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协和音的忧郁 订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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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得说,这周末简直过得太快了。我感觉我才休息了两秒钟,就又坐到办公室上班了。
    在我刚刚睡完一觉之后,我惊奇的发现我还有半个小时左右就要下班了,这个发现简直让我高兴的跳了起来,所以我决定在下班之前把这周的周记写完。
    昨天我和皓琳君去找仲章喝酒,他现在搬到苹果园那边去了,我们从我家坐到他那大约花了两年时间,仲章在我坐车的时候一直要求我让地铁开快点,我知道他想我了,想快点见到我。
    可是我没有理他,并且中途路过西单的时候还抽时间和皓琳君一起照了贴纸照,我照得简直傻极了,皓琳君还挺漂亮的,她在贴纸照上比我好看一万倍,但是现实中我比她美丽一千万倍,尽管她总不承认,可事实总是摆在眼前。
    我大约是下午5点左右的时候到的仲章那里,我从地铁的C口出站,仲章大约半小时前就告诉我他已经在等待我了,可当我出了地铁站后连一个肥胖的人影都没看到。于是我火速给他打了一个电话,他问我在哪里,我说我在C口,他说我从来没听说过苹果园地铁站有C口啊,我在B口。
   
    我刚刚睡醒,发现自己的左手已经麻木不仁了。我只是午睡了一会儿——我每天吃完午饭都得这么干——我的手就麻了。也许有人想知道午睡和手发麻有什么实质性的关系,我可以用一句话来回答,那就是:我是用左手托着脸午睡的。
    那是我的标准动作,我是说在公司午睡时的标准动作。你们没以为我是舒舒服服的躺在床上午睡的吧?我也想那样,可是不行。我只能在公司里面睡上一会儿,并且每天都得睡一会儿,因为我总感觉我是这个世界上最困的人,再不睡觉就得昏死过去。
    所以我会选择那么有型的动作,像一个沉思者那样用手托着脸。这样也是因为我不想让别人看出来我在睡觉,尽管大多数时候张健都知道我在睡觉,可是我不希望更多人知道。我希望他们每次看到我的时候我都能像一个沉思者一样深沉,像在思考着什么问题一样陷入了沉思当中。
    那样他们也不会打断我,因为他们知道我大多数时候都在想事情,打断我就会发火,那火可以点燃整幢房子。
    我在给自己的博客挑一首好听的歌,这首歌要像以往一样和我的文章风格契合。从上个星期四我
斯蒂芬斯的爱恋(上) (2008-08-08 00:00)
                     -------谨以此文献给亲爱的皓琳小姐,祝他生日快乐
 
  我一直都非常喜欢看《非凡人物》这个综艺节目,每个星期六的晚上9点钟开始,午夜12点结束。星期日的中午重播的时候也会看一遍。
  这是一个猜谜性质的节目,每次都会给出10道稀奇古怪的谜题让你来猜。比如,现场出现四个人,让你猜测哪个人曾经抢劫了17家银行,这个过程会有现场的嘉宾询问他们问题,然后推断他们的答案。当这个迷题结束之后,又会上来几个人,谜面又变成了:这里哪个人总共生下了13个孩子。
  当晚猜对10道题的人就可以获得“非凡人物”这个称号,还有一大笔钱。钱多得可以让你俩辈子都花不完。
  可是迄今为止仍旧没有一个人能够得到这个称号还有这笔钱。从我13岁开始看到现在(我今年已经23岁了),只有那么一个人险些得到了这一切。
  那个人一晚上猜对了9道题,最后一题的题目也十分简单,几乎在场的每一个人都能够猜到答案。
  可是他答
斯蒂芬斯的爱恋(下) (2008-08-07 23:52)
  我拨通了花喃的电话。心里想着,也许听到她的解释我就会好了,就算她是骗我的也无所谓。那样包围着我的蛋壳也不会破了,我仍旧能活在想象的世界里面,我仍旧可以安慰着自己活下去,我承认自己十分懦弱,但这就是对我最好的方式了吧。
  我必须勇敢的,勇敢的再给花喃一次机会来骗我。
  “嗨!”花喃许久才接起电话,听得出来她那边有点吵,估计正玩得十分开心吧。
  “是我。”我说。
  “怎么了?雾。”
  “是有关于照片的事情……”
  “照片?”花喃说:“照片怎么了吗?”
