关问题做如下强调:

一、关联申报的范围: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43条第一款以及《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第十一条规定: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并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就其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附送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国税发【2009】2号文第九条对何为关联关系做了明确:

1、一方直接或间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或以上;或者双方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方所持有股份达到25%或以上。若一方通过中间方对另一方间接持有股份,只要一方对中间方持股比例达到25%或以上,则一方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按照中间方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计算;

2、一方与另一方(独立金融机构除外)之间借贷资金占一方实

阅读  ┆ 评论  ┆ 转载 ┆ 收藏 
标签:

财经

分类: 其他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更新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管理工作规程的公告

发文文号: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5号   

发文部门: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2-2-13

编辑时间: 2012-2-16

实施时间: 2012-2-13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管理工作,现将更新的《深圳市国家税务局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附件《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报批、备案事项》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二○一二年二月十三日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管理工作规程(试行)

 

第一章  总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以下简称税收优惠)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问题的

阅读  ┆ 评论  ┆ 转载 ┆ 收藏 
标签:

财经

分类: 反避税

积极采取措施维护国家税收权益

2012年02月15日 08:14

来源:深圳特区报

2011年,深圳市地税局反避税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全年调增应纳税所得额4.7亿元、补征企业所得税6500多万元,跟踪管理企业自行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7亿元、补征企业所得税3.5亿元,签订单边预约定价5户,开展国际双边税务磋商2户,并率先摸索构建反避税防控体系。

据介绍,深圳地税紧紧抓住大案要案这一命脉,以典型案例树立品牌,成功查办某大型复印机公司避税案,最终以5.4%的成本加成率对该司2009年、2010年关联交易进行调整并对后续年度达成预约定价协议,该成本加成率为目前国内复印机行业转让定价案例的最高水准。该司海外总部的利润率只有3.2%左右,因此,这也是首例利润严重“倒挂”、内高外低十分典型的案例。按该司目前年销售收入60多亿元测算,在后续预约定价期间,该案例因内外利润倒挂这一因素,每年就为国家至少增加税款3300多万元。

该局还与某药业公司签署首宗集有形资产购销和提供劳务于一体的预约定价安排协议,这是我局在药品代理贸易行业的首个转让定价案

阅读  ┆ 评论  ┆ 转载 ┆ 收藏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不良信息反馈 电话:4006900000 提示音后按1键(按当地市话标准计费)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