  “照片不是那天照的,你骗我了。你告诉我那天你去哪里了,为什么要骗我。”我差一点就把这些话说出去了,可是我知道,我只要这么一说我就完了,所以我几乎是支支吾吾的像花喃说明了那些情况,以及我的猜疑。
  “哦。”花喃听完之后仍旧没有说话,就像我第一次对她表达我的疑虑的时候一样,沉默不语。
  我所能听到的就是她旁边的人说话的声音,大概是花喃的朋友吧。他们的声音简直太大了,大到根本不把我放在眼里的似的。
  “花喃在给谁打电话阿?”
  “不知道,好像是他的那
出卖世界的男人。 (2008-08-04 22:06)
    今天我就打算说很少,是的,就说很少。大概就少到跟我家附近的小湖一样。
    因为我生病了。病的快要不行了。病因我想跟星期六晚上黄韬吻我嘴的那一下有关系。哦,上帝,这句话是开玩笑的。可我的确是生病了,并且黄韬也吻了我。但是这两点没有什么实质性的联系,明白吗?完全是分开的。这两件事儿是我今天要跟大家说的,但我得一件一件慢慢说。
    我先说说我生病的事儿,因为我的病现在是我的头号大敌。不知道现在有没有一个清醒的人能记住我上个星期的周记写了什么内容,我有没有提到过我的头疼得快要爆炸了这件事?反正我是记不住了,我刚才特意查看了一下才确定有这么一回事儿。我现在要说的是,我很高兴我的头终于爆炸了。
    它整整得疼了一个星期,昨天终于爆炸了。我的意思是说,它爆炸了,所以就不疼了。
百年窒息。 (2008-07-28 14:46)
    我给自己了一个承诺,是的,我曾经就那么告诉过自己,不能让我的生命毫无波澜的流逝,要像那些真正伟大的人们一样,将自己的名字宣扬给整个世界。我一直在等待着这一天的到来,这天我会长出美丽的翅膀然后飞翔。我比很多人都知道努力是怎么一回事儿,我也比很多人努力,可这不代表着我能做到,事实上,我真的已经快要放弃了。
    我现在想要安安静静的生活,虽然放弃自己的理想有些不甘心,但是我现在只想有一个属于自己的栖身之地,再和我心爱的女人过完这短暂而又肮脏的一生。也许当我死的时候我都不能准确地说出我这一生做了什么伟大的事情,和那些庸庸碌碌的人不同的地方在哪。
    好朋友要买房了,看了很多的户型,这让我嫉妒,嫉妒到眼睛里面流出了血。别人的人生已经有了明确规划,买房。然后呢?和女朋友结婚。再然后呢?再然后就有条不紊的生活下去。
    多美好的计划,美好到我恨不得毁了这个世界,而我的计划里都有什么呢?
    我的计划里面只有一条,活下去,好实现我的梦想。这么长时间了,我一直不能踏实下来过平凡的生
抑郁弥漫紫色天空。 (2008-07-20 18:17)
    我现正在听Nova International的Pilot,歌词我听不太懂,或者我连它具体有没有歌词都没听清楚,我只听到了旋律,我认为这个旋律让我想哭。
    事实上我已经哭了。
    我没有喝多,连一点酒都没喝,也没有假模假式的抽着烟望着窗外,我只是表情麻木的坐在电脑前面敲打键盘。我刚刚染黑了我该死的头发。把它染的漆黑,我受够了我的浅色头发。它让我看起来像个傻子。
    也许我是想剪短它的,让它短得不能再短。可我记得那个约定,我要留长我的头发,尽管它傻得不能再傻了。
    我只是伤害了什么人,没有人知道我说的是什么,也没有人知道我在想什么,我只是后悔我伤害了什么人。后悔我所说的一些话,我如此轻易的说出了它,我让别人哭泣,冲我大喊大叫。我也后悔所做的一些事情,毫不费力的做出如此伤害人的事情,让别人在深夜的时候还不能享受平静。
    这些都是我做的,我后悔了。我后悔在昨天晚上
    我现在拥有的,是这个美丽世界上所存在的最难看的发型。难看到,我几乎想躲在家里直到我的头发再度变回原来的长度。难看的程度简直可以用摧枯拉朽来形容,甚至比原野的头发还难看。
    原野的头发已经是世界公认最难看的了,可是我的出现无疑改变了这一现状,现在他的头发是世界第二难看,我才是第一。
    我发誓,我现在十分想发誓,我几乎就没有一次剪完头发之后觉得镜子里面的我不难看的。剪完头发之后不对着镜子说几句三字经的情况则更为少见。也许有过那么几次,我得到了还算满意的发型,但次数太少了,比张健女朋友的数量还少。
    大多数的时候,那些亲爱的发型师们都知道如何成功有效的让我变成一个傻子,并且是傻得十分厉害的那种。
    我在家对着镜子摆弄了半天都不能让我傻里傻气的头发变的好看一点,以前的我总是能化腐朽为神奇,让我的头发顺眼一点。可这次不行了,这次是有史以来最难看的一次。甚至连原野都嘲笑了我的头发,他觉得他的头发比我的还好看,虽然他说的是事实,可我仍旧给了他两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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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抗诞生日。 (2008-07-07 18:35)
    生日总算是过去了。我在打这句话的时候一直考虑着用总算这个词语是否恰当,因为我没有盼望着它过去,哪怕那么一丁点都没有。然而它就过去了,它像所有时间那样残酷,时间从不等我,我的生日也不会。
    一年当中我唯一有理由快乐的日子过去了,我没有像我认为的那样悲伤,也没有像我希望的那样快乐,事实上,我想那仅有的一些快乐也都被酒精麻痹了,变得无法体会吧。
    我现在想说的就是生日那天的一些事情,和生日过后我的状态。你们别指望我会把所有的事情都原原本本的告诉你们,因为我自己也不记得,我只能把依稀还记得的片断告诉大家,也记录在这里,这样我明年的时候还能够知道今年的我做了些什么。
    今年的我和明年的我是两个独立的个体,像是两个人,而这篇东西在某种意义上也是写给未来的我的。我无法给它下一个准确的定义,我是说我不知道该把这篇东西称为什么,是周记也好,生日的记录也好,总之我都不知道这篇东西该称之为什么。
    也许别人知道,可我什么都不知道。
    生日的那天,尽管
    我好像没有说过这样的话,真的。因为我一直认为说这样的话挺傻的,如果你要非得问有多傻,那我只能告诉你比原野的头发还傻。原野的头发是我见过得最有型的头发了,他每天早晨都不梳头,头发两边和头顶都是平行的,是真正有型的头发。
    可我现在想说这句话傻话了,我想说,我已经写了一年多的Blog了。我说这话的时候就像一个肮脏的老头子回顾自己一生的感觉一样,里面有说不出来的沧桑。
    虽然在我的印象当中我已经写了差不多半个世纪了,可是当我认真查看的时候才发现,我也只不过写了一年零三个月而已。从这个数字里面你一点也看不出来沧桑,反而还会觉得我无病呻吟,这真令人扫兴。
    我从上个星期六的晚上就开始一篇一篇的看我以前的东西,每一个细节都不落下。别人的评论,以及留言,我都又仔仔细细的看了一遍。
    我感觉我以前挺不开心的,至少没那么开心。但是也比我现在开心。因为我看完了之后就很想回到那个时候。还想一次一次的喝醉,然后抽烟抽到吐血。黎明睡去,黄昏醒来。
    我总是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